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錄》

《別錄》

劉向的《別錄》,本來只是把眾書的“錄”匯集起來,別為一書,所以稱為“別錄”命名之義,原很明顯。可是,由於它的全稱叫做《七略別錄》,而古人徵引時往往只省稱《七略》或《七錄》因而就容易與劉歆的《七略》和阮孝緒的《七錄》相混。

基本信息

《別錄》《別錄》
加之《別錄》又還有一些其他異名,後人不加辨析,也往往引起混亂。除此以外,還有一點更為重要,那就是:由於《別錄》久已亡佚,後人見不到原書,對於書名中何以又有“七略”二字缺乏正確的理解,於是就影響到大家對這部書的看法。比如《別錄》也是分類的(即把著錄的書分為六大類),有些人就未必注意。

別錄

書目名。中國第一部解題式書目。二十卷。西漢劉向撰。漢成帝時,劉向參與校理宮廷藏書,校

《別錄》《別錄》
完書即寫一篇簡明的內容提要,後彙編成,《別錄》。其子據此序錄刪繁就簡,編成《七略》 。《別錄》唐代已佚,今據《漢書·藝文志》可考見其梗概。

別錄名醫別錄, 藥學著作。
簡稱《別錄》,輯者佚名(一作陶氏)。約成書於漢末。是秦漢醫家在《神農本草經》一書藥物的藥性功用主治等內容有所補充之外,又補記365種新藥物,分別記述其性味、有毒無毒、功效主治、七情忌宜、產地等。由於本書系歷代醫家陸續匯集,故稱為《名醫別錄》。原書早佚。梁·陶弘景撰注《本草經集注》時,在收載《神農本草經》365種藥物的同時,又輯入本書的365種藥物,使本書的基本內容保存下來。其佚文主要見《證類本草》《本草綱目》等書。

撰寫

《別錄》《別錄》
漢代文獻的載體主要是竹簡與布帛,而圖書的流傳則主要靠手抄傳寫,所以同一種書便會因傳抄者而有所不同,而且簡帛易爛折,編繩易斷亂,所以文獻整理就成為勢所難免之事。於是漢成帝詔命劉向校經傳、諸子、詩賦,步兵校尉任宏校兵書,太史令尹鹹校數術,侍醫李柱國校方技,歷時19年而成中國第一部綜合性提要目錄《別錄》。

劉向是當時著名的學者,劉向校書分這樣四步:
其一,廣羅異本,相互校補。
其二,條別篇章,確定書名與篇名卷數或篇數。
其三,校勘脫文脫簡,寫成定本。
其四,提要鉤玄,撰寫敘錄。敘錄的內容主要分兩部分,其一為上述校讎經過的敘述,其二為作者生平及學術思想的介紹與評述。敘錄的方法並非出自劉向等人校書時首創,而是早在孔子及其弟子整理《詩》《書》等文獻時就已經採用了。劉向等人的貢獻在於將這種揭示文獻內容的方法第一次用於目錄,並進而成為後代評價目錄質量的一個標準,影響深遠。

劉向等人每校完一本書,撰寫敘錄後,便“錄而奏之”。這表明他們校讎整理的結果是要呈送給皇帝看的。這些敘錄最初皆附於各書,後“又別集眾錄”,這樣就有了敘錄彙編本《別錄》,共20卷。《別錄》約亡佚於唐末,其佚文殘篇有清姚振宗輯本,見《快閣師石山房叢書》。

西漢末年,劉向撰作的《別錄》是中國歷史上最早的群書提要目錄,在古代文獻學史和學術史上佔有極重要的地位。由於史無明文,加上《別錄》於宋代已經不見流傳,《別錄》的成書過程和體例遂成千古懸案。 在前人論證的基礎上作出了新的辨正和補充,確認《別錄》始輯自劉歆;在詳考今存佚文的基礎上,證明《別錄》中並無《輯略》之作,深化了對《別錄》的認識。

西漢河平三年(公元前26年)秋八月,成帝下詔命“光祿大夫劉向校中秘書,謁者陳農使,求遺書於天下”。開始了中國早期歷史上一次有深遠意義的大規模典籍整理工作。《漢書?藝文志》詳細記錄了當時校書的具體情況:“光祿大夫劉向校經傳諸子詩賦,步兵校尉任宏校兵書,太史令尹鹹校數術,侍醫李柱國校方技。每一書已,向輒條其篇目,撮其指意,錄而奏之。會向卒,哀帝復使向子侍中奉車都尉歆卒父業。歆於是總群書而奏其《七略》,故有《輯略》,有《六藝略》,有《諸子略》,有《詩賦略》,有《兵書略》,有《術數略》,有《方技略》。”班固稱“條其篇目”、“撮其指意”的“敘錄”是連同本書一起上奏天子的,現存較為完整的“敘錄”有《孫卿書敘錄》、《戰國策敘錄》、《晏子敘錄》、《管子敘錄》、《列子敘錄》、《韓非子敘錄》、《鄧析子敘錄》、《說苑敘錄》及劉歆的《上山海經表》等,皆附於原書的宋元舊本而行,應是保留了劉向校本的遺制。阮孝緒《七錄序》云:“昔劉向校書,輒為一錄,論其指歸,辨其訛謬,隨竟奏上,皆載在本書,時又別集衆錄,謂之《別錄》;即今之《別錄》是也。”序文清楚地說明了當時上奏的“敘錄”後來彙集成書,名為《別錄》,於梁時尤在,為阮孝緒所親見,其言可信。

成書

《別錄》《別錄》
然而《別錄》是於何時又為何人所編成的呢?由於史無明文,歷來都有不同的意見,尤為集中在《別錄》和《七略》成書先後的問題上。有些學者認為《七略》成書先於《別錄》,余嘉錫謂:“疑《七略》既成,時人始就群書鈔取其錄,附入歆書,以省兩讀,但必在王莽未敗,書未散失以前,其主名則不可考矣。”(《七略別錄解題》)程千帆也以為“《七略》之成,當在《別錄》之先”。4鍾肇鵬則認為:“《別錄》是在劉歆上奏《七略》之後,仿《七略》編成,它的編輯分類的體例一遵《七略》,故又稱《七略別錄》並非把各書錄鈔出,附於《七略》之後。”5另一派學者則認為《別錄》成書先於《七略》,章太炎《訄書?征七略第五十七》云:“《別錄》先成,《七略》後述。”姚名達亦曾指出:“《七略》較簡,故名略;《別錄》較詳,故名錄。先有《別錄》而後有《七略》,《七略》乃摘取《別錄》以為書,故《別錄》詳而《七略》略也。”呂紹虞認為:“根據上引《七錄序》文,《七略》的名稱,是在《別錄》成書以後才出現的。《七略》成書,當在《別錄》以後。”8此外,洪湛侯也主張《七略》成書在《別錄》之後。已往的研究提出了不少值得參考的意見,但仍然存在很大的差異。仔細斟酌各說,證以有關的材料, 以為《別錄》成書實在劉歆奏《七略》之前,亦為劉歆所編。清人姚振宗早在《七略別錄佚文敘》中曾提出:《別錄》二十卷“殆子駿奏進《七略》之時勒成之,其曰《七略別錄》者,謂《七略》之外,有此一錄。”10姚氏對於《七略別錄》書名的解釋,學者鹹辨其非,卻對《別錄》為劉歆所編的觀點未有詳論。

按《漢書?藝文志》的記載,劉向卒後少子劉歆接替他主持校書工作,其中必然包括校理群籍和撰寫“敘錄”兩個部分。現存的劉歆《上山海經表》(即《山海經敘錄》)雲“臣秀昧死謹上,建平元年四月丙戌”,按哀帝建平元年即公元前6年,劉歆既於本年寫成《山海經敘錄》,則整個《別錄》成書當不可能早於此年,這是《別錄》成書的上限。當時劉歆欲爭立《左氏春秋》、《毛詩》、《逸禮》、《古文尚書》於學官,哀帝令劉歆與五經博士講論其義,博士不肯置對,劉歆遂“移書讓太常博士”,引起群儒的怨恨,大司空師丹“奏歆改亂舊章,非毀先帝所立”,劉歆懼,求出為五原太守(參見《漢書?楚元王傳》)。根據《漢書?百官公卿表》,師丹任大司空在綏和二年(公元前7年)十月癸酉至建平元年(公元前6年)九月,則師丹之奏必在建平元年九月以前,《七略》之編成估計當在建平元年夏、秋之季。

由於《別錄》的編纂決定了其地位的特殊性,它是西漢王朝整理中秘典籍整個工程成果之一。無論是附於新本或是另外鈔備的“敘錄”,均藏於中秘,後遷至天祿閣內,外人無由得見。劉歆上奏《七略》,出守五原之後,校書之事暫告結束,無人再會從事《別錄》的編輯。準此《別錄》彙成之時必在劉歆奏《七略》之前。若然《七略》已經先成,又何需另編《別錄》呢?這是《別錄》成書可以肯定的下限。

如上所述,劉歆在短短數月之間,既要“總群書而奏其《七略》”,又要與諸儒議立古文經,以理度之,時間過於短促,恐怕難以兼顧,這可以從《山海經》的整理工作並不理想中得到證明:劉歆上奏的《山海經》新本內留下了許多尚未校定的痕跡12,足以說明劉歆當時的工作十分倉促。《漢書?藝文志》中《六藝略》、《諸子略》、《詩賦略》的“小序”較為詳細,而《兵書略》、《術數略》、《方技略》的“小序”則較為簡略,極有可能是《七略?輯略》本即如此;原因是劉歆在匆忙之間編成的《七略》,主要是參考劉向親自校理的經傳、諸子、詩賦類圖書的“敘錄”。

只要比較一下劉向所撰的《列子敘錄》和《漢書?藝文志?諸子略》道家類“小序”便一目瞭然,《列子敘錄》有云:“道家者,秉要執本,清虛無為,及其治身接物,務崇不競,合於六經。”《漢書?藝文志?諸子略》道家類“小序”謂:“道家者流,蓋出於史官,歷記成敗存亡禍福古今之道,然後知秉要執本,清虛以自守,卑弱以自持,此君人南面之術也。”兩者之間沿襲的痕跡十分清楚。《漢書?藝文志》各類“小序”的文字既然來自《七略?輯略》,則足證《七略?輯略》的文字又多來自劉向為各書撰寫的“敘錄”。

需要說明的是,《隋書?經籍志》所著錄的“劉向撰《七略別錄》二十卷”、“劉歆撰《七略》七卷”13,只能證明《別錄》又名《七略別錄》。《漢書》顏師古注、《文選》李善注皆作“劉向《別錄》”或“劉歆《七略》”,可知《別錄》與《七略別錄》只是同書異名,是無由證明《七略》早於《別錄》的。

綜上所言,阮孝緒《七錄序》中所指的“時又別集衆錄”的“時”應解作“當時”,即上奏新本之時,是劉向早已另外鈔備各書的“敘錄”;而《七錄序》中雲“歆遂總括群篇,奏其《七略》”的“篇”則應解作“敘錄”,因為當時有條件而又有需要編成《別錄》之人必為劉歆。總之, 認為《別錄》和《七略》的成書關係是:劉歆先將劉向另外鈔備以及自己撰寫的“敘錄”編集成《別錄》,然後再加以編輯增刪而成《七略》。

體例

《別錄》《別錄》
《別錄》是劉歆把散存各書的“敘錄”彙集起來,按照六略次第編成的,但是《別錄》是否一如《七略》於六略前有《輯略》,則是關乎《別錄》體例的一件大事。姚振宗、章太炎、余嘉錫、鍾肇鵬等對於《輯略》內容雖然持不同意見,但都一致認為《別錄》是以《輯略》冠首的;然而《七錄序》只說“時又別集衆錄,謂之《別錄》”,並無明言《別錄》有《輯略》,且東漢至唐的典籍、古書注和類書亦未提及《別錄?輯略》,故此姚名達提出“《別錄》不必有《輯略》”。對於姚振宗《七略別錄佚文》中斷為《輯略》的文字,姚名達認為劉向“每書‘敘錄’中固有此種敘述學術之語句”,姚說甚是,惜未詳加考說,今試細述之。

《別錄》中不可能有《輯略》,從上述《別錄》成書的過程來看是顯而易見的。劉向在校書活動還未結束之前便離開了人世,只存《別錄》的雛型──散存的各種“敘錄”,而《輯略》理應是《別錄》一書的“總序”,在校書工作尚未完成、《別錄》尚未成書之前,劉向是不可能為《別錄》撰寫《輯略》的。其實《漢書?藝文志》顏師古注早為人們透露了這個訊息,只是 過去一直沒有注意而已。《漢書?藝文志》的各類圖籍的“小序”刪取自《七略?輯略》是公認的事實,若《七略?輯略》又是刪減自《別錄?輯略》的話,那麽《漢書?藝文志》的各類“小序”應保留有《別錄?輯略》的內容。顏師古在為《漢書?藝文志》作注時,於各種圖籍下遍引劉向《別錄》為注,唯獨於各類“小序”中卻未見有引用《別錄》隻字片言,對於這種現象唯一的合理解釋是顏師古所見的《別錄》根本沒有《輯略》。

清人有洪頤、嚴可均、顧觀光、陶浚宣、馬國翰、姚振宗、王仁俊、章太炎等多家《別錄》輯本,各有善處,其中姚振宗的《七略別錄佚文》最為完備15,《輯略》部分的佚文也最多,一共35條另附錄1條。佚文大致可分為兩類,一為敘述學術源流的文字,一為有關“校讎”的文字。16 先看敘述學術源流的佚文,在31條佚文之中有29條全出自荀悅的《漢紀?孝成皇帝紀》。從“劉向典校經傳,考集異同,雲《易》始自魯商瞿子,受於孔子”,直至“皆典籍苑囿,有采於異同者也”17,這段文字涉及《易》、《書》、《詩》、《禮》、《樂》、《春秋》、《論語》的流傳和西漢早期不同家派的情況,以及 關於國小、諸子各家的內容,它和《漢書?儒林傳》、陸德明的《經典釋文敘錄》大體相同。

姚振宗認為“《別錄》中《輯略》之文,荀氏節取為《紀》,班氏取以為《儒林傳》,陸氏取以為《敘錄》,各有所取,亦各有詳略。”(《七略別錄佚文敘》)姚氏判斷荀悅是“節取為《紀》”而非劉向原文是正確的,問題在於是否三書皆取自《別錄》? 認為,《漢書?儒林傳》一如《漢書藝文志》,皆是刪減自《別錄》和《七略》的。《漢紀》則誠如荀悅自言是“鈔撰《漢書》,略舉其要”(《漢紀序》),而非來自《別錄》的,這一點只要 略為瞭解《漢紀》的寫作背景即可明白。《漢紀》是荀悅建安三年(公元198年)奉漢獻帝詔開始撰寫的,兩年後即建安五年(公元200年)完成,當時獻帝剛被曹操挾持至許昌,東漢洛陽皇室的圖籍在董卓之亂中散失殆盡,荀銳書籍缺乏的情況下,用如此短促的時間寫成《漢紀》,其間能否看到《別錄》已是一個問題,就算看到也應該沒有足夠的時間去參考《別錄》。此外,《漢紀》之文較《漢書》為簡略,也可作為《漢紀》刪取《漢書》的佐證。《經典釋文敘錄》恐怕也是來自《漢書》而非《別錄》的。總之,《漢紀》這一段文字不足以證明《別錄》中有《輯略》,說其就是《輯略》佚文更是鑿空之論。

另外2條不出自《漢紀》的佚文分別是: 

①《易》有“救氏”之注。

②《魯論語》二十篇,皆孔子弟子記諸善言也……《齊論語》二十二篇,其二十篇中章句頗多於魯《論》……魯恭王時嘗欲以孔子宅為宮,壞得《古文論語》……凡二十一篇,篇次不與齊魯《論》同。

第①條佚文出自《史記?淮南衡山列傳》司馬貞《索引》引“劉向《別錄》雲”,此條佚文可能出自某一種《易》類著作的“敘錄”,不必一定是《輯略》的內容。第②條出自何晏《論語集解序》篇首稱“漢中壘校尉劉向言”,此與《漢紀》的情況相同,明顯為是意引而非《別錄》原文。

再看有關“校讎”的佚文,共有4條佚文、1條附錄:

①讎校,一人讀書,校其上下,得謬誤為校。 

②讎校者,一人持本,一人讀書,若怨家相對,故曰讎也。

③讎校中經。

④殺青者,直治竹作簡書之耳。新竹有汗,善朽蠹,凡作簡者,皆於火上炙幹之。陳楚間謂之汗,汗者,去其汗也。

《後漢書?吳佑傳》注云:殺青者,以火炙簡,令汗取青,易書,復不蠹,謂之殺青。亦謂之汗簡。義見劉向《別錄》。

在4條佚文中有第①、②條是 關於“校讎”一詞的,第④條是 關於“殺青”一詞的。先說“殺青”, 關於“殺青”一詞的佚文分別見於《文選?劉孝標重答劉秣陵沼書》李善注、《北堂書鈔》卷一百四。李善注為“《風俗通》曰:劉向《別錄》,殺青者,直治青竹作簡書之耳。”可知本為《風俗通》解釋“殺青”的文字而非《別錄》原文。再說“校讎”, 關於“校讎”一詞的兩條佚文分別見於《文選?魏都賦》李善注、《太平御覽》卷六百十八《學部》十二《正謬誤》,其實亦為應劭《風俗通》的佚文,已有學者詳辨之。19至於出自顧野王《玉篇?言部》、釋慧琳《大藏音義》卷七十七的第③條佚文,以及附錄《後漢書?吳佑傳》注述及劉向《別錄》 關於“殺青”之義,則更不足證明《別錄》中有《輯略》。

上面通過對姚輯《別錄•輯略》佚文的考察, 可以總結三點:一是有部分佚文是節取《別錄》或節取它書來自《別錄》的文字而非《別錄》原文;二是部分佚文根本與《別錄》無關;三是這些佚文雖然有助於 瞭解《別錄》的內容,但是不能以此證明《別錄》有《輯略》。

綜上所言,各家輯本中所謂《別錄》的佚文,原為劉向為各書(尤其是經傳)所撰的“敘錄”中的文字,不另外別為一略。劉歆編《七略》時刺取各篇“敘錄”中帶有通論性質的敘述學術源流的文字,組合為《七略?輯略》,當然不排除有劉歆自撰的文字。班固又“刪其要”為《漢書•藝文志》的“小序”,故此後人誤以為《別錄》也有《輯略》。

目錄學

目錄學是研究目錄工作形成和發展的一般規律即研究書目情報運動規律的科學。中國古代很早就有人注意到目錄學的作用,西漢時,劉向、劉歆父子就撰有《別錄》、《七略》等書,以後歷代均有專著。南宋鄭樵有《通志.校讎略》,至清代,章學誠著成《校讎通義》,更總結了目錄學的豐富經驗。反映我國古代著述的規模最大、最全的目錄是《四庫全書總目提要》和《四庫全書簡明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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