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容性城市

包容性城市

包容性是城市,是一個城市人文和管理文明的重要尺度,所謂包容性,是指外來人不僅可獲得經濟物質條件的滿足感,還能迅速融入當地文化,融入當地生活圈子,安居立業,獲得深層次滿足感。一個城市應該高揚自己的文化理性,具有特色,一個城市最重要的價值是包容性,城市精神是和諧、包容,包容促進和諧,捍衛一個城市的形象和它的價值就要捍衛它的包容性。

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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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容性城市,是指外來人不僅可獲得經濟物質條件的滿足感,還能迅速融入當地文化,融入當地生活圈子,安居立業,獲得深層次滿足感。包容性的城市包括:溝通、就業、就學、做鄰居、子女結婚等7個問題,城市包容性也就是本地人對外地人的包容程度。

主要特點

1、一個城市最重要的價值是“包容性”,城市的包容性反映出的是一種情緒而已,一個城市不可能被這樣一種簡單的情緒所控制。作為大城市應具有非凡的陽剛和雄渾氣象。也許這正對應著文中的“陰暗性心理”。但是如此雄渾的城市不應該如此脆弱。一篇短文即便流露了某種個人化的“不健康情緒”,也不至於讓一個城市受傷。
2、相信城市真正的尊嚴並不在於那些閒話,引起一場文化探討的素材都不夠,憑什麼夠得上如此激烈的回應,傳媒和文化人士的過度反應,一方面可能成為公共空間的一次浪費,也反倒把這個強大的城市襯托得氣量狹小。

現象剖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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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首先是一個經濟系統。作為人類主要的聚集形式,城市是各種經濟關係和生產關係的集合物。來自不同地域的人群在這裡生產,生活,創造,勞動,淘金,在滿足個人生存和發展權利的同時,支撐著城市經濟社會的日益繁榮昌盛。
城市和各種人群包括土著、外來人和流動人口之間,理應形成良性的互相依賴依存的關係。儘管現代城市還不可能滿足每一個外來人口生存發展的需要,但理應為那些憑藉著自己的勞動養家餬口的弱勢群體提供最大的便利。
作為一座典型的移民城市,深圳的人口結構中,“本地人”和“外來人”的含義是相對的。現有人口中有原居民,有城市建設之初勇闖深圳的人,有陸續調入的各行各業的人才,還有更為廣大的勞務工。因此以“本地人”和“外來人”來區分深圳的人口並不全面,因為深圳現有的“本地人”中,大多是“外地人”,而“外地”的含義,究竟是市外,還是珠三角以外,也沒有定論,所以如果單純以“外地人”為考量對象,很難描述深圳的包容性。

措施建議

城市包容性的核心是要消除“外地人”的外地感、陌生感,消除貼在他們身上的流動、漂泊和不安定的標籤,最終達到人與城市的互相認同。過去深圳人到外地出差或者旅遊,你問他是哪裡人,他會響亮地回答是深圳人;但回到深圳後你要問他是哪裡人,他則會說是潮汕人、客家人、四川人、湖南人、江蘇人、江西人,這一現象說明在市民對城市的認同過程中,並沒有得到城市對市民認同的有力呼應,比如戶籍、社保、教育、培訓及居住條件等現實問題,每個人的感受都不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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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實問題感受上的差異導致認同感的強與弱的分別,而公共治理的方向就是儘量減少這種差異,儘可能地為市民拓展上升的通道,激勵市民的創造活力。這樣的包容性,並不指一方丟棄原有的文化和生活習性而單向度地融入到另一方,它是指一個城市在人文精神上的開放性,在制度層面上體現出人本性,在市民風貌上的開拓和創造性,在社區生活中的體現鄰里和諧。
人文精神建設要重在細節,比如可以在消除性別、年齡、戶籍、身高、長相、疾病等方面的歧視上,在制度上創新,體現出城市的人文精神面貌。筆者理解,相南翔教授之所以關注城市中的歧視問題,並在這個理論研討會上提出這一問題,主要是因為人文精神最終要落實到人、落實到市民身上。
回到城市包容性的話題,包容與歧視必然會產生衝突。無論是外地人還是本地人,只要有人的地方,就有因先天后天的各種因素,而帶來的稟賦、資本、知識、機會上的差異。這種差異中弱勢的一方,就會面臨更多的困難,失去更多發展機會和發揮空間。而差異的強弱,並不一定以本地人和外地人為分野,本地人中有弱勢,外地人中有強勢,所以談包容性,應該將重心放在弱勢的一方。給弱者機會,讓無力者有力,讓更多人能分享到社會發展成果,這才是城市的包容性,體現出城市的寬闊胸襟和非凡氣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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