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環境與發展國際合作委員會

中國環境與發展國際合作委員會

中國環境與發展國際合作委員會是一個由中外環發領域高層人士與專家組成的、非營利的國際性高級諮詢機構,已經成為中國環境領域對外開放的重要場所、中外環保交流合作的重要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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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中國環境與發展國際合作委員會(國合會)於1992年由中國政府批准成立,是一個由中外環發領域高層人士與專家組成的、非營利的國際性高級諮詢機構,主要任務是交流、傳播國際環發領域內的成功經驗,對中國環發領域內的重大問題進行研究,向中國政府領導層與各級決策者提供前瞻性、戰略性、預警性的政策建議,支持促進中國實施可持續發展戰略,建設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自1992年成立以來,國合會已歷經三屆,成功運做15年。中國政府批准繼續成立第四屆國合會(2007-2011)。國合會每五年換屆一次,每屆國合會由約40-50名中外委員組成。總計170餘位中外委員先後參加前三屆國合會工作。國合會主席由國務院領導同志擔任。

歷史沿革

國合會2008年年會國合會2008年年會

第一屆國合會(1992-1996年,主席為宋健(時任國務委員,國務院環境保護委員會主席,國家科學技術委員會主席),副主席為曲格平(時任國家環保局局長),顧明(時任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副主任),馬塞(時任加拿大國際開發署署長),秘書長解振華(時任國家環保局副局長),該屆國合會的主要任務是針對中國環境與發展領域的關鍵問題進行政策研究,交流傳播國際經驗及成功政策。第一屆五次年會期間,會見中外方委員的前國家領導人分別為:江澤民(時任國家主席,一屆二次),李鵬(時任國務院總理,分別於一屆一次,一屆四次,一屆五次),李瑞環(時任全國政協主席,一屆三次)。

第二屆國合會(1997-2001年,主席為溫家寶(時任國務院副總理),副主席為曲格平(時任全國人大環資委主任委員),顧明(原全國人大人大法律委員會副主任委員),拉貝爾(時任加拿大國際開發署署長),秘書長為張坤民(前國家環保局副局長)。第二屆國合會的主要任務是在政策研究基礎上開展了政策合項目示範。第二屆五次年會期間,會見中外方委員的前國家領導人分別為:李鵬(時任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二屆五次)。朱鎔基(時任國務院總理,二屆一次、二次,三次,四次)。

第三屆國合會(2002-2006年,主席曾培炎(時任國務院副總理);中外執行副主席為解振華(時任國家環保局局長),保羅.蒂鮑爾特(時任加拿大國際開發署署長);中外副主席曲格平(原全國人大環資委主任委員),劉江(時任國家發改委副主任),孟斯.朗諾斯(前瑞典環境部國務秘書)。秘書長為祝光耀(時任國家環保局副局長)。第三屆五次年會期間,會見中外方委員的前國家領導人分別為:朱鎔基(時任國務院總理,三屆一次),溫家寶(新任國務院總理,三屆二次,三次,四次,五次)。本屆國合會的主要任務:緊密地聯繫中國環境與發展的實際,對相關政策進行了更加深入的研究並提出了許多建議,不少建議已被中國政府的相關部門所採納。

第四屆國合會(2007-2011年),主席為李克強(現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國務院副總理);中外執行副主席為周生賢(現任環境保護部部長),比格斯(現任加拿大國際發展署署長);中外副主席為解振華(現任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副主任),特普費爾(原聯合國環境署執行主任),布蘭德(世界經濟論壇執行主任)。國合會2007,2008年年會期間,會見外方委員的國家領導人為:溫家寶總理。第四屆國合會的主要任務是:在繼續堅持前三屆國合會確立的總體目標的同時,針對中國2020年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目標以及一系列社會經濟發展五年規劃,提供具有可操作性的政策建議、技術支持和示範經驗與政策預警,支持促進中國政府進一步實施可持續發展戰略,建設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實現國民經濟的持續增長和環境質量的不斷改善,繼續發揮負責任大國的作用,不僅為中國,也為世界創造更加清潔、安全、可持續的未來。

工作目標

(1)在保證中國經濟可持續增長、保護與改善中國環境、保障能源與自然資源的長期供給和安全、促進人與自然和諧發展等方面,提供戰略諮詢、政策建議和政策預警。

(2)促進針對中國環境與發展主要問題的計畫、項目、科技開發、技術轉讓、培訓等方面的國際合作。

(3)就涉及環境與發展的重大決策向中國政府提供諮詢,並估價這些決策的經濟、社會和環境影響。

(4)向中國政府提供在全球化、信息化和科技創新背景下的環境與發展領域的國際經驗,同時,協助把中國在這些領域的成就、經驗和解決途徑介紹到其他國家。

(5)提高中國參加以及履行旨在緩解全球環境問題的國際行動計畫和國際公約談判的參與能力。

(6)對於促進公眾意識和公眾參與環境保護提供諮詢與協助,並在促進中央政府各部門及地方政府的官員培訓中發揮作用,幫助各級決策者提高可持續發展的決策意識。

工作機制

國合會設立課題組和專題政策研究對中國環發領域的重大問題開展研究,提出政策建議。國合會每年召開一次全體委員會議,聽取政策研究報告成果,中外委員發表意見,形成給中國政府的政策建議。中國國家領導人在年會期間出席年會和會見國合會委員,聽取國合會的政策建議;政策建議以書面形式報送國務院和有關政府部門以及地方政府供決策參考和採納。國合會通過舉行圓桌會議、建立夥伴關係等活動廣泛傳播其工作成果。

工作成果

國合會先後組建了涉及環境與發展問題諸多領域的幾十個政策研究項目,其中包括:能源戰略、污染控制、生物多樣性、環境與經濟、環境與貿易、清潔生產、環境保護投融資機制、循環經濟、農業與農村、流域綜合管理、可持續城鎮化戰略、環境執政能力、環境和自然資源定價、生態補償機制等,組織了幾百名中外專家共同參加研究,提出了多項重要的政策建議,很多建議已被吸收與採納,發揮了應有作用。

獨特作用

國合會通過邀請國際社會高層人士和專家學者,就環境與發展領域的重大問題向中國政府提出建議,並得到採納,為中國經濟發展與環境保護做出了獨特貢獻,發揮了積極作用。國合會提供了一個平台,通過中外高層開放和坦誠對話,促進世界了解中國,推動中國的環境與發展事業全面走向世界;國合會打開了一扇大門,把國際上可持續發展的經驗帶入中國;國合會架設了一座橋樑,溝通了中國與國際社會在環境與發展領域的交流。

未來展望

第四屆國合會(2007-2011)將繼續堅持國合會確立的總體目標,繼續借鑑和吸收世界各國實施可持續發展的先進經驗、政策,服務於推動中國環境保護實現歷史性轉變,實施科學發展;國合會今後的工作將更加關注中國建設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實現2020年小康社會目標進程中面臨的重大環境與發展問題,更加關注中國與全球環境與發展的相互影響,更加關注中國應對包括氣候變化、生態系統保護等全球環境問題所面臨的挑戰,繼續為促進創造更加清潔、安全、可持續的未來和人與自然的和諧發揮積極作用。

合作夥伴

國際社會對國合會工作提供了持續的支持,自國合會成立以來,包括加拿大挪威瑞典德國英國瑞士日本荷蘭義大利澳大利亞法國丹麥歐盟聯合國環境署聯合國發展計畫署世界銀行亞洲開發銀行世界自然基金會、洛克菲勒基金會、福特基金會、殼牌公司美國環保協會、洛克菲勒兄弟基金會等國家政府、國際機構和非營利組織以及跨國公司等以各種方式先後為國合會提供了財政支持。中國政府相關部門包括外交部、發展改革委、財政部、商務部以及其他國內合作夥伴等,多年來對國合會給予高度關注並提供了重要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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