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術

固定術是救護中以預防及處理休克,防止增加創口污染,固定患肢避免神經、血管遭受附加損傷的重要方法。


①固定術在救護中是以預防及處理休克,防止增加創口污染,固定患肢避免神經、血管遭受附加損傷。急救固定尤為重要。固定器材應因地制宜,就地取材,可選用木製夾板、鉛絲夾板,或其他制式夾板,以及木棍、樹枝條、硬紙板、槍枝等。
(1)頭頸部損傷,尤其頸椎損傷,搬動時應特別小心,經常保持頭頸部與軀幹成直線位置,可以兩肩作支持,在頸部兩側填塞大量棉花,將兩塊鉛絲夾板綁在一起,按正常人的頭型彎曲成適當曲度,一人從患者的頭下、背部將手插入,另一人輕扶上半身,將夾板安放好,從軀幹開始向上包紮,以固定肩胛、背及頭部。
(2)單純鎖骨骨折,可用三角巾托住前臂或用繃帶在背後行8字形固定。
(3)肩部嚴重損傷時,在腋下墊一軟墊,然後將上臂固定於胸壁,再用三角巾托住前臂。
(4)脊柱骨骨折時,應仰臥於硬板床上,搬運傷員時應有3~4人,一人托住肩胛部,一人扶住腰部,另一人托住雙下肢,同時行動,把傷員搬到擔架上。防止脊柱屈曲及扭轉,最好使用硬擔架,如用帆布軟擔架搬運,應採取俯臥位(頸椎損傷者例外)。
②注意事項
(1)有傷口和出血時先止血、包紮傷口,然後再固定骨折。如有休克,應先進行抗休克治療。
(2)骨折臨時固定的目的,只是為了制動,保證傷員安全運送。因此,對骨折畸形不要整復,只作一般矯正後固定即可。在處理開放性骨折時,不要把刺出的骨折端送回傷口,以免加重污染。
(3)夾板的長度和寬度,要與傷肢相稱,它的長度應超過骨折部的上、下兩個關節。
(4)夾板不要與皮膚直接接觸,要用棉花或代用品墊在夾板和皮膚之間,尤其要墊好夾板兩端、骨突部和空隙部位,以防局部感不適。
(5)上夾板時,除固定骨折的上、下兩端外,還要固定上、下兩關節,以保證骨折部的固定。
(6)固定要牢固可靠,不可過松或過緊。
(7)四肢骨折固定時,要露出指(趾)端,以便觀察血液循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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