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波保國寺大殿

寧波保國寺大殿

寧波保國寺始建於唐,宋大中祥符年間(1008~1016年)重建,現存保國寺大雄寶殿建於大中祥符六年(1013年),大殿面闊、進深皆五間,但僅中部三間為宋代原構,四周附階為清代增建。宋構部分許多作法與《營造法式》制度非常吻合,例如斗拱、下昂的作法,拼合柱作法,這在現存諸多宋代建築遺物中是難得的。室內天花中的藻井和平棋、平闇也是非常珍貴的宋代遺物。

簡介

浙江寧波保國寺大雄寶殿浙江寧波保國寺大雄寶殿
寧波保國寺大殿北宋佛教建築。在浙江省寧波市西郊靈山保國寺內。保國寺舊名靈山寺,唐僖宗廣明元年(880)改今名。大殿位於寺內中軸線上偏北處,為北宋真宗大中祥符六年(1013)所建,是浙江地區現存最古木建築。20世紀50年代發現,1961年國務院公布為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

布局特點

殿面闊3間,長11.91米,進深3間,寬13.35米,單檐歇山屋頂。清代在四周加一圈下檐,形成重檐。其內柱高於檐柱,前後檐柱上的梁後尾插入內柱柱身,近於宋式廳堂型構架,但柱上重迭多層柱頭枋,前部裝平藻井,又具有宋式殿堂型構架的特點。這是北宋和遼時特有的構架形式。
殿之柱頭鋪作為“七鋪作雙抄雙下昂單偷心造”,下昂昂身長達兩椽跨,抵在內柱華之下,中間承下平,作用如斜梁。前後檐明間及山面南、中兩間用兩朵補間鋪作,余間用一朵,昂身只長一椽跨,托在下平下。殿前檐及山面南側一間的闌額為月梁形,其餘各間用上下兩層闌額,中加蜀柱。柱子由四條拼合而成,作八瓣瓜棱狀,宋代稱為“八觚”或“八混”。柱頭櫨斗也隨柱身做八瓣,補間鋪作櫨斗為矩形,四角刻入作海棠瓣。這些特點有的與宋《營造法式》所載相一致,有的屬唐、五代遺制。前檐闌額下的雀替和殿內的小藻井都是現存最古的木製實物。
大殿原狀是沿進深方向最南一間為敞廊,三面敞開,殿門設在前內柱處,其北才是殿內,敞廊裝平藻井,殿內反而是梁架暴露在外的“徹上露明造”。這種布置方式又見於福州華林寺大殿,可能是當時南方佛殿的特點。殿內石佛壇上有北宋崇寧元年(1102)紀年銘,但佛像已毀。

建築特徵與地方特色

自從1955年浙江省文物管理委員會發現並經專家確認其為宋代遺構以來,寧波保國寺大殿受到文物界和建築史界的廣泛關注。儘管現存的寧波保國寺大殿體量不算太大,但其結構和形制頗為獨特,是國內尤其是江南地區罕見的木結構建築。保國寺大殿的斗栱材栔、柱樑、闌額、鋪作、舉折、檐出等許多做法不僅可與宋代《營造法式》(以下簡稱《法式》)的規定相印證,並且能為進一步說明《法式》中的某些制度源自南方建築提供難得的佐證。同時,保國寺大殿所呈現出的進深大於面闊的平面布局、前三椽栿後乳栿用四柱的構架方式、獨具匠心的瓜楞柱拼合手法等,富有特點,不少作法留存並影響到元代建築,成為江浙地區元代木結構建築的慣用手法。因此,保國寺大殿既具有鮮明的時代特徵,又呈現出濃郁的地方特色。

歷史特徵分析

保國寺大殿重建於北宋大中祥符六年(1013),比《法式》的頒布(1103)整整早90年,其基本形制和許多作法卻可與《法式》的規定相印證(見表一)。有些作法雖然為《法式》所不載,但與同時期的宋、遼建築相類似。
材與栔:《法式》大木作制度的開篇便是“凡構屋之制,皆以材為祖。材有八等,度屋之大小因而用之”(5)。這足以說明“材”在權衡建築體量、度量構件尺度中的重要性。《法式》對“材”規定的要素有二:一是比例,二是分值。保國寺大殿斗栱用材為21.5×14.5厘米,二者相比為3∶2.02,恰與《法式》規定的材廣15分°,厚10分°,即3∶2的比例完全吻合。保國寺大殿用材的每一分值約為1.43-1.45厘米,介於《法式》規定四等材(每一分值約1.54厘米)與五等材(每一分值約1.40厘米)之間,但更接近於五等材,也有把它歸入四等材的。
無論是四等材還是五等材,主要用於“殿三間、廳堂五間”或“殿小三間、廳堂大三間”。保國寺大殿正是三開間的佛殿建築,與《法式》記載基本相符。
栔是對材的補充。《法式》規定“栔廣六分,厚四分。材上加栔者,謂之足材”。保國寺大殿用栔高8.7厘米,約合6.04分°,與《法式》規定的“栔廣六分”相一致。栔厚11.5厘米,約合7.97分°,則比《法式》所規定的栔“厚四分”多出近一倍,但與中原地區某些遼、金建築的栔厚相近。不過,正如《法式》所規定的“材上加栔者,謂之足材”,與栔高相比,栔的厚度在權衡建築體量和度量構件尺度中沒有太多的實際意義。
保國寺大殿的斗栱材栔不僅與《法式》的規定基本一致,而且與同一時期不少遺構所用的材栔相近。其中與保國寺大殿材栔基本相同的有江蘇蘇州虎丘二山門(995-997)(9):用材為20×13厘米,栔高9厘米(約合6.57分°);山西太原晉祠聖母殿殿身及副階(1023-1031):用材為21.5×15厘米,栔高10.5厘米(約合7.3分°);河北正定隆興寺摩尼殿殿身及副階(1052):用材為21×15厘米,栔高10厘米(約合7分°)。它們的用材同樣相當於《法式》規定的五等材,但栔高比《法式》規定的“六分”稍大,不如保國寺大殿更接近《法式》的規定。
柱與柱礎:保國寺大殿的柱子是一種頗具時代特徵和地方特色的構件。殿中16根柱子均用較小木料拼合、包鑲而成,橫斷面呈瓜楞狀。瓜楞瓣數因柱的位置不同而有所差別,大致可分為兩種情形:一是斷面為八瓣全瓜楞式,用於檐柱與內柱;另一種斷面為半瓜楞或四之一瓜楞式,用於山面及後檐,向外一面有瓣,向殿內部分則僅作弧形狀。此種作法雖然《法式》中未作記載,但在漢魏時期已顯雛形。因瓜楞柱的外形與作法與漢代出現的束竹柱相類似,很可能兩者存在淵源關係。江蘇徐州賈汪石室墓的仿木柱子做成四瓣瓜楞、八瓣瓜楞和十六瓣瓜楞形式,說明兩晉南北朝時期瓜楞柱作為一種柱子樣式和做法已經成熟。在現存宋代建築中,尤其是南方建築中瓜楞柱較為常見。如浙江臨安南屏塔(北宋熙寧年間)、福建福清南澗寺水南塔(北宋宣和年間)、福建莆田廣化寺釋迦文塔(南宋乾道元年)、浙江湖州飛英塔內石塔(南宋紹興年間)等都有石構或磚砌瓜楞柱遺蹟。唯此殿為木結構,最為罕見,也更為珍貴。www.findart.com.cn
保國寺大殿檐柱最大直徑56厘米,內柱最大直徑62厘米,用材分別約合39.2分°與43.4分°,接近兩材兩栔(42分°),與《法式》“用柱之制”中“若殿間,即徑兩材兩栔至三材,若廳堂柱,即徑兩材一栔”的殿間用柱規定基本相符,比廳堂用柱的柱徑要大。這也是現存唐、宋、遼、金遺構中用材比較粗大的柱子。
柱礎計有鼓形、須彌座式和復盆狀三種。其中須彌座式者又有雕刻花紋及無花紋之別。復盆狀柱礎與江蘇蘇州玄妙觀三清殿(1179)及福建福州華林寺大殿(964)柱礎大體相同。
構架:大殿共用柱16根,其中內柱4根。殿內構架主要由兩縫橫架和兩縫縱架組成,縱橫交叉呈不完全對稱的“井”字形。
橫構架為四柱八架椽,後槽用乳栿及搭牽,前槽用三椽栿,前後內柱之間用三椽栿承平梁,平樑上安蜀柱、叉手以承脊榑;縱架檐柱與內柱間用乳栿及搭牽,內柱間用內額一層,上施駝峰、襻間鋪作、補間鋪作及素枋數道以承上平榑和中平榑。此種構架介於《法式》所規定的廳堂型和殿閣型之間。其特點是內柱高於檐柱,前內柱又高於後內柱;柱網布局不求對稱,前檐柱與前內柱之間占三架椽的距離,而後檐柱與後內柱只占二架椽的距離;內周鋪作不在一個平面上,前內柱的柱頭鋪作位於三椽栿之上,而後內柱的柱頭鋪作則頂托三椽栿;檐柱與內柱間以及前後兩個內柱間的梁栿一頭安於柱頭,一頭則插入內柱柱身,並用丁頭栱承托;當心間兩縫梁架間用順脊串;前槽三椽栿下施順栿串等。這些都有利於增強大殿的整體性。
從現存的建築遺構來看,這種木結構構架為唐代所不見。中唐時期的南禪寺正殿,殿內無柱,用通長三間的長栿承載上部梁架荷重。晚唐時期的佛光寺大殿,雖用內柱,但檐柱與內檐同高,用純粹的抬梁式構組梁架,平面柱網由內外二圈組成,類似《法式》規定的“金廂斗底槽”。而保國寺大殿所用的構架,則是五代末期、北宋初期才出現的一種新型的構架形式。最早見於福州華林寺大殿,其橫架為前後內柱間用四椽栿,前後檐用乳栿;前後縱架柱頭用內額一層或二層,上施補間鋪作、駝峰及枋數重。宋、遼時期的遼寧義縣奉國寺大殿(1020),天津寶坻廣濟寺三大士殿(1024)、江蘇吳縣甪直報聖寺大殿(已毀)等均屬同一類型。
闌額與綽幕枋:《法式》“造闌額之制”中規定,闌額“兩肩各以四瓣卷殺,每瓣長八分”(18),顯然,這是月梁形的做法。可是,在黃河流域的唐、宋、遼、金木結構建築中尚未發現此種形式。保國寺大殿正面及山面靠南一間闌額作月梁形,與《法式》所述類似,並施宋代常用的“七朱八白”彩繪,這是異常寶貴的物證。闌額作月梁形的實例還見於福州華林寺大殿前檐闌額。保國寺大殿、華林寺大殿都重建於《法式》頒布之前,此時月梁形闌額在南方已較為流行,而北方卻不見實例。因此,我們有理由推測,《法式》中的月梁形闌額制度與南方早期建築的實踐有緊密的聯繫,或許這一制度就源於南方。
保國寺大殿綽幕枋的作法非常特別。綽幕枋僅用於正面平柱兩側,其形狀為下緣作鋸齒狀,頂端作渦紋,下緣與頂端微有出鋒,做法古樸,但未見於其他建築,略似《法式》的“蟬肚綽幕”。
鋪作:大殿斗栱可分為外檐斗栱與內槽斗栱二大類。外檐斗栱有柱頭鋪作、補間鋪作、轉角鋪作三種。其中補間鋪作布置方法為:前檐和後檐當心間二朵,次間各一朵,山面自南端起第一、二間各二朵,第三間一朵。這種布置方式正合《法式》“當心間須用補間鋪作兩朵,次間及梢間各一朵”的規定。內槽斗栱有柱頭鋪作、補間鋪作、襻間鋪作三種。其中襻間鋪作的形制為在梁栿上施駝峰,上安櫨斗,斗內施橫栱四重,其上承替木及平榑,與江蘇吳縣甪直報聖寺大殿的襻間鋪作做法相似。
現存的唐至宋初的木構建築中,北方建築當心間通常只用補間鋪作一朵,或者乾脆不用補間鋪作。前者如佛光寺大殿、奉國寺大殿,後者如南禪寺正殿、山西榆次永壽寺雨花宮(1008)。而南方建築中如江蘇蘇州雲岩寺塔(959)、浙江杭州靈隱寺雙石塔(960)、杭州閘口白塔(吳越末北宋初)等磚石塔,都採用了雙補間鋪作的作法。木結構建築中的華林寺大殿、虎丘二山門、甪直報聖寺大殿和保國寺大殿當心間,也都用補間鋪作二朵。從現存建築來看,當心間補間鋪作用二朵,次間各用一朵的作法,在《法式》頒布之前中原及北方地區似乎尚未形成制度,而南方則已成慣例。由此可以推見,《法式》中的這一規定很有可能來源於南方建築的實踐。
保國寺大殿斗栱碩大,製作規整。所有外檐斗栱外跳均作重抄雙下昂單栱、偷心造。斗栱的正心部分除前槽因用平棊、藻井稍有不同外,其他均為單素枋,分別與華栱、華頭子及昂相交,最上施重栱承替木及榑。柱頭鋪作下昂作法與華林寺類似,長達二步架,充分發揮了真昂的槓桿作用。下昂尾與立在中平榑下的短柱相交,並於所經下平榑處施一短柱支與榑下,與《法式》“如用平棊,自榑安蜀柱以叉昂尾”的規定相同。可現存建築缺乏明證,獨此殿保存此法。此外,斗栱的許多細部作法也與《法式》規定相同或近似。如柱頭和轉角鋪作的櫨頭為圓形帶瓣斗,補間鋪作櫨斗為方形訛角斗,與《法式》“如柱頭用圓斗,即補間鋪作用訛角斗”的規定一致。有如耍頭長34.5厘米,約合23.96分°,與《法式》“造耍頭之制”中的“用足材,自斗心出,長25分”的規定十分接近。
外檐鋪作總高165厘米,為檐柱高的39%。雖不及佛光寺大殿、山西平遙鎮國寺大殿(963)外檐鋪作總高與檐柱高的比值,但這一比例與天津薊縣獨樂寺山門(984)、山西榆次永壽寺雨花宮、河南登封少林寺初祖庵(1125)等這些遼、宋時期建築基本一致。
藻井:大殿的前槽每間各置斗八藻井一個,其中以當心間為最大、也最為精緻。當心間藻井由算桯枋構成正方形外框,於四個角內置短枋木,組成八角形井口。在各交角處施華拱二跳,第一跳偷心,第二跳端施令栱承隨瓣枋。再於枋上垂直齊心斗處施豎向弧形陽馬八根,集於中心八角明鏡處。最後在陽馬背上依其弧線形勢施直徑依次遞減的木環七重,構成穹隆狀的井身。兩次間因開間較小,由算桯枋構成的外框呈長方形,故在前後兩邊加施二枋使之成為正方形,其他各部分做法與當心間同。江蘇蘇州的報恩寺塔(南宋)、上海青浦頤浩寺大殿藻井(元代)做法與此類似,但以保國寺為最早。
藻井斗栱用材為17×11.5厘米,栔高7厘米,小於殿身斗栱,比《法式》規定的用於殿內藻井和小亭榭的八等材稍大,約合七等材。在現存建築中殿內藻井施大木木材分斗栱的作法殊為特別。此種藻井結構精巧,為現存最古之實例。
舉折與出檐:現存大殿的屋架舉高(從撩檐枋背至脊榑背的距離)約為5.52米,總進深(前後撩檐枋之間距離)約為16.65米,兩者相比為1∶3。這一比值雖然大於南禪寺大殿(1∶5.6)、佛光寺大殿(1∶5)、華林寺大殿(1∶4.1)、奉國寺大殿(1∶4)等年代更早的建築,但與晉祠聖母殿(1∶3.6)、隆興寺摩尼殿(1∶3.4)、少林寺初祖庵(1∶3.2)等同時期的建築比較接近。與《法式》規定的殿閣屋架的舉折比例(約1∶3)完全一致,比廳堂屋架的舉折(約1∶4)更高。由於大殿進深大於面闊,故立面顯得較為高大,但檐步坡度卻十分和緩。
大殿總檐出為130厘米,約合宋尺4.1尺,椽徑14厘米,約合宋尺4.4寸。按《法式》“造檐之制”記載,“如椽徑三寸,即檐出三尺五寸;椽徑五寸,即檐出四尺至四尺五寸”,故其檐出深度與《法式》規定基本吻合。儘管屋架經後代多次修繕,有些構件已非原物,但與其原來的舉折與檐出作法不會相去太遠。

地方特色分析

自從中國建築研究室《餘姚保國寺大雄寶殿》一文發表後,保國寺大殿的時代特徵備受人們關注,但保國寺所呈現的地方特色卻少有論及,系統的研究更屬空白。因此,我們在分析了保國寺的時代特徵之後,有必要對其蘊含的地方性特色作較全面的探討。由於保國寺大殿是浙江地區惟一現存的宋代木結構建築,故無法與同時期浙江地區木結構建築作對照,但好在南方地區還保存了如華林寺大殿、虎丘二山門等宋代初期的建築,尤其是在浙江地區還保留了兩座元代的木結構遺構,這為我們探討保國寺大殿和宋元時期浙江地區木構建築的地方特色提供了可能。
華林寺大殿建於吳越錢弘俶十八年,即北宋乾德二年(964),虎丘二山門建於北宋至道年間(995-997),比保國寺大殿時間稍早,但都屬於北宋初期建築。它們同屬江南,因此其建築形制和構件除了具有同時代的建築特徵外,同時也呈現出一些江南建築的共同特點。如它們作為同屬面闊三開間的近似方形的小殿(虎丘二山門因屬山門建築,故進深較小),柱網布局規整,無減柱或移柱做法,梁架帶有穿斗式的某些特徵,與中原及北方地區的三開間小殿作法有明顯的不同。再如在補間鋪作的分布上,當心間都用補間鋪作兩朵,延續了唐末五代江南地區一些磚石塔中補間鋪作用兩朵的作法。而在北方的木結構建築實例中,雙補間鋪作出現時間要晚近一個世紀。中唐時期的南禪寺正殿還沒有實際意義的補間鋪作,晚唐時期的佛光寺大殿出現了補間鋪作,但無論是當心間還是次間,都用補間鋪作一朵,這一作法延續了較長的時間。直到北宋中期的隆興寺摩尼殿(1052)才出現當心間用鋪作兩朵,次梢間各一朵的作法。以後至北宋結束,也只有少林寺初祖庵(1125)及金代山西大同善化寺三聖殿(1128-1143)等少數幾座建築採用這一做法,其他仍保留著補間鋪作逐間一朵的舊法。
保國寺大殿除了與江南早期木結構建築具有一些共同特點外,還呈現出一些江浙地區早期建築的特有作法。儘管保國寺大殿與浙江現存的元代木結構建築武義延福寺大殿、金華天寧寺大殿的建造年代相距三百餘年(34),但武義延福寺大殿、金華天寧寺大殿仍保留了不少江南及江浙地區建築的早期做法,有的與保國寺大殿做法相近,有的甚至完全一致,並與中原及其他地區建築做法有異。這應該不是一種巧合,而是具有一定穩定性的地方性作法在建築中的具體體現。其中較為突出的特點有:
(一)建築平面面闊小於進深。保國寺大殿的通面闊為11.83米,通進深為13.38米,進深大於面闊1.55米。這種進深大於面闊的平面形制,在現存的唐、宋、遼、金、元木結構建築中極為罕見,只有宋代的山西高平縣玉皇廟玉皇殿等極少數建築採用類似的作法。玉皇殿通面闊11.20米,通進深11.70米,進深大於面闊0.50米。其他的殿堂建築平面大都採用面闊大於進深的橫向長形或近似正方形的形制,即便是平面形制近於正方形,大多也是面闊稍大於進深,如華林寺大殿通面闊為15.67米,通進深為14.58米;少林寺初祖庵通面闊為11.14米,通進深為10.70米,莫不如此。但是,浙江現存的兩座元代木結構建築的平面形制,都採用了與保國寺大殿相同或相近的平面形制。武義延福寺大殿通面闊為8.50米,通進深為8.60米,進深大於面闊0.10米;金華天寧寺大殿通面闊為12.72米,通進深為12.72米,進深同於面闊。此外附近的上海真如寺正殿(元代)也採取類似的作法,其通面闊為13.40米,通進深為13米,進深與面闊大致相同。在現存的宋元時期木結構建築中,除了山西高平縣玉皇廟玉皇殿外,進深大於面闊的建築都在浙江地區,且出現時期最早。因此,進深大於面闊的建築平面形制,如果不能說是浙江地區宋元時期建築的一大特色,那么至少可以看作是宋元時期江浙一帶一種較普遍的做法。
(二)構架為四柱八架椽,採用前三椽栿,後乳栿的梁架結構。如上所述,為了滿足宗教實用的目的,保國寺大殿、延福寺大殿、天寧寺大殿都運用了可靈活調度殿內空間的梁架結構,不一而同地選擇了前三椽栿,後乳栿,用四柱的構架方式。這樣既可增加進深的深度,又可使殿內前槽占有比後槽更大的空間,擴大人們在佛座前活動的範圍。
(三)柱網布局規整,但不求嚴格對稱。由於不採用宋元時期黃河流域木結構建築所常用的移柱或減柱法,因此保國寺、延福寺、天寧寺大殿的十六根柱子排列整齊且規則。同時,因採取前後不對稱的梁架結構,因此柱網並不完全對稱。保國寺大殿進深方向由南向北各間的比例為:1.44∶1.93∶1;延福寺大殿為:1.48∶1.57∶1;天寧寺大殿為:1.45∶1.85∶1。前檐柱與前內柱的距離約為後檐柱與後內柱距離的1.5倍,與南北絕大部分建築存在區別。如鎮國寺大殿進深方向由南向北各間的比例為:1∶1.30∶1;華林寺大殿為:1∶0.9∶0.9∶1;永壽寺雨花宮為:1∶1.12∶1;廣濟寺三大士殿為:1∶1.01∶1.01∶1;少林寺初祖庵為:1∶1.08∶1。它們無論是進深三開間還是四開間建築,其前後槽(前後檐柱到內柱的距離)都是1∶1,而且前後左右各間的尺度非常平均。由於前後槽不相等,保國寺大殿、延福寺大殿、天寧寺大殿的前內柱安於上平榑下,後內柱則頂托中平榑,前後內柱高度不同,從而使內周鋪作層也不在同一平面上。
(四)保留較多的前代做法。無論是保國寺大殿,還是延福寺大殿、天寧寺大殿,都保留了不少前代的作法與形制。如保國寺大殿斗栱碩大,真昂作用突出,補間鋪作運用騎栿斗,不施普柏枋,闌額的重楣做法,闌額在隅柱外側不出頭,柱斷面作瓜楞形,使用叉手等,都帶有唐五代或更早時代的遺風。有些古法還留存並影響到元代,如延福寺大殿、天寧寺大殿闌額之上也均不施普柏枋、斗栱單栱偷心造、殿內較多地運用丁頭栱、使用蜀柱叉手、扶壁栱、下昂與上昂並用、梭柱作法等手法,既有前代遺風,又具有地方特色。
(五)就地取材,小材大用。或許因為寺院所在地區缺少大的木材料,保國寺和天寧寺大殿都採用了用小材拼合成大材的作法。保國寺大殿的八瓣瓜楞柱並非由一根大木材雕鑿而成,而是用一根直徑較小的圓木周圍包鑲八塊弧形小木料,或四根較小的圓木拼合外加四塊弧形小木料,然後用榫卯固聯而成。《法式》中雖有關於木柱的“兩段合”、“三段合”與各種“合柱鼓卯”法的記載,但與瓜楞柱的作法不同。天寧寺大殿的所有梁栿都是拼合而成,其拼合方法卻與《法式》中“合柱鼓卯”法類同。具體做法是:根據自然木料的大小情況和梁栿的尺度要求,或上下二根,或下面一根、上部二根,用木梢穿連卯合,即成棟樑之材。www.findart.com.cn
(六)把單檐改為重檐,從三開間拓展為五開間,是明清時期江浙地區修繕宋元建築的一種普遍性的做法。寧波保國寺現存的大雄寶殿建築外觀為重檐九脊頂,平面為面闊、進深各五間。但無論從建築外觀還是建築內部考察,下檐及梢間都不合宋代規制。如上下檐的比例極不協調、下檐柱與內檐柱不在同一縫上等。下檐及兩梢間確係清代康熙年間修繕時所加。此種從三間變為五間,從單檐變為重檐的作法,在浙江現存的兩座元代木結構建築中同樣存在。延福寺大殿的下檐和梢間約為明代天順年間修繕時所加,與天寧寺大殿明正統年間加建的下檐和梢間如出一轍。不過,保存並不完整的天寧寺大殿的下檐已在1980年落架大修時拆除。此種後加檐、增間的情形,還可在上海真如寺正殿中見到。因此它是江浙地區一種慣用的方法。其目的一方面為了擴大殿內面積,另一方面也是為了保護木結構柱樑。儘管這種加檐增間、不合原有法度的修繕方式給建築結構形制帶來了一定的傷害,並留下後代建築的痕跡,但保國寺、延福寺和天寧寺大殿之所以能較完整地留存至今,這些修繕功不可沒。

建“電子身份證”

2010年3月,保國寺大殿科技保護監測項目2009年監測結果報告新鮮出爐。這份保國寺北宋大殿的“年度體檢報告”顯示,相比2008年7月的首份報告,保國寺北宋大殿在2009年繼續向東傾斜,“不過,這不表明,大殿會一直這么傾斜下去,因為它的榫卯構造具有自調節功能。”保國寺古建築博物館館長余如龍表示。

向東傾斜仍在繼續

報告顯示,和2008年一樣,大殿內部“冷熱不均、乾濕不均”的情況依然存在,最高溫度達40.91℃,最低溫度可達-3.96℃;最低濕度為26.86%,大殿最高濕度可達100%。“根據木結構材質狀況的勘查報告,整體材質狀況尚算良好,對於一座近千年的宋代建築來說,有如此木質現狀已屬不易。”
報告還顯示,大殿依然處於運動中。從沉降上說,位於大殿東北角的11號監測點和位於大殿正北的15號監測點沉降量較大,累計沉降量達3mm以上,大殿東側沉降比較明顯。而對大殿內部8根承重瓜稜柱的變形監測顯示,沿大殿西南角至東北角走向的幾個監測點的位移變化量較大,最大累計位移達3.8mm,總體呈東向傾斜趨勢。余如龍稱,現在得出保國寺會一直向東傾斜的結論為時尚早,一是相關監測才開展兩年,相關數據還不足以得出規律性結論;而是保國寺大殿獨特的榫卯結構本身就有一定的自調節功能,這兩年向東走,再過幾年會向反方向走也有可能的。

每一個木構件將建“電子身份證”

據悉,今年對千年大殿的各項“體檢”仍將繼續,而其項目上也有增加。“從今年開始,我們將為大殿的每一個木構件建立自己的‘電子身份證’。”余如龍介紹,從今年到2013年,保國寺計畫對大殿每一個構件進行手工測繪、拍照和殘損分析,然後建立電子檔案。每一個木構件的大小尺寸、蟲蛀、霉變等殘損情況乃至年代均將一一記錄在案,“這樣,以後我們制定維修方案時,就可以有科學依據了。”
保國寺大殿科技保護監測項目是2007年啟動的。

相關詞條

相關搜尋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