糧食出荷

糧食出荷

糧食出荷意為出售貨物或商品,是日本帝國主義強制農民將其所生產的大部分糧食,按照日偽政府所規定的收購數量和最低的收購價格交售的政策。

簡介

糧食出荷糧食出荷
隨著日本侵華戰爭的進一步擴大,日本侵略者更加瘋狂地掠奪東北農業資源,全面推行所謂“糧食出荷”制度,日語意思為“出售”,中國人叫“搶糧”。為了最大限度地掠奪糧食,偽滿各級統治政權的大小官吏,以及“協和會”“興農合作社”等組織一起出動。到1945年,農民要交的“出荷糧”竟占總產量的51%,這意味著農民一年收穫的糧食在交完“出荷糧”後所剩無幾。許多農民連口糧種子都沒有了。而在實行配給制的城市裡,中國人每月只分給十幾斤的豆餅或高粱米,還得半夜三更就去排隊。“偽滿”時期,只有日本人能夠吃大米,中國人吃大米白面就是“經濟犯”。

演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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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糧谷出荷”是日偽統治時期農民一項極為沉重的負擔,它是在農業統制政策下,以極低的官定價格,以極其野蠻的方式,把日偽所需的農產品全部掠奪到手。該政策的實施完全是依據“需要多少取多少”的原則,表現出明顯的掠奪性,農民甚至付出生命代價完成任務。“糧谷出荷”給農民帶來了巨大災難。 

“糧谷出荷”政策是偽滿的國政,也是偽滿的苛政,是日本帝國主義對東北農民最殘酷的剝削與迫害。它是在農業統制政策下,以極低的官定價格,以極其野蠻的方式,把日偽所需的農產品全部掠奪到手。在徵集糧谷過程中,日偽官員敲詐勒索和硬性攤派給農民帶來深重災難,成為農民極其沉重的負擔之一。 

日偽統治後期,隨著侵華戰爭的擴大和戰線的拉長,日本對糧食的需求日益緊迫。糧食“收集”便成為偽滿各項政策中的重中之重。日偽的糧食掠奪及於購和銷兩個方面,而購更具重要性。為強制收購,從1939年起實行“糧谷出荷”,1940年全面展開,對農產品實行強制性的全面統制和掠奪。

為了堅持農產物低物價政策,保證農產物出荷任務的提前完成,1940年,實行了出荷獎勵金制度。規定:凡在10月份出荷滿100公斤者,發給獎勵金1.2元,在11月份出荷滿100公斤者,發給獎金1元,12月份出荷滿100公斤者,發給獎金0.8元。儘管如此,仍然沒有完成預訂收購指標630萬噸的任務,實際只完成600萬噸。其原因“固然是受到農業生產力低下和農民自給化傾向的影響,而更主要的原因則是由於三個統制收購機構的鼎立而造成的收集統制的不統一”。

1941年,日偽採取兩項重大措施適時地進行調整:

一是合併中央統制機構,即將統制大豆、油料的滿洲特產專管公社,統制小麥的滿洲谷粉會社,統制高梁、玉米等的滿洲糧谷會社三個機構合併,成立滿洲農產公社,企圖加強統制。該社資本金7000萬元,全部由偽滿政府出資,至此,東北的糧食對策,進入了依照國家意志實行一元化管理的階段,農產物出荷表現出明顯的掠奪性,同時“採用了旨在實現公社與政府一體化的管理官制度”。純經濟性的收購功能讓位給行政力量,日本對東北農產品的統制從最初的局部統制擴大到全面統制,最後發展到戰時糧食管理階段。

二是廢除出荷獎勵金制度。為了加強農產物徵收出荷的高度計畫性,實行了預購契約制度。即將本年度670萬噸的預訂出荷量,分攤到各個地區,為使各地區分擔的數量能夠完成,按每百斤預交一元定金的辦法,先把錢發給農民,簽訂契約,秋季強迫農民按契約上規定的數額出荷。偽滿政府憑著預約款,根據所定契約,不管收成好壞,強制農民按預購契約量出荷。預購契約成為掠奪糧谷的有力武器,為迫使農民履行契約,各地普遍動用警察,屢屢發生侵害農民行為。1941年,糧谷出荷預訂量是670萬噸,勉強完成650萬噸。

1942年,繼續實行預購契約制度。太平洋戰爭爆發後,日本軍用和民用糧食急劇增加,單憑預購契約量所定的物資動員計畫,遠不能滿足戰爭需要。為此根據武部長官的指示,制定了確保農產物出荷數量的計畫,要各省、市、縣克服一切困難,保證完成所分擔的出荷數量,1942年剛好完成預訂收購量720萬噸。

實踐證明,先錢制度手續煩瑣,農民違約不履的情況普遍發生。農民為了領取預付款,不得不付出相當於預付款的代價,以致徒勞無功。於是,1943年,日偽政府廢除了預購契約制度,在年初的省長、次省長會議上,由偽滿中央確定本年度糧谷出荷責任量,並下發給各省,各省根據分擔的數量,實施了各種農產物增產計畫。 

由於受戰爭影響,民需物資日益缺乏,導致戰時物價飛漲,再堅持低物價收買農產物,呈現極其困難的局面。日偽當局為掠奪大量農產物,一方面在極低的價格基礎上,略微提高糧谷收買價格,每100公斤提高0.34元,另一方面採取物質刺激辦法,在“糧谷出荷”時實行棉織品特別配給制。偽滿在1938年實行了生活必需品配給制度,但配給量逐年減少,大多數農民靠正常手段無法弄到生活必需品,不得不以高價購買,日偽當局正是利用這種形勢,引誘農民多出荷。規定出荷1噸糧谷以公價配給10平方碼棉布和1斤棉花或15碼棉布,1條毛巾,1束線,企圖堅持低物價政策。1944年棉布減少到7.5碼,後來棉布幾乎停止配給。實際上,大量棉布落到地主富農手裡,他們將這些棉布流入黑市,攫取暴利。

當時,日本糧食情況極端惡化,迫切要求偽滿洲國增加對日支援的數量。1943、1944兩個年度以“報恩出荷”名義,各追加70萬噸的出荷數量。1943年,計畫數額750萬噸,實際完成820萬噸,1944年,計畫數額820萬噸,實際完成890萬噸。逐年增加對日支援的糧食數量,必然加重對農民的壓榨,增加了農民負擔。

按照上述統制政策,東北農民生產出來的農產品,必須按照“糧谷出荷”的方式送到農產物交易場或興農合作社,然後再集中到滿洲農產公社。農產公社將其中一部分主要是對日輸出,一部分分配給加工者,加工者將加工後的成品再返還滿洲農產公社,由農產公社再將其撥給販賣業者,最後按數量分配給一般消費者。滿洲農產公社壟斷了農產品的購銷、加工以及分配、流通所有渠道,凡不經過這一渠道的農產品,均被視為非法。農民辛苦勞作,在處理農產品方面失去任何權利和自由。

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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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糧谷出荷”是通過官辦農村組織興農合作社具體實施的。糧谷出荷的方式是:一般在年度初,先由偽滿政府召開偽省長會議和省次長會議,確定當年度的“搜荷”方針和各省的“搜荷”數量。然後,各省再分配給所屬的各市、縣、旗,依次分配給各街、村,最後分配到各農戶,秋後按規定的數量強迫農民繳納。期間,各省、縣、村都有某些增額,對農民的分派一般較實數多出10%左右。

各農戶按照指定的作物進行播種,每年春耕前,縣裡發給每個農戶一張“農作物種植面積、預收量、出荷量登記表”,填寫戶主姓名、年齡、家庭人口、勞動力僱傭情況、僱傭幾個人、幾頭耕畜、耕地面積、自種多少、租種多少,分作物品種收穫量、出荷量等,同時發一張糧谷出荷證,以示出荷品種。春播以後,由縣公署統一組織人員到各村、屯,夥同村、屯長、警察依表到地里查看,確保指定作物的種植。從作物品種到播種面積,完全無視農民的意志而強加於人。從攤派播種直到糧食交售,武裝警察討伐一樣,對農民構成極大的威脅。各地偽官吏政績的優劣,完全取決於糧谷蒐集成績的好壞。為此,各省及縣公署設交售督勵本部,省長和縣長任本部長,並親臨收集一線巡視,督促交售。為迫使農民多交糧,曾採取出荷獎勵金、預付款和生活物品配給制等刺激手段,迫使農民按照指定的數量和價格糧食送到合作社興辦的交易場,不得私自售賣。這樣就排擠了東北原有的民族糧棧資本,破壞了曾經十分活躍和繁盛的鄉鎮集市貿易。廣大農民被迫到指定的交易場售糧,很多農民不得不捨近求遠,耗費人力和膳宿費用,加重了對農民的掠奪和盤剝。

為防止農民私藏糧谷或把糧食轉向黑市交易,收購季節推行所謂“集體出荷”,即在村、屯長的帶領下,集合全體村民按照規定的時間和指定的路線,由數十台馬車組成浩浩蕩蕩的交售隊,在偽警察押送下,把糧食送到交易場,違者要受到嚴厲處罰。“糧谷出荷”時採取強迫攤派的辦法,由省、縣職員組成督勵本部進行徵收,本部之下又設“搜荷工作班”、“取締班”、“情報班”、“配給班”、“宣撫班”及“青少年特別工作班”等龐大機構組織。出荷數量逐年增加,1940年,“糧谷出荷”總數是620萬噸,1941年是680萬噸,1942年是720萬噸,1943年是780萬噸,1944年是820萬噸,1945年確定的出荷量是900萬噸。如此殘酷的攤派,完全是依據“需要多少取多少”的原則。全東北的年糧食產量為1600萬噸,農民自用口糧大約為1200萬噸,八九百萬噸的出荷量“是一個餓不死人就無法完成的數字”。到1945年日本戰敗投降時,在孫吳山中曾儲有足夠二個師團使用六年的糧食。由於糧谷出荷數量不斷增加,使農民手裡根本沒有餘糧,有的甚至出錢買糧出荷。偽滿政府每年以低於市場10至20多倍的價格,把農民生產的糧食掠奪到手,使農民遭受非常嚴重的損失。然後再按物動計畫分別運往日本、朝鮮關東州和華北等處,據統計,1942年至1944年三年共運出糧食1201萬噸。

“糧谷出荷”給農民帶來了巨大災難,每到糧谷出售期,各地均發生暴力毆打農民事件,演出種種“交售悲劇”。在1942年的糧谷出荷中,90%以上的農戶慘遭浩劫,只有極少數地主、富農和當地有權勢者幸免於難,大戶人家賣車賣馬買糧食出荷,小戶人家逃荒要飯,流離失所,甚至賣掉妻子兒女,走死逃亡。在這場浩劫中受嚴刑拷打者幾千人,被逼出逃者幾千人,凍餓而死者上百人。“糧谷出荷”造成的悲劇,觸目皆是,令人備感心寒。 

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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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偽統治時期,農業遭受的掠奪舉世罕見,農民所受的壓榨也最為深重,農民的生活質量受到極大影響。

第一,在暴力催逼下,農民不得不把口糧和種子全部出荷,各地糧食嚴重短缺,農民處於極度飢餓狀態,生活困苦不堪,自殺和死亡率不斷攀升。

1941年,偽龍江省南部地區因遭受水、霜之害,農產物比歷年減少三四成。但是,根據日偽當局的要求,糧谷出荷日益急迫,農民缺糧情況更加嚴重。根據偽龍江省物資動員計畫,截止1942年7月末,共缺少民食450萬噸,物資動員計畫外的農村民食,約缺少6000萬噸。“農村的民食,歷來都是由農民互相扶助、彼此間通融來調劑。但是,近來由於實施強制出荷,本來是糧谷生產者的農民,因為全部糧谷都出荷了。所以,農村互助通融來解決民食不足的方法已經喪失。目前,農村已經發生了相當嚴重的民食缺乏”。

偽濱江省的狀況也是如此,據偽濱江省長於鏡濤供認,1941年至1942年他以省督勵部長的身份,到三肇木蘭巴彥五常雙城珠河等縣督勵出荷。所到農村都是房倒屋塌,農民衣服破爛不堪,面黃肌瘦,人人驚慌失措。當時偽濱江省有500萬人,每年只產糧200萬噸,而出荷數量達100多萬噸,出荷量高達一半以上。

糧谷出荷使農民生活陷於無法擺脫的困境,據日偽當局1943年對綏化縣21個屯的調查顯示,大部分農戶“吃糧都已出荷”,“一粒糧食都沒有”,農民“陷入極端的糧食不足”狀況,出荷後的村子看不到煙囪冒煙,最好的人家也不過剩點土豆,很多農戶只好從鄰縣望奎買糧出荷。有的農戶準備全家自殺,有的被逼而死。一般農民對“被追加出荷很戒備,表現消沉”。

在調查中,生活最苦的是家無寸土或僅有少量土地而被僱傭的農民,不交出荷糧得不到生活必需品“配給”票證,因此,相當一部分農戶,夏無單衣護體,冬無棉衣禦寒,多數孩子赤身裸體,身披麻袋片守著火盆過冬。嚴重的饑荒,使農民體質狀況急劇下降,疾病、死亡率增高,導致許多駭人聽聞的慘案。依蘭縣自1942年l至6月以來,因糧食缺乏而厭世自殺者已達9人。鶴立縣因為缺糧,自殺者已達300人。佳木斯市郊一家四口,因為缺糧而相繼自殺。很多地方以糠和草根充飢,在通河地區陸續發生餓死者。1943年2月,偽濱江省呼蘭縣一貧苦農民,由於殘暴的糧食掠奪而自殺。同年3月,肇州縣也有兩名農民自殺。“北安、濱江、錦州各省下層農民糧食嚴重不足,曾發生多起自殺未遂事件”。“望奎縣內最困難的是村民,為了獲得糧食,發生多起偽裝自殺事件,民心愈加動搖。縣內山頭村5家30多口人於1942年5月10日,吃大煙和跳井自殺未遂”。農民飢餓已達極點,整日在死亡線上徘徊掙扎。據偽濱江省保全科統計,該省人口死亡率,1944年比1940年提高0.7%,按500萬人計算,死者增加3.5萬人,在王子衡任偽省長的兩年期間(1943年7月至1945年6月),全省死亡人口增加7萬。由此可見,在“糧谷出荷”政策的逼迫下,自殺和死亡竟成為農民的一種沒有出路的出路,農業生產力遭到殺傷性破壞。

第二,由於糧食極端缺乏,為了生存,便有鋌而走險者,各地經常發生請願、搶糧事件,使社會動盪不安,農民生活在極不穩定的悲觀、恐怖環境中。

農民沒糧吃,絕不是一村一戶的個別事例,而是東北農村的普遍現象。“糧谷出荷”政策,充分顯現出殖民地經濟的典型特徵,即國家權力干預經濟,對農業實行壟斷。這種農業生產完全違背自然經濟發展規律和農民個人意願,完全服從日本侵略戰爭的需要。而膨脹發展的農業生產,是以不顧殖民地人民的死活而進行的。由於以掠奪為目的,他們必然在經濟上獲得巨大利益。所以,“糧谷出荷”所列舉的數字,恰好成為日本對東北經濟搜刮和掠奪的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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