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建斌[江西省國土資源廳原副廳長]

許建斌[江西省國土資源廳原副廳長]

許建斌,男,出生於1967年,山東菏澤人,原江西省國土資源廳副廳長。因涉嫌受賄,2009年11月20日被判有期徒刑15年。

基本信息

簡介

許建斌許建斌

許建斌,男,出生於1967年,山東菏澤人,原江西省國土資源廳副廳長。

1996年至1999年他花了3年時間,在南京農業大學讀了一個農業經濟管理的在職博士學位,導師是時為經濟管理學院副院長的鐘甫寧教授。當時許建斌同時在財政部的農業綜合開發辦公室工作。1999年取得博士學位。

2003年10月底至2004年12月,作為中組部、團中央的博士服務團12名成員之一、國土資源部的下派幹部,許建斌在江西上饒掛職鍛鍊,任上饒市政府市長助理,屬於上饒市重點引進的人才。掛職結束後,他又正式任市長助理3年。

2007年8月任江西省國土廳副廳長、黨組成員。

竊聽門事件

竊聽門竊聽門

2008年中秋節後,中紀委和江西省紀委接連收到了反映江西省土地開發整理中心主任趙建寧問題的光碟和材料。由於光碟內容是有關趙建寧辦公室內的影像,引起了紀委的高度重視。在接到省紀委通知後,國土廳紀檢組工作人員去趙建寧的辦公室查看。根據錄像資料的拍攝角度,他們在一個櫃式空調里找到了一個偽裝成螺絲釘形狀的攝像頭
導演此次竊聽、竊照行動的人叫薛世強。2008年12月10日,薛世強的一名助手葉道燦在南昌郵局再次郵寄舉報材料的時候,被公安機關抓獲。葉道燦交代了整個監控設備安裝調試經過。薛世強這樣做是因為土地開發整理中心對他收取管理費而心存不滿,想要在趙建寧辦公室收集違法犯罪的證據將其拉下台。

由於薛世強郵寄的材料有可能涉及官員瀆職,紀委從一開始就介入。在薛世強對竊聽事件的敘述中,提到了國土廳副廳長許建斌。薛世強說,就管理費一事,他曾經請許建斌幫忙關照,許建斌“在電話里就答應了,但是後來許建斌給我打電話說他現在廳里任職,如果幫助我說話不合適,還是讓我自己找趙建寧談”。回憶此事,許建斌的說法是,一次趙建寧有事來到他的辦公室,他和趙建寧講了薛世強的難處。“趙建寧當場表態說管理費就不收了。但中心並沒有安排人去踏勘,這兩個土地復墾項目就擱下來了。”後來,在看守所的許建斌對辯護律師說,自己作為副廳長原來分管土地開發整理中心,之後內部分工發生變化,對趙建寧說的話也就沒有效力了。
薛世強與許建斌的關係隨即被調查。兩人是山東菏澤老鄉,2002年在北京中關村大街一個茶館中喝茶相識。當時許建斌在國土資源部的土地整理中心工作,薛世強正好想搞土地整理項目的規劃設計,由於不懂相關技術和國家政策,許建斌就經常拿政策檔案給他,幫他熟悉相關知識。許建斌對這段友誼的評價是,“我們兩個比較投緣,比較談得來,我也欣賞他的人品和好學上進的性格”。兩人很快開始了經濟往來。第一筆錢是在2003年10月,許建斌要跟中央博士服務團到江西掛職之前。薛世強說掛職期間開銷會比較大,就給了他10萬塊。而後,薛世強又陸續送給許建斌總計100.49萬元,包括錢款38萬元和價值人民幣62.49萬元的寶馬轎車一輛。在此背景下,薛世強在江西開展的土地規劃設計業務,多處都有許建斌的影子。
在法院認定的許建斌收受的221.59萬元賄賂中,來自薛世強的財物占到了一半。他是許世斌受賄案中,唯一一個被追究刑事責任的行賄人。3年的徒刑實際是在法院考慮到薛世強在行賄行為被追訴前,在紀委向他了解情況時,主動交代了行賄事實,而做出的減輕處罰後的結果。在本刊採訪過程中,有律師表示,對於薛世強的量刑沒有良好地體現出“訴辯交易”,即控方與辯方就被告人檢舉他人違法犯罪的行為達成協定,使被告人獲得減輕甚至免於追究刑事責任等處理結果,“而這可能是‘竊聽門’的嚴重後果”。
沒有證據顯示許建斌和竊聽事件有直接聯繫。許建斌只是告訴辯護律師,他對竊聽行動知曉,但沒有及時制止。2009年2月13日,國土資源廳在新余市召開會議。根據檢察院提供的證言,會議期間,當時的廳長劉積福向許建斌了解竊聽事件,許建斌沒有正面回答,也未向他說過任何違法亂紀之事。僅僅隔了幾天,許建斌就在南昌被“雙規”。

獲刑

2009年11月20日,許建斌受賄案一審宣判,被判有期徒刑15年,許建斌未抗訴,開始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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