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江三角洲地區改革發展規劃綱要

(三)構建開放型的區域創新體系。 優先發展高端服務業,加快建設先進制造業基地,大力提高自主創新能力,率先建立現代產業體系。 ——加快完善促進就業的政策體系和服務體系。

珠江三角洲地區改革發展規劃綱要(2008-2020年)

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二〇〇八年十二月

前言

珠江三角洲地區是我國改革開放的先行地區,是我國重要的經濟中心區域,在全國經濟社會發展和改革開放大局中具有突出的帶動作用和舉足輕重的戰略地位。改革開放以來,在黨中央、國務院的正確領導下,珠江三角洲地區銳意改革,率先開放,開拓進取,實現了經濟社會發展的歷史性跨越,為全國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做出了重大貢獻。當前,國內外經濟形勢發生深刻變化,珠江三角洲地區正處在經濟結構轉型和發展方式轉變的關鍵時期,進一步的發展既面臨嚴峻挑戰,也孕育著重大機遇。在改革開放30周年之際,從國家戰略全局和長遠發展出發,為促進珠江三角洲地區增創新優勢,更上一層樓,進一步發揮對全國的輻射帶動作用和先行示範作用,特制定珠江三角洲地區改革發展規劃綱要。

本規劃綱要的規劃範圍是,以廣東省的廣州、深圳、珠海、佛山、江門、東莞、中山、惠州和肇慶市為主體,輻射泛珠江三角洲區域,並將與港澳緊密合作的相關內容納入規劃。規劃期至2020年。

本規劃綱要是指導珠江三角洲地區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改革發展的行動綱領和編制相關專項規劃的依據。

一、加快珠江三角洲地區改革發展的重要意義

(一)30年改革發展的成就。

改革開放30年來,珠江三角洲地區充分發揮改革“試驗田”的作用,率先在全國推行以市場為取向的改革,較早地建立起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框架,成為全國市場化程度最高、市場體系最完備的地區;依託毗鄰港澳的區位優勢,抓住國際產業轉移和要素重組的歷史機遇,率先建立開放型經濟體系,成為我國外向度最高的經濟區域和對外開放的重要視窗;帶動廣東省由落後的農業大省轉變為我國位列第一的經濟大省,經濟總量先後超過亞洲“四小龍”的新加坡、香港和台灣,奠定了建立世界製造業基地的雄厚基礎,成為推動我國經濟社會發展的強大引擎;人口和經濟要素高度聚集,城鎮化水平快速提高,基礎設施比較完備,形成了一批富有時代氣息又具嶺南特色的現代化城市,成為我國三大城鎮密集地區之一;城鄉居民收入水平大幅提高,覆蓋城鄉的社會保障體系初步形成,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等各項社會事業迅速發展,公共服務體系基本建立。珠江三角洲地區已經站在了一個新的更高的歷史起點上。珠江三角洲地區改革發展的巨大成就雄辯地證明,發展是硬道理,改革開放是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必由之路。

(二)面臨的挑戰和機遇。

在經濟全球化和區域經濟一體化深入發展,尤其是當前國際金融危機不斷擴散蔓延和對實體經濟的影響日益加深的背景下,珠江三角洲地區的發展受到嚴重衝擊,國際金融危機的影響與尚未解決的結構性矛盾交織在一起,外需急劇減少與部分行業產能過剩交織在一起,原材料價格大幅波動與較高的國際市場依存度交織在一起,經濟運行困難加大,深層次矛盾和問題進一步顯現。主要是:產業層次總體偏低,產品附加值不高,貿易結構不夠合理,創新能力不足,整體競爭力不強;土地開發強度過高,能源資源保障能力較弱,環境污染問題比較突出,資源環境約束凸顯,傳統發展模式難以持續;城鄉和區域發展仍不平衡,生產力布局不盡合理,空間利用效率不高;社會事業發展相對滯後,人力資源開發水平、公共服務水平和文化軟實力有待進一步提高;行政管理體制、社會管理體制等方面的改革任務仍然繁重,改革攻堅難度越來越大。另一方面,珠江三角洲地區也面臨著重大機遇:國際產業向亞太地區轉移的趨勢不會改變,亞洲區域經濟合作與交流方興未艾,中國—東協自由貿易區進程加快;我國仍處在重要戰略機遇期,工業化、信息化、城鎮化、市場化、國際化深入發展,粵港澳三地經濟加快融合,經濟發展具有很強的後勁;特別是經過改革開放30年發展,珠江三角洲地區積累了雄厚的物質基礎,經濟實力、區域競爭力顯著增強,這些都為珠江三角洲地區加快改革發展提供了有利條件和廣闊空間。

(三)重要意義。

在新形勢下,推進珠江三角洲地區加快改革發展,充分發揮自身優勢,著力解決突出問題,變壓力為動力,化挑戰為機遇,把國際金融危機帶來的不利影響降到最低程度,加快推動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既是該地區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的必然選擇,也是我國當前保持經濟成長的迫切要求和實現科學發展的戰略需要。加快珠江三角洲地區的改革發展,有利於推進珠江三角洲地區經濟結構戰略性調整,增強經濟發展的動力和活力;有利於提高我國的綜合實力、國際競爭力和抵禦國際風險的能力,更好地參與國際經濟合作與競爭;有利於輻射和帶動環珠江三角洲和泛珠江三角洲區域的經濟發展,促進形成優勢互補、良性互動的區域經濟發展新格局;有利於貫徹“一國兩制”方針,保持港澳地區長期繁榮穩定;有利於深化體制機制創新,為建立實現科學發展的體制機制探索新路徑、提供新經驗。

二、總體要求和發展目標

(一)指導思想。

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進一步解放思想,堅持改革開放,努力爭當實踐科學發展觀的排頭兵。著力構建現代產業體系,加快發展方式轉變,率先建立資源節約型和環境友好型社會;著力推進科技進步,增強自主創新能力,率先建立創新型區域;著力解決民生突出問題,促進城鄉區域協調發展,率先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著力深化體制改革,勇於推進體制機制創新,率先建立完善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著力加強與港澳合作,擴大對內對外開放,率先建立更加開放的經濟體系。要把解決當前問題與謀劃長遠發展結合起來,保持珠江三角洲地區經濟平穩較快發展,為保持港澳地區長期繁榮穩定提供有力支撐,為我國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做出新的更大貢獻,率先建成全面小康社會和基本實現現代化。

(二)戰略定位。

——探索科學發展模式試驗區。賦予珠江三角洲地區發展更大的自主權,支持率先探索經濟發展方式轉變、城鄉區域協調發展、和諧社會建設的新途徑、新舉措,走出一條生產發展、生活富裕、生態良好的文明發展道路,為全國科學發展提供示範。

——深化改革先行區。繼續承擔全國改革“試驗田”的歷史使命,大膽探索,先行先試,全面推進經濟體制、政治體制、文化體制、社會體制改革,在重要領域和關鍵環節率先取得突破,為實現科學發展提供強大動力,為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創造新鮮經驗。

——擴大開放的重要國際門戶。堅持“一國兩制”方針,推進與港澳緊密合作、融合發展,共同打造亞太地區最具活力和國際競爭力的城市群。創新國際區域合作機制,全面提升經濟國際化水平,完善內外聯動、互利共贏、安全高效的開放型經濟體系。

——世界先進制造業和現代服務業基地。堅持高端發展的戰略取向,建設自主創新新高地,打造若干規模和水平居世界前列的先進制造產業基地,培育一批具有國際競爭力的世界級企業和品牌,發展與香港國際金融中心相配套的現代服務業體系,建設與港澳地區錯位發展的國際航運、物流、貿易、會展、旅遊和創新中心。

——全國重要的經濟中心。綜合實力居全國經濟區前列,輻射帶動能力進一步增強,形成以珠江三角洲為中心的資源互補、產業關聯、梯度發展的多層次產業圈,建設成為帶動環珠江三角洲和泛珠江三角洲區域發展的龍頭,成為帶動全國發展更為強大的引擎。

(三)發展目標。

當前和今後一段時間,必須充分估計形勢的嚴峻性和複雜性,堅定信心,迎難而上,把保持經濟平穩較快發展作為首要任務,抓緊落實中央關於擴大內需的各項部署。要結合珠江三角洲地區的實際,大力改善民生和啟動最終消費需求,大力拉動民間投資,大力促進外貿出口,形成促進經濟成長的合力。

到2012年,率先建成全面小康社會,初步形成科學發展的體制機制,產業結構明顯升級,自主創新能力明顯增強,生態環境明顯最佳化,人民生活明顯改善,區域城鄉差距明顯縮小,區域一體化格局初步形成,粵港澳經濟進一步融合發展。人均地區生產總值達到80000元,服務業增加值比重達到53%;城鄉居民人均收入比2007年顯著增長,平均期望壽命達到78歲,社會保障體系覆蓋城鄉,人人享有基本公共服務;城鎮化水平達到80%以上;每新增億元地區生產總值所需新增建設用地量下降,單位生產總值能耗與世界先進水平的差距明顯縮小,環境質量進一步改善。

到2020年,率先基本實現現代化,基本建立完善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形成以現代服務業和先進制造業為主的產業結構,形成具有世界先進水平的科技創新能力,形成全體人民和諧相處的局面,形成粵港澳三地分工合作、優勢互補、全球最具核心競爭力的大都市圈之一。人均地區生產總值達到135000元,服務業增加值比重達到60%;城鄉居民收入水平比2012年翻一番,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基本形成;平均期望壽命達到80歲,實現全社會更高水平的社會保障;城鎮化水平達到85%左右,單位生產總值能耗和環境質量達到或接近世界先進水平。

三、構建現代產業體系

促進信息化與工業化相融合,優先發展現代服務業,加快發展先進制造業,大力發展高技術產業,改造提升優勢傳統產業,積極發展現代農業,建設以現代服務業和先進制造業雙輪驅動的主體產業群,形成產業結構高級化、產業發展集聚化、產業競爭力高端化的現代產業體系。

(一)優先發展現代服務業。

支持珠江三角洲地區與港澳地區在現代服務業領域的深度合作,重點發展金融業、會展業、物流業、信息服務業、科技服務業、商務服務業、外包服務業、文化創意產業、總部經濟和旅遊業,全面提升服務業發展水平。支持廣州市、深圳市建設區域金融中心,構建多層次的資本市場體系和多樣化、比較完善的金融綜合服務體系。支持符合條件的優質企業上市融資,擴大直接融資比重。培育具有國際競爭力的金融控股集團,儘快在深圳證券交易所推出創業板、完善代辦股份轉讓系統,支持建設廣東金融高新技術服務區。大力發展金融後台服務產業,建設輻射亞太地區的現代金融產業後援服務基地。發展一批具有國際影響力的專業會展,擴大中國(廣州)進出口商品交易會、中國(深圳)國際高新技術成果交易會、中國(珠海)國際航空航天博覽會、中國(廣州)中小企業博覽會、中國(深圳)國際文化產業博覽交易會的國際影響力,打造世界一流的會展品牌。推進白雲空港、寶安空港、廣州港、深圳港等一批樞紐型現代物流園區建設,完善與現代物流業相匹配的基礎設施,帶動廣東建設世界一流的物流中心。建設以珠江三角洲地區為中心的南方物流信息交換中樞,進一步確立珠江三角洲地區的國際電子商務中心地位。著力發展外包服務業,到2012年,培育2-3個國家級國際服務外包基地城市,形成較為完整的國際服務業外包產業鏈。支持發展研究設計、行銷策劃、工程諮詢、中介服務等第三方專業服務機構,促進科技服務業和商務服務業發展。加快發展人力資源服務業,扶持一批立足本地、輻射全國、具有國際競爭力的人力資源服務機構,促進人力資源合理流動和有效配置。培育一批創意產業集群,加快建設珠江三角洲國家級軟體和動漫產業基地。大力發展總部經濟,鼓勵國內外大型企業以及有影響力的中介服務機構在珠江三角洲地區設立總部或分支機構。建設全國旅遊綜合改革示範區,建成亞太地區具有重要影響力的國際旅遊目的地和遊客集散地。到2020年,現代服務業增加值占服務業增加值的比重超過60%。

(二)加快發展先進制造業。

充分利用現有基礎和港口條件,重點發展資金技術密集、關聯度高、帶動性強的現代裝備、汽車、鋼鐵、石化、船舶製造等產業,堅持走新型工業化道路。加快發展裝備製造業,在核電設備、風電設備、輸變電重大裝備、數控工具機及系統、海洋工程設備5個關鍵領域實現突破,形成世界級重大成套和技術裝備製造產業基地。加快發展以自主品牌和自主技術為主的汽車產業集群,打造2-3家產值超千億元的特大型汽車製造企業,建設國際汽車製造基地。發展大功率中低速柴油機等船舶關鍵配套裝備,打造產能千萬噸級的世界級大型修造船基地和具有現代化技術水平的海洋工程裝備製造基地。以寶鋼重組韶鋼、廣鋼為契機,建設現代化的千萬噸級湛江鋼鐵基地。集約發展石化產業,集中力量在深水港口條件好、環境承載能力相對較大的沿海地區,依託條件較好的現有企業,高標準建設2-3個千萬噸級煉油、百萬噸級乙烯煉化一體化工程,力爭形成世界先進水平的特大型石油化工產業基地。支持發展通用飛機製造產業,壯大新能源汽車產業。大力培育精細化工、醫藥等產業,提升規模和水平,形成新的經濟成長點。到2020年,先進制造業增加值占工業增加值的比重超過50%。近期,要適度控制新增產能,加快結構調整,為長遠發展奠定基礎。

(三)大力發展高技術產業。

堅持全面提升與重點突破相結合,突出自主創新和產業集聚,培育壯大新興產業,建成全球重要的高技術產業帶。著力發展高端產業和產業鏈高端環節,加快提升高技術產業核心競爭力。引導生產要素向優勢地區、產業基地和產業園區集聚,促進形成產業特色鮮明、配套體系完備的高技術產業群。重點發展電子信息、生物、新材料、環保、新能源、海洋等產業。電子信息領域重點發展軟體及積體電路設計、新型平板顯示、半導體照明、新一代寬頻無線移動通信、下一代網際網路、數字家庭等產業,促進數字視聽產品轉型升級,提升通信設備在全球的競爭優勢,建設現代信息產業基地。生物領域重點加強幹細胞、轉基因、生物信息等關鍵技術和重要產品研製,大力發展生物醫學、生物育種等產業。新材料領域重點發展新型電子材料、特種功能材料、環境友好材料高性能結構材料等。環保領域著力發展環保技術與裝備、環境服務產業等。新能源領域重點發展風能、太陽能等清潔能源。海洋領域重點發展海洋生物、海洋資源綜合利用等。圍繞重點領域實施高技術產業化重大專項,加大對高技術產業化項目的支持力度。推進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二次創業”,重點加快廣州科學城(北區)和深圳高新技術產業帶建設,加快科研、標準化與科技成果產業化三同步步伐,把廣州、深圳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建設成為全國領先的科技園區。到2012年,培育形成3-5個產值規模超千億元的新興產業群,重點打造3-5家銷售收入達千億元、具有全球影響力的跨國企業。到2020年,高技術製造業增加值占工業增加值的比重達30%。

(四)改造提升優勢傳統產業。

實施改造提升、名牌帶動、以質取勝、轉型升級戰略,做優家用電器、紡織服裝、輕工食品、建材、造紙、中藥等優勢傳統產業,提高產業集中度,提升產品質量,增強整體競爭力。積極採用高新技術、先進適用技術和現代管理技術改造提升優勢傳統產業,推動產業鏈條向高附加值的兩端延伸。以提高產業鏈配套能力、增加產品附加值為重點,加大研發投入,強化工藝設計,提高技術裝備水平,大力發展環保、節能、高附加值產品,推動優勢傳統產業向品牌效益型轉變。加快優勢傳統產業組織結構調整,打造一批具有知名品牌的龍頭企業。發揮龍頭企業、名牌產品和馳名商標的帶動作用,打造佛山家電和建材、東莞服裝、中山燈飾、江門造紙等具有國際影響力的區域品牌,做大做強產業集群。提高優勢出口產品的技術含量和附加值,提高自主品牌出口產品比重。提高產業準入門檻,促進資源型低端產業逐步退出,淘汰落後產業和落後生產能力。

(五)積極發展現代農業。

按照高產、優質、高效、生態、安全的要求,加快轉變農業發展方式,最佳化農業產業結構,建立具有嶺南特色的都市型、外向型現代農業產業體系,率先實現農業現代化。穩定糧食麵積,建設標準農田,實施優質稻產業工程,確保現有糧食生產能力不下降、糧食安全保障能力不降低。加強蔬菜、水產和畜禽等鮮活農產品基地建設,突破農產品保鮮加工和流通瓶頸,建設具有國際競爭力的園藝產業帶和農產品現代物流體系。加強基本農田保護區建設,改造水利灌溉設施,加強良種繁育和動植物防疫等基礎設施建設,不斷最佳化農業設施裝備結構,健全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推進農業科技創新和成果轉化,提高科技對農業的貢獻率,高標準建成若干個國家級現代農業園區。完善農村集體土地股份合作制,推進農業產業化、規模化、集約化經營,提高勞動生產率和土地產出率。全力推進農業標準化,建立健全“從田頭到餐桌”的農產品及食品良好生產規範、質量安全監督管理體系及產品可追溯制度。強化農業支持保護體系,增強農業抗風險能力。加強農業國際合作,拓展珠江三角洲外向型農業的廣度和深度,增強國際競爭力和可持續發展能力。

(六)提升企業整體競爭力。

通過淘汰一批落後企業,轉移一批勞動密集型企業,提升一批優勢企業,培育一批潛力企業,推動企業組織結構調整。大力推進企業信息化,切實提高企業管理水平。當前,要綜合運用各種有效手段,幫助困難企業渡過難關,同時鼓勵和支持優勢企業圍繞主業實施行業併購和重組,形成一批擁有自主智慧財產權和世界級品牌、具有國際競爭力的大企業。發揮大企業在產業鏈中的核心作用,帶動中小企業發展,形成以大企業為龍頭、中小企業專業化配套的協作體系。到2012年,年主營業務收入超百億元企業達到100家以上,其中超千億元企業8家左右,世界名牌產品數量翻一番。到2020年,年主營業務收入超千億元企業達到20家左右,世界名牌產品達到20個左右。

四、提高自主創新能力

完善自主創新的體制機制和政策環境,構建以企業為主體、以市場為導向、產學研結合的開放型區域創新體系,率先建成全國創新型區域,成為亞太地區重要的創新中心和成果轉化基地,全面提升國際競爭力。

(一)推進核心技術的創新和轉化。

圍繞現代產業發展的需求,著力抓好關鍵領域的引進消化吸收再創新和集成創新,積極推進原始創新,加快創新成果轉化,實現產業技術跨越式發展。重點開展電子信息、生物與新醫藥、先進制造、新材料、節能與新能源、環保與資源綜合利用、現代農業等關鍵領域的自主創新,掌握一批行業核心和共性技術。實施產業前沿技術重大攻關計畫,開展關鍵領域聯合科技攻關,實施節能減排與可再生能源、創新藥物的篩選與評價、下一代網際網路、新一代移動通信等自主創新重大專項,支持產學研合作和區域聯合承擔國家重大科技專項。加強大學科技園、科技成果孵化器和中試基地建設,新建一批創新成果產業化基地,組織實施高技術產業化示範工程,支持國家重大創新成果在珠江三角洲地區轉化。大力發展技術評估、產權交易、成果轉化等科技中介服務機構,構建技術轉移平台,促進創新成果轉化。力爭到2012年,年發明專利申請量達600件/百萬人口,在一些重點領域自主創新接近或達到世界先進水平。到2020年,基本實現由“廣東製造”向“廣東創造”轉變。

(二)強化企業自主創新主體地位。

引導創新要素向企業集聚,鼓勵企業加大研發投入,強化本土企業在自主創新中的主體地位。支持探索促進自主創新的政策舉措,鼓勵率先建立和完善增強企業自主創新能力的政策體系。完善企業自主創新激勵機制,全面落實企業研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等自主創新優惠政策,加大創新產品的政府採購力度。支持企業與全國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共建高水平的技術研發機構和人才培養機構,組建企業技術中心,共同承擔國家重大科技項目。加強行業公共技術平台和創新服務體系建設,為企業自主創新提供公共服務支撐。培育一批創新能力強、經濟效益好的創新型企業,重點支持打造50家國家級和10家世界領先的創新型龍頭企業。

(三)構建開放型的區域創新體系。

加強區域合作與國際合作,完善區域創新布局,加強創新能力建設,構建開放融合、布局合理、支撐有力的區域創新體系。深化粵港澳科技合作,建立聯合創新區,支持聯合開展科技攻關和共建創新平台。規劃建設深港創新圈,加強穗港產學研合作,加快國家創新型城市建設,形成以廣州-深圳-香港為主軸的區域創新布局。支持廣州國家級開發區開展創新發展模式試驗。實施企業國際合作創新試點,鼓勵企業設立境外研發機構,積極承接跨國公司研發中心轉移。完善創新平台的運行管理機制,建立健全科研設備和科技信息開放共享制度,強化創新平台的公共服務功能。加快建設深圳國家高技術產業創新中心、華南新藥創製中心、廣州國際生物島等重大創新平台。到2012年,建成具有現代運行管理機制的國家重點實驗室、工程中心、工程實驗室等100家創新平台。到2020年,形成較為完善的區域性國際化創新體系。

(四)深化國家與地方創新聯動機制。

國家有關部門與廣東省聯合開展自主創新綜合試驗,積極推進協調管理、考核評價、科技體制等方面的體制機制改革,促進國家與地方創新資源的高效配置和綜合集成,上下聯動凝聚創新合力。設立省部產學研合作重大科技項目,實施“產學研合作綜合示範企業”行動計畫和省部企業科技特派員行動計畫。支持國家重點高校、科研院所與珠江三角洲地區聯合,組建100個左右省部產學研技術創新聯盟,共建一批高水平的研究型大學、科研機構、重大創新平台和省部產學研合作示範基地。支持在珠江三角洲地區布局建設國家重大科技基礎設施、重要科研機構和重大創新能力項目,積極推進中國科學院與廣東省自主創新戰略合作,加快建設散裂中子源、南方深海海洋科技創新基地、中科院廣州生命健康研究院、中國華南超級計算中心、中科院廣州工業技術研究院、中科院深圳先進技術研究院等共建項目。

(五)加強自主創新環境建設。

加強自主創新投入、智慧財產權保護、人才等支撐體系建設。最佳化整合財政資源,加大財政投入。完善創新創業融資環境,積極發展智慧財產權質押、租賃融資和創業投資,探索組建服務自主創新的新型金融組織,開展科技保險試點。實施智慧財產權和技術標準戰略,加大智慧財產權保護和套用力度,支持開展行業、國家和國際標準的制訂工作。支持開展工業設計人員等職業能力評價認證體系試點。創新人才引進、培養、評價、任用、表彰激勵和服務保障機制,實施高端人才引進計畫和培養工程,發揮“中國留學人員廣州科技交流會”等人才引進平台的作用,建設一支高層次、國際化的優秀人才隊伍。到2012年,研究與發展經費支出占地區生產總值的比重達2.5%,研發人員總量達28萬人左右。到2020年,形成要素完備、支撐有力、開放包容的自主創新環境。

五、推進基礎設施現代化

按照統籌規劃、合理布局、適度超前、安全可靠的原則,緊緊抓住當前擴大內需的戰略機遇,加快交通、能源、水利和信息基礎設施建設,推進區域基礎設施一體化發展,提高保障水平,實現基礎設施現代化。

(一)建設開放的現代綜合交通運輸體系。

大力推進交通基礎設施建設,形成網路完善、布局合理、運行高效、與港澳及環珠江三角洲地區緊密相連的一體化綜合交通運輸體系,使珠江三角洲地區成為亞太地區最開放、最便捷、最高效、最安全的客流和物流中心。儘快建成珠江三角洲城際軌道交通網路,完善區內鐵路、高速公路和區域快速幹線網路,增強珠江口東西兩岸的交通聯繫。重點建設環珠江三角洲地區高速公路、中山至深圳跨珠江口通道、港珠澳大橋、深港東部通道、廣深港高速鐵路、沿海鐵路、貴州至廣州鐵路、南寧至廣州鐵路,以及廣州、深圳、佛山、東莞城市軌道交通等重大項目。加強城市公共運輸基礎設施及廣州、深圳、珠海等交通樞紐建設,完善區域公交網絡。提高珠江三角洲高等級內河航道網的現代化水平,有效整合珠江口港口資源,完善廣州、深圳、珠海港的現代化功能,形成與香港港口分工明確、優勢互補、共同發展的珠江三角洲港口群體。加快廣州白雲國際機場擴建,鞏固其中心輻射地位並提高國際競爭力,擴容改造深圳寶安機場,提升其服務水平,將其發展為大型骨幹機場。加強珠江三角洲民航機場與港澳機場的合作,構築優勢互補、共同發展的機場體系。到2012年,珠江三角洲高速公路通車裡程達3000公里,軌道交通運營里程達1100公里,港口貨物吞吐能力達9億噸,貨櫃吞吐能力達4700萬標箱,民航機場吞吐能力達8000萬人次;到2020年,軌道交通運營里程達2200公里,港口貨物吞吐能力達14億噸,貨櫃吞吐能力達7200萬標箱,民航機場吞吐能力達1.5億人次。

(二)構建清潔安全可靠的能源保障體系。

統籌區域內外能源基礎設施建設,以電力建設為中心,構建開放、多元、清潔、安全、經濟的能源保障體系,滿足珠江三角洲地區經濟社會發展需要。加快開展前期工作,規模化發展核電,延伸核電產業鏈,推進核電自主化,把廣東建成我國重要的核電基地和核電裝備基地。最佳化發展火電,在沿海沿江建設一批環保型骨幹電廠,在珠江三角洲區內負荷中心建設支撐電源,統籌推進區域熱電冷聯供和清潔發電示範工程。合理配置廣東省內電源和“西電東送”外區電源,確保電網安全穩定運行。進一步完善珠江三角洲電網和跨區域輸電通道,構建電力安全體系及應急處置體系,提高電網抗災害能力和電力減災應急能力。在符合國家重點油氣項目戰略規劃布局的前提下,加快油氣基礎設施建設及LNG接收站建設,統籌推進油氣管網一體化,建設區域石油流通樞紐和交易中心。穩步推進能源儲備工程,建設石油儲備基地和大型煤炭中轉基地。加強國內外能源合作,多渠道開拓能源資源。積極開發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重點建設風力發電場和太陽能利用工程。到2020年,建成供應能力強、結構優、效率高的現代能源保障體系。

(三)建設人水和諧的水利工程體系。

加快推進水利基礎設施建設,完善水利防災減災工程體系,最佳化水資源配置,強化水資源保護和水污染治理,確保防洪安全、飲水安全、糧食安全和生態安全,建立現代化水利支撐保障體系。重點推進北江樂昌峽、灣頭、大藤峽水利樞紐建設,實施景豐聯圍、江新聯圍、中順大圍等重要江海堤圍加固達標工程以及防洪排澇工程,加快病險水庫除險加固。繼續實施珠江河口整治工程,統籌協調珠江流域防洪工程標準,完善防洪防潮抗旱指揮系統和防禦超標準洪水預案建設。建立省部合作珠江三角洲中小尺度氣象災害監測預警中心。繼續加強江河治理和水生態保護的基礎設施建設,加快水文、水資源和水環境實時監控系統建設。建立合理高效的水資源配置和供水安全保障體系,重點推進廣州西江引水、珠海竹銀水源等水資源調蓄工程建設,加強珠江流域水資源統一管理,實施西江上游骨幹水庫和東江三大水庫的聯合調度,保障珠江三角洲及港澳地區的供水安全。加強農業、工業和生活節水工作,提高水資源利用效率。到2020年,廣州、深圳市市區防洪防潮能力達到200年一遇,其他地級市市區達到100年一遇,縣城達到50年一遇,重要堤圍達到50-100年一遇;供水水源保證率大中城市達97%以上,一般城鎮達90%以上,水源水質均達到水功能區水質目標。

(四)構建便捷高效的信息網路體系。

按照構建“數字珠江三角洲”的總體要求,突破區劃、部門、行業界限和體制性障礙,加大信息基礎設施建設力度,加快部署新一代移動通信網路,分區域、按步驟推進無線寬頻城市群建設,構建“隨時隨地隨需”的珠江三角洲信息網路。統籌信息網路規劃、建設和管理,率先推進電信網、網際網路和廣播電視網 “三網融合”,促進網路資源共享和互聯互通。建設南方現代物流公共信息平台,率先發展“物聯網”,推進基礎通信網、套用網和射頻感應網的融合。建設政府信息資源共享平台,構建信息安全保障體系。統籌珠江三角洲基礎地理信息資源的開發利用。到2012年,網際網路普及率和家庭寬頻普及率分別達90%和65%以上,無線寬頻人口覆蓋率達60%左右。到2020年,珠江三角洲地區進入全球信息化先進水平行列。

六、統籌城鄉發展

按照城鄉規劃一體化、產業布局一體化、基礎設施建設一體化、公共服務一體化的總體要求,著力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完善和提升城市功能,率先形成城鄉一體化發展新格局。

(一)提高城鄉規劃和建設管理水平。

切實加強統籌城鄉的規劃布局,建設與經濟發展水平相適應的現代化城鄉示範區,打造具有嶺南特色的宜居城鄉。建立以主體功能區規劃為基礎,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土地利用規劃及城鄉規劃相互銜接的規劃體系。合理劃定功能分區,明確具體功能定位,改變城鄉居民區與工業、農業區交相混雜的狀況,最佳化城鄉建設空間布局。按照一體化的要求,統籌編制城鄉規劃,加強配套設施建設,改善農村人居環境。因地制宜改造城中村、拆除空心村、合併小型村,加快推進城鄉新社區建設。加強城鄉非農產業空間布局的統一規劃,最佳化農村產業結構,統籌城鄉產業發展。探索城鄉統一規劃、統一建設、統一管理的新機制,提高城鄉規劃建設管理水平。提高規劃制定的公開性、透明性和民眾參與度,推進規劃編制和實施的法制化進程。

(二)加強農村基礎設施建設。

提高城鄉基礎設施建設一體化水平,著力加強農村基礎設施建設。大力推進農村飲水安全工程,提高農村供水保證率和質量安全水平。提高農村公路建設等級和標準,健全農村公路管護機制,完善農村路網體系,加快農村出行公交化步伐,2020年建成覆蓋城鄉、方便快捷的公交客運網路。加快農村現代物流基礎設施建設,鼓勵城市商貿流通企業向農村延伸,健全城鄉連鎖經營體系。推進建設農村清潔、經濟的能源體系,進一步健全城鄉統一供電網路,推廣農村沼氣、生物質清潔燃料、太陽能等可再生能源技術,實現農村居民普遍用上清潔經濟能源目標。實施農村清潔工程,加快建設農村垃圾、污水集中處理系統,實現農村廢棄物和人畜糞便無害化處理,改善農村衛生條件和人居環境。

(三)促進城鄉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

統籌教育、衛生、文化、社會保障等公共資源在城鄉之間的均衡配置,把社會事業建設的重點放在農村。全面提高財政保障農村公共事業水平,加快建立城鄉統一的公共服務制度,健全以常住人口為目標人群的公共服務體系,率先實現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完善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嚴把農村教師準入關,建立教師退出機制,提高農村教育師資水平,促進城鄉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加強面向農村的職業教育培訓。加強農村醫療衛生基礎設施建設,全面改善農村預防保健和醫療救治條件,完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著力構建城鄉一體的公共衛生服務體系、醫療服務體系、醫療保障體系和藥品供應保障體系。加強農民工權益保護,逐步實現農民工子女就學、公共衛生等公共服務與城鎮居民享有同等待遇。統籌城鄉就業,加快建立城鄉一體的人力資源市場和公平競爭的就業制度。加快建立與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城鄉統籌的社會保障體系。健全農村養老保險制度,切實做好被征地農民的就業培訓和社會保障工作。大力發展農村社會福利和慈善事業,建立制度相對統一、待遇標準有別的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逐步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和補助水平,完善農村五保供養、災民和孤兒救助政策,全面提高社會福利整體水平。大力推進農村公共文化設施建設,以社區和鄉村基層文化設施為基礎,完善城鄉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加強農村基層組織建設,提高城鄉社會管理一體化水平。

(四)建立以城帶鄉、以工補農新機制。

建立健全財政、金融等支農政策體系,完善城鄉對口支援機制,逐步形成以城帶鄉、以工補農新機制。完善財政支農保障機制,實現各級財政支農投入增長幅度高於經常性收入增長幅度。調整政府投資、土地出讓收益和耕地占用稅新增收入使用結構,大幅度提高用於“三農”的比例。加快發展適合農村特點的新型金融機構(組織)和以服務農村為主的地區性金融機構,推進農村信貸擔保機制和農村信用體系建設,擴大政策性農業保險覆蓋面,積極支持開展水稻、生豬、漁業、森林保險。到2020年建成資本充足、運行安全、功能完善的農村金融體系。加強城市對農村教育、醫療衛生、文化等領域的對口支援,增強城市對農村、二三產業對農業的帶動作用。

七、促進區域協調發展

按照主體功能區定位,最佳化珠江三角洲地區空間布局, 以廣州、深圳為中心,以珠江口東岸、西岸為重點,推進珠江三角洲地區區域經濟一體化,帶動環珠江三角洲地區加快發展,形成資源要素最佳化配置、地區優勢充分發揮的協調發展新格局。

(一)發揮中心城市的輻射帶動作用。

廣州市要充分發揮省會城市的優勢,增強高端要素集聚、科技創新、文化引領和綜合服務功能,進一步最佳化功能分區和產業布局,建成珠江三角洲地區一小時城市圈的核心。優先發展高端服務業,加快建設先進制造業基地,大力提高自主創新能力,率先建立現代產業體系。增強文化軟實力,提升城市綜合競爭力,強化國家中心城市、綜合性門戶城市和區域文化教育中心的地位,提高輻射帶動能力。強化廣州佛山同城效應,攜領珠江三角洲地區打造布局合理、功能完善、聯繫緊密的城市群。將廣州建設成為廣東宜居城鄉的“首善之區”,建成面向世界、服務全國的國際大都市。深圳市要繼續發揮經濟特區的視窗、試驗田和示範區作用,增強科技研發、高端服務功能,強化全國經濟中心城市和國家創新型城市的地位,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示範市和國際化城市。

(二)最佳化珠江口東岸地區功能布局。

以深圳市為核心,以東莞、惠州市為節點的珠江口東岸地區,要最佳化人口結構,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提升城市綜合服務水平,促進要素集聚和集約化發展,增強自主創新能力,面向世界大力推進國際化,面向全國以服務創造發展的新空間,提高核心競爭力和輻射帶動能力。著力建設深圳通訊設備、生物工程、新材料、新能源汽車等先進制造業和高技術產業基地。加快東莞加工製造業轉型升級,建設松山湖科技產業園區。積極培育惠州臨港基礎產業,建設石化產業基地。珠江口東岸地區要加快發展電子信息高端產品製造業,打造全球電子信息產業基地。大力發展金融、商務會展、物流、科技服務、文化創意等現代服務業,推進產業結構最佳化升級,構建區域服務和創新中心。

(三)提升珠江口西岸地區發展水平。

以珠海市為核心,以佛山、江門、中山、肇慶市為節點的珠江口西岸地區,要提高產業和人口集聚能力,增強要素集聚和生產服務功能,最佳化城鎮體系和產業布局。珠海要充分發揮經濟特區和區位優勢,加快交通基礎設施建設,儘快形成珠江口西岸交通樞紐,增強高端要素聚集發展功能和創新發展能力,提升核心競爭力,提高發展帶動能力,建成現代化區域中心城市和生態文明的新特區,爭創科學發展示範市。加快建設珠海高欄港工業區、海洋工程裝備製造基地、航空產業園區和國際商務休閒旅遊度假區。重點發展佛山機械裝備、新型平板顯示產業集聚區和金融服務區,中山臨港裝備製造、精細化工和健康產業基地,江門先進制造業重點發展區,肇慶傳統優勢產業轉型升級集聚區。珠江口西岸地區要規模化發展先進制造業,大力發展生產性服務業,做大做強主導產業,打造若干具有國際競爭力的產業集群,形成新的經濟成長極。

(四)推進珠江三角洲區域經濟一體化。

珠江三角洲地區九市要打破行政體制障礙,遵循政府推動、市場主導,資源共享、優勢互補,協調發展、互利共贏的原則,創新合作機制,最佳化資源配置。要制定珠江三角洲地區一體化發展規劃。探索建立有利於促進一體化發展的行政管理體制、財政體制和考核獎懲機制。在省政府的統一領導和協調下,建立有關城市之間、部門之間、企業之間及社會廣泛參與的多層次合作機制。以廣州佛山同城化為示範,以交通基礎設施一體化為切入點, 積極穩妥地構建城市規劃統籌協調、基礎設施共建共享、產業發展合作共贏、公共事務協作管理的一體化發展格局,提升整體競爭力。推進城市規劃一體化,最佳化珠江三角洲城市群的空間結構布局。加快建設珠江三角洲城際快速軌道交通系統,推進高速公路電子聯網收費,撤除普通公路收費站,減少高速公路收費站,建立統一的綜合交通運輸體系。統籌推進能源基礎設施一體化,形成統一的天然氣輸送網路和成品油管道網路,實現區域內油、氣、電同網同價。統籌規劃信息基礎網路,統一信息交換標準和規範,共建共享公共信息資料庫。統籌跨行政區的產業發展規劃,構建錯位發展、互補互促的區域產業發展格局,推進產業協同發展。協同構建區域環境監測預警體系,建立區域聯防協作機制,實現區內空氣和水污染聯防聯治。加強社會公共事務管理協作,推進區域教育、衛生、醫療、社會保障、就業等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到2012年,基本實現基礎設施一體化,初步實現區域經濟一體化。到2020年,實現區域經濟一體化和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

(五)帶動環珠江三角洲地區加快發展。

環珠江三角洲地區是指粵東、粵西、粵北及周邊省、區的相鄰地區。要充分發揮珠江三角洲地區的輻射、服務和帶動功能,促進要素流動和產業轉移,形成梯度發展、分工合理的多層次產業群和優勢互補、互利共贏的產業協作體系。加強基礎設施建設,完善港口運輸系統,形成貫通珠江三角洲地區、連線周邊地區的高速公路、鐵路通道。推動珠江三角洲地區勞動密集型產業梯度轉移。加快建設粵東、粵西地區石化、鋼鐵、船舶製造、能源生產基地,形成沿海重化產業帶,培育粵北地區成為珠江三角洲地區先進制造業的配套基地。健全珠江三角洲地區對粵東、粵西、粵北地區的掛鈎幫扶機制,創新幫扶方式,促進產業和勞動力“雙轉移”,重點扶持主導產業集聚發展的產業轉移示範園區,形成產業集群,在有條件的產業轉移園區設立封閉管理的海關特殊監管區域或保稅監管場所。加快粵東、粵西、粵北地區農村人口向城鎮轉移,擴大區域中心城市規模,在粵東、粵西、粵北地區培育新的經濟成長極。

八、加強資源節約和環境保護

實行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和節約用地制度,提高資源節約集約利用水平,切實加強環境保護和生態建設,增強區域可持續發展能力,率先建立資源節約型和環境友好型社會。

(一)節約集約利用土地。

嚴格執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年度計畫,切實落實耕地和基本農田保護目標。統籌建設占用和補充耕地規模,積極整理開發部分低效園地山坡地補充耕地,加大土地整理復墾力度,嚴格實行耕地占補平衡。積極探索耕地保護嚴、建設占地少、用地效率高的科學發展道路,創新土地管理方式,建設國家節約集約用地試點示範區。支持加大閒置土地處置力度,盤活存量建設用地。有效保護河口和海岸濕地,合理有序將圍填海造地和灘涂資源用於非農建設,減少對現有耕地的占用。加強土地需求調控,實行更嚴格的區域土地供應政策、土地使用標準和市場準入標準,實行差別化供地政策,積極推進工業園區按照產業集聚、布局合理、用地集約的原則進行提升改造,推進交通基礎設施、城鄉建設用地集約化。探索用地審批制度改革,簡化程式,強化監督。探索建立土地收益調節機制,利用經濟手段提高土地利用集約化水平。

  (二)大力發展循環經濟。

堅持開發節約並重、節約優先,按照減量化、再利用、資源化的原則,大力推進節能節水節材,加強資源綜合利用,全面推行清潔生產,形成低投入、低消耗、低排放和高效率的經濟發展方式。落實節能減排目標責任制,嚴格實施新建項目節能評估和審查制度。抓好重點用能單位節能管理,加快工業、建築、交通等領域的節能降耗技術改造,到2020年單位地區生產總值能耗下降到0.57噸標準煤。鼓勵發展符合國家政策的資源綜合利用項目,推動垃圾發電、餘熱利用發電等工程建設。加強用電需求側管理,建立節電管理長效機制。實行用水總量控制和定額管理,到2020年,工業用水重複率達到80%。建設城鎮再生水利用系統。制定清潔生產推行規劃,指導和督促企業推行清潔生產。制定循環經濟推進規劃,積極探索有利於資源節約和循環經濟發展的地方性價格、財政政策,建成一批符合循環經濟發展要求的工業園區,形成資源高效利用、循環利用的產業鏈。鼓勵生產和使用節能節水節材產品、可再生產品和節能環保汽車,形成健康文明、節約資源的生產和消費模式。

(三)加大污染防治力度。

堅持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提高環境管理水平,創新環境管理機制,切實解決危害人民民眾身體健康和影響經濟社會發展的突出問題。採取嚴格有力措施,降低污染物排放總量。科學規劃產業布局,避免產業轉移中的污染擴散。引導工業企業進園區,廢水集中處理。加快規劃和建設城鎮污水處理設施和配套管網,強化對已建成設施的運營監管。加快規劃和建設城鎮垃圾處理設施,完善垃圾收運體系。加強省界水質監督監測和入河排污口監督管理。加強水環境管理,著力加強粵港澳合作,共同改善珠江三角洲整體水質,減少整體水污染量,提升污水處理水平。加強飲用水源地建設和保護,確保飲用水安全。陸海統籌,控制近岸海域污染。建立健全大氣複合型污染監測和防治體系,著力解決大氣灰霾問題。積極治理農業面源污染,重點控制禽畜、水產養殖污染。加強固體廢物處理處置,有效控制並加強治理持久性有機污染物、重金屬等對土壤的污染,改善耕地質量,確保農業生產安全。制定更嚴格的區域環境標準,統籌環保基礎設施建設,鼓勵環境管理體制機制創新和先行先試,充分利用價格、財政、金融等經濟手段,率先建立政府、企業、公民各負其責、高效運行的環境管理機制。到2012年,城鎮污水處理率達到80%左右,城鎮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率達到85%左右,工業廢水排放達標率達到90%;到2020年,城鎮污水處理率達到90%以上,城鎮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率達到100%,工業廢水排放完全達標。

(四)加強生態環境保護。

最佳化區域生態安全格局,構築以珠江水系、沿海重要綠化帶和北部連綿山體為主要框架的區域生態安全體系。保護重要與敏感生態功能區,加強自然保護區和濕地保護工程建設,修復河口和近岸海域生態系統,加強沿海防護林、紅樹林工程和沿江防護林工程建設,加強森林經營,提高森林質量和功能,維持生態系統結構的完整性。加強珠江流域水源涵養林建設和保護,綜合治理水土流失。推進城市景觀林、城區公共綠地、環城綠帶建設,促進城鄉綠化一體化,加快建成沿公路和鐵路的綠化帶,維護農田保護區、農田林網等綠色開敞空間,形成網路化的區域生態廊道。實施生態保護分級控制,探索建立流域、區域統籌的生態補償機制。到2020年,城市人均公園綠地面積達到15平方米,建成生態公益林90萬公頃,建成自然保護區82個。

九、加快社會事業發展

以改善民生為重點,大力發展各項社會事業,切實做到全體人民學有所教、勞有所得、病有所醫、老有所養、住有所居,打造全國高水平、高品質社會事業發展示範區,促進人的全面發展,實現人民幸福安康、社會和諧進步。

(一)優先發展教育。

——最佳化基礎教育結構。合理配置義務教育辦學資源,逐步解決常住人口子女平等接受義務教育問題。從實際情況出發,由地方財政統籌考慮,逐步實現普及學前到高中階段教育。以中等職業教育為重點,大力發展職業教育,率先實現農村中等職業教育免費。推進校企合作,建設集約化職業教育培訓基地,面向更大區域配置職業技術教育資源,把珠江三角洲地區建設成為我國南方重要的職業技術教育基地。高等教育普及化水平進一步提高,顯著提升高校科技創新與服務能力。

——以新的思維和機制推動高等教育發展上水平。支持港澳名牌高校在珠江三角洲地區合作舉辦高等教育機構,放寬與境外機構合作辦學許可權,鼓勵開展全方位、寬領域、多形式的智力引進和人才培養合作,最佳化人才培養結構。加大對國家重點建設大學支持力度,到2020年,重點引進3-5所國外知名大學到廣州、深圳、珠海等城市合作舉辦高等教育機構,建成1-2所國內一流、國際先進的高水平大學。

——爭創國家教育綜合改革示範區。制定中長期教育發展綱要,率先探索多種形式的辦學模式和運作方式。改革應試教育模式,全面實施素質教育。積極開展教學改革和教師隊伍建設改革試驗,深化人才培養模式改革,探尋符合人類文明成果傳承規律的教育方式。擴大高等教育辦學自主權,推進高等學校治理模式改革。積極探索完善以政府投入為主,多渠道籌措教育經費的教育經費保障機制。

(二)完善醫療衛生服務。

——提高公共衛生和醫療服務水平。加強疾病預防控制、婦幼保健、精神衛生、職業衛生等公共衛生機構建設。加強重大疾病防控、醫療救治和衛生監督體系建設,提高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能力。大力發展城鄉基層醫療衛生服務體系,提高醫療衛生服務水平,切實解決人民民眾看病就醫問題。深入開展愛國衛生運動,普及國家衛生鎮。到2012年,率先建立覆蓋城鄉居民的基本醫療衛生制度;到2020年,實現城鄉居民人人享有優質的醫療衛生服務。

——最佳化配置醫療衛生資源。統籌規劃和使用大型醫療設備、檢驗儀器,啟動門急診病歷“一本通”和醫療機構醫學檢驗、醫學影像檢查結果互認,考慮實際服務人口等因素合理確定大型醫療設備配置數量。推動醫療衛生資源向農村基層、城市社區傾斜。統籌高層次醫學人才和面向基層的實用衛生人才的培養與引進。充分發揮中醫藥在預防保健醫療服務中的獨特優勢,加快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中醫科、中藥房的標準化、規範化建設,率先建立健全中醫“治未病”預防保健服務網路。

——推進醫療衛生機構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改革。開展公立醫院改革試點,破除以藥補醫模式,完善公立醫院經濟補償機制。積極促進非公醫療衛生機構發展,形成投資主體多元化、投資方式多樣化的辦醫體制。探索政事分開、管辦分開醫藥分開、營利性和非營利性分開的實現形式,在醫藥衛生體制改革中發揮試驗區作用。

(三)健全住房保障體系。

——大力推進保障性住房建設。落實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建設用地劃撥、稅費減免等優惠政策,加大政府投入力度,增強廉租住房對低收入住房困難人口的保障作用。

——完善住房貨幣分配和政策性租賃機制。建立住房貨幣補貼標準與住房市場價格、居民收入水平等相適應的動態調整機制。完善住房公積金制度,適當提高住房公積金在工資總額中的比例,發揮公積金在住房保障方面的作用,增強職工住房支付能力。推行政策性租賃住房制度,滿足新就業職工、中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和符合規定條件的暫住人員的基本住房需求。

(四)完善就業和社會保障體系。

——加快完善促進就業的政策體系和服務體系。落實促進就業的各類優惠政策,統籌城鄉和省內外各類群體勞動者就業。強化農村勞動者職業技能培訓,提高其轉移就業能力,把珠江三角洲地區打造成為全國農村勞動者轉移就業職業技能培訓示範區。著力提升勞動者職業技能素質,建設全國一流的職業技能開發評價示範基地。完善創業扶持政策,健全創業服務體系,加強創業培訓,構建全國性的創業帶動就業孵化基地。全面實行勞動契約制度和集體契約制度,健全勞動保障監察體系和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機制,依法維護勞動者合法權益。強化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加強職業病防治。

——完善覆蓋城鄉惠及全民的社會保障網。建立健全養老保險制度體系,擴大城鎮基本養老保險範圍,逐步做實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實現養老保險省級統籌。建立新型農村養老保險制度。儘快實現養老保險關係無障礙轉移。到2012年,城鎮戶籍從業人員參保率達到95%以上、外來務工人員參保率達到80%以上,農村養老保險參保率達到60%以上,其中,被征地農民參保率達到90%以上。建立健全統籌城鄉、保障基本醫療、滿足多層次需要的醫療保障體系,實現全民醫保。深化失業保險制度改革,擴大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覆蓋面。大力推動所有用人單位依法為農民工辦理參加工傷保險,建設國家級工傷康復基地。逐步建立覆蓋城鄉退休人員的社會化管理服務體系。完善以最低生活保障為基礎的社會救助體系,加強社會福利、優撫安置和救災應急保障機制。建立健全社會保障待遇調整機制,逐步提高社會保障水平。到2020年,建成比較完善、保障有力的社會保障體系。

(五)建設和諧文化。

——提升公民文明素質。創新社會主義核心價值教育模式,使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融入國民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設全過程。弘揚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和嶺南特色文化,培育創業、創新、誠信精神,打造具有時代特徵的新時期廣東人精神,促進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共同發展。以增強誠信意識為重點,加強社會公德、職業道德、家庭美德和個人品德建設。建設學習型社會,形成熱愛學習、崇尚知識的良好氛圍。

——建立覆蓋城鄉的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實施基礎文化設施覆蓋工程,構建完善的市、縣(市、區)、鄉鎮(街道)、行政村(社區)四級公共文化設施網路,到2012年,基層文化建設各項主要指標達到全國領先水平,建成城市“十分鐘文化圈”和農村“十里文化圈”,確保城鄉民眾能夠免費享受各種公益性文化服務。創新公共文化服務方式,加快建立健全文化信息資源共享網路服務體系,推進公共文化流動服務工程建設,打造全國性的公共文化建設示範區。積極挖掘、搶救文化遺產資源,有效保護並傳承具有歷史和科學價值的文化遺產。到2020年,形成服務優質、覆蓋全社會的公共文化服務體系。

——推進文化創新。深化文化體制改革,積極推進國有經營性文化單位轉企改制,建立和完善文化產業競爭機制,培育多元化、市場化的生產和消費空間,形成富有活力的文化產品生產和服務經營機制。實施高端文化人才引進工程,激勵優秀文化產品創作,打造優秀文化藝術品牌,不斷推進先進文化發展,形成積極向上、特色鮮明、結構最佳化、科技含量高的文化產業體系,更好地滿足人民民眾多層次、多方面、多樣化的精神文化需求。到2020年,文化產業增加值占地區生產總值的8%。

十、再創體制機制新優勢

繼續發揮珠江三角洲地區特別是經濟特區的“試驗田”和示範區作用,以行政管理體制改革為突破口,深化經濟體制和社會管理體制改革,健全民主法制,在重要領域和關鍵環節先行先試,率先建立完善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為科學發展提供強大動力。

(一)創新行政管理體制。

——根據建立中國特色社會主義行政管理體制的總體要求,按照經濟調節、市場監管、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的基本定位,遵循精簡、統一、效能的改革方向,著力轉變職能、理順關係、最佳化結構,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資源的基礎性作用,努力建設服務政府、責任政府、法制政府和廉潔政府。全面推進政企、政資、政事、政府與市場中介組織分開。凡是能夠由市場機制調節的事,堅決放給市場;凡是應由企業自主決策的事,一律交還企業;凡是能夠由社會組織解決的事,積極移交社會組織管理;凡是應由政府承擔的職責,要切實履行好。政府要把精力集中到落實國家巨觀調控的政策措施,改善發展環境,推動經濟發展,促進就業和社會保障,加強市場監管,規範市場秩序,加快社會事業發展,切實保護生態環境等方面上來。增強處置突發公共事件和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能力。按照財力與事權相匹配的原則,科學配置地方各級政府的財力,增強市(地)、縣(市)政府提供公共服務的能力。進一步理順和明確垂直管理部門與地方政府權責關係。制定各項配套措施,完善各級政府主要職責的考核、審計和問責制度。

——進一步最佳化政府組織體系和運行機制。支持深圳市等地按照決策權、執行權、監督權既相互制約又相互協調的要求,在政府機構設定中率先探索實行職能有機統一的大部門體制,條件成熟時在珠江三角洲地區及全省推行。選擇部分有條件的地方推行機構編制科學化、規範化、法制化管理試點,探索機構編制管理與財政預算、組織人事管理的配合制約機制,合理配置行政事業編制。適應經濟社會發展需要,選擇有條件的地方合理調整行政區劃。試行省直管縣體制,進一步擴大縣級政府經濟社會管理許可權。積極推進鄉鎮機構改革。按照強鎮擴權的原則,對具備一定人口規模和經濟實力的中心鎮賦予部分縣級經濟社會管理許可權;對與縣級政府駐地聯繫緊密的鄉鎮,在條件成熟時轉為縣級政府的派出機構;對規模較大和城鎮化水平較高的特大型鄉鎮,整合設立地級市的市轄區。創新鄉鎮事業站所管理體制,構建新型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

——改進政府管理和服務方式。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繼續清理和調整行政審批項目,進一步減少和規範行政審批。支持中山市開展創新審批方式改革試點。改進企業登記方式,試行告知承諾制。推進行政事業性收費改革,減少收費項目,率先在珠江三角洲地區實行審批管理“零收費”制度。建立和完善跨部門統一互聯的電子政務平台,積極推行網上辦公和政務處理。完善行政監督制度,加快推進省、市、縣和鎮級電子監察系統的四級聯網。推進政務公開,完善政府信息發布制度,充分發揮政務信息對經濟社會活動和人民民眾生產生活服務的引導作用。強化行政規劃和行政指導,擴大委託購買服務和契約式管理,推行現代行政管理方式,降低管理成本,提高工作效率。實現政府管理方式向規範有序、公開透明、便民高效的根本轉變。

——按照責權利相統一的要求,構建專業管理相對集中、綜合管理重心下移的城市管理體制。整合行政執法資源,建立綜合行政執法體系,減少行政執法層次,避免政出多門。建立政府內部相關領域信息共享和聯動工作機制。健全行政執法爭議協調機制,完善行政執法責任制、評議考核制和責任追究制。深化城市公用事業改革,建立多元化的投資機制和規範高效的運營機制,逐步放開公用事業的建設和運營市場。創新公用事業監管模式,構建政府、公眾和社會三方共同參與、有機結合的監管評價體系。

(二)深化經濟體制改革。

——農村經濟體制改革。穩定和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現有土地承包關係要保持穩定並長久不變,制定實施相關配套政策。培育農民新型合作組織,大力發展農民專業合作組織,發展多元化的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積極推進集體林權制度改革,確立農民經營主體地位。積極培育和發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市場,支持有條件的地方發展多種形式的規模經營。全力推進農村土地確權登記發證工作,做好農村各類土地登記資料的收集、整理、共享和匯交管理,提供農村土地登記結果查詢服務。繼續深化征地制度改革,逐步縮小征地範圍,完善征地補償機制,依法徵收農村集體土地,按照同地同價原則及時足額給農村集體組織和農民合理補償,解決好被征地農民就業、住房、社會保障。加快推動農村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流轉,逐步實現集體建設用地與國有土地同地同價,建立城鄉統一的土地市場。創新宅基地管理制度,嚴格宅基地管理,依法保障農戶宅基地用益物權。開展城鎮建設用地增加與農村建設用地減少掛鈎試點,最佳化土地利用結構和布局。健全農業投入保障機制。建立政府引導、多方投入的村級公益事業建設新機制,制定村級公益事業建設“一事一議”財政獎補辦法。重構農村信用基礎,開闢農村金融服務新路子。支持惠州、佛山、中山等市開展統籌城鄉發展綜合改革試點。

——財政和投資體制改革。按照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和主體功能區建設的要求,完善公共財政體系。探索建立財政預算編制、預算執行和監督審查既相互制衡又相互協調的財政管理體制。健全財力與事權相匹配的體制,理順各級財政收入分配關係。調整財政支出結構,重點向有利於促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的領域傾斜。增加體現主體功能區的因素,健全轉移支付辦法。改革財政資金分配辦法,建立和完善通過制度健全、公開透明方式取得財政資金的機制。完善投資項目管理,擴大地方投資項目審批核准許可權。完善政府投資管理制度,規範政府投資行為,開展政府投資項目公示試點。

——金融改革與創新。允許在金融改革與創新方面先行先試,建立金融改革創新綜合試驗區。支持符合條件的企業發行企業債券。培育股權投資機構。建立創業投資引導基金,發展創業投資。創新中小企業融資模式,積極建立中小企業信用擔保基金和區域性再擔保機構,發展小額貸款公司和中小企業投資公司。穩步推進金融業綜合經營試點。穩妥開展和創新人民幣外匯衍生產品交易,便利各類經濟主體匯率風險管理。研究開放短期出口信用保險市場,擴大出口信用保險的覆蓋面,支持外向型企業做大做強。在國家外匯管理改革的框架下,深化境外投資外匯管理改革,選擇有條件的企業開展國際貿易人民幣結算試點。健全內部控制和風險防範機制,加強金融監管,防範和化解金融風險。

——企業體制改革。借鑑先進國家國有企業治理經驗,創新國有資產運營和監管模式。完善國有資本有進有退、合理流動的機制,加快國有經濟布局和結構調整,積極推進國有企業公司制股份制改革,大力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促進國有企業整體改制上市,進一步增強國有經濟活力、控制力和影響力。積極推動國有資產向關鍵領域、支柱產業和先導產業集中。建立現代企業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結構。改革和完善國有企業經營管理人才選拔任用制度,建立職業經理人市場。建立健全國有企業風險管理體系。探索發展多種形式的新型集體經濟。運用資本轉讓、股權結構調整、企業整合和其他有效形式,推進集體企業改革。大力發展民營經濟,放寬非公有制企業的投資領域和行業限制,合理引導進入金融服務、公用事業、基礎設施建設等領域。鼓勵非公有制企業自身改革,建立現代法人治理結構,做大做強。

——完善市場環境。加快推進電、油、氣、水、礦產等資源性產品及要素價格改革,建立反映市場供求狀況、資源稀缺程度和環境損害成本的價格形成機制。改革土地供給制度,完善經營性用地土地使用權的招標、拍賣和掛牌制度,強化市場機制對配置土地資源的基礎性作用。進一步打破行政性壟斷和地區封鎖,推進市場一體化。推進水務管理體制改革。完善行政執法、行業自律、輿論監督、民眾參與相結合的市場監管體系。創新市場監管模式,健全行政執法與司法相銜接的監管機制。規範市場經濟秩序,健全產品質量監管機制。加快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建立和完善以組織機構代碼和身份證號碼等為基礎的實名制信用信息體系。建立健全企業信用警示、懲戒以及信用預警機制,營造誠實守信的社會環境。探索適度開放信用服務市場。清理、完善現有政策法規。規範市場經濟秩序,建立穩定規範的政策和法制環境。

(三)推進社會管理體制改革。

——完善社會管理制度,創新社會管理方式。借鑑已開發國家和地區的先進經驗,不斷完善公共治理結構。推進基層社會管理體制改革,理順政府與城鄉自治組織的關係。整合社會管理資源,增強基層自治功能。完善社區管理體制,構建社區公共資源共享機制和綜合治理機制。創新治安管理與城市管理、市場管理、行業管理等有機結合的新模式。率先全面完成事業單位分類改革。採取政府直接提供、政府委託社會組織提供和政府購買等方式,形成多元化的公共服務供給模式。鼓勵社會組織和企業參與提供公共服務,提高公共服務的能力和效率。積極培育志願服務隊伍。簡化社會組織註冊登記辦法。支持珠海等市開展社會管理綜合改革試點。

——調節收入分配。調整國民收入分配結構,逐步提高居民收入所占比重,提高勞動報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建立最低工資標準與經濟發展及物價增長相適應的聯動機制。建立健全工資集體協商、最低工資、工資支付保障、工資指導線和企業薪酬調查等制度,著力提高低收入勞動者的工資水平,逐步提高企事業離退休人員收入水平。增加城鄉居民尤其是農村居民的財產性和轉移性收入。建立和完善確保農民收入持續增長的長效機制。加大對收入分配的調節力度,逐步縮小社會不同階層收入差距。

——推進戶籍管理制度改革。實行城鄉居民戶口統一登記管理制度。改革和調整戶口遷移政策,逐步將外來人口納入本地社會管理。推動流動人口服務和管理體制創新,放寬中小城市落戶條件,使在城鎮穩定就業和居住的農民有序轉變為城鎮居民。適應產業轉型升級要求,完善中級以上技能流動就業人員戶口準入政策。探索和完善流動人口積分制管理辦法,引導流動人口融入所在城市。全面推行居住證及“一證通”制度,加強流動人口管理與服務。完善境外在粵人員登記管理制度。

(四)推進民主法制建設。

——著力構建法治政府。堅持依法行政,規範執法行為,嚴格按照法定許可權和法定程式辦事,維護法律權威。樹立有權必有責、用權受監督、侵權須賠償、違法受追究的法制觀念,強化公務員法制和責任意識,全面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制。加快推進政務公開,提高執法效能,強化執法監督,探索建立科學、嚴謹的法治評價體系。推進司法公開,保證司法公正,加強司法救助和法律援助。探索改進立法方式,建立法規規章多元起草機制,探索從制度上完善立法起草、諮詢論證程式的有效途徑。建立健全立法聽證會等擴大公民有序政治參與的制度和機制。建立立法後評估和法規規章定期清理制度。

——推進決策科學化、民主化。完善重大決策的規則和程式。健全重大事項集體決策、專家諮詢、公眾參與和決策評估等制度。建立決策反饋糾偏機制和責任追究制度。完善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監督與參政、議政制度和聯繫選民制度。健全重大決策徵求民主黨派和無黨派人士意見的規則與程式,使之制度化、規範化。擴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參與,引導公民依法行使權力和履行義務。加強新聞輿論監督,充分發揮網際網路的監督作用。加強科學決策程式的研究和制定,保障公民的知情權、表達權、參與權和監督權等合法權益。健全和發展基層民主制度,保證城鄉居民享有更多更切實的民主權利。

(五)充分發揮經濟特區的改革開放先行作用。

經濟特區是全國改革開放的一面旗幟。在新的歷史時期,經濟特區要繼續發揚敢為人先、大膽探索、改革創新的精神,勇當深化改革開放、再創體制機制新優勢的先鋒,在推進珠江三角洲地區和全國的改革開放中發揮視窗、試驗、示範和帶動作用,在解放思想、改革開放、落實科學發展觀和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等方面走在前列。經濟特區特別是深圳綜合配套改革試驗區,要制定綜合配套改革總體方案,有序推進改革,允許在攻克改革難題上先行先試,率先在一些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取得新突破。

十一、構建開放合作新格局

進一步發揮“視窗”作用,以粵港澳合作、泛珠江三角洲區域合作、中國—東協合作為重要平台,大力推進對內對外開放,全面加強與世界主要經濟體的經貿關係,積極主動參與國際分工,率先建立全方位、多層次、寬領域、高水平的開放型經濟新格局。

  (一)提升開放型經濟水平。

——創新對外貿易發展方式。發揮在全國的龍頭帶動和示範作用,最佳化進出口結構,堅持以質取勝,加快推進對外貿易從貨物貿易為主向貨物貿易與服務貿易並重轉變。積極推動外貿經營模式的轉變,運用全球資源,延伸產業的國際鏈條,發展高端貿易。鼓勵加工貿易延伸產業鏈,扶持一批有規模、有優勢的加工貿易企業從貼牌生產、委託設計向自主品牌轉型,增強設計研發能力和品牌行銷能力,增加內銷業務,支持建設全國加工貿易轉型升級示範區。科學規劃、合理設立海關特殊監管區和保稅業務監管網點,支持珠江三角洲地區保稅加工業和保稅物流業可持續健康發展,在制定全國海關特殊監管區域規劃中,統籌考慮設立白雲空港綜合保稅區問題。大力發展金融、軟體、文化等服務貿易,建立一批國際服務外包基地。率先實行符合國際慣例的質量、安全、環境、技術、勞工等標準,加快“電子口岸”建設,實現海關查驗、檢驗等方面的規範化、國際化、便利化。服務貿易占進出口總額的比重2012年達20%,到2020年達40%以上。

——提高利用外資水平。積極吸引世界500強企業和全球行業龍頭企業投資,嚴格限制低水平、高污染、高能耗的外資項目進入。引導外資投向高新技術產業、現代服務業以及研發、營運中心等,推動能源、交通、環保、物流、旅遊等領域國際合作。積極開展金融、教育、醫療、文化等領域中外合資、合作試點。積極引導和鼓勵海外優秀人才前來創業、投資。實現利用外資從資金為主提升到以先進技術、管理經驗和高素質人才為主,從製造業為主向製造業與服務業並重的轉變。

——加快實施“走出去”戰略。鼓勵有條件的企業在國外建立生產基地、行銷中心、研發機構和經貿合作區,開展境外資源合作開發、國際勞務合作、國際工程承包;購併國外掌握關鍵技術的中小企業、研發機構和行銷網路。完善支持企業“走出去”的總體協調機制,在資金籌措、外匯審核、人員進出、貨物通關、檢驗檢疫、項目管理等方面建立便捷高效的境內支撐體系,在領事保護、風險防範、信息溝通、政府協調等方面建立境外服務體系。到2020年,形成10個年銷售收入超200億美元的本土跨國公司。

——努力構建規範化、國際化的營商環境。合理利用國際慣例與規則,積極參與國際規則、標準的制定,主動建立與其相適應的體制機制。強化契約精神、法治觀念和商業信用意識,建立完善的法制、透明穩定的商業制度和規範的商業糾紛解決機制,培育熟悉國際規則的金融、法律、會計等方面專業人才隊伍。在企業設立、經營許可、人才招聘、產權登記和跨境交易等方面提供便利、高效的服務,保護投資者權益,與港澳共建全球營商環境最佳的地區之一。

——積極防範國際經濟風險。建立對國際經濟風險的預警機制和防範機制,主動應對和防範國際經濟風險。健全跨境資金流動監控和預警機制。積極防範由國際金融創新與合作、跨國產業併購、國際產業技術標準調整、國際貿易爭端、匯率變動、國際能源資源價格波動等帶來的風險。

(二)推進與港澳更緊密合作。

——推進重大基礎設施對接。本著互惠互補的原則,加強與港澳的協調合作,充分發揮彼此的優勢,支持與港澳在城市規劃、軌道交通網路、信息網路、能源基礎網路、城市供水等方面進行對接。加快建設廣深港客運專線,儘快開工建設港珠澳大橋、深圳東部過境高速公路和與香港西部通道相銜接的高速公路等基礎設施,積極推進蓮塘/香園圍口岸規劃與建設,積極推進深港空港合作等項目。支持港口、碼頭、機場等基礎設施建設、運營和管理等方面的合作。支持共同規劃實施環珠江口地區的“灣區”重點行動計畫。積極開展與港澳海關合作,深化口岸通關業務改革,探索監管結果互認共享機制,加強在打擊走私、智慧財產權保護方面的合作。支持廣東省與港澳地區人員往來便利化,最佳化“144小時便利免簽證”。

——加強產業合作。全力支持在珠江三角洲地區的港澳加工貿易企業延伸產業鏈條,向現代服務業和先進制造業發展,實現轉型升級。同時支持勞動密集企業順利過渡,並協助港資企業拓展內地市場,以增加應對外部環境急劇變化的能力。深化落實內地與港澳更緊密經貿關係安排(CEPA)力度,做好對港澳的先行先試工作。支持粵港澳合作發展服務業,鞏固香港作為國際金融、貿易、航運、物流、高增值服務中心和澳門作為世界旅遊休閒中心的地位。堅持上下遊錯位發展,加強與港澳金融業的合作。支持港澳地區銀行人民幣業務穩健發展,開展對港澳地區貿易項下使用人民幣計價、結算試點。鼓勵共同發展國際物流產業、會展產業、文化產業和旅遊業。加大開展銀行、證券、保險、評估、會計、法律、教育、醫療等領域從業資格互認工作力度,為服務業的發展創造條件。支持珠江三角洲地區企業到香港上市融資。支持科技創新合作,建立港深、港穗、珠澳創新合作機制。規劃建設廣州南沙新區、深圳前後海地區、深港邊界區、珠海橫琴新區、珠澳跨境合作區等合作區域,作為加強與港澳服務業、高新技術產業等方面合作的載體。鼓勵粵港澳三地優勢互補,聯手參與國際競爭。

——共建優質生活圈。鼓勵在教育、醫療、社會保障、文化、應急管理、智慧財產權保護等方面開展合作,為港澳人員到內地工作和生活提供便利。推動專業技能人才培訓的合作。完善粵港澳三地傳染病疫情信息通報與聯防聯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合作機制和食品、農產品衛生事件互通協查機制。支持建立勞動關係協調合作機制。共同建立綠色大珠江三角洲地區優質生活圈。鼓勵建立污染聯防聯治機制,開展治理環境污染、共建跨境生態保護區、保護水庫集水區。支持粵港共同研究合作發展清潔能源及可再生能源,實施清潔生產等方面的合作,建設具有經濟效益的區域能源供應銷售網路。確保輸港澳農副產品和供水的優質安全。支持粵港澳合作推行清潔能源政策,逐步實現統一採用優於全國其他地區的汽車燃料、船舶燃油與排放標準,力爭改善珠江三角洲地區空氣品質。支持發展珠江三角洲區域的循環經濟產業,鼓勵粵港澳開展物料回收、循環再用、轉廢為能的合作,研究廢物管理合作模式。

——創新合作方式。加強與港澳協調溝通,推動經濟和社會發展的合作。支持粵港澳三地在中央有關部門指導下,擴大就合作事宜進行自主協商的範圍。鼓勵在協商一致的前提下,與港澳共同編制區域合作規劃。完善粵港、粵澳行政首長聯席會議機制,增強聯席會議推動合作的實際效用。堅持市場為主、政府引導的原則,進一步發揮企業和社會組織的作用,鼓勵學術界、工商界建立多形式的交流合作機制。

  (三)提升對台經貿合作水平。

依託珠江三角洲地區現有台資企業,進一步擴大對台經貿合作,拓展合作領域。支持建立多種交流機制,加大協會、商會等民間交流力度,鼓勵開展經貿洽談、合作論壇和商務考察。加強與台灣在經貿、高新技術、先進制造、現代農業、旅遊、科技創新、教育、醫療、社保、文化等領域合作。加強海峽西岸農業合作,推進珠海金灣台灣農民創業園和佛山海峽西岸農業合作實驗區建設。積極為台商創造良好的營商和生活環境,鼓勵開辦台商子弟學校和建立相關的醫療、工傷保險機制。鼓勵粵東地區利用地緣、人文相通的優勢,發展對台貿易,提升對台經貿合作水平。

  (四)深化泛珠江三角洲區域合作。

將泛珠江三角洲區域合作納入全國區域協調發展總體戰略,繼續深化合作,促進東中西部地區優勢互補、良性互動、協調發展。加強指導協調,不斷完善合作機制和合作規劃,創新合作模式,探索設立合作項目專責小組等方式,確保合作取得實效。促進資金、技術、人才、信息、資源等要素的便捷流動,推進產業區域合作。加快省際通道建設,構築以珠江三角洲地區為核心向周邊地區輻射的綜合交通網路。繼續實施以“西電東送”為重點的能源合作,完善輸電網路建設。推進生態環境建設、加強保護水源和污染防治的合作。開展科技、人才、智慧財產權保護、旅遊等方面的合作,建設區域技術、人力資源、無障礙旅遊區等合作平台。加快信息基礎設施建設,推動電子商務合作。主動消除行政壁壘,建立企業信用信息共享機制、聯合執法機制、維權聯動機制和檢測結果互認制度,支持加快形成公平開放、規範統一的大市場。

  (五)加強與東協等國際經濟區域的合作。

開展與國際經濟區域和新興市場多層次、多方式、多領域的合作,構建多元化的國際經貿合作格局。在中國-東協自由貿易區框架協定下,支持與東協國家有關機構建立對話協調機制和友好省州、城市關係,鼓勵開展民間對話交流,舉行經貿洽談會,擴大文化交流。支持與新加坡等東協先進國家加強經濟、技術、園區管理、人才培訓等多方面的合作。鼓勵資金技術優勢企業到東協國家開展資源開發、產品行銷、基礎設施建設、農產品種植加工和水產品養殖加工等方面的合作,鼓勵優勢產業向東協國家發展,擴大對東協的進出口貿易。鼓勵與東協開展旅遊合作,建立旅遊便利簽證合作機制。擴大與歐盟、北美自由貿易區在經濟、技術、人才、貿易等方面的合作,大力開拓印度、俄羅斯、巴西和中東地區等新興市場,加強與澳大利亞、紐西蘭以及南美、非洲各國的經貿合作,開創多元化的國際經貿合作局面。充分利用中國(廣州)進出口商品交易會、中國(廣州)中小企業博覽會、中國(深圳)國際高新技術成果交易會、廣東國際諮詢會、友好省州及城市等合作平台,推動更高層次的對外開放與交流。

十二、規劃實施的保障機制

要充分認識推進珠江三角洲地區改革發展的重大意義,切實加強對規劃實施的組織領導,完善規劃實施機制,保障規劃順利實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

廣東省和國務院有關部門要切實加強對規劃綱要實施的組織領導,制定實施方案,明確工作分工,完善工作機制,落實工作責任。要在國家有關部門的指導下,編制有關重點領域的專項規劃。要按照本規劃綱要確定的功能定位和發展重點,抓緊推進相關項目的組織實施。要從解決當前最緊迫、最突出、最重大的問題入手,實化措施,為規劃綱要的順利實施奠定基礎。在規劃綱要的實施過程中,要注意研究新情況,解決新問題,總結新經驗,重大問題要及時向國務院報告。

(二)加強統籌協調。

國務院有關部門要結合各自職能,加強對規劃綱要實施的指導。要依據本規劃綱要的要求,制定本部門支持珠江三角洲地區改革發展的具體政策措施,在有關規劃編制、政策實施、項目安排、體制創新等方面給予積極支持,並做好組織協調工作。要加強部門之間的溝通和協調,指導和幫助地方解決規劃綱要實施過程中遇到的問題。

(三)加強監督檢查。

國家發展改革委要會同有關部門加強對本綱要實施情況的跟蹤分析,做好各項工作和政策措施落實的督促檢查工作。會同廣東省人民政府定期組織開展規劃實施情況的評估,並將實施情況向國務院報告。完善社會監督機制,鼓勵公眾積極參與規劃的實施和監督。

推進新時期、新階段珠江三角洲地區的改革發展,使命光榮,任務艱巨,責任重大。要以實施規劃綱要為契機,動員廣大人民民眾,振奮精神,解放思想,開拓進取,奮力拚博,推動珠江三角洲地區在全國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新的偉大歷史征程中,開創新局面,建立新業績,鑄造新輝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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