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無政府主義起源
皮埃爾-約瑟夫·普魯東威廉·戈德溫
威廉·戈德溫是英國的激進自由主義者和功利主義者。對於他究竟屬於個人主義者抑或共產主義者至今仍沒有一定共識。戈德溫的確允許個人將多餘的財產贈予其他有需要的人,前提是沒有經過貿易的過程。這是根基於功利主義的原則;他對此說道:“每個人都有權將他所占有的財產贈與他人,以此來使他獲得更大的利益或快樂。”不過,這種善心是不可以強迫進行的,而是取決於個人自由的“私人決定”。他並不支持共產主義所宣稱的集體利益或集體所有權,但他所提出的個人應與他人分享物品的概念卻也影響了後來的無政府共產主義。因此一些人以此主張戈德溫是兼具了個人主義與共產主義的理念,而非全然的個人主義。一些人如穆瑞·羅斯巴德也不認為戈德溫屬於個人主義(一些人將“個人無政府主義”限定為無政府資本主義)。其他人則認為他的確屬於無政府個人主義者。一些人觀察到戈德溫對於“私人決定”的支持與功利主義會產生衝突,因為他說個人在道德上必須將他們的剩餘財產給予其他人,這便產生了一個平等主義的社會,但他同時也堅持所有財產的去留都應該由個人所抉擇。無政府共產主義者克魯泡特金便說他觀察到戈德溫在後來出版的作品裡“重新撰寫了有關財產的章節,並緩和他的共產主義觀點”。戈德溫對功利主義的解釋以及道德上的利他主義,使他與其他個人主義者如麥克斯·施蒂納和班傑明·塔克都不太相同,施蒂納和塔克後來將他們的哲學基礎建立在利己主義和私利上(雖然並非全都是利己主義)。
麥克斯·施蒂納
麥克斯·施蒂納是第一名利己主義的個人無政府主義者。關於個人無政府主義究竟是以私利(利己主義)還是自然法為根基則一直是個人主義者之間的爭論話題。舉例而言,萊桑德·斯波納認為有自然的財產權存在,但利己主義者如班傑明·塔克則和施蒂納則否認其存在,並主張財產只有可能是依據個人之間的契約所達成。
皮埃爾-約瑟夫·普魯東
皮埃爾-約瑟夫·普魯東由於Dejacque公開的信件,普魯東和其他許多支持私人財產及交換經濟的無政府主義者就此分裂,但個人主義者和無政府共產主義者之間仍保持著一定關係。舉例而言,塔克翻譯並翻印了許多團隊精神者如米哈依爾·巴枯寧等人的著作,但他始終反對團隊精神和共產主義的經濟概念,認為這些概念是與無政府主義不容的。
雖然個人無政府主義通常都包括了戈德溫和施蒂納等歐洲的理論家,但它最主要還是源自於美國的思想家。個人無政府主義在美國的發展特別傾向於支持個人對勞動產品的所有權,以及財產可以自由買賣的市場經濟。不過這種形式的個人無政府主義卻也不是僅限於美國,許多激進的個人主義者的哲學裡都存在這種概念。這種形式的個人無政府主義也與“社會無政府主義”(例如無政府共產主義)相反,社會無政府主義認為生產的工具應該由社會上的大型共同體如勞工集體所控制,而生產出的產品亦然。
美國的發展
萊桑德·斯波納早期的個人主義通常支持勞動價值理論,也因此認為貿易中的利潤只有可能是由於強迫性的“壟斷”—由國家所支撐或建立的壟斷禁止了競爭才有可能產生。他們主張的經濟制度則被稱為“互助主義”。在進入20世紀後,由於中央集權的社會主義的崛起,加上對於法西斯主義的對抗和兩次世界大戰,都掩蓋了個人自由的價值,根基於互助主義之上的美國個人無政府主義也因此衰落。
維多·尤拉斯美國的個人無政府主義流派的起源主要是來自約書亞·沃倫和法國的皮埃爾-約瑟夫·普魯東,不過兩人從來沒有合作過,也從來沒有相識或聽聞過對方。
美國個人無政府主義將其哲學根基於沃倫所稱的“個人主權”上,主張個人有獨占的權利去支配他自己的身體做出任何他想做的事情,只要以不侵犯別人的同等權利為限。而依據這種推論,個人主義者最終必然主張所有個人都有權擁有他們自行生產出的產品。這種理論則和無政府共產主義相反,共產主義主張個人生產出的產品是由社會共同體集體所有的,而非個人自己的財產。個人無政府主義也與資本主義不同,他們認為個人勞動所獲取的報酬若是少於“完整的生產成果”便是不道德的,因為如此一來僱主便能透過雇用勞工和販賣產品獲取利潤
自從第二次世界大戰後,個人無政府主義運動的流派已經在美國以稍微不同的面貌重生,也就是無政府資本主義或自由意志主義。
財產:美國個人主義主張的私人財產包括了擁有生產工具的權利。不過這裡有一個重要的例外:大多數個人無政府主義者認為土地不能和勞動產品一樣被視為一種財產。在這個理論上他們也和許多更早期的自由主義者相同。舉例而言,托馬斯·傑斐遜曾說:“每當任何國家擁有大片未經耕種的土地和眾多貧窮的失業人口時,相當明確的是這時財產的法律已經延伸至違反了自然的權利。因為地球是給人們勞動和居住用的。”
在類似的推論脈絡,大多數個人主義者認為未使用的土地應該限制給那些會使用他們的人占有(沃倫和安德魯斯則是例外)。他們主張土地要直到被占用或使用後才能授與所有權,因為未使用的土地並非勞動的產品。他們進一步主張土地的所有權只能授與那些會持續使用和占用它們的個人,以確保個人無法藉此出租土地以收取租金(沒有經過勞動便取得報酬)。未使用的土地並不是社會共同體的集體財產—它只是還沒有被占有而已,也因此個人不需經過許可便能使用它們,也無需向社會共同體付出使用費用。班傑明·塔克說:“無政府主義認為土地並非屬於特定的某些人的,而是屬於占有和使用它們的人…”也因此,大多數19世紀的個人無政府主義者都反對洛克主張的土地是一種財產的概念。不過這裡也有一些例外,例如萊桑德·斯波納。
耕種的產品被視為是私人財產,因為那是勞動產生的結果。個人無政府主義認為所有事物的價值是由其生產過程中勞動的數量大小所決定的(參見勞動價值),也因此個人主義者認為僱主應該依據勞動力量大小支付相等的酬勞。或者,換句話說,替他人勞動的個人應該永遠都能取得“完全的生產成果”,而不是讓勞動較少的僱主取得一部分的利潤。
LauranceLabadie個人主義對抗國家社會主義:班傑明·塔克在StateSocialismandAnarchism一文中寫道:“自從馬克思開始宣傳的—將資本從個人手上奪走並交由政府管理的概念,將會造成政府擁有一切、而個人失去了一切。也因此,自從沃倫和普魯東開始主張的概念—將資本從受政府保護的壟斷者手裡奪走並將其置於所有個人都能輕易取得之處,才能達成讓政府一無所有、個人擁有一切的目標…雖然他們反對將資本的所有權社會主義化,但他們也致力於將其用於造福所有人,而不是僅作為使少數人致富、而造成多數人貧窮的工具。”
一些19世紀的個人無政府主義者如班傑明·塔克曾經將他們的哲學稱為“無政府社會主義”,其中一些人甚至參加了國際工人聯合會(第一國際)。然而,在塔克那個時代“社會主義”一詞的涵義與現代大不相同,指的並非廢除私人財產或集體化生產工具的現代社會主義,而僅僅是用於指稱一種理想中的社會。
與無政府共產主義相較:個人無政府主義者認為他們的經濟哲學(互助主義)與無政府共產主義之間的最根本差異在於勞動產品的所有權上。個人主義者認為勞動的生產成果應該是屬於個人所有,因此勞動的個人應該被支付薪資,不過他們通常也主張薪資與勞動的成果之間應該保持相等。無政府共產主義者則反對個人的所有權,主張勞動的生產成果應該是屬於集體所有,而薪資制度應該被廢止。
在無政府共產主義的理論里,勞動的個人不可以獨占他自行生產的成果,但可以從集體的儲藏庫存里拿取他所需使用的那一部分,同時他必須遵守和其他有需要的人共享剩餘產品的道德義務。而在個人無政府主義的理論里,個人對他生產的成果擁有絕對的支配權利,這包括了由他們自行製造的生產工具例如生產器具和機械,個人也可以累積他所生產的產品而沒有責任與其他有“需要”的人共享。無政府共產主義主張產品和服務的分配應該要“依據每個人的需求”,而個人無政府主義則認為分配應該要“依據每個人的勞動程度”。
對美國無政府主義影響極大的皮埃爾-約瑟夫·普魯東曾說“在分配時,首先應該依據的是每個人各自的勞動;接下來,偶爾當你有需要時我也會援助你,我會抱持著慈悲心這樣做,但我不會被強迫這樣做。”在無政府共產主義里財富被自然地平均分配,全都由集體所擁有。而在個人無政府主義里,財富分配則較為不平均,因為每個人所生產的財富並不一定相同。
班傑明·塔克認為中等程度的財富不均是自由制度下的自然結果:“…有一些人會這樣說:‘我們會因此而失去自由,因此我們必須保持絕對的平等’我和這些人並不相同。如果我一生過的自由而富裕,我就不應該抱怨我的鄰居在擁有相同自由的情況下能比我更為富裕。自由將會自然的使每個人富裕起來,但它並不會使每個人同樣富裕。獨裁者或許(也或許不能)可以使每個人的皮包一樣富裕,但它絕對會造成人們在生命中最有價值的地方變的一樣貧窮。”大多數個人無政府主義都拒絕承認無政府共產主義是無政府主義的正當流派之一。舉例而言,維多·尤拉斯說:“無政府共產主義至今都沒有呈現過、也不會和不可能出現邏輯的根據、理性的解釋、和‘科學的’推論以正當化他們的荒謬和脫離現實。”
內部衝突:對於個人無政府主義究竟應以自然法還是利己主義為根基也引起極大爭論。約書亞·沃倫和萊桑德·斯波納將他
班傑明·塔克許多個人無政府主義者反對約翰·洛克對於土地的財產概念,亦即只要個人對土地混合了他的勞動,那塊土地便永遠成為他的財產,即使他不繼續使用亦然。班傑明·塔克認為土地只有在個人繼續使用的情況下才能保持所有權。不過萊桑德·斯波納則接受洛克的概念,也不要求任何“占有和使用”的條件。這也是塔克和斯波納的衝突來源,塔克曾向斯波納批評他對於土地的立場。約書亞·沃倫也不要求對土地的所有權附加占有和使用的限制。
無政府資本主義
社會民主主義(Socialdemocracy)是一種在19世紀晚期和20世紀初期開始浮現的政治意識形態,是從馬克思主義的支持者里分離出來的眾多分支之一。
列寧社會民主主義一詞也可以用來稱呼另一種社會民主主義者所擁護的社會型態。社會民主主義和民主社會主義的共同組織社會黨國際定義社會民主主義為代議民主制的一種模式,能夠解決在一般自由民主制里所產生的問題。社會黨國際強調以下原則:第一,“民主”-不只是個人的自由,也同時包含免於被歧視、和被控制了生產工具的資本家濫用政治權力的自由。第二,“平等和社會正義”-不只是在法律前人人平等,也包含在經濟和文化上的平等,同時也要給予身心殘障和其他社會條件不佳的人平等機會。最後,“團結一致”,要團結起來同情那些遭受不公正和不平等待遇的人。
實行社會民主主義的典範國家是瑞典。瑞典在1990年代和2000年代發展得相當繁榮,不像某些人所預言的瑞典57%的高稅率級次會緩慢其經濟成長;相反,瑞典經濟發展得相當健全,從獨資公司到跨國公司(如Saab、宜家、易利信等),同時保持世界上最高的平均壽命,低失業率、低通貨膨脹、低國債、低嬰兒死亡率和低生活費用,並據稱擁有極高的經濟成長。但另一方面,依據瑞典工會同盟的資料,瑞典有多達20%的工作年齡人口依賴社會救濟過活,而且犯罪率自從1960年代以來持續攀升,過去十年甚至惡化得更為激烈。
相關詞條
無政府主義
美國個人無政府主義
個人主義
政治理論
社會哲學
意識形態
亨利·戴維·梭羅
互助主義
個人無政府主義
無政府資本主義
勞動價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