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人口結構
正文
城市人口各種類別的構成情況,可反映城市的某些社會特徵。同城市規劃有關的城市人口結構主要有職業結構、年齡結構、性別結構、家庭結構、文化結構等。在城市規劃中採用統計的方法從數量上分析人口結構的特點,弄清它的變化規律,可為確定城市性質、城市規模、選用適當的城市規劃定額指標和編制城市總體規劃提供科學依據。職業結構 城市中從事各種勞動的從業人口在社會經濟各部門中的分布比例,稱為職業結構。它反映城市的性質、職能等社會經濟特點。中國城市一般以18~55歲(女)和18~60歲(男)為勞動年齡人口,其中包括從業人口和待業人口,還有一小部分被撫養人口。從業人口所占勞動年齡人口的比重,表明這一城市的就業水平和勞動力資源利用的程度,是人口類別中重要的社會經濟指標。
依據“勞動平衡法”的原理,城市從業人口(或稱勞動人口)可分為兩類,即基本人口和服務人口(見城市人口推算)。按照80年代的中國統計項目,從業人口分為10類:①工業;②基本建設;③農林、水利、氣象;④交通、郵電;⑤商業、服務業;⑥公用事業;⑦科學研究;⑧文化、教育、衛生;⑨財政、金融;⑩國家機關和人民團體。不同性質、不同職能、不同發展時期的城市,其從業人口的職業結構是有差異的。表為中國各類城市70年代中後期從業人口職業結構概況。
城市人口結構性別結構 男女人口之間的比例關係,直接影響城市人口的結婚率和生育率。
男女人口性別比例通常有兩種表示方法:

家庭結構 指家庭人口、性別、輩數的組合狀況。它受國家人口政策、經濟發展水平、民族習慣、地方風俗等因素的影響。在城市規劃中研究家庭結構,可以合理選擇住宅的戶室類型,適當配置各種公共福利設施。1953年中國城市平均每戶為4.89人,1982年降至4.24人(其中北京為3.88人,天津3.92人,上海3.85人)。目前中國城市的家庭結構正向小型化和家庭數目增多的方向發展。
文化結構及其他 文化結構可以反映城市人口的智力開發水平,是考慮城市社會、經濟、科學技術發展的主要依據之一。在一些國家,城市人口的收入結構、民族結構、宗教結構等因素,也都是確定城市人口分布、選擇住宅類型、安排公共設施、編制鄰里單位或社區規劃,乃至制訂城市發展政策等的重要依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