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晉南北朝體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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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晉南北朝 (265~581) 在中國歷史上是一個分裂割據、戰亂頻仍的時代,民族矛盾、階級矛盾和統治階級內部奪權鬥爭縱橫交織。這種長期混亂不安的局面對當時的體育活動有很大的影響。這一時期佛教的“因果報應”、“神不滅”思想,對講究身體健康的體育極端不利。“神不滅”宣揚人死後精神可以永遠存在,這種唯心主義宗教神學觀點反映在養生上必然是重“養神”、“養性”,而輕“養形”、“養身”,反映在體育上,則從根本上抹殺了鍛鍊身體、增強體質的意義。梁朝的無神論者范縝(450~515),針對“神不滅”的謬論,提出“形存則神存、形謝則神滅”的觀點,並用生動的比喻闡明“神之於質,猶利之於刃,形之於用,猶刃之於利。……未聞刃沒而利存, 豈容形亡而神在”的道理(《神滅論》)。這與“健康之精神,寓於健全之體魄”的理論是一致的,但這一正確觀點受到梁武帝等的壓制並加以禁止。魏晉玄學是儒、道合流的產物,主張“以無為本”,“以靜為原”,不承認萬事萬物在運動中變化發展的事實,從而對以運動為主要手段的體育持否定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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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晉南北朝 (265~581) 在中國歷史上是一個分裂割據、戰亂頻仍的時代, 民族矛盾、 階級矛盾和統治階級內部奪權鬥爭縱橫交織。這種長期混亂不安的局面對當時的體育活動有很大的影響。這一時期佛教的“因果報應”、 “神不滅”思想, 對講究身體健康的體育極端不利。 “神不滅” 宣揚人死後精神可以永遠存在,這種唯心主義宗教神學觀點反映在養生上必然是重“養神”、“養性”,而輕 “養形”、 “養身”,反映在體育上,則從根本上抹殺了鍛鍊身體、增強體質的意義。梁朝的無神論者范縝(450~515),針對“神不滅”的謬論,提出“形存則神存、形謝則神滅”的觀點,並用生動的比喻闡明“神之於質,猶利之於刃,形之於用,猶刃之於利。……未聞刃沒而利存, 豈容形亡而神在”的道理(《神滅論》)。這與“健康之精神,寓於健全之體魄”的理論是一致的,但這一正確觀點受到梁武帝等的壓制並加以禁止。魏晉玄學是儒、道合流的產物,主張“以無為本”,“以靜為原”,不承認萬事萬物在運動中變化發展的事實,從而對以運動為主要手段的體育持否定態度。

重服食輕導引 這一時期的“導養”,包括導引和服藥養生兩部分,但當時廣為傳播的卻是服藥靜養,導引則被稱為“小術”,加以輕視。兩晉南北朝有關養生的論述,大都帶有濃厚的崇靜卑動、重服食輕導引的傾向。 代表人物有嵇康葛洪等。嵇康雖也講“呼吸吐納,服食養生,使形神相親,表里俱濟”,但他強調的則是服食。他認為神仙之事 “ 雖不目見, …… 其有必矣”,並宣稱“至於導養得理,以盡性命,上獲千餘歲,下可數百年,可有之耳”(《養生論》)。葛洪曾習武但卻主張 "服神丹,令人壽無窮已,與天地相畢"(《抱朴子·內篇·金丹》)。

導引雖被認為是“小術”,但仍有人重視。師承葛洪養生術的陶弘景,就曾明確提出過用導引術醫療疾病的觀點。他所著《養性延命錄》一書載有“五禽戲”的練法:“戲者,四肢距地,前三擲,卻二擲;長引腰、乍卻、仰天即返,距行前卻,各七過也。鹿戲者,四肢距地,引項反顧,左三右二;左右伸腳,伸縮亦三亦二也。戲者,正仰,以兩手抱膝下,舉頭,左僻地七,右亦七;蹲地,以手左右托地。戲者,攀物自懸,伸縮身體,上下一七;以腳拘物自懸,左右七,手鉤卻立,按頭各七。戲者,雙立,手翹一足,伸兩臂,揚眉鼓力,(左)右二七;坐伸腳,手挽足距各七;縮伸二臂各七也”(引自《雲笈七籤·雜修攝部》)。這是關於華佗所編“五禽戲”的最早的詳盡記述。

士大夫輕視習武 史書記載,這一時期的武藝技術在軍中有明顯的提高,如“刀楯及單刀、雙戟皆有口訣要術”(《抱朴子·外篇·自序》)。表明已總結出一些兵器使用方法,並用口訣簡要地表達出來。當時並有《馬槊譜》問世。但是在士大夫中明確反映出輕視習武的觀點。例如,葛洪曾習練武藝,“學七尺杖術,可以入白刃,取大戟”。但他認為這些都是“不急之末學”(《抱朴子·外篇·自序》)。又如,曾撰寫《魏書》的北齊中書令魏收, 青年時“好習騎射, 欲以武藝自達”,滎陽鄭伯卻譏刺他說,“魏郎弄戟多少”,魏收感到慚愧,“遂折節讀書”(《北齊書·魏收傳》),放棄了習武。上述事例充分反映文人輕視習武的社會風氣。

舞蹈風格豐富多彩 此一時期舞蹈種類的繁多和風格的多樣,對後世某些體育項目(如體操武術、冰上運動等)動作的演進有借鑑的作用。當時,宮廷和豪門世族大都收養有專門的歌舞伎人。梁朝衡州刺史羊侃,府中有“舞人張淨琬腰圍一尺六寸,時人鹹推能掌中舞;又有孫荊玉,能反腰帖地,銜得席上玉簪”(《梁書·羊侃傳》)。這些類似“托舉”和“下腰”的舞蹈動作,仍保留在近代的體操技巧中。東晉以後," 樂人南奔"(《隋書·音樂志上》), 將宮廷歌舞帶到南方,促進了東晉、南朝舞蹈的繁盛。

北朝繼承了舞蹈,還將西北各地少數民族的“龜茲樂”、“西涼樂”、“西戎伎”等樂舞帶進中原,實現了各民族舞蹈的大交流。南朝也引進了北方民族的舞蹈,如梁元帝蕭繹《夕出通波閣觀妓詩》中,有“胡舞開齊閣, 鈴盤出步廊” 句;又如陳後主時,曾“遣宮女習北方簫鼓,謂之代北”(《隋書·音樂志上》)。在佛教藝術中也有優美的舞蹈活動,如敦煌壁畫中的"天宮伎樂”。北魏京城洛陽的景樂寺,大齋時,“常設女樂,歌聲繞樑,舞袖徐轉”,“得往觀者, 以為至天堂”(楊衒之《洛陽伽藍記》)反映了這一時期的舞蹈藝術在各方面均有廣泛開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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雜伎、相撲成為專門項目 雜伎相撲在秦漢時,大抵包括在“魚龍百戲”或“樂舞百戲”之中,兩晉以後,進一步分化出來,各自形成專項活動。

雜伎的演進 兩晉南北朝時期,像漢武帝時那樣規模盛大的角牴戲演出不復多見了,但雜伎項目日益增多,技術也逐漸提高。晉代已有馬戲的專項表演,或作為一個精彩節目出現。如晉朝的中朝元會時,有“臥騎、倒騎、顛騎,自東華門馳往神虎門”(《南齊書·禮志》)。又如後趙石虎觀看雜伎表演時,有一節目為“衣伎兒作獼猴之形,走馬上,或在(馬)脅,或在馬頭,或在馬尾,馬走如故,名為猿騎”(陸翽《鄴中記》),均說明馬戲的技術達到相當高度,亦即後世“跑馬賣解”的前身。北魏天興六年 (403)冬,“詔太樂、總章、鼓吹增修雜伎”(《魏書·樂志》)。北周大成元年 (579),“廣召雜伎,增修百戲”(《通典·樂典六》)。可以看出“雜伎”已與“百戲”並列,成為一項獨立活動。

緣幢、緣竿技術的發展 據《鄴中記》所載,“(石)虎正會,殿前作樂,高、龍魚、鳳凰、安息五案之屬,莫不畢備。有額上緣幢,至上鳥飛,左回右轉;又以幢著齒上,亦如之”。額上,齒上均能戴竿,並有人攀援其上,做左回右轉的動作,足見緣竿的技巧已發展到相當水平。北魏碑刻雜伎圖中,有一幅為額上緣竿表演,竿上加橫木,有3小兒盤鏇其上,驚險異常。疊案演技中,梁有“五案幢伎”,北魏有“五案”,這是站在從不同角度疊起的5張桌子上表演倒立。

走索及其他雜伎 《洛陽伽藍記》“禪虛寺”條謂:“寺前有閱兵場,……有羽林馬僧相善角牴戲,擲戟與百尺樹齊等;虎賁張車擲刀出樓一丈。”又《南史·王敬則傳》謂:“宋前廢帝使王敬則跳刀,高出白虎幢五、六尺,接無不中。”反映了當時擲刀,擲戟技術的高超。同時,走索的技術也大有提高,最精者能於“高百尺,相去四十丈”的兩座樓閣之間,以粗“麻繩”相聯,表演時,“ 令二人各從樓內出,從繩上行, 以為佛神相遇”(《十六國春秋·後秦錄·姚興傳》)。此外還有槓鼎、舞輪、跳劍、弄鈴等伎。

相撲的變化 相撲之名始見於西晉初,女子相撲也於此時始見於文字記載。吳末帝孫皓(264~280),“使尚方以金作步搖假髻以千數,令宮人著以相撲,朝成夕敗,輒命更作”(《古今圖書集成》422冊引《江表傳》)。晉武帝(265~290)時,有西域健胡,捷無敵,“晉人莫敢與校,帝(司馬炎)募勇士,唯庾東應選,遂撲殺之,名震殊俗”(《晉書·庾闡傳》)。說明相撲不僅作為一種表演項目,並已成為一種“競技運動”。但當時稱相撲為下技,據王隱《晉書》記載,“潁川、襄城二郡班宣相會,累欲作樂”,襄城功曹劉子篤說,“相撲下技,不足以別兩國優劣,請使二郡更論經國大理,人物得失”。

圍棋、投壺日益盛行 兩晉南北朝的文人,大都尚清談,樂游宴,這種社會風氣促進了圍棋、投壺的空前發展。

圍棋 這是當時飲宴交往的常見節目,又名“手談”。繼曹魏之後, 晉代的棋風益盛。如惠帝的兒子司馬遹, 常召賈充等入宮, “弈棋爭道”(《 晉書·賈充傳》)。南北朝時,帝王大臣無不好弈,上行下效,棋風愈熾。宋文帝劉義隆好弈,曾令圍棋名手褚思莊與會稽太守羊玄保對棋,並錄成“圖局”,供其觀賞(《南史·蕭惠基傳》)。皇帝下令品棋之事,南朝時已習以為常。如梁武帝蕭衍令長史柳惲品棋,“登格者二百七十八人,第其優劣,為《棋品》 3卷,惲為第二焉”(《南史·柳惲傳》)。足見棋藝評比的規模很大。蕭衍本人也通弈道,著有《圍棋賦》、《圍棋品》、《棋法》等。晉人范汪等撰《棋九品序錄》 5卷,說明圍棋等級已分“九品”。圍棋名手遍及南北。南方有王抗、褚思莊、夏赤松,柳惲、蕭道成、羊玄保……等,均為三品以上。北方不弱於南,“後魏有范寧兒者,善圍棋,與李彪使齊,齊武(帝)令江南上品王抗與(弈),寧兒制勝而還" (《冊府元龜》卷 869)。北燕有悉羅騰,“工圍棋,窮究其妙,獨步當時,莫與為儔。俄而北平樂抄少攜出,與(羅)齊名”(《十六國春秋·前燕錄·悉羅騰傳》)。遠處東北地區的 “百濟國”,有各種雜戲, “然尤尚弈棋”(《周書·異域列傳》)。用圍棋賭博之事也層出不窮。如謝安與謝玄曾弈棋賭別墅,謝玄棋高一著,但因惦念戰事,心緒不寧,把別墅輸給了謝安(《晉書·謝安傳》)。宋文帝曾與“三品”棋手羊玄保弈棋賭郡,“玄保戲勝,以補宣城太守”(《南史·羊玄保傳》)。當時人顏之推對圍棋活動作過評價,他認為“學者不可常精,時有疲倦,則倘為之,猶勝飽食昏睡,兀然獨坐耳!……圍棋有‘手談’‘坐隱’之目,頗為雅戲,但令人耽憒,廢喪實多,不可常也”(《顏氏家訓·雜藝》)。

投壺 這一時期投壺之戲的風行,與士大夫好飲宴的習氣有關。南齊竟陵王蕭子良,曾因與柳惲於夜宴時“投壺梟不絕”,甚至誤了早朝(《南史·柳惲傳》)。顏之推由梁到北齊鄴中時,“亦見廣寧,蘭陵諸王有此校具(指投壺用具)”(《顏氏家訓·雜藝》)。可見南北兩地統治階級的飲宴中,常以投壺為樂。魏晉以後,由於壺具加耳, 促進了投壺技術的提高。“ 耳小於口,而賞其用心愈精,遂使耳筭倍多”(《經說·投壺》)。即指壺具加了兩耳後,花樣倍增。晉代已有隔障投壺的技巧,石崇有一婢女“善投壺,隔屏風投之”(《太平御覽》引《晉書》)。更為奇巧的是,丹陽縣尹王胡之“善於投壺”,能“閉目”投入,其“手熟”竟能達到如此程度(《晉陽秋》)。投壺的花樣“有倚竿、帶劍、狼壺、豹尾、龍首之名,其尤妙者有蓮花驍”。汝南周、會稽賀徽,“並能一箭四十餘驍,賀又嘗為小障,置壺其外,隔障投之,無所失也”(《顏氏家訓·雜藝》)。

這一時期的民間節日體育活動,大抵和漢代習俗相同,梁朝人宗懍所著《荊楚歲時記》中有所記述,但運動量較大的擊球蹴鞠等顯著衰落,傳統武藝局限于軍營中;特別是秦漢以前文人習武之風,到南北朝時,起了很大變化。《顏氏家訓·勉學》云:“多見士大夫恥涉農商,羞務工伎, 射則不能穿札,筆則才記姓名。”從體育的角度觀察,這個時期觀賞性的活動畸形發展,運動健身的項目明顯衰退。 (見彩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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