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鵬[國務院前總理]

李鵬[國務院前總理]
李鵬[國務院前總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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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鵬,男,漢族,1928年10月生,四川成都人,1945年11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41年3月參加工作,前蘇聯莫斯科動力學院水力發電系畢業,大學文化,高級工程師。曾先後擔任國務院副總理、代總理、總理、第九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中共第十二屆、十三屆、十四屆、十五屆中央委員,十二屆五中全會增選為中央政治局委員、中央書記處書記,十三屆、十四屆、十五屆中央政治局委員、常委。主要作品有《眾志繪宏圖:李鵬三峽日記》、《起步到發展:李鵬核電日記》、《李鵬論可持續發展》、《李鵬論巨觀經濟》等。1995年獲秘魯總統藤森授予的太陽大十字勳章。

基本信息

人物生平

李鵬李鵬
1941年至1946年,在延安自然科學院、延安中學、張家口工業專門學校學習。1946年至1948年,任晉察冀電業公司技術員,哈爾濱油脂廠協理、黨支部書記。
1948年至1955年,在蘇聯莫斯科動力學院水力發電系學習,中國留蘇學生總會主席。
1955年至1966年,任豐滿發電廠副廠長、總工程師,東北電業管理局副總工程師,阜新發電廠廠長。
1966年至1979年,任北京供電局黨委代理書記、革委會主任,北京電業管理局局長、黨組書記。
1979年至1983年,任電力工業部副部長、黨組成員兼華北電業管理局黨組書記,電力工業部部長、黨組書記,水利電力部副部長、黨組副書記。
1983年至1987年,任國務院副總理。
1985
1985年6月8日至18日,舉行第六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一次會議,會議決定任命李鵬兼任國家教育委員會主任。
1985年9月24日,中國共產黨第十二屆中央委員會第五次全體會議在北京舉行,全會增選李鵬為中央政治局委員、中央書記處書記。
1987
1987年11月2日,中共十三屆一中全會在北京舉行。選舉李鵬為中央政治局委員、中央政治局常務委員會委員。
1987年11月12日至24日,第六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三次會議在北京舉行。會議決定同意趙紫陽辭去國務院總理職務,由李鵬任國務院代總理,行使總理職權,領導國務院的工作。
1988
1988年1月1日,國務院代總理李鵬在全國政協茶話會上提出,1988年首先要認真抓好三件大事:一是穩定經濟和深化改革,二是進行中央機關的機構改革,三是大力加強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和精神文明建設。
1988年3月25日至4月13日,中華人民共和國第七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在北京舉行。李鵬代總理向大會作政府工作報告。大會選舉決定李鵬為國務院總理。
1988年4月12日,中華人民共和國第七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的決定李鵬兼任國家經濟體制改革委員會主任。
1988年11月10日至24日,國務院總理李鵬應邀對泰國、澳大利亞和紐西蘭進行正式友好訪問。在訪問泰國時李鵬提出了中國同東協關係的四項原則。
1988年12月5日,國務院在北京同時召開全國計畫會議和全國經濟體制改革工作會議,李鵬在閉幕會上作《把建設和改革的重點切實放到治理經濟環境和整頓經濟秩序上來》講話。
1988年12月19日至23日,印度總理拉吉夫·甘地對我國進行正式訪問。這是34年來印度總理首次訪問我國。李鵬總理和拉吉夫·甘地總理舉行會談。
1989
1989年10月11日,在全國生產工作會議上發表題為《正確認識當前的經濟形勢,進一步搞好治理整頓》的講話。
1990
1990年3月20日-4月4日,七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在北京舉行。會議審議、批准了李鵬作的政府工作報告。
1990年4月18日,李鵬在上海宣布,中共中央、國務院同意上海市加快浦東地區的開發,在浦東實行經濟技術開發區和某些經濟特區的政策。
1990年4月23日-26日,國務院總理李鵬訪問蘇聯。這是中蘇兩國關係正常化後中國政府首腦首次訪蘇,也是自1964年以來中國總理第一次訪問蘇聯。兩國領導人就發展雙邊關係深入交換了意見,並簽署了關於兩國經濟、科學技術長期合作發展綱要等六項協定。
1991
1991年3月25日-4月9日,七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在北京舉行。李鵬代表國務院作《關於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十年規劃和第八個五年計畫綱要的報告》。
1991年9月23日,受中央政治局委託在中共中央工作會議上作《關於當前經濟形勢和進一步搞好國營大中型企業的問題》的講話。
1991年12月11日-16日,對印度進行正式友好訪問。這是31年來中國總理對印度的首次訪問,也是對印度已故總理拉吉夫·甘地1988年訪華的回訪。
1992
1992年3月2日,李鵬在國務院第十三次全體會議上強調要抓住時機,加強改革開放。
1992年3月20日至4月3日,第七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在北京召開。李鵬向大會作《政府工作報告》。
1992年10月19日,中共十四屆一中全會在北京舉行,選舉李鵬為中央政治局委員、中央政治局常務委員會委員。
1993
1993年3月15日至3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在北京舉行。大會審議和通過了李鵬代表國務院作的《政府工作報告》。大會決定李鵬為國務院總理。
1994
1994年3月10日~22日,第八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在北京舉行。李鵬作政府工作報告。
1995
1995年3月5日至18日,第八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在北京舉行。李鵬代表國務院向大會作《政府工作報告》。
1995年9月25日至28日,中共第十四屆五中全會在北京舉行。全會審議並通過《中共中央關於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九五”計畫和2010年遠景目標的建議》。李鵬在會上作關於《建議》的說明。
1995年11月16日,京九鐵路提前全線鋪通,李鵬參加在江西九江舉行的慶典。
1996
1996年3月5日至17日,八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在北京舉行。李鵬代表國務院向大會作《關於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九五”計畫和2010年遠景目標綱要的報告》。
1996年3月18日,國家科技領導小組成立暨第一次會議在中南海舉行。李鵬任國家科技領導小組組長。
1996年11月6日至17日,國務院總理李鵬應邀對智利巴西委內瑞拉進行正式友好訪問。隨後赴羅馬出席世界糧食首腦會議,並訪問義大利。
1996年12月16日,國務院召開第十一次全體會議,對香港特別行政區籌備委員會報請國務院任命特別行政區第一任行政長官一事做出決定。會後李鵬簽署國務院第二百零七號令,任命董建華為香港特別行政區第一任行政長官,於1997年7月1日就職。
1997
1997年3月1日至14日,第八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在北京舉行。代表國務院作政府工作報告。
1997年4月23日,主持召開國務院第五十五次常務會議,討論並原則通過《小城鎮戶籍制度改革試點方案》、《關於完善農村戶籍管理制度的意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暫行條例(修訂草案)》。
1997年6月15日至18日,在重慶考察工作,並參加重慶直轄市領導機構掛牌揭幕儀式。
1997年6月30日,出席中英兩國政府香港政權交接儀式、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成立暨特區政府宣誓就職儀式。
1997年8月21日至26日,應邀對馬來西亞和新加坡進行正式訪問。
1997年9月19日,中共第十五屆一中全會在北京舉行。全會選舉李鵬為中央政治局委員、中央政治局常務委員會委員;
1997年9月23日,世界銀行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年會在香港開幕。這是香港回歸中國後承辦的首次大型國際會議。國務院總理李鵬出席開幕式並發表講話。
1998
1998年3月5日上午,中華人民共和國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在北京舉行,代表國務院向大會作《政府工作報告》。會議選舉李鵬為第九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
1998年5月5日,澳門特別行政區籌備委員會在北京宣告成立。李鵬出席成立大會並向籌委會全體委員頒發任命書。
2001
2001年4月13日,中國共產黨早期的傑出的無產階級革命家,著名的工人運動領袖趙世炎誕辰100周年紀念座談會在北京舉行。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李鵬出席座談會並發表講話。
2002
2002年4月2日,應日本國會眾議院議長綿貫民輔和參議院議長井上裕的邀請,中國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李鵬和夫人朱琳抵達東京,開始對日本進行為期八天的正式友好訪問。李鵬還說,2002年是中日邦交正常化30周年,是兩國關係承前啟後、繼往開來的重要年份。中日關係的發展前景,不僅關乎兩國和兩國人民的根本利益,而且對本地區乃至世界的和平、穩定與繁榮也具有重要影響。

擔任職務

國務院三峽工程建設委員會主任委員
中央機構編制委員會主任
中共第十二屆、十三屆、十四屆、十五屆中央委員
中共第十二屆五中全會增選為中央政治局委員、中央書記處書記
中共第十三屆、十四屆、十五屆中央政治局委員、常委

人物作品

《眾志繪宏圖:李鵬三峽日記》,中國三峽出版,2003年
《起步到發展:李鵬核電日記》,新華出版社,2004年
《立法與監督:李鵬人大日記》,新華出版社,中國民主法制出版社,2006年
《市場與調控:李鵬經濟日記》,新華出版社,中國電力出版社,2007年
《和平發展合作:李鵬外事日記》,新華出版社,2008年
《李鵬論科教興國》,中國電力出版社,中國文獻出版社,2010年
《李鵬論可持續發展》,中國電力出版社,中央文獻出版社,2010年
《李鵬論三峽工程》,中國三峽出版社,中央文獻出版社,2011年
《李鵬論巨觀經濟》,中國電力出版社,中央文獻出版社,2012年
《李鵬論產業經濟》,中國電力出版社,2013年
李鵬回憶錄(1928-1983)》,中央文獻出版社、中國電力出版社,2014年

家庭情況

夫人:朱琳,生於上海市。畢業於哈爾濱外語學院俄語專業,分配在吉林市化工廠做俄文翻譯。曾任國務院特區辦公室研究室主任。他們有二子一女。

父親:李碩勛是革命烈士。母親,趙君陶,1985年冬在北京逝世。

母親,趙君陶,1985年冬在北京逝世。

李鵬在《李鵬回憶錄(1928-1983)》一書中否認自己是周恩來養子。

個人榮譽

1987年8月榮獲聯合國環境計畫署金質獎章。
1990年6月26日,被授予秘魯眾議院最高榮譽勳章——塔瓦拉大十字勳章。
1995年10月9日,獲秘魯總統藤森授予的太陽大十字勳章。
1999年4月10日,獲巴基斯坦伊斯蘭共和國總統拉斐克·塔拉爾授予的“巴基斯坦勳章”。

中國歷任總理

任次 總理 任期開始 任期結束 備註
第一任 周恩來 1949年10月1日 1976年1月8日 1949年10月1日至1954年9月27日期間,周恩來為政務院總理;政務院的規模要遠遠小於1954年之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其職權也遠遠小於國務院。
第二任 華國鋒 1976年2月2日 1980年9月10日 1976年1月周恩來同志逝世。同年2月至4月,根據毛澤東同志提議,中央政治局通過,擔任國務院代總理。
第三任 趙紫陽 1980年9月10日
1987年11月24日
第四任 李鵬 1987年11月24日
1998年3月17日 1987年11月24日至1988年3月25日期間,李鵬任國務院代理總理。
第五任 朱鎔基 1998年3月17日
2003年3月16日
第六任 溫家寶 2003年3月16日
2013年3月15日
第七任 李克強 2013年3月15日—

歷屆全國人大委員長

歷任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

劉少奇 ( 1954-1959) 朱德 ( 1959-1976) 葉劍英 ( 1978-1983) 彭真 ( 1983-1988)
萬里 ( 1988-1993) 喬石 ( 1993-1998) 李鵬 ( 1998-2003) 吳邦國 ( 2003-2008)
吳邦國 ( 2008-2013) 張德江 (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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