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鄂

鄭鄂

鄭鄂,男,漢族,1952年11月生,山東濟南人,1969年2月參加工作,1970年12月加入中國共產黨,中央黨校函授學院在職研究生班法學專業畢業,中央黨校研究生學歷,二級大法官。 曾任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院長、黨組書記。

基本信息

履歷

1969——1977年,解放軍三七九零零部隊戰士、副班長、班長、副排長;

1977——1983年,江蘇省南京油泵油嘴廠機修車間工人、組織科幹事、二車間黨支部副書記;

1983——1985年,江蘇省南京市委黨校大專培訓班黨政幹部專業學習;

1985——1986年,江蘇省南京油泵油嘴廠黨委副書記(主持工作);

1986——1988年,江蘇省南京油泵油嘴廠黨委書記;

1988——1989年,江蘇省南京油泵油嘴廠黨委書記兼副廠長;

1989——1991年,共青團江蘇省南京市委書記、黨組書記;

1991——1995年 江蘇省南京市下關區委副書記、代區長、區長(1994.02明確為副廳級),(其間:1989.09—1992.06 中央黨校函授學院本科班經濟管理專業學習);

1995——1997年 ,中共江蘇省南京市下關區委書記、區政協主席;

1997——1999年,江蘇省南京市計畫委員會主任、黨組書記;

1999——2003年,江蘇省南京市人民檢察院檢察長、黨組書記;

2003——2005年,江蘇省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黨組副書記(正廳級)兼反貪污賄賂局局長(其間:2004.03—2005.01 中央黨校培訓部一年制中青班學習);

2005——2007年,江蘇省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黨組副書記(其間:2003.09—2006.07 中央黨校函授學院在職研究生班法學專業學習);

2007——2008年01月,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黨組書記、副院長;

2008——2016年,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院長、黨組書記。

中共十八大代表,第十一屆全國人大代表。

任免信息

2008年01月,任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院長。

2016年1月27日,鄭鄂因到達任職年限,在廣東省十二屆人大四次會議第二次全體會議上辭去省高級人民法院院長職務。

中國大法官

大法官都是最高人民法院、高級人民法院的領導幹部,既有審判權力,也有管理權力。大法官應始終保持高度的政治意識、大局意識、責任意識、法律意識和廉潔意識,繼續貫徹為民、務實、清廉的要求,始終堅持黨的事業至上,人民利益至上,憲法法律至上,切實承擔起帶領廣大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員保障科學發展、促進社會和諧的歷史使命和政治責任,為建設公正高效權威的社會主義司法制度貢獻應有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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