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字貨幣

數字貨幣

數字貨幣簡稱為DIGICCY,是英文的“Digital Currency”(數字貨幣)的縮寫,是指對貨幣進行數位化,是電子貨幣形式的替代貨幣。數字金幣和密碼貨幣都屬於數字貨幣,它不能完全等同於虛擬世界中的虛擬貨幣,因為它經常被用於真實的商品和服務交易,而不僅僅局限在網路遊戲等虛擬空間中。數位化不是指掃描,就如同數字簽名一樣,數字簽名不是指將你的簽名掃描成數字圖像,或者用觸摸板獲取的簽名,更不是你的落款。數字貨幣經常被訛誤成虛擬貨幣,虛擬貨幣是指非真實的貨幣。

基本信息

概述

數字貨幣數字貨幣
貨幣演化史可以簡單地分為實物貨幣和信用貨幣兩個階段。其中,實物貨幣階段又經歷了由非金屬貨幣階段到金屬貨幣階段的演化,金屬貨幣階段又包括銀本位制度、金銀複本位制度和金本位制度三個歷史時期,由於這一時期的貨幣都具有商品性質,所以馬克思把貨幣定義為“從商品中分離出來的、固定地充當一般等價物的商品,當貨幣發展成為一種信用貨幣之後,貨幣就演化成了一種純粹的價值符號和交易媒介,而不再具有商品屬性。因此,當貨幣由實物貨幣向信用貨幣演化之時,貨幣屬性發生了質的變化。這種質的飛躍主要表現在幣材的使用上,即實物貨幣以商品本身為材料,或者說貨幣本身就是商品本身,只不過這種商品是一種公認可以接受為其它商品的等價物的交易媒介。信用貨幣的材料本身不是商品,而是價值符號的一種載體,其本身的價值在於“裝載”貨幣所代表的財富的價值或價格。從信用貨幣的載體考察,信用貨幣又經歷了兩個演化階段:紙幣階段和數字貨幣階段。紙幣以特殊防偽紙為材料,而數字貨幣的價值 “裝載”形式則發生了質的變化:現代意義上的數字貨幣以磁性材料為載體,其特徵是幣材已經從傳統的實體形式向信息形式(即沒有實體的、數字形式)轉化。從數字貨幣的發展方向看,未來的數字貨幣將會全面走向信息式貨幣(數字貨幣)而成為人類所發明的這一交易工具和價值符號的最終歸宿,這一貨幣形態將完全拋棄其直接的載體,而完全以價值符號的數字式信息形式存在。可見,數字貨幣的發展也包括兩個階段:非數字式數字貨幣階段和數位化數字貨幣(數字貨幣)階段。數位化數字貨幣是一種狹義的數字貨幣,其基本特徵是貨幣本身不是物理實體,也不是以物理實體為載體的貨幣,而是用於網路投資、交易和儲存、代表一定量財貨的數位化信息。而非數位化數字貨幣則是以某種介質為載體、存儲於指定賬戶、代表一定量的現行法定貨幣(紙幣)的一種交易工具。可見,非數位化數字貨幣與傳統貨幣之間存在著直接的聯繫,是聯結傳統貨幣與數位化數字貨幣(即狹義的數字貨幣)的一種過度形式,而狹義的數字貨幣才是貨幣發展的根本方向。從這一意義上看,貨幣演化史可以大體上分為這樣三個階段:實物貨幣階段、介質貨幣階段(紙幣和非數位化數字貨幣)和狹義的數字貨幣階段。

數字貨幣的定義及其特徵需要以其演化形式為基礎,非數位化數字貨幣是以磁性材料為載體的、需要通過電子設備及其網路系統存儲和進行功能實現的、用於核算、投資、交易(定價、標價、商價和支付)、預防不時之需和財貨貯藏或財貨積累的價值工具。而數位化(狹義)數字貨幣則是指通過網路信息。

社會背景

用數字貨幣最大的受益者是央行,因為無論紙幣或硬幣,都是有成本的。紙幣的印刷比一般出版物要高,而硬幣成本更高。一般來說,一元硬幣跟實物價值等價,當通貨膨脹嚴重的時候,一元硬幣製造實際成本可能會是紙幣計的兩三倍。

央行可能不會隨便發放數字貨幣,其發行依據跟現在發行紙幣的依據一樣。最有可能的方式是,各家銀行用現有的實物貨幣跟央行兌換等量的數字貨幣。否則,央行會非常少量地增發數字貨幣,與防止通貨膨脹來說,數字貨幣試驗的作用要小多了。
因此,丹麥等北歐國家本身就限制現金使用,主要是考慮成本,還有反洗錢和監控、降低逃稅,減少非法交易等原因。研究數字貨幣,也實屬必要,包括美聯儲等很多國家央行都在研究或關注數字貨幣。

實現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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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現方式理論上有很多種。

假設說你從銀行那裡得到數字貨幣(金額可變,比如說100元)。
銀行對金額及其它數據(比如分行號碼、所允許的轉用次數、有效期可選、是否可追蹤)進行了數字簽名。
這一串數據可以是用了你的公鑰加密的,也可以是不加密的。
你得到這一串數據的方式也可以有很多種:加密傳輸的,不加密傳輸的。
不管怎么樣,你就得到這么一串數據了。(銀行一定是已經從你的賬戶里扣掉相應的金額了。銀行也同時發了一份拷貝給清算伺服器。)
這一串數據,不管你複製多少份都代表同一個數字貨幣(那100元)。所以即使你同時把它給兩家百貨公司,那也是沒用的。
當你把它給接受者的時候,這一串數據可以是用了接受者的公鑰加密的,也可以是不加密的。
傳輸過程可以是加密傳輸的,也可以是不加密傳輸的。
當接受者收到它,接受者可以把它存到她/他的銀行里,銀行間再通過清算銀行進行清算。這一點就像跟存支票一樣,當然支票比較慢,而數字貨幣則是非常快因為都是電子的。
如果這一數字貨幣所允許的轉用次數是0,接受者就必須把它存到銀行里。
如果這一數字貨幣所允許的轉用次數不是0,接受者就可以把它付給別的人。就如同你可能會耍賴一樣,接受者也可能把它付給多個人。應對這一不誠實行為的一種對策是接受者收到數字貨幣後向清算伺服器註冊所有權。
當然這樣一個過程與轉賬並沒有什麼大的區別。這種實現方式要達到不可追蹤的目的必須引入類似匿名郵件轉發服務的匿名數字貨幣所有權註冊服務。

主要特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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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字貨幣是人類發明的貨幣工具的原始復歸:人類發明貨幣的本來目的只是尋找一種能夠表示財富(尤其是商品11)價值的工具。因此,貨幣作為一種工具存在著這樣兩個基本問題有待解決:一是幣材問題,即以什麼作為貨幣材料能夠有效地實現工具目的的問題;二是財富的量化問題,即是否能夠以貨幣衡量一切物質(如各種實物產品)和非物質(如各種無形的或精神的東西)的價值問題。後者一直是貨幣無法實現的,而前者通過使用最為原始的辦法(即實物貨幣)得到了並非完美的實現12。並且,當從實物貨幣向信用貨幣演化之時,貨幣作為一種工具的目標得到了進一步的體現。數字貨幣則完全實現了作為工具的貨幣的最終目的。因此,數字貨幣一方面體現著貨幣的工具性職能,另一方面也體現著貨幣走向“成熟”的效率。從數字貨幣的技術依託來看,數字貨幣是在信息技術、尤其是網路技術的基礎上產生的。從某種意義上看,是現代信息技術的必然產物。因此,數字貨幣與現代電子信息技術(尤其是網路技術)有著密切的聯繫。數字貨幣的基本特徵即是體現其實現貨幣職能的多功能化、純粹的工具化、信息化、網路化、以及信息技術的安全性和高效化。這些特徵主要是:

一、網路性:

數字貨幣是在電子信息技術(IT)和網路技術的基礎上產生和發展起來的。因此,數字貨幣的特徵與信息技術和網路有著非常密切的聯繫。可以說數字貨幣就是一種網路信息資源,就像傳統貨幣是從商品中分離出來的特殊商品一樣,數字貨幣是從貨幣中分離出來的、同時也是從信息中分離出來的一種特殊的貨幣和特殊的信息。
(一)、網路是數字貨幣產生和發展的基礎:狹義的數字貨幣(數位化數字貨幣)是隨著網路的發展而產生的,隨著電子信息技術和網路技術的迅速發展和普及,數字貨幣將會得到廣泛套用和發展,當人類進入一個高度發達的網路經濟時代之後,數字貨幣將會完全取代傳統貨幣(紙幣)。
(二)、網路是數字貨幣實現其貨幣職能的基礎:在網路經濟時代,從投資到生產組織、分配、交換和消費的各種經濟行為都將在網上進行,進行這些經濟行為的貨幣支付也同時在網上進行。

(三)、網路是數字貨幣體系的基礎:從貨幣管理方面看,中央銀行可以利用信息技術和網路實現全方位貨幣管理,傳統貨幣管理中的現金髮行方式、傳統金庫制度、假幣問題和傳統銀行將不復存在。從中央銀行貨幣政策方面看,央行擴張或收縮貨幣都可以在網路上進行操作,傳統的貨幣政策工具(如貨幣供應量、公開市場業務、視窗指導、利率等)都可以在網上得到靈活運用,並且,由於信息成本降低和信息完全化,央行實施貨幣政策的效率將會得到極大的提高。從金融體系方面看,傳統金融機構將被網路金融機構完全取代,央行金融監管和貨幣政策、銀行(包括政策性銀行和商業銀行)業務(包括存貸款、支付結算、金融諮詢服務等)、非銀行金融機構業務(包括郵政儲蓄、信用合作、保險等)的開發均可以在網路上得以實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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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數字性

數字貨幣實際上是存儲於各網路銀行賬戶上的一組數字。從微觀上看,這組數字表示單個經濟主體(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機構)擁有其所有權、能夠自由運用於投資、交易或財富積累(貯藏)價值的工具。這組數字象徵著擁有其所有權者:

(一)、擁有這組數字(數字貨幣)所代表的一定量的財富或價值;

(二)、運用這組數字(數字貨幣)的全部或部分進行網上投資

(三)、運用這組數字的全部或部分進行網上交易。並且,經濟主體還可以利用實際的或觀念的數字貨幣進行核算和標價。從巨觀上看,這組數字表示一個國家或地區一定時期內的貨幣供應量、國民生產總值(GNP)、國內生產總值(GDP)或國民收入(NI)13。
三、高效性:

數字貨幣的產生使得貨幣履行其職能的效率幾乎達到了一個十分完美的境界:(一)、從現金的發行與管理方面看,貨幣管理當局從發行現金到回籠現金都不必要採用傳統的設計、印刷和運輸工具進行,而是直接在網路上實現現金的發行

和回籠。這樣可以完全避免在紙幣本位制度下存在的諸如高成本問題、假幣問題、安全問題和現金供應量難以確定的問題。

比較區別

數字貨幣與大家熟知的Q幣和各類遊戲中充值的貨幣等虛擬貨幣也不一樣,虛擬貨幣只能用真實貨幣購買,而不能轉化成真實貨幣。

央行數字貨幣與較為著名的數字貨幣“比特幣”、“萊特幣”、“狗狗幣”以及民間的“元寶幣”等也有區別,“比特幣”等數字貨幣沒有集中的發行方,任何人都有可能參與製造並在全球流通。而央行數字貨幣是由央行發行的、加密的、有國家信用支撐的法定貨幣。

基本分類

數字黃金貨幣由很多供應商發行。每個競爭供應商都發行獨立的數字黃金貨幣,基本都以他們的公司名字命名。當前流通的數字黃金貨幣有。
e-gold-第一個數字黃金貨幣供應商,創立於1996年。
e-Bullion-2000創立。
e-dinar-2000年創立。
GoldMoney-2001年創立。
1MDC-2001年創立。
Pecunix-2002年創立。
Crowngold-2002年創立。
LibertyReserve-2002年創立。
e-gold和LibertyReserve是套用最流行的數字黃金貨幣供應商,擁有最大數量的用戶。在黃金儲備總量方面,GoldMoney是領導供應商(2006年5月)。

風險防範

數字黃金貨幣是一種實物貨幣形式,它的存款以黃金而不是法定貨幣為單位計量。因此數字黃金貨幣的購買力波動和黃金價格相關。如果黃金價格上漲,那么就變得更有價值,如果黃金價格下跌,那么會價值損失。由於還沒有具體的金融條例監管數字黃金貨幣供應商,因此他們以自我管制的方式運作。數字黃金貨幣供應商不是銀行,因此銀行條例是不適用的。然而,創立於2002年的全球數字貨幣協會是一個線上貨幣運營,兌換,商戶和用戶的非盈利協會。此協會監督用戶的舉報和對兌換商的聲譽進行評級,評級操作是根據用戶的舉報事實來確認的。

數字黃金貨幣供應商和兌換商一直被指責為欺詐性HYIP計畫的中介。2006年1月,商業周刊報導了ShadowCrew使用e-gold系統牽扯進大量的身份信息盜取的線上團體。然而e-gold主席聲稱對任何使用e-gold的犯罪活動決不妥協。

數字貨幣發行不會導致嚴重的通貨膨脹,數字貨幣發行後,會加快貨幣流通速度,貨幣乘數理論上看可能會變大。但考慮到前期,數字貨幣僅限於試點,短期內不會大量發行和全面推廣,這點變化也可忽略不計,因此,數字貨幣根本不會引發通脹。

未來趨勢

2016年11月,央行籌備數字貨幣,十年後現金很可能將不存在。
2016年11月,中國數字貨幣研究所成立,旨在培養數字貨幣高層次人才,開展數字貨幣研究、諮詢、發展規劃及相關活動,是經過有關部委批准的、具有合法牌照的非盈利單位,致力於促進數字貨幣行業的科研與實踐融合發展。
截至目前,杭州市、深圳市、貴州省已經成為爭奪央行數字貨幣試點的三大熱門地區。據悉,杭州目前正在積極推進錢塘江金融港灣的規劃建設,其中也包括區塊鏈產業。杭州市將打造全國首個區塊鏈產業園區,落戶在西湖區網際網路金融小鎮,周邊有螞蟻金服、網商銀行、浙大及其科技園等知名企業與園區。

貨幣術語

薩繆爾森在其名著《經濟學》有關貨幣的章節中,引用了金·哈伯特的一句名言:“在一萬人中只有一人懂得通貨問題,而我們每天都碰到它。”由此看來,貨幣貌似簡單,實際上卻極其複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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