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口貿易

轉口貿易

轉口貿易又稱中轉貿易(intermediary trade)或再輸出貿易(Re-Export Trade),是指國際貿易中進轉口貿易出口貨物的買賣,不是在生產國與消費國之間直接進行,而是通過第三國轉手進行的貿易。

轉口貿易轉口貿易
這種貿易對中轉國來說就是轉口貿易。交易的貨物可以由出口國運往第三國,在第三國不經過加工(改換包裝、分類、挑選、整理等不作為加工論)再銷往消費國;也可以不通過第三國而直接由生產國運往消費國,但生產國與消費國之間並不發生交易關係,而是由中轉國分別同生產國和消費國發生交易。轉口貿易有貨物集散地、倉庫、堆疊之意,它屬於再出口貿易和過境貿易中間接過境的一部分。

產生條件

轉口貿易(entrepot Trade)是指兩國的進出口貿易是通過第三國的中間商把貨物轉手來完成的貿易方式。這種貿易方式在生產國為間接出口,在消費國為間接進口,因而是一種間接貿易方式。而對第三國來說,它將進口的貨物再出口,所以是轉口,又稱再出口貿易。轉口貿易已有數百年歷史,倫敦、鹿特丹、新加坡是著名的轉口貿易港。戰後轉口貿易在香港、新加坡、日本、等地發展甚為迅速,並成為這些地區對外貿易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

轉口貿易的發生,主要是有些國家(或地區)由於地理的、歷史的、政治的或經濟的因素,其所處的位置適合於作為貨物的銷售中心。這些國家(或地區)輸入大量貨物,除了部分供本國或本地區消費外,又再出口到鄰近國

轉口貿易轉口貿易
家和地區。如新加坡香港倫敦鹿特丹等,都是國際著名的中轉地,擁有數量很大的轉口貿易。它們通過轉口貿易除了可以得到可觀的轉口利潤和倉儲、運輸、裝卸、稅收等收入外,同時也推動了當地金融、交通、電訊等行業的發展。

轉口貿易對中間商所在國而言,一般必須具備兩個條件:

①自然條件,即中轉國的港口必須是深水港、吞葉能力強,地理位置優越,處於各國之間的交通要衝或國際主航線上;

②人為條件:要求中轉國對中轉地採取特殊的關稅優惠政策和貿易政策,如自由港自由貿易區等,使中轉費用不致過高。同時,要求該地的基礎設施交通金融信息等服務系統發達且完備,以利於轉口貿易的進行。

方式

轉口貿易的形式多樣,根據貨物流通渠道的不同,可分為再出口貿易和單所處理貿易方式兩種:

再出口貿易(Re-export Trade)方式,是指出口商通過中間商與進口商發生買賣關係。而後將貨物直接從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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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運往進口國的貿易方式。在這種情況下,貨物並未在第三國通關進出口,而中間商亦僅涉及交易單據的處理。這種單據處理貿易方式實際上是貨物所有權的再出口。再出口貿易方式在轉口貿易發展的初期較多發生。人們由於經驗、通訊設備等的缺管,轉口貿易就通過兩交貨物的進出口來完成。隨著轉口貿易的發展,單據處理貿易的方式逐漸發展起來,為種方式可以避免貨物在第三國通關進出口的每秒雜手續,節省運費、保險費和手續費等費用,減少風險,還可縮短交貨時間,有利於進口商抓信貨物銷售良機,從而實現較大的利潤。因而單據處理貿易方式逐漸取代再出口貿易方式,成為當今轉口貿易的主要方式。轉口貿易根據貨物是否在中轉地加工,可分為純粹轉口貿易和加工轉口貿易兩種。

②純粹轉口貿易。所謂純粹轉口貿易系指中轉的第三國的中間商對進口的貨物未經加工再出口。當然,中間商可以將進口貨物在當地保稅倉庫進行分級、混裝、加包裝、貼標籤等。這些活動並未改變原進口貨物的形態、性質,結構或效用等,所以不屬於加工的範圍。

③加工轉口貿易,指貨物通關輸入到中轉國,紅加工增值後再輸往進口國的貿易方式。貨物經過某種程度的加工,使加工後的貨物與原來未經加工的貨物在形態、性質、結構或交用上發生某此變化,大氣層以這種貿易方式不僅可以獲得轉口利潤,還可獲加工利泣。加工轉口貿易要求中轉地有大量的勞動力,工資水平較低,基礎設施較好,並有保科倉庫或保稅區等,這樣才能使商品加工成本低,具有國際競爭力。加工轉口貿易可以對整批貨物進行加工、裝配等;也可以是從國處採購某些零部件,與原有的設備配套裝配成大型設備出口。

與過境貿易的區別

過境貿易:別國出口貨物通過本國國境,未經加工改制,在基本保持原狀條件下運往另一國的貿易活動.包括直接過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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貿易和間接過境貿易.比如內陸國與不相鄰的國家之間的商品交易,就必須通過第三國國境,對第三國海關來說,就會把這類貿易歸入過境貿易。不過如果這類貿易是通過航空運輸飛越第三國領空的話,第三國海關不會把它列入過境貿易。指別國貨物通過本國國境,未經加工改制,在基本保持原狀的條件下運往另一國的貿易活動。過境貿易有兩種類型,一種稱之為直接過境貿易,即外國貨物到達本國口岸後,在海關直接監管下,通過國內運輸線從其它口岸離境,有時直接過境甚至不需卸貨和轉換運輸工具,承辦過境的國家一般要收取一定的費用。另一種稱為間接過境貿易,即指外國貨物到達本國口岸後先存人海關保稅倉庫,未經加工改制,又從海關保稅倉庫提出,運出國境的活動。

轉口貿易和過境貿易的區別,在於商品的所有權在轉口貿易中先從生產國出口者那裡轉到第三國(或地區)商人手中,再轉到最終消費該商品的進口國商人手中。而在過境貿易中,商品所有權無需向第三國商人轉移。

與間接貿易的區別

間接貿易(Indirect Trade)間接貿易是“直接貿易”的對稱,是指商品生產國與商品消費國通過第三國進行賣買商品的行為。其中,生產國是間接出口;消費國是間接進口;第三國是轉口。轉口貿易(entrecote Trade)是指

轉口貿易轉口貿易
生產國與消費國之間通過第三國所進行的貿易。即使商品直接從生產國運到消費國去,只要兩者之間並未直接發生交易關係,而是由第三國轉手進行的貿易。

轉口貿易對中轉國來說就是轉口貿易。交易的貨物可以由出口國運往第三國,在第三國不經過加工(改換包裝、分類、挑選、整理等不作為加工論)再銷往消費國;也可以不通過第三國而直接由生產國運往消費國,但生產國與消費國之間並不發生交易關係,而是由中轉國分別同生產國和消費國發生交易。轉口貿易有貨物集散地、倉庫、堆疊之意,它屬於再出口貿易和過境貿易中間接過境的一部分。

轉口貿易的發生,主要是有些國家(或地區)由於地理的、歷史的、政治的或經濟的因素,其所處的位置適合於作為貨物的銷售中心。這些國家(或地區)輸入大量貨物,除了部分供本國或本地區消費外,又再出口到鄰近國家和地區。如新加坡、香港、倫敦、鹿特丹等,都是國際著名的中轉地,擁有數量很大的轉口貿易。它們通過轉口貿易除了可以得到可觀的轉口利潤和倉儲、運輸、裝卸、稅收等收入外,同時也推動了當地金融、交通、電訊等行業的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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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近現代經濟知識

近代中國社會經濟的最大特點是半殖民地半封建性,該時期是半殖民地半封建經濟的開始形成和發展時期,該時期經濟的主要特徵是封建自然經濟、外國資本主義經濟、民族資本主義經濟、洋務經濟、官僚資本主義經濟、新民主主義經濟等多種經濟成份並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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