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合併甲狀腺功能亢進

妊娠合併甲狀腺功能亢進

甲狀腺功能亢進(甲亢)是一種常見的內分泌疾病,系甲狀腺激素分泌過多所致。甲亢婦女常表現為月經紊亂、減少或閉經,生育力低。但在治療後或未經治療的甲亢婦女中,懷孕者亦不少,其發生率約為1∶1000~2500次妊娠。妊娠期甲亢大多數是Graves病,這是一種主要由自身免疫和精神刺激引起,特徵有瀰漫性甲狀腺腫和突眼。

基本信息

病因

妊娠合併甲狀腺功能亢進妊娠合併甲狀腺功能亢進

妊娠期間甲亢的病因與非妊娠期間甲亢的病因基本相同,其中以Graves病最為常見。其次是毒性結節性甲狀腺腫、甲狀腺自主性高功能腺瘤等。另外,妊娠劇吐、葡萄胎、惡性葡萄胎和絨毛膜上皮癌均可出現甲亢症狀.

妊娠合併甲狀腺功能亢進妊娠合併甲狀腺功能亢進
臨床表現

正常妊娠由於母體甲狀腺形態和功能的變化,在許多方面類似於甲亢的臨床表現,例如心動過速、心輸出量增加、甲狀腺增大、皮膚溫暖、多汗、畏熱、食慾亢進等,在妊娠和甲亢中都常見。

輕度甲亢對妊娠無明顯影響,但中、重度甲亢以及症狀未控制者的流產率、妊高征發生率、早產率、足月小樣兒發生率以及圍生兒死亡率增高。甲亢對妊娠的影響原因尚不清楚,可能因甲亢使營養要素消耗過多,以及妊高徵發生率高,而影響胎盤功能所致。

妊娠期因胎盤屏障,僅有少量T3、T4能透過胎盤,故不致引起新生兒甲亢。妊娠對甲亢影響不大,相反妊娠時往往會使甲狀腺功能亢進的病情有不同程度的緩解。但妊娠合併重度甲亢,由於妊娠可加重心臟的負擔,而加重了甲亢患者原有的心臟病變。個別患者因分娩、產後流血、感染可誘發甲亢危象

診斷

正常妊娠由於母體甲狀腺形態和功能的變化,在許多方面類似於甲亢的臨床表現,故使妊娠合併甲亢診斷有一定困難。在產前檢查時發現有甲亢的症狀和體徵時,應進一步做甲狀腺的功能測定以明確診斷。妊娠期甲亢的診斷標準為:有高代謝症群血清甲狀腺素(TT4)≥180.6nmol/L(14μg/dl),總三碘甲狀腺原氨酸(TT3)≥3.54nmol/L(230ng/dl),游離甲狀腺素指數(FT4I)≥12.8。甲亢的病情以TT4最高水平<1.4倍正常值上限者為輕度甲亢;>1.4倍正常值上限為中度甲亢;有危象、甲亢性心臟病以及心力衰竭、肌病等為重度甲亢。

檢查

妊娠期甲亢檢查應注意:

1、妊娠期甲狀腺激素結核球蛋白增高,引起血清TT4和TT3增高,所以妊娠期甲亢的診斷應依賴血清FT4、FT3和TSH;

2、一過性妊娠嘔吐甲狀腺功能亢進症時絨毛膜促進腺激素(HCG)在妊娠三個月達到高峰,它與TSH有相同的α亞單位、相似的β亞單位和受體亞單位,過量的HCG或變異HCG能夠刺激TSH受體產生妊娠甲狀腺功能亢進,其中包括一過性妊娠嘔吐甲狀腺功能亢進症。

治療

妊娠合併甲狀腺功能亢進妊娠合併甲狀腺功能亢進
(1)孕前:因甲亢對胎兒有一系列不良影響,如確診甲亢,應待病情穩定1~3年後懷孕為妥,用藥(抗甲狀腺藥物或放射性)期間,不應懷孕,應採取避孕措施。 

(2)孕期處理 

1)甲亢孕婦應在高危門診檢查與隨訪,注意胎兒宮內生長速度,積極控制妊高征。 

2)妊娠期可以耐受輕度甲亢,故病情輕者,一般不用抗甲狀腺藥物治療,因抗甲狀腺藥物能透過胎盤影響胎兒甲狀腺功能。但病情重者,仍應繼續用抗甲狀腺藥物治療。在妊娠中、後期抗甲狀腺藥物劑量不宜過大,一般以維持母血TT4水平不超過正常上限的1.4倍為度,也即可有輕度甲亢。>1.4倍正常上限時才用抗甲狀腺藥物。抗甲狀腺藥物中,丙基硫氧嘧啶不但可阻斷甲狀腺激素合成,且阻斷T4在周圍組織中轉化成發揮效能的T3,使血清T3水平迅速下降。常用劑量丙基硫氧嘧啶150~300mg/d,或他巴唑15~30mg/d,甲亢控制後可逐漸減量。在預產期前2~3周不用藥,或使用控制甲亢的最小有效量。丙基硫氧嘧啶用量每天保持在200mg以下,他巴唑在20mg以下,胎兒發生甲狀腺腫的可能性極小。對於在套用抗甲狀腺藥物治療中是否加用甲狀腺激素的問題有爭論,因甲狀腺激素不易通過胎盤,使用後反而加大抗甲狀腺藥物的劑量,但聯合套用能消除由於抗甲狀腺藥物引起的甲狀腺功能減退和預防胎兒由於抗甲狀腺藥物的影響發生甲狀腺功能減退甲狀腺腫大

3)由於抗甲狀腺藥物能迅速通過胎盤影響胎兒甲狀腺功能,有人主張在抗甲狀腺藥物治療後行甲狀腺次全切除術,並取得良好效果,但目前一般意見認為妊娠期應避免甲狀腺切除術,因妊娠期甲亢手術難度較大,術後母體易合併甲狀腺功能減退、甲狀旁腺功能減退和喉返神經損傷,並且手術易引起流產和早產。 

4)β受體阻滯劑普萘洛爾(心得安)的套用,劑量10~20mg,每日3次。普萘洛爾對甲亢孕婦是一種有效的治療藥物,能緩解由於過多的甲狀腺激素引起的全身性症狀。普萘洛爾作用較快,效果較好,適用於甲亢危象和施行緊急甲狀腺手術的快速準備。但β受體阻滯劑在早期心力衰竭或代謝性酸中毒病人中會促使急性心力衰竭,在全身麻醉下會引起嚴重低血壓,長期套用普萘洛爾可使子宮肌肉張力增高,導致胎盤發育不良,以及胎兒宮內生長遲緩,故在妊娠期甲亢中不宜作為首選藥物。 

5)產科處理:妊娠合併甲亢,治療得當,妊娠能達足月,經陰道分娩和得到活嬰。甲亢不是剖宮產的指征,妊娠合併重度甲亢,早產和圍生兒的死亡率較高,並有胎兒宮內生長遲緩可能,故孕期要加強對甲亢的觀察和控制,定期隨訪胎兒胎盤功能和防止早產。 

6)產褥期處理:產後甲亢有復發傾向,產後宜加大抗甲狀腺藥物劑量。關於產後哺乳問題,雖抗甲狀腺藥物會通過乳汁影響嬰兒甲狀腺功能,但我們認為應結合產婦病情的嚴重程度以及服用抗甲狀腺藥物的劑量來考慮是否哺乳。 

7)甲亢危象的處理:妊娠期甲亢未控制而停止抗甲狀腺藥物治療、行產科手術以及產後感染和產後流血會誘發甲亢危象,如不及時治療可發生高熱、頻脈、心力衰竭、失神、昏迷。治療應給以大量抗甲狀腺藥物,如丙基或甲基硫氧嘧啶,每次100~200mg,每6小時一次口服;他巴唑甲亢平10~20mg,每6小時一次口服。神志不清不能口服者,可經鼻飼管注入。口服複方碘溶液,每日30滴左右。普萘洛爾20~40mg,每4~6小時一次口服,或0.5~1mg靜脈注射,套用時注意心臟功能。利血平1~2mg,肌內注射,每6小時一次。氫化可的松每日200~400mg,靜脈滴注;並予以廣譜抗生素、吸氧、冷敷及鎮靜解熱劑,糾正水和電解質紊亂以及心力衰竭。 

8)新生兒管理:對甲亢孕婦分娩的新生兒,需注意檢查有無甲狀腺功能減退、甲狀腺腫或甲亢,並作甲狀腺功能檢查。 

母體TSH、T4與T3很難通過胎盤屏障,但長效甲狀腺刺激素(LATS)很容易通過胎盤屏障,因此患甲亢母親的嬰兒有可能發生新生兒甲狀腺功能亢進,這些新生兒可以出現明顯的眼球突出和甲狀腺功能亢進的體徵,臍血測定T4和TSH濃度可估價新生兒甲狀腺功能。新生兒甲亢可在出生後立即出現,或1周后才出現。新生兒甲亢的治療,包括他巴唑每日0.5~1mg/kg,或丙基硫氧嘧啶每日5~10mg/kg,分次服用,並加用複方碘溶液,每次1滴,每日3次;有心力衰竭者套用洋地黃,激動者套用鎮靜劑。 

妊娠期母親服用過抗甲狀腺藥物者,新生兒有可能出現暫時性甲狀腺功能減退,應加以注意。

鑑別

與正常妊娠類似甲亢的症狀鑑別:正常妊娠時母體出現一些代謝亢進的表現即心率加快、心搏量增加、甲狀腺增大30%,-40%、多汗、怕熱、食慾亢進;實驗室檢查TT3、TT4輕度增高。

預防

妊娠合併甲狀腺功能亢進妊娠合併甲狀腺功能亢進
孕前諮詢及與產科處理

1、孕前及孕期諮詢 建議確診為甲亢的婦女,先行甲亢治療,儘量等待痊癒後,過一段時間再妊娠。

甲亢病情穩定,已經妊娠、又不準備行人流的孕婦,建議用無致畸危險、通過胎盤少的藥物,如PTU。不宜行131碘診斷及治療。如孕前套用131碘治療,要避孕半年後,方可妊娠。

孕婦目前處於甲減狀況、正在進行甲狀腺激素的補充治療中,甲狀腺激素對嬰兒沒有影響,妊娠後不能停藥,停藥會致流產。

2、孕期胎兒監護及產前保健

甲亢孕婦因代謝亢進、不能為胎兒提供足夠營養,影響胎兒生長發育,易發生胎兒生長受限(FGR)、新生兒出生體重偏低。檢查:注意母親體重、宮高、腹圍增長情況,每1~2月進行胎兒B超檢查、估算胎兒體重。平時加強營養、注意休息,取左側臥位。發現FGR時,及時住院。

甲亢孕婦服用ATD有可能致胎兒甲減:胎兒甲狀腺腫大、體重增加緩慢,胎心慢110~120次/分,胎動次數減少,羊水偏少。先天甲減胎兒,可能預後不良。如何診斷,有人提出可行臍帶穿刺,取臍帶血檢查甲功以便確診,如何治療胎兒,經驗不多。

甲亢孕婦易發生早產。如有先兆早產,應積極保胎,治療時避免用β受體興奮劑,儘量臥床休息,採用硫酸鎂、多力媽(Turinal)、普魯卡因等保胎藥物。

甲亢孕婦晚期易致並發妊高征。注意早期補,低鹽飲食、營養指導。產檢注意:體重變化、水腫、尿蛋白和血壓升高。妊娠晚期37~38周應入院觀察,每周行胎心監護,注意胎兒窘迫,孕婦作心電圖,了解是否有心臟損害,必要時作超聲心動圖。

3、臨產和分娩

B超觀察胎兒甲狀腺大小、是否有甲狀腺腫大,致使胎頭過伸。如有異常,可能造成難產,考慮剖宮產。分娩方式選擇,除產科因素外,一般可以陰道分娩,多數順利。

甲亢孕婦一般宮縮較強,胎兒偏小,產程相對較短。有報導新生兒窒息率高。產程中應補充能量,鼓勵進食,適當輸液,全程吸氧及胎心監護,q2~4h測血壓、脈搏、體溫1次,注意產程中的心理護理。

如產婦心功能不全,產程進展不順利,有胎位不正、胎頭仰伸、胎頭不能入盤等情況,可放寬剖宮產指征。產後予抗生素預防感染。

新生兒出生時兒科醫師應在場,做好新生兒復甦準備,留臍帶血檢查甲功。

4、新生兒及母親的產後觀察

新生兒出生後,特別注意有否甲減或甲亢的體徵和症狀。

新生兒甲減:舌頭大,蛙腹,皮膚發花,體溫不升,反應差、張力低,進食少,排便延遲,體重不長;個別有肺不成熟、肺透明膜病。

新生兒甲亢(少見):發生在產後數日(5~10天),表現有:小頭,甲狀腺腫大,雙眼球突出或睜大、炯炯有神,皮溫高,嚴重甲亢時伴有高熱、心率呼吸加速等甲亢危象表現。尚有愛哭鬧、吃奶量大、大便次數多、體重不長等甲亢症狀。

故建議適當延長新生兒住院時間,以便觀察,出院後囑家屬如有異常及時來院檢查並隨診。

5、產後哺乳

患Graves病產婦產後病情加重,要繼續服藥,多數要增加藥量。PTU較MMI好,如母親服PTU200mg,tid,新生兒每日得到PTU99μg。所以母親服PTU嬰兒是安全的。

併發症

母親和胎兒的預後與甲亢病程的控制程度有關。如妊娠前患甲亢、並已控制很好,或妊娠早期發現甲亢進行合理治療,一般母親和嬰兒預後都好。如果直到妊娠中期,母親仍處於甲亢,母親和胎兒或新生兒的併發症明顯增加。

母親的併發症:流產、早產、貧血、妊高征胎盤早剝心衰、甲亢危象、間斷感染、I型糖尿病等。

胎兒及新生兒的併發症:早產兒、死胎、死產、畸形、胎兒生長受限(FGR)、小於胎齡兒(SGA)、胎兒窘迫、新後兒室息,胎兒和/或新生兒甲亢、甲減等。

相關詞條

相關詞條

相關搜尋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