儀隴鄉村發展協會

儀隴鄉村發展協會

儀隴鄉村發展協會,是一九九六年三月在縣民政局註冊成立的一個非盈利性的民間社團組織,其宗旨是:以人為本的鄉村扶貧與可持續發展。主要活動領域是:農民組織建設、小額信貸服務、鄉村扶弱濟困與婦女參與、社區能力建設與推進鄉村可持續發展。協會內設3部1室,下轄7個分會。

儀隴

簡介

鄉村發展協會是一九九六年三月在縣民政局註冊成立的一個非盈利性的民間社團組織(NGO)。其宗旨是:以人為本的鄉村扶貧與可持續發展。主要活動領域是:農民組織建設、小額信貸服務、鄉村扶弱濟困與婦女參與、社區能力建設與推進鄉村可持續發展。協會現有職工23人,內設3部1室,下轄7個分會。

成績

儀隴鄉村發展協會儀隴鄉村發展協會

協會的主要工作及成效協會成立13年來,在國際組織和地方政府的幫助下,我們始終堅持在基層、在農村、在第一線,反覆的試驗適應農村發展的有效組織方法與農村扶貧金融服務體系的建立。通過多年的實踐與探索,成功地將金融服務手段與推動農村社會可持續發展融為一體,在以為低收入群體發展服務的公益性目標奮鬥的基礎上,建立起可持續發展的金融扶貧商業模式和以資金為紐帶幫助貧困農民建立互助合作社的模式並得到有效地運行。金融扶貧的商業模式先後為貧困人們提供了近億元的無需抵押擔保的扶貧小額貸款服務,直接幫扶了近15萬貧困人口的發展;幫助和推動十六個村貧困農戶建立起自我管理的農民互助合作社(村互助基金),推動農民組織起來互助合作共同發展,在幫助和推動貧困社區發展的同時,協會自身能力不斷完善和提高,逐步健全了機構有效的自我運行機制,實現了獨立運行基礎上的推動鄉村扶貧與可持續發展目標,取得了令人矚目的成績,受到了當地農民的充分信任和積極參與,也得到了國際、國內社會及政府的廣泛讚譽、關注和支持,協會探索的較為成功的運行體系和管理模式目前正被政府和社會廣泛推崇。

協會章程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名稱:四川省儀隴縣鄉村發展協會(以下簡稱協會)
第二條性質: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國務院社團登記管理條例建立的一個非營利性的民間組織,主管單位為儀隴縣對外貿易經濟合作委員會。
第三條宗旨:旨在以人為中心,以提高人的能力為目的,以婦女參與活動為重點,運用參與式方式,通過組織的、技術的、資金的、項目的綜合措施的持續支持,幫助和促進貧困社區的人們互助團結,最終實現社區及自我發展、共同致富的雙重目標。
第四條任務:
1、傳組織貧困戶積極參與扶貧和經濟社會持續發展事業,自力更生脫貧致富。
2、承擔國內外、縣內外在貧困鄉村的發展項目,提供項目實施和各種服務。

3、向協會成員及其他農戶(特別是貧困戶)提供資金、技術和市場信息及其它各方面的綜合服務。
4、積極開展同國際民間組織聯繫,利用各種渠道爭取國際組織更多地對我縣貧困鄉村經濟發展和社會事業建設的理解和支持。
5、牽線搭橋,為我縣貧困戶及鄉村經濟開發和社會事業建設引進各種國際資助項目、資金、技術和人才,以推動鄉村經濟和社會事業的發展。
6、接受國際民間組織提供的經濟技術援助,指導用好援助資金,組織協會項目實施,並按照援助組織的要求提交項目進展報告,財務報告和審計報告。
7、接受政府委託交辦的任務,向政府反映鄉村經濟開發政策、規劃、法規等方面建議和意見。
8、組織信息溝通、經驗交流、人員培訓等活動。
9、與國際扶貧機構、民間組織緊密配合,藉助國際扶貧經驗,積極探索適合中國貧困鄉村經濟發展的扶貧新路,為緩解貧困和最終實現共同富裕做出貢獻。
第二章會員
第五條凡自願遵守協會章程,參與項目活動,且本人申請,經理事會審查批准後均可成為本會會員。凡鄉村成立的從事社會經濟發展的協會,通過申請,經理事會審查批准後可成為團體會員。
第六條協會成員必須承擔會員應盡的義務,參加協會組織的各項經濟和社會活動,團結互助,遵章守法,勤奮開拓。
第七條協會成員必須努力學習文化知識,積極開展家庭經營活動,不斷改善貧困狀況,不斷提高自身發展能力。
第八條會員有以下權利:
1、參加協會組織的活動;
2、在協會中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3、享受協會提供的信息、資金、技術報務;
4、對本協會各項工作提出建議,進行監督。

第九條會員有以下義務:
1、遵守協會章程,執行協會決議,維護協會的共同利益和信譽;
2、積極參加本協會組織的各項活動,認真完成協會委託辦理的各項任務。
第三章組織機構
第九條協會的領導機關是理事會,理事會由理事長、副理事長、秘書長、理事組成。理事會由會員代表會議選舉產生,任期三年。理事長、副理事長、秘書長由理事會選舉產生。必要時由理事會決定可聘請名譽理事長或理事。
第十條會員代表大會是協會最高權力機關,每三年召開一次會議,其任務是:
1、選舉理事會組成人員;
2、制訂或修改協會章程;
3、審議批准年度工作報告和發展規劃。
第十條理事會負責制定協會的工作計畫,規章制度和對人事、財務等重大問題的決定。
第十一條協會設立秘書處。秘書處是協會常設機構,負責日常業務工作和綜合協調,由秘書長主持。
第十二條秘書處設農戶循環資金部、技術推广部、項目規劃部、綜合部四個職能部,秘書處工作人員實行聘任制,各部需聘用的工作人員由秘書長提出,理事會批准配備。
第十三條各職能部工作職責由秘書處擬定,理事會審查批准。
第四章經費
第十四條經費來源
1、引進的國際上對貧困地區鄉村經濟開發和社會事業建設的資助;
2、受援單位繳納的項目管理費;
3、國際民間組織的捐贈;
4、政府及其他機構提供的資金或資助;
5、各項創收性服務活動收入;
6、收取協會會員的會費。
第十五條日常經費的使用與管理
1、協會日常經費主要用於援助項目的引進、執行、管理以及日常辦公經費和參加各種會議和活動。
2、協會綜合處管理本會財務,單立帳戶,定期向理事會報告收支情況。
第五章終止程式
第十六條本會的終止,須事先召開協會理事會,經理事會討論,並經三分之二以上理事表決通過後,報請主管部門和核准登記機關批准,其善後工作由協會綜合處負責。
第六章附則
第十七條本章程解釋權屬於本會理事會。

協會格言

協會信守的格言:做人,德仁為先;謀事,規則至上!

NGO組織之扶貧協會

NGO,是非政府組織(Non-Governmental Organization)的英文縮寫。它是指是一個不屬於政府、不由國家建立的 組織。雖然從定義上包含以營利為目的的企業,但該名詞一般僅限於非商業化、合法的、與社會文化和環境相關的倡導群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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