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必新

江必新

江必新,男,漢族,1956年9月生,湖北枝江人,1985年1月參加工作,1975年8月加入中國共產黨,北京大學法學院憲法與行政法學專業畢業,研究生學歷,法學博士學位,二級大法官。 現任最高人民法院黨組副書記、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第三巡迴法庭分黨組書記、庭長,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憲法和法律委員會副主任委員。

基本信息

人物履歷

1978.09-1982.09,西南政法學院法律系法律專業學習

1982.09-1985.01,西南政法學院法律系中國法制史專業碩士研究生

1985.01-1988.09,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助理審判員(正科級)

1988.09-1993.08,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審判庭助理審判員(副處級)(其間:1991.11-1992.08,北京市宣武區人民法院行政審判庭鍛鍊;1992.08-1993.08,掛職任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行政審判庭助理審判員)

1993.08-1995.02,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審判庭審判員(正處級)

1995.02-1999.06,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審判庭副庭長

1999.06-2002.08,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行政審判庭庭長、賠償委員會辦公室主任

2002.08-2002.12,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行政審判庭庭長

2002.12-2003.04,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行政審判庭庭長(其間:2001.11-2003.01,掛任重慶市委政法委副書記)

2003.04-2004.06,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其間:1999.09-2004.06,北京大學法學院憲法與行政法學專業在職研究生學習,獲博士學位)

2004.06-2007.12,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黨組書記、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其間:2004.03-2004.07,在中央黨校省部級幹部進修班學習)

2007.12-2014.07,最高人民法院黨組成員、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其間:2010.04-2010.07,國家行政學院省部級幹部英語強化班學習;2012.03-2012.06,中央黨校省部級幹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高級研修班學習)

2014.07-2016.12,最高人民法院黨組副書記、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

2016.12-2018.03,最高人民法院黨組副書記、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第三巡迴法庭分黨組書記、庭長

2018.03-,最高人民法院黨組副書記、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第三巡迴法庭分黨組書記、庭長,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憲法和法律委員會副主任委員

中共十八屆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委員、常委 ,黨的十九大代表,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

任免信息

2018年3月13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通過:任命江必新為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 憲法和法律委員會副主任委員。

當代憲法學與行政法學名家

中南大學法學院教授

中南大學是教育部直屬的綜合性全國重點大學,是國家首批“211工程”和“985工程”,該任務是來盤點中南大學法學院骨幹力量的。

中國大法官

大法官都是最高人民法院、高級人民法院的領導幹部,既有審判權力,也有管理權力。大法官應始終保持高度的政治意識、大局意識、責任意識、法律意識和廉潔意識,繼續貫徹為民、務實、清廉的要求,始終堅持黨的事業至上,人民利益至上,憲法法律至上,切實承擔起帶領廣大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員保障科學發展、促進社會和諧的歷史使命和政治責任,為建設公正高效權威的社會主義司法制度貢獻應有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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