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勒比共同體和共同市場

加勒比共同體和共同市場

加勒比共同體和共同市場 (Caribbean Community and Common Market -- CARICOM) 是加勒比地區的經濟組織,是根據巴貝多、蓋亞那、特立尼達和多巴哥及牙買加總理1973年7月簽署的《查瓜拉馬斯條約》於1973年8月1日正式建立的。加勒比共同體和共同市場取代了1968年成立的加勒比自由貿易協會。秘書處設在蓋亞那首都喬治敦。

簡介

加勒比共同體和共同市場加勒比共同體和共同市場

成立日期 1973年8月1日。
宗旨 提高生活和勞動水準;實現充分就業並充分發揮其他生產要素;促進經濟的加速、持續、協調發展和趨同;擴大與第三國的經貿關係;提高國際競爭力;加強組織,以提高生產和生產力水平;在與第三國、國家集團或任何性質的實體交往時,更有效地發揮成員國經濟槓桿的作用;加強協調成員國的外交政策和對外經濟政策;並在下述領域加強合作:1、為了人民的福祉而更有效地開展公共服務和活動;2、不斷增進各國人民之間的相互了解,提高其社會、文化和技術發展水平;3、加強在衛生、教育、交通和通訊等領域的工作。
成員 15個(2002年5月):安提瓜和巴布達巴哈馬(共同體成員,但不是共同市場成員)、巴貝多貝里斯多米尼克格瑞那達蓋亞那海地牙買加蒙特塞拉特(未獨立)、聖基茨和尼維斯聖露西亞聖文森特和格林納丁斯蘇利南特立尼達和多巴哥
準成員:安圭拉英屬維京群島特克斯和凱科斯群島開曼群島百慕達
觀察員:阿魯巴哥倫比亞多米尼加共和國墨西哥荷屬安的列斯波多黎各委內瑞拉
主要負責人 秘書長埃德溫·卡林頓(Edwin Carrington,特立尼達和多巴哥人)。
總部 秘書處設在蓋亞那首都喬治敦

出版物 《加勒比共同體指南》(Caricom Perspective),季刊;《加勒比共同體訊息》( Caricom Release ),不定期。 《加共體觀點》 (CARICOM View),雙月刊;《事實檔案》 (Facts on File),年刊;《秘書長年度報告》。均為英文。

組織機構

一、政府首腦會議:系最高權力和最終決策機構。由成員國政府總理組成(蓋亞那和蘇利南為總統,蒙特塞拉特為首席部長)。主要職責:制定共同體方針政策;代表共同體對外締結條約,與其他國際組織或國家建立關係;負責共同體財務安排。1992年10月,政府首腦特別會議決定設立首腦會議局,它由政府首腦會議本屆、上屆和下屆主席及共同體秘書長四人組成,主要職責是推動落實共同體的各項決定。

二、部長理事會:其權力僅次於政府首腦會議,由各成員國負責共同體事務的部長或其他部長組成。主要職責:制定共同體戰略計畫,協調地區經濟一體化,功能性合作和對外關係。

三、專業部長理事會:

(一)貿易與經濟發展理事會。主要職責:促進共同體貿易與經濟發展,監督單一市場與經濟的運作情況。

(二)外交與共同體事務理事會。主要職責:負責共同體與國際組織和第三國的關係。

(三)人文與社會發展理事會。主要職責:促進人文與社會發展。

(四)金融與計畫理事會。主要職責:協調成員國經濟政策及金融與貨幣一體化進程。

四、專門委員會:

(一)法律事務委員會;

(二)預算委員會;

(三)中央銀行行長委員會。

五、秘書處:設秘書長和副秘書長各1人。秘書長是共同體的首席行政長官,由政府首腦會議根據部長理事會的推薦任命,任期5年,可連任。秘書處的主要職能:為共同體上述主要機構的會議提供服務,實施適當的後續行動落實會議決定;提議、組織和進行與實現共同體宗旨相關的專題研究;為成員國收集、儲存並提供與實現共同體宗旨相關的信息;協調與共同體相關的捐助機構和國際、地區、國家機構的活動;制定共同體預算草案;根據授權調查成員國相關情況等。

主要活動

截至2002年5月,加勒比共同體共舉行了22屆首腦會議、13次屆間首腦會議和8次特別首腦會議。
1999年7月4日至7日,加共體第20屆首腦會議在特立尼達和多巴哥首都西班牙港舉行。13個成員國的國家元首或政府首腦出席。此次會議簽署了關於貿易政策的第四議定書、關於交通政策的第六議定書和關於條件較差國家、地區和部門的第七議定書,重申2000年實現單一市場和經濟目標。本次會議批准海地成為加共體正式成員,自治領地安圭拉為聯繫成員。會議在建立加勒比終審法院問題上取得新進展。特多、巴貝多、蓋亞那和牙買加4個發起國明確表示支持建立地區法院,同意法院總部設在特多首都西班牙港。會議討論了蓋亞那等國局勢以及加共體和美國的關係。會議期間,加共體各國領導人同與會的西班牙首相阿斯納爾、委內瑞拉總統查維茲進行了會晤,並就加強廣泛的合作交換了意見。
10月26日至27日,加共體第7次特別首腦會議在特多首都西班牙港舉行,15國首腦出席,制定了《展望21世紀共同體的前景》,確立了2000年建立地區統一市場和經濟,並通過了與實現一體化相關的涉及10個領域的檔案。
2001年7月3~6日,加勒比共同體第22屆政府首腦會議在巴哈馬首都拿騷舉行。15個成員國的國家元首或政府首腦與會。墨西哥總統福克斯、多米尼加總統梅西亞作為嘉賓出席會議。大英國協、聯合國糧農組織、美洲國家組織、加國聯等地區組織的代表及古巴外貿部長應邀出席。會議討論了加共體統一市場和經濟、醫療和愛滋病、地區安全以及共同體對外關係等問題並達成廣泛共識。會議討論了貝里斯與瓜地馬拉、蓋亞那與委內瑞拉的領土糾紛以及多米尼克等東加勒比國家與委內瑞拉領海糾紛問題。聲明支持其成員國的領土和領海完整,反對瓜地馬拉對貝里斯、委內瑞拉對蓋亞那等國的領土、領海要求。完成了對《查瓜拉馬斯條約》的修改工作,全部9項議定書均獲通過。會議提出將制訂新的補充議定書以規範電子商務、政府採購、自由區貿易以及人員和貨物的自由流通等內容。與會各國同意出台有關計畫,對各自國民進行地區經濟一體化知識普及教育以改變傳統的國家界線觀念,並保證完成建立加共體統一市場和經濟的國內立法。會議決定籌資2200萬美元用於加勒比法院最初5年的經費。15個成員國中的13個國家和地區已簽署建立加勒比法院的協定。
2002年2月3~5日,加勒比共同體第13次屆間首腦會議在貝里斯舉行。15個成員國的政府首腦或代表與會。會議討論了加快地區一體化進程、地區安全、特多和海地政局等問題,並就有關國際會議協調了立場。會議簽署了完備統一市場和經濟的三項法律檔案。會議決定各成員國自2002年3月1日開始履行建立單一市場和經濟第二議定書規定的有關取消對公司註冊、服務業和資本流動限制的義務,並在2005年前取消一切限制,最終完成商品、服務、資本和人員統一市場的建設。會議重申支持2003年3月建立加勒比法院。會議正式接納開曼群島和百慕達為準成員。

專門機構

加勒比災難急救署、加勒比氣象研究院、加勒比氣象組織、加勒比食品公司、加勒比環境衛生研究院、加勒比農業研究與開發所、加共體議員聯合會、加勒比開發管理中心、加勒比食品與營養研究所。

聯繫機構

加勒比開發銀行、蓋亞那大學、西印度群島大學、加勒比法律研究院/加勒比法律研究中心。

國際經濟類組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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