氯黴素注射液

氯黴素注射液

氯黴素注射液為無色或微帶黃色的澄明液體。適應下述病症:1.傷寒和其他沙門菌屬感染:為敏感菌株所致傷寒、副傷寒的選用藥物,由沙門菌屬感染的胃腸炎一般不宜套用本品,如病情嚴重,有合併敗血症可能時仍可選用;在成人傷寒、副傷寒沙門菌感染中,以氟喹諾酮類藥物為首選(孕婦及小兒不宜用該類藥)。2.耐氨苄西林的B型流感嗜血桿菌腦膜炎或對青黴素過敏患者的肺炎鏈球菌、腦膜炎奈瑟菌腦膜炎、敏感的革蘭陰性桿菌腦膜炎,本品可作為選用藥物之一。3.腦膿腫,尤其耳源性,常為需氧菌和厭氧菌混合感染。4.嚴重厭氧菌感染,如脆弱擬桿菌所致感染,尤其適用於病變累及中樞神經系統者,可與氨基糖苷類抗生素聯合套用治療腹腔感染和盆腔感染,以控制同時存在的需氧和厭氧菌感染。5.無其他低毒性抗菌藥可替代時治療敏感細菌所致的各種嚴重感染,如由流感嗜血桿菌、沙門菌屬及其他革蘭陰性桿菌所致敗血症及肺部感染等,常與氨基糖苷類合用;6.立克次體感染,可用於Q熱、落磯山斑點熱、地方性斑疹傷寒等的治療。

基本信息

藥品簡介

氯黴素注射液氯黴素注射液

通用名:氯黴素注射液
英文名:ChloramphenicolInjection
漢語拼音:LümeisuZhusheye
化學名稱:D-蘇式-(-)-N-[a-(羥基甲基)-b-羥基-對硝基苯乙基]-2,2-二氯乙醯胺。
分子式:C11H12Cl2N2O5
分子量:323.13

藥理作用

本品在體外具廣譜抗微生物作用,包括需氧革蘭陰性菌及革蘭陽性菌厭氧菌立克次體屬螺鏇體衣原體屬

氯黴素注射液氯黴素注射液

對下列細菌具殺菌作用:流感桿菌肺炎鏈球菌腦膜炎奈瑟菌

對以下細菌僅具抑菌作用:金黃色葡萄球菌化膿性鏈球菌草綠色鏈球菌B組溶血性鏈球菌、大腸桿菌、肺炎克雷伯菌、奇異變形桿菌、傷寒沙門菌、副傷寒沙門菌志賀菌屬脆弱擬桿菌等厭氧菌。

下列細菌通常對氯黴素耐藥:銅綠假單胞菌不動桿菌屬腸桿菌屬粘質沙雷菌吲哚陽性變形桿菌屬甲氧西林耐藥葡萄球菌腸球菌屬。本品屬抑菌劑。氯黴素為脂溶性,通過彌散進入細菌細胞內,並可逆性地結合在細菌核糖體的50S亞基上,使肽鏈增長受阻(可能由於抑制了轉肽酶的作用),因此抑制肽鏈的形成,從而阻止蛋白質的合成。本品為無色或微帶黃色的澄明液體。

藥物動力學

本品靜脈給藥後廣泛分布於全身組織和體液,在組織中濃度較高,其餘依次為心肌和腦組

氯黴素注射液氯黴素注射液
織。可透過血-腦脊液屏障進入腦脊液中,腦膜無炎症時,腦脊液藥物濃度為血藥濃度的21%~50%,腦膜有炎症時,可達血藥濃度的45%~89%,新生兒及嬰兒患者可達50%~99%。也可透過胎盤屏障進入胎兒循環,胎兒血藥濃度可達母體血藥濃度的30%~80%。還可透過血眼屏障進入房水玻璃體液,並可達治療濃度。尚可分泌至乳汁唾液腹水胸水以及滑膜液中。表觀分布容積(Vd)為0.6~1L/kg。蛋白結合率約為50%~60%。血消除半衰期(T1/2a)成人為1.5~3.5小時,腎功能損害者為3~4小時,嚴重肝功能損害者血消除半衰期(T1/2a)延長(4.6~11.6小時),出生2周內新生兒血消除半衰期(T1/2a)為24小時,2~4周者為12小時,大於1月的嬰幼兒為4小時。在肝內游離藥物的90%與葡萄糖醛酸結合為無活性的氯黴素單葡萄糖醛酸酯。在24小時內5%~10%以原形由腎小球濾過排泄,80%以無活性的代謝產物由腎小管分泌排泄。透析對本品的清除無明顯影響。

適應症

1.傷寒和其他沙門菌屬感染:為敏感菌株所致傷寒、副傷寒的選用藥物,由沙門菌屬感染的胃腸炎一般不宜套用本品,如病情嚴重,有合併敗血症可能時仍可選用。

氯黴素注射液腦膿腫
2.耐氨苄西林的B型流感嗜血桿菌腦膜炎或對青黴素過敏患者的肺炎鏈球菌、腦膜炎奈瑟菌腦膜炎、敏感的革蘭陰性桿菌腦膜炎,本品可作為選用藥物之一。

3.腦膿腫,尤其耳源性,常為需氧菌厭氧菌混合感染。

4.嚴重厭氧菌感染,如脆弱擬桿菌所致感染,尤其適用於病變累及中樞神經系統者,可與氨基糖苷類抗生素聯合套用治療腹腔感染盆腔感染,以控制同時存在的需氧和厭氧菌感染。

5.無其他低毒性抗菌藥可替代時治療敏感細菌所致的各種嚴重感染,如由流感嗜血桿菌、沙門菌屬及其他革蘭陰性桿菌所致敗血症及肺部感染等,常與氨基糖苷類聯合。

6.立克次體感染,可用於Q熱、落磯山斑點熱、地方性斑疹傷寒等的治療。

用法用量

稀釋後靜脈滴注。成人一日2~3g,分2次給予;小兒按體重一日25~50mg/kg,分3~4次給予;新生兒一日不超過25mg/kg,分4次給予。

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

氯黴素注射液氯黴素注射液

由於氯黴素可透過胎盤屏障,對早產兒和足月產新生兒均可能引起毒性反應,發生“灰嬰綜合徵”,因此在妊娠期,尤其是妊娠末期或分娩期不宜套用本品。

本品自乳汁分泌,有引致哺乳嬰兒發生不良反應的可能,包括嚴重的骨髓抑制反應,因此本品不宜用於哺乳期婦女,必須套用時應暫停哺乳。

兒童用藥
新生兒由於肝臟酶系統未發育成熟,腎臟排泄功能又差,藥物自腎排泄較成人緩慢,故氯黴素套用於新生兒易導致血藥濃度過高而發生毒性反應(灰嬰綜合徵),故新生兒不宜套用本品,有指征必須套用本品時,如有條件應在監測血藥濃度條件下使用。

老年患者用藥
老年患者組織器官大多退化,功能減退,自身免疫功能亦降低,氯黴素可致嚴重不良反應,故老年患者應慎用。

不良反應

1.對造血系統的毒性反應是氯黴素最嚴重的不良反應。

有兩種不同表現形式:
(1)與劑量有關的可逆性骨髓抑制,常見於血藥濃度超過25mg/L的患者,臨床表現為貧血,並可伴白細胞和血小板減少。

(2)與劑量無關的骨髓毒性反應,常表現為嚴重的、不可逆性再生障礙性貧血,發生再生障礙性貧血者可有數周至數月的潛伏期,不易早期發現,其臨床表現有血小板減少引起的出血傾向,如瘀點瘀斑鼻衄等,以及由粒細胞減少所致感染徵象,如高熱咽痛黃疸蒼白等。絕大多數再生障礙性貧血於口服氯黴素後發生。

氯黴素注射液視神經炎
2.溶血性貧血,可發生在某些先天性葡萄糖-6-磷酸脫氫酶不足的患者。

3.灰嬰綜合徵,典型的病例發生在出生後48小時內即投予高劑量的氯黴素,治療持續3~4日後可發生灰嬰綜合徵,血藥濃度可高達40~200mg/L。臨床表現為腹脹嘔吐、進行性蒼白、紫紺微循環障礙,體溫不升、呼吸不規則。常發生在早產兒或新生兒套用大劑量氯黴素(按體重一日超過25mg/kg)時,類似表現亦可發生在成人或較大兒童套用更大劑量(按體重一日約100mg/kg)時。及早停藥,尚可完全恢復。

4.本品長程治療可誘發出血傾向,可能與骨髓抑制、腸道菌群減少致維生素K合成受阻、凝血酶原時間延長等均有關。

5.周圍神經炎視神經炎,常在長程治療時發生,及早停藥,常屬可逆,也有發生視神經萎縮而致盲者。

6.過敏反應較少見。可致各種皮疹日光性皮炎血管神經性水腫。一般較輕,停藥後可迅速好轉。

7.二重感染,可致變形桿菌、銅綠假單胞菌、金黃色葡萄球菌、真菌等的肺、胃腸道及尿路感染。

8.消化道反應,可有腹瀉、噁心及嘔吐等。

禁忌
對本品過敏者禁用。

注意事項

1.由於可能發生不可逆性骨髓抑制,本品應避免重複療程使用。

氯黴素注射液氯黴素滴眼液
2.肝、腎功能損害患者宜避免使用本品,如必須使用時須減量套用,有條件時進行血藥濃度監測,使其峰濃度在25mg/L以下,谷濃度在5mg/L以下。如血藥濃度超過此範圍,可增加引起骨髓抑制的危險。

3.在治療過程中應定期檢查周圍血象,長程治療者尚須查網織細胞計數,必要時作骨髓檢查,以便及時發現與劑量有關的可逆性骨髓抑制,但全血象檢查不能預測通常在治療完成後發生的再生障礙性貧血。

4.對診斷的干擾:採用硫酸銅法測定尿糖時,套用氯黴素患者可產生假陽性反應。新生兒由於肝臟酶系統未發育成熟,腎臟排泄功能又差,藥物自腎排泄較成人緩慢,故氯黴素套用於新生兒易導致血藥濃度過高而發生毒性反應(灰嬰綜合徵),故新生兒不宜套用本品,有指征必須套用本品時,如有條件應在監測血藥濃度條件下使用。由於氯黴素可透過胎盤屏障,對早產兒和足月產新生兒均可能引起毒性反應,發生“灰嬰綜合徵”,因此在妊娠期,尤其是妊娠末期或分娩期不宜套用本品。本品自乳汁分泌,有引致哺乳嬰兒發生不良反應的可能,包括嚴重的骨髓抑制反應,因此本品不宜用於哺乳期婦女,必須套用時應暫停哺乳。老年患者組織器官大多退化,功能減退,自身免疫功能亦降低,氯黴素可致嚴重不良反應,故老年患者應慎用。

過量處理

本品無特異性拮抗藥,藥物過量時應給予對症和支持治療。

性狀鑑定

鑑別
取本品適量,照氯黴素滴耳液項下的鑑別法試驗(中國藥典1985年版二部574頁),顯相同的結果。

檢查
pH值

應為5.0~7.5(中國藥典1985年版二部附錄33頁)。

溶液的顏色
本品應無色;如顯色,與黃綠色5號標準比色液比較(中國藥典1985年版二部附錄102頁),不得更深。

氯黴素注射液氯黴素滴耳液
無菌
取本品2支,各吸取1ml,用薄膜過濾法處理後,依法檢查(中國藥典1985年版二部附錄89頁),應符合規定。

異常毒性
取本品,加滅菌生理鹽水製成每1ml中含2,000單位的溶液,依法檢查(中國藥典1985年版二部附錄86頁),按靜脈注射法給藥,應符合規定。

熱原
取本品,加注射用水製成每1ml中含5,000單位的溶液,依法檢查(中國藥典1985年版二部附錄86頁),劑量按家兔體重每1kg注射1ml,應符合規定。

其他
應符合注射劑項下有關的各項規定(中國藥典1985年版二部附錄4頁)。

含量測定
精密量取本品,加適量乙醇溶解,用滅菌水製成每1ml中約含1,000單位的溶液,照抗生素微生物檢定法測定(中國藥典1985年版二部附錄95頁)。

1,000氯黴素單位相當於1mg的C11H12Cl2N2O5。

相互作用

1.抗癲癇藥(乙內醯脲類)。由於氯黴素可抑制肝細胞微粒體酶的活性,導致此類藥物的代謝降低,或氯黴素替代該類藥物的血清蛋白結合部位,均可使藥物的作用增強或毒性增加,故當與氯黴素同用時或在其後套用須調整此類藥物的劑量。

2.與降血糖藥(如甲苯磺丁脲)同用時,由於蛋白結合部位被替代,可增強其降糖作用,因此需調整該類藥物劑量。格列吡嗪格列本脲的非離子結合特點,使其所受影響較其他降糖藥為小,但同用時仍須謹慎。

3.長期使用含雌激素避孕藥,如同時使用氯黴素,可使避孕的可靠性降低,以及經期外出血增加。

氯黴素注射液苯巴比妥
4.由於本品可具有維生素B6拮抗劑的作用或使後者經腎排泄量增加,可導致貧血或周圍神經炎的發生,因此維生素B6與本品同用時機體對前者的需要量增加。

5.本品可拮抗維生素B12的造血作用,因此兩者不宜同用。

6.與某些骨髓抑制藥同用時,可增強骨髓抑制作用,如抗腫瘤藥物秋水仙鹼羥基保泰松保泰松青黴胺等。同時進行放射治療時,亦可增強骨髓抑制作用,須調整骨髓抑制劑或放射治療的劑量。

7.如在術前或術中套用,由於本品對肝酶的抑制作用,可降低誘導麻醉藥阿芬他尼的清除,延長其作用時間。

8.苯巴比妥利福平等肝藥酶誘導劑與本品同用時,可增強其代謝,致使血藥濃度降低。

9.與林可黴素類或紅黴素類大環內酯類抗生素合用可發生拮抗作用,因此不宜聯合套用。

生產企業

安徽金蟾生化股份有限公司、安徽豐原藥業股份有限公司、福州海王福藥製藥有限公司、福建省古田藥業有限公司、山東新華製藥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華威藥業有限公司、貴州光正製藥有限責任公司、蘭州製藥廠、西安京西製藥廠、西南藥業股份有限公司、廣西防城港市製藥廠、四川升和製藥有限公司、四川綿竹製藥廠、茂名市製藥廠、湘潭市製藥二廠、商丘市製藥廠、河南省信陽製藥廠、武漢製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武漢久安藥業有限公司、襄樊恒生藥業有限公司、鄭州市新鄭製藥股份有限公司、江西贛南製藥廠、浙江錦江藥業有限公司、浙江麗水浙南藥業有限公司、蕪湖市製藥廠、安徽省滁州市製藥總廠、國藥集團國瑞藥業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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