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行業行為準則》

《電子行業行為準則》(Electronic Industry Code of Conduct,EICC)列出了各種標準,以確保電子行業供應鏈的工作環境安全,工人受到尊重並富有尊嚴,以及生產流程對環境負責。EICC 的國際背景:2004年10月,惠普、戴爾和IBM等共同發表電子產業行為準則(EICC行業的全球供應鏈中,建立標準化的社會責任感行為規範。該準則由一系列的基本規範組成,涉及勞工和招聘、健康安全、環境責任、管理系統和道德規範等。

eicc簡介

電子行業行為準則》(ElectronicsIndustryCitizenshipcoalition(EICC)(前身為ElectronicIndustryCodeofConduct),由全球超過30家的大型電子電氣企業組成的成員制聯盟,這些成員擁有一共同目標,便是致力於改善電子行業供應鏈的工作環境安全,工人受尊重,以及生產流程需要對環境負責。EICC的成員推崇在業界使用單一的標準-ElectronicIndustryCodeofConduct,在企業日常實踐的基礎上,準則中羅列了行為表現、責任、審核和報告方針,當中包含(1)勞工、(2)健康與安全、(3)環境標準、(4)道德規範、及(5)管理體系。該準則目前已被廣泛接納及套用於各電子行業中。
該準則出台之前,電子行業中普遍執行的是各種不相同的社會責任準則,因此製造商必須對應不同客戶的要求進行多重標準的審核。標準經整合後使不同的準則統一為《電子行業行為準則》後,反映出成員公司在其電子行業供應鏈內推行遵守社會責任作業的承諾和執行力。
經由SGS所進行的EICC審核能夠幫助企業發展和改善對社會責任準則推行的承諾。遵守EICC準則能夠使您獲得更多在電子電氣行業的國際大買家的青睞,同時也能夠助您拓展未來的商機。

EICC認證益處

制定標準以確保電子行業及信息通信技術產業供應鏈的工作環境安全、工人得到尊重,同時確保在製造過程履行必要的環保責任。
為提高供應商在道德、勞工標準、環保和健康安全方面的表現,EICC提供了和諧的解決方案。
醞釀於2004年6月至10月期間,由HP、IBM、Dell、Celestica,、Flextronics,、Jabil,、SanminaSCI和Solectron共同發起。
任何電子行業或信息通信技術產業的企業均可自願採用EICC,最終延展到企業的供應鏈及其分包商。

常見EICC會員有哪些?

常見EICC會員有哪些?常見EICC會員如下:
三星電子、蘋果公司、AMD、宏碁、華碩、戴爾、富士康、惠普、微軟、LG電子、羅技公司、IBM、英特爾、HTC、摩托羅拉移動;
摩托羅拉解決方案、飛利浦、廣達電腦公司、天行者、高通、索尼、東芝、台灣半導體製造公司、台灣電子、意法半導體;
飛索半導體、塞拉無線公司、希捷、德州儀器、斑馬技術公司、XPPOWER、施樂公司、緯創資通公司、西部數據公司、TT電子公司;
三角集團、黑莓、博通公司、天弘、思科、仁寶電子、伊士曼柯達公司、愛德華茲有限公司、EMC公司、FCI公司、HGST公司、國際整流器公司;
KYE集團公司、聯想、利盟、Longwell公司、邁威爾公司、美光科技有限公司、美國網件公司、新台灣金寶集團、英偉達公司、NXP半導體、美國甲骨文公司、PCH國際、sandisk公司。

SGS的優勢地位

認受性

–SGS是少數被EICC-GeSI所認可並受權使用EICC審核工具套件的審核機構,SGS同時擁有具EICC審核資格的審核員,並能夠向企業提供EICC的官方審核報告;

全球地位

–SGS是全球檢驗、鑑定、測試和認證服務的領導者和創新者,有著豐富的經驗,依照第三方和客戶提出的具體要求進行過數以千計的社會責任審核;

國際網路

–SGS有著龐大的社會責任審核員網路,這些審核員都接受過高等培訓,在各行各業有著具體的經驗,同時也了解當地條件和擁有當地規範的第一手知識。在大多數主要的生產領域,我們的全球審核員網路都可以提供快速並且物超所值的服務;

本土優勢

–SGS的地方和區域辦事處跟許多利益相關者,特別是非政府機構建立起聯繫,以收集當地或則具體機構關於工作條件等方面的重要信息。

《電子行業行為準則》 正文

(ElectronicIndustryCodeofConduct,EICC)列出了各種標準,以確保電子行業供應鏈的工作環境安全,工人受到尊重並富有尊嚴,以及生產流程對環境負責。
EICC勞工標準(一):自由選擇職業
條款內容:
不使用強迫、抵債或用契約束縛的勞工,或者是非自願的監獄勞工。所有工作應當是自願的,並且員工在合理通知的情況下擁有自由離職的權利。不得要求員工上交政府頒發的身份證、護照或工作許可證作為雇用的條件。
條款解釋:
供應商行為準則禁止供應商雇用任何形式的強制性勞工;雇用關係應是自願的。
強制性的或監獄勞工
如果強制性勞工或監獄勞工參加工作是出於判決的要求且無任何補償,則禁止雇用他們。當供應商由政府或軍隊控制機構提供或安排工人的聘用時,強制性的或監獄勞工最常出現。
契約和抵押勞工
契約勞工指以下情況:僱主不準工人按自己的意願離開。抵押勞工指雇員為了還債而工作的情況,該債務通常是由提供工人的勞動作為交換的另一個人引起的。
其他形式的強制性勞工
包括下列情況:勞動契約對工人離開他/她工作的可能性進行了不合理的法律限制或實際限制。此類情況包括:僱主扣留工人的身份證明檔案;一旦雇用要支付額外的費用;或者要求工人對終止契約支付罰款。
評估建議:
•審核雇用行為記錄以確定勞工來源和雇用條款(包括勞動契約)。
•調查勞動契約的真實性,招聘中介可能利用這些勞動契約限制工人自願終止其工作。
•確定工人是否可以在下班後自由離開供應商地點。
•確認雇員的身份證明檔案是否被扣留。
良好管理範例:
•供應商的雇用慣例和任何勞工招聘人員的雇用慣例禁止雇用強制性勞工或抵押勞工;供應商主動核實其遵守情況。
•供應商為所有分包商和勞工招聘人員就禁止使用強制性勞工制訂了一套書面的指引,同時供應商積極核實其遵守情況。
•在管理中消除了針對雇員流動的不合理限制。
•不扣留雇員政府頒發的身份證、護照或工作許可證。
可能違反情況:
•任何類型的強制性勞工、監獄勞工、契約勞工或抵押勞工
•特定時間內禁止雇員離開供應商地點或宿舍
•對基本自由(浴室、飲用水、醫療設施的使用等等)的不合理限制
•未經雇員同意,扣留政府頒發的身份證、護照或工作許可證
•當有自備診室時,不允許使用外部的醫療機構
EICC勞工標準(二):不用童工
條款內容:
在製造的任何階段都不得使用童工。“童工”是指未滿15歲(或在該國/地區法律準許的情況下可為14歲)、完成強制教育年齡、或該國/地區最低就業年齡而被僱傭的人士。符合所有法律法規的合法工作場所學徒計畫則不在此列。然而,所有18歲以下的工人不能執行帶有危險性的工作,並且考慮到教育的需要,應限制其進行夜間工作。
條款解釋:
供應商行為準則要求供應方遵守所有適用的童工法律,包括與最小年齡限制、工作時間限制以及禁止參加某些工種相關的法律規定。我國的法律規定16周歲以下的工人為童工.
在大多數國家或地區,學徒計畫受到法律的管制,對工作小時數、培訓期限以及將同一工人歸為實習生的次數進行了具體限制。一些情況下,在培訓期間,學徒計畫的報酬可能低於法律規定的最低工資。對於正式工人,供應商必須遵守對培訓期限的限制,該培訓期限的限制必須嚴格遵守,並且工資必須被提高到正常的工資標準。
評估建議:
•了解當地所有的童工法律和法規。
•調查雇用慣例,以便在雇用某個工人之前了解什麼年齡範圍是允許的。
•檢查可靠的年齡證明並保留一份證明年齡的相關文檔副本存檔。
•如有必要,請核實年齡在18歲以下的工人沒有從事危險性質的工作。
•確定年齡在18歲以下的工人是否僅在法律規定的時間內工作。
•了解當地所有關於實習生和學徒的法律。
•確定在法律規定期限之外工人是否仍保持實習工資。
良好管理範例:
•供應商將在雇用之前驗證每個工人的年齡。
•供應商確保年紀小的工人不從事危險工作。
•供應商確保年紀小的工人僅在法律規定的時間內被雇用工作。
•供應商有一個明確的雇用、培訓和提拔實習生的計畫。
可能違反情況:
•使用合法雇用年齡以下的工人。
•兒童出現在獲準的獨立的託兒所以外的工作場所。
•年紀小的工人未在適當的工作條件中工作:工作時間、加班時間、在上學時間工作、在危險條件下工作。
•當工作場所中有工人看上去剛到合法年齡(特別是關於看上去年紀小的工人)時,而能夠證明所有雇員年齡的年齡記錄文檔卻不完整或缺少。
EICC勞工標準(三):工時
條款內容:
有關商業實踐的研究顯示,生產率降低、離職率以及損傷和疾病的增加與工人疲勞有明顯的聯繫。故此,工作周不應超過當地法律規定的最大限度。另外,除非是緊急或異常情況,一周的工作時間包括加班在內不應超過60小時。每周七天應當允許工人至少休息一天。
條款解釋:
供應商行為準則要求供應商做到以下幾點:
•制訂與當地法定正常工作時間相適應的每周工作時間表。
•如果可能需要加班,請提前通知工人。
•供應商不得超過當地規定的工作時間,對加班應適當進行補償。不得要求工人每周工作超過60個小時(包括加班),獲得他們同意的特別業務情況除外。在工作周最大值較少的國家或地區,適用該標準。每周七天,須允許雇員至少休息一天。
•除非當地法律要求另有規定,本規定可能不適用於享受豁免的雇員,包括那些處於行政、管理或專業職位的雇員。
評估建議:
•審核記錄工作時間的系統以確定時間記錄得準確完整。
•採訪工人以確定他們是否對供應方的加班政策了如指掌。
•審核生產記錄和評估供應商避免不必要的或多餘的加班。
良好管理範例:
•供應商按照適用的法律保持和套用支付工人加班費的系統。
•供應商有一個用於確定生產能力的流程來使加班時間減至最低。
•向雇員提供工資收據,這些收據清楚地顯示了薪酬,包括加班小時數和加班補償級別。
可能違反情況:
•缺少工作時間記錄、工作時間記錄不正確或無工作時間記錄。
•對實際的工作(下班時間工作)時間不支付報酬。
•加班超出準則中的規定。
•不提供法定的休息日、節假日和休假。
•不認可法定的用餐和休息時間。
•工作時間記錄設備受損。
EICC勞工標準(四):工資與福利
條款內容:
支付給員工的工資應符合所有適用的工資法律,包括有關最低工資、加班時間和法定福利的法律。依據當地法律的規定,員工的加班工資應高於正常的每小時工資水平。禁止以扣除工資作為紀律處分的手段。應及時通過工資存根或其他類似檔案將工資支付依據發給員工。
條款解釋:
供應方行為準則關於工資及福利作如下規定:
•按工作所在的國家或地區適用的法定最低工資支付所有雇員。
•對於加班時間必須按法律規定的額外比率補償工人;或者在不存在此類比率的地方,加班時間的報酬至少必須等於正常的時薪。
•雇員應當享受到法律規定的所有法定福利,包括但不限於退休金福利、年假和節假日。
•除非當地法律要求另有規定,本規定可能不適用於享受豁免的雇員,包括那些處於行政、管理或專業職位的雇員。
評估建議:
•確定記錄工人的工作時間的方式並確定時間記錄準確(如,工作考勤鍾、有效的登記表和生產記錄)。
•審核考勤卡或其他記錄以確定工人的工資計算是否正確。
•評估生產系統對工資的影響,確認生產目標沒有把工人工資拖到法定最低值以下。
•審核工資表並查看最低的工資總額以確定是否提供了所有法律規定的工資和福利。
•詢問工人他們是否知道他們的工資計算的方式並確認工人得到的關於工資的信息是以可理解的格式提供的。
•確定是否為工人提供了必需的保險。
•確定是否提供了社會保障和其他補貼。
良好管理範例:
•向雇員提供工資收據,這些收據清楚地顯示了薪酬,包括加班小時數和加班補償級別。
•針對工資條例對工人進行了培訓。
•通過調查鼓勵工人提出關於福利的更改/改進建議。
可能違反情況:
•沒有遵守最低工資和加班指南
•工資記錄不正確
•工資誤算
•福利誤算
•工資扣除不當或未經授權
•薪酬補償沒有直接支付給工人,法律或雇員自願授權的要求除外。
•不付工資或逾期支付工資
•未能提供僱主/雇員要求的福利
•未能向相應的政府機構支付雇員的義務扣繳稅款。
•未向工人提供工資收據
EICC勞工標準(五):人道的待遇
條款內容:
不得殘暴的和不人道的對待員工,包括任何形式的性騷擾、性虐待、體罰、精神或身體壓迫或口頭辱罵;也不得威脅進行任何此類行為。
條款解釋:
供應方行為準則禁止供應方有以下行為:
•進行騷擾或人身誹謗懲罰
•對雇員採取威脅方式
•向雇員提出侮辱性條件
評估建議:
•審核人事檔案中的任何懲罰行為的記錄。根據違反情況,確定懲罰是否適當。
•確定沒有任何罰金情況出現。
•詢問各經理和監督員是否接受了任何關於適當懲罰的培訓或教育。
•同管理層進行交談並評估他們對懲罰、迫害和虐待的看法。
•同工人們進行交談以了解管理層使用懲罰的實例。
•與當地組織(包括婦女團體)協商以調查工人所受不當對待。
•審核雇員向管理層提出虐待問題要求關注並解決的程式。
良好管理範例:
•有用於禁止迫害和虐待的書面政策和慣例。
•供應商制訂了管理層和監督員的培訓計畫,該計畫詳細描述了關於虐待和迫害的政策和懲罰行為。
•所有懲罰行為都被清楚地記載下來。
•供應方已建立一個通信系統或建議箱,工人們可以提出關心的問題(包括受到他們的監督員或同事的對待)。
•管理層與員工溝通關於尊重及尊嚴的書面政策。
可能違反情況:
•人身虐待或性虐待或性騷擾的證據
•將工資扣除或罰金作為懲罰的證據
•缺乏成文的嚴禁身體或性的虐待或折磨的政策。
•缺乏員工和管理層之間的反饋系統。
•威脅傷害雇員的身體健康
•蓄意騷擾、損害或傷害的身體接觸
•被雇員理解為騷擾或侮辱的言語
•因以下方面進行迫害:種族、宗教、年齡、國籍、社會或民族背景、性傾向、性別取向或表達、政治背景或殘疾
•任何形式的性騷擾
•會導致取消提供給其他工人的基本物質條件作為懲罰
EICC勞工標準(六):不歧視
條款內容:
參與者應承諾員工免受騷擾以及非法歧視。公司不得因人種、膚色、年齡、性別、性傾向、種族、殘疾、懷孕、信仰、政治派別、社團成員或婚姻狀況等在雇用及實際工作(例如晉升、獎勵和受培訓等)中歧視員工。另外,不得強迫員工或準員工接受帶有歧視性的醫學檢查。
條款解釋:
供應商行為準則規定,僅根據求職者和/或雇員完成他們正在應聘的或當前從事的工作的能力對他們進行評價。該規定適用於所有雇用決策,包括招聘、雇用、培訓、提拔和離職。
評估建議:
•審核雇用慣例以確定是否禁止雇用某類型的人員。
•確定是否有引導具備某些特徵的人員從事某些工作或禁止其從事某些工作。
•了解並設定遵守關於懷孕和驗孕的當地法律的流程。
•審核雇員向管理層提出歧視問題要求關注並解決的程式。
良好管理範例:
•定期覆核聘用慣例以確定沒有被禁止的歧視行為
•招聘機構和供應方管理層接受了反歧視和適用的反歧視法律的培訓
•定期對經理們進行反歧視的培訓
•進行採訪以確定雇員得到了公正的待遇,包括是否允許女工休產假
•撰寫書面的工作描述,這些描述專門集中於“職業資格”而非個人特質
•採取積極的行動來聘用和提拔不同的員工
•管理層與其員工溝通關於反歧視的書面政策
可能違反情況:
•在聘用、雇用或終止雇用過程中有歧視行為
•供應商的員工與附近的其他類似機構在人口統計方面的重要差異可能顯示出歧視的實際情況
•根據以下方面在工資、福利或提拔方面有差異:種族、宗教、年齡、國籍、社會或民族背景、性傾向、性別、性別取向或表達、政治背景或殘疾
•以健康測試、驗孕或避孕作為雇用的條件
•懷孕工人執行危險任務
•拒給法定的福利,例如產假
•缺乏書面的聘書及僱傭政策
•缺乏員工與管理層之間的反饋系統
EICC勞工標準(七):自由結社
條款內容:
員工與管理層之間公開直接的溝通是解決工作場所問題和賠償問題的最有效方法。參與者應尊重員工的權利,包括依據當地法律自由結社、參加或不參加工會、尋求代表、參加工人委員會。員工應能夠在不用擔心報復、威脅或騷擾的情況下,公開地就工作條件與管理層溝通。
條款解釋:
供應商行為準則要求所有供應商做到以下幾點:
•創造能培養管理層與員工之間的相互信任的僱傭條件。
•不可因工人與工人團體間的聯繫而在僱傭決定中對其產生非法歧視。
•不可因工人與工人團體間的聯繫而對其使用非法的威脅和折磨行為。
評估建議:
•確定讓員工向管理層提出問題要求關注並解決的公開反饋渠道是否存在。
•確定與工會組織有聯繫的工人是否會受到歧視待遇。
良好管理範例:
•設立公開的溝通渠道,且得到管理層的鼓勵及推動。
•供應商積極地致力改善其僱傭慣例及條件。
•供應商參照行業領先者為慣例基準來衡量其僱傭慣例和條件的發展。
•設立申訴渠道以供員工使用。
•培訓管理層關於有效管理慣例的知識。
可能違反情況:
•缺乏有效的管理層/員工的溝通方式。
•有證據證明對嘗試組織或加入工人團體的員工進行非法干涉。
•因員工在組成或在嘗試建立一個聯盟團體而以替換生產或關閉設備對其進行威脅。
•因員工行使其集會自由的權利而對其進行解僱,處罰,壓制或威脅,
•因求職者曾行使其集會自由的權利而拒絕對其的僱請,並將任何此類個人記於黑名單。

簡介

《電子行業行為準則》(ElectronicIndustryCodeofConduct,EICC)建立了各種標準,以確保電子行業供應鏈的工作環境安全,工人受到尊重並富有尊嚴,以及商業運營對環境負責。
本準則所指的電子行業,包括原始設備製造商(OEM)、電子製造服務(EMS)公司和原始設計製造商(ODM),以及為生產電子產品提供設計、銷售、製造和/或商品和服務的訂約勞工。電子行業的任何一家企業都可以自願採用本準則,並套用到其供應鏈和轉包商中。
要採用本準則並成為其中的參與者(下稱“參與者”),企業應當作出支持本準則的聲明,並主動與本準則提出的管理體系保持一致。
為了使本準則能夠成功推行,參與者必須主動將其套用於整個供應鏈。至少,參與者應要求其下一級的供應商認同並套用本準則。
採用本準則的基本原則是:企業的所有活動都必須遵守其經營所在國/地區的法律法規1。本準則鼓勵參與者除了遵守法律,更積極邁向國際公認的標準,以承擔更多的社會和環境責任。
在《電子行業行為準則》的持續發展和實施過程中,電子行業公民聯盟承諾定期收取來自利益相關者的反饋。
本準則由五個部分組成。A,B,C部分分別概述了勞工、健康與安全、以及環境的標準。第D部分概述了符合本規則的合宜管理體系所需的要素。E部分額外提供了有關商業道德的標準.

EICC成員

A
AMD;
AcBelPolytechInc;
宏碁(Acer);
蘋果公司(Apple,Inc.);
AppliedMaterials;
芒網路(AristaNetworks);
三角集團(ARRISGroup);
ASMLHolding;
華碩電腦公司(ASUSTeKComputerInc.)。
B
百思買(BestBuy);
黑莓(BlackBerry);
博通公司(Broadcom)。
C
天弘(Celestica);
Ciena;
思科(Cisco);
Citrix;
仁寶電子(CompalElectronics);
D
戴爾(Dell);
DirecTV;
E
伊士曼柯達公司(EastmanKodakCompany);
愛德華茲有限公司(EdwardsLtd);
EMC公司;
F
Fabrinet;
飛兆半導體公司(FairchildSemiconductor);
FCI;
偉創力國際(FlextronicsInternational);
富士康(Foxconn);
飛思卡爾(Freescale);
G
Garmin公司;
Genband;
H
惠普公司(Hewlett-PackardCompany);
HGST;
HTC公司(HTCCorp)。
I
IBM公司(IBMCorporation);
英特爾(Intel);
國際整流器公司(InternationalRectifierCorporation);
伊索拉集團(IsolaGroup);
J
捷普電子(Jabil);
瞻博網路(JuniperNetworks);
K
KLA-Tencor;
柯尼卡美能達(KonicaMinolta);
KYE系統集團(KYESystemsCorp)。
L
聯想(Lenovo);
利盟(Lexmark);
LG電子(LGElectronics);
羅技公司(LogitechInc)。
Longwell公司(LongwellCompany);
M
邁威爾公司Marvell;
美光科技有限公司MicronTechnology,Inc;
微軟(Microsoft);
ModusLink;
莫仕Molex;
摩托羅拉移動MotorolaMobility;
摩托羅拉解決方案公司(MotorolaSolutions,Inc)。
N
NetApp;
美國網件公司NETGEAR;
新台灣金寶集團NewKinpoGroup;
英偉達公司NvidiaCorporation;
NXP半導體NXPSemiconductors;
O
ONSemiconductor;
美國甲骨文公司OracleAmerica,Inc.
P
Plc步伐PacePlc;
PCH國際PCHInternational;
和碩聯合Pegatron;
飛利浦Philips;
Plexus;
Powertech技術公司(PowertechTechnologyInc)。
Q
Qorvo;
高通Qualcomm;
廣達電腦公司QuantaComputerInc。
S
三星電子SamsungElectronics;
SanDisk公司;
Sanmina-SCI;
SeagateTechnology;
希捷(Seagate);
Senju金屬SenjuMetal;
塞拉無線公司SierraWireless,Inc;
SK海力士SKhynix;
天行者Skyworks;
智慧型模組化技術SMARTModularTechnologies;
索尼公司SonyCorporation;
飛索半導體Spansion;
意法半導體STMicroelectronics;
SunEdison;
賽門鐵克Symantec;
T
台灣Chinsan電子(TaiwanChinsanElectronics);
實業有限公司(IndustrialCo.,Ltd)。
台灣半導體製造公司,有限公司TaiwanSemiconductorManufacturingCompany,Ltd;
鮮艷的色彩Technicolor;
德州儀器TexasInstruments;
TomTom國際BV(TomTomInternationalBV);
東芝(ToshibaCorp)。
TT電子公司TTElectronicsPlc;
V
威世根本,公司(VishayIntertechnology,Inc)。
W
西部數據公司(WistronCorp);
緯創資通公司(WistronCorp)。
X
施樂公司(Xerox);
XPPower;
Z
斑馬技術公司(ZebraTechnologiesCorporation)。

國際公約與標準

國際公約 (convention) 是指國際間有關政治、經濟、文化、技術等方面的多邊條約。公約通常為開放性的,非締約國可以在公約生效前或生效後的任何時候加入。有的公約由專門如集的國際會議制定。 下面我們就來盤點下國際公約的有關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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