長三角經濟區

1990年4月18日,黨中央、國務院作出開發開放浦東的重大決策。 浦東開發1990年4月18日,國務院總理李鵬在上海代表黨中央、國務院正式宣布:中央決定同意上海市加快浦東地區開發。 1990年4月以後,上海市政府制定了一系列開發浦東的政策和措施。

長三角經濟區 長三角包括上海市江蘇省8個城市和浙江省6個城市,總計15個城市,以後又有浙江台州市加入了長三角城市經濟協調會,即所謂的“15+1”。以滬杭、滬寧高速公路以及多條鐵路為紐帶,形成一個有機的整體。長三角經濟區

長江三角洲北起通揚運河,南抵杭州灣,西至鎮江,東到海邊,包括上海市、江蘇省南部、浙江省北部以及鄰近海域。區域面積21.07萬平方公里。長江三角洲地區區位條件優越,自然稟賦優良,經濟基礎雄厚,體制比較完善,城鎮體系完整,科教文化發達,已成為全國發展基礎最好、體制環境最優、整體競爭力最強的地區之一,在中國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全局中具有十分重要的戰略地位。歷經新中國成立以來多個歷史階段的發展,長三角以全國2.1%的陸地面積、11%的人口,創造了全國21.7%的國內生產總值、24.5%的財政收入、47.2%的進出口總額,已成為中國經濟社會發展水平最高、綜合實力最強、城鎮體系較為完備的區域。
1992年由上海、無錫寧波舟山蘇州揚州杭州紹興南京南通常州湖州嘉興、鎮江14個市經協委(辦)發起、組織,成立長江三角洲十四城市協作辦(委)主任聯席會,至1996年共召開五次會議。
1997年,上述14個城市的市政府和新成立的泰州市共15個城市通過平等協商,自願組成新的經濟協調組織――長江三角洲城市經濟協調會。協調會設常務主席方和執行主席方。常務主席方由上海市擔任,執行主席方由除上海市外的其他成員市輪流擔任。協調會每兩年舉行一次正式會議。協調會在常務主席方設聯絡處作為常設辦事機構,負責日常工作。各成員市的協作辦(委)作為協調會具體的聯絡、辦事部門。
1990年4月18日,黨中央、國務院作出開發開放浦東的重大決策。
2005年6月21日,國務院批准上海浦東新區綜合配套改革先行先試。
2008年9月,《國務院關於進一步推進長江三角洲地區改革開放和經濟社會發展的指導意見》中指出了進一步推進長江三角洲地區改革開放和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意義、總體要求、主要原則和發展目標。
2009年4月14日,國務院發表《關於推進上海加快發展現代服務業和先進制造業 建設國際金融中心和國際航運中心的意見》。
2009年5月,國務院批覆上海市《關於撤銷南匯區建制將原南匯區行政區域劃入浦東新區的請示》,同意撤銷上海市南匯區,將其行政區域併入上海市浦東新區行政區劃調整後的浦東新區,面積1210.41平方公里,戶籍人口268.60萬。“大浦東”突破行政區劃,使得土地、政策、資金、競爭等諸多掣肘迎刃而解,而上海國際金融和航運中心建設、迪斯尼項目等將能通盤考慮。
2009年6月10日,國務院常務會議討論並原則通過《江蘇沿海地區發展規劃》。江蘇沿海地區地處我國沿海、沿長江和沿隴海蘭新線三大生產力布局主軸線交會區域,是長江三角洲的重要組成部分,區位優勢獨特,土地後備資源豐富,戰略地位重要。在新形勢下加快江蘇沿海地區發展,對於長江三角洲地區產業最佳化升級和整體實力提升,完善全國沿海地區生產力布局,促進中西部地區發展,加強我國與中亞歐洲和東北亞國家的交流與合作,具有重要意義。
2010年3月28日,滬、蘇、浙人民政府和中國人民銀行在上海簽署“共同推進長三角地區金融服務一體化發展合作備忘錄”。
2010年5月24日,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介紹,國務院日前正式批准實施的《長江三角洲地區區域規劃》明確了長江三角洲地區發展的戰略定位,即亞太地區重要的國際門戶、全球重要的現代服務業和先進制造業中心、具有較強國際競爭力的世界級城市群;到2015年,長三角地區率先實現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目標;到2020年,力爭率先基本實現現代化。

長江三角洲城市經濟協調會

1996年,長江三角洲城市經濟協調會成立。由1992年建立的長三角15個城市協作辦主任聯席會議制度發展而來,是長三角地區城市間的合作機制。
2010年3月26日,在浙江省嘉興市舉行的長三角城市經濟協調會第十次市長聯席會議上,合肥鹽城馬鞍山金華淮安衢州等6個城市正式成為長三角城市經濟協調會會員。此次擴容後,協調會成員城市達22個。

浦東開發

1990年4月18日,國務院總理李鵬在上海代表黨中央、國務院正式宣布:中央決定同意上海市加快浦東地區開發。
浦東是指黃浦江以東、長江口西南、川楊河以北緊鄰上海外灘的一塊三角形地區,面積約350平方公里。這是一片具有巨大發展潛力的土地。早在20世紀初,孫中山和國民黨政府中的有識之士,就提出過開發浦東的構想,但都沒有付諸實施。
從1984年起,國務院和上海市政府提出:要振興上海,重點是向杭州灣和長江南北兩翼展開,創造條件開發浦東,籌劃新區建設,並制定了《上海經濟發展戰略匯報提綱》。1986年4月,在當時的上海市市長江澤民主持下,上海市政府提出了開發浦東的初步方案,並向中央上報了《上海市城市規劃方案匯報的提綱》。1988年以後,在黨中央的支持下,上海加快了浦東開發開放的可行性研究。1990年初,時任上海市委書記的朱鎔基鄧小平提出開發浦東的戰略構想,得到重視和支持。2月,上海市委、市政府正式向黨中央、國務院上報《關於開發浦東的請示》,提出了浦東開發開放的基本構想。
1990年3月初,鄧小平在同幾位中央負責同志談話時提出:“機會要抓住,決策要及時,要研究一下哪些地方條件更好,可以更廣大地開源。比如抓上海,就算一個大措施。上海是我們的王牌,把上海搞起來是一條捷徑。”
在鄧小平的推動下,黨中央、國務院經過充分調查研究和論證,於4月正式批准開發開放浦東,在浦東實行經濟技術開發區和某些經濟特區的政策。4月18日,國務院總理李鵬在出席上海大眾汽車有限公司成立五周年大會時,代表黨中央、國務院宣布同意加快浦東開發的決定,同時指出:開發浦東,開放浦東,是中央為深化改革、擴大開放而作出的又一個重大部署,對於上海和全國都是一件具有重要戰略意義的事情。
1990年4月以後,上海市政府制定了一系列開發浦東的政策和措施。9月,國務院批准了上海市政府開發、開放浦東新區的具體政策規定。浦東開發進入實質性啟動階段。
浦東開發啟動之後,有實力的跨國公司、中外金融機構紛紛踏上這片改革開放的熱土,外商投資逐年增加。一個外向型、多功能、現代化的新城區開始奇蹟般地崛起,帶動了全上海以及長江三角洲和整個長江流域經濟的新飛躍。浦東由此成為新上海的象徵,也成為20世紀90年代中國改革開放取得顯著成就的重要標誌。

泛長三角

皖江城市帶承接產業轉移示範區:2008年12月正式獲國務院批准,是針對長三角產業轉移的示範型創業區,規劃中的安徽皖江城市帶承接產業轉移示範區包括安徽省合肥、蕪湖、馬鞍山、銅陵安慶池州巢湖滁州宣城等9市全境和六安的兩個縣(區),輻射安徽全省、對接長三角。示範區建設的一個重要目的,就是要深化泛長三角分工合作,著力打造承接產業轉移平台,探索建立利益共享機制,調動承接方與轉移方兩個積極性,把示範區建成長三角產業拓展的優選區,形成與長三角地區優勢互補、分工合理、共同發展的產業格局。
2009年11月23日,第二屆泛長三角合作與發展論壇在合肥召開,安徽融入泛長三角將邁出實質性步伐。作為國家層面發展的重點區域,皖江城市帶將在體制機制創新、投資、財稅、金融、土地、環保、產業、對外開放等方面,擁有很多獨特的優惠政策。

相關詞條

相關搜尋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