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枚青

李枚青(1914—1943) 原名李美慶,曾用名李梅青。山東省新泰市西南關村人。1943年8月13日夜,李枚青外出開會,途經萊蕪縣上遊河時,遭日軍伏擊,壯烈犧牲。

基本信息

人物簡介

1923年後考入縣師範講習所、山東省立第一師範。1931年6月加入中國共產黨

1932年夏,任新泰縣立第一國小共青團特別支部書記。

1933年2月因叛徒告密被國民黨逮捕,在獄中參加絕食鬥爭。

1937年11月獲釋後,任中共新泰縣工委委員。

1938年1月,參加徂徠山抗日武裝起義,先後任中共新泰縣委委員、宣傳部長。7月,黨組織安排他到國民黨第69軍政治部任新泰縣民運指導員,後任新泰縣獨立營政治委員、泰山特委第一大隊政治處主任。

1939年11月後,先後任泰山軍分區政治部主任、泰山地委委員、敵工部長等職。他組織部隊編寫戰史,收集整理典型戰例39個,寫成兩萬多字的資料。

事跡

1929年從新泰縣師範講習所轉入山東省立第一師範學校。1931年6月在校加入中國共產黨。1933年2月在濟南新東門外被捕入獄。獄中堅貞不屈。1937年“七七”事變後,我黨派張經武等到濟南開展對國民黨山東省主席韓復榘的統戰工作,商討釋放政治犯,李枚青乃於同年11月初獲釋,回到家鄉新泰縣。很快和黨組織取得了聯繫,恢復了組織關係,並擔任了中共新泰縣工委委員。1938年1月1日,中共山東省委發動徂徠山起義,成立了八路軍山東抗日游擊隊第四支隊。1月5日,李枚青帶領20餘人趕到徂徠山,加入四支隊。第二天,他又受命返回新泰,繼續發展抗日武裝。同年6月,任新泰縣委委員、宣傳部長。他深入民眾進行抗日救國宣傳,在一些村莊組織了抗日自衛團、青救會、婦救會等民眾團體。同年11月建立新泰縣獨立營,任獨立營政委。12月泰山特委成立,新泰縣獨立營編入泰山特委第一大隊,他任大隊政治處主任。後調任八路軍山東縱隊四支隊後方司令部政治部主任、魯中軍區第一分區政治部主任,魯中區黨委地委敵工部長等職。他除積極做好部隊的政治思想工作外,還經常深入農村宣傳抗日救國方針,發展抗日武裝。同時,他還深入敵占區,開展對敵政治攻勢,瓦解敵偽軍。1943年8月13日,他從萊北縣委駐地出發到地委開會,途中遭敵伏擊犧牲。

山東革命烈士人物

革命烈士是指那些在革命鬥爭、保衛祖國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事業中壯烈犧牲的人員。濟南解放後,於1949年在英雄山間興建革命烈士陵園。至1968年竣工,占地約42公頃,是山東省規模最大的烈士陵園,1977年被公布為山東省第一批重點文物保護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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