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印度洋地區合作聯盟

環印度洋地區合作聯盟

環印度洋地區合作聯盟於1997年3月正式成立,有印度、澳大利亞、葉門、伊朗、阿曼、模里西斯等18個成員國。中國於2000年成為該聯盟的對話夥伴國。這個詞條通過環印度洋地區合作聯盟的成立,主要負責人,總部的設立,機構的發展目標和宗旨等內容帶領廣大讀者朋友走進該聯盟。

成立

環印度洋地區合作聯盟環印度洋地區合作聯盟

1993年,南非外長博塔訪問印度時首次提出建立環印度洋區域合作構想。1994年,模里西斯外長卡斯納里訪印度時再次提出“印度洋經濟圈”構想,倡導建立印度洋周邊國家經貿合作組織,得到環印度洋國家的積極回響。1995年4月18日,南非印度澳大利亞肯亞、模里西斯、新加坡阿曼在模里西斯發表推動環印度洋經濟圈計畫的聯合聲明。此後,有關各方共召開了四次籌備會議,創始國從7個增加到14個。在1999年3月31日召開的部長理事會會議上決定將聯盟總部設在模里西斯。1997年3月6日至7日,環印度洋的14個國家在模里西斯首都路易港召開部長級會議,通過《聯盟章程》和《行動計畫》,宣告環印度洋地區合作聯盟 (Indian Ocean Rim Association for Regional Cooperation -- IOR-ARC)正式成立。

主要負責人

主席國由成員國按國名英文字母順序輪流擔任,任期兩年。阿曼斯里蘭卡分別為現任和候任主席國。現任和候任主席分別為阿曼外交事務主管大臣尤素福·阿拉維(Yousef Bin Alawi)和斯里蘭卡外交部長蒂龍·費爾南多(Tyronne Fernando)。

總部

環印度洋地區合作聯盟模里西斯共和國
協調秘書處(Co-ordinating Secretariat of the IOR -- ARC) 為常設機構,設在模里西斯共和國瓦科阿市,享受外交使團待遇;負責協調聯盟政策的執行,處理日常行政事務。

目標

1.促進該地區和成員國經濟持續增長和平衡發展。

2.把為發展和利益共享提供極大的機會的經濟合作地區集中起來。

3.促進經濟自由化,去除自由障礙和貿易壁壘,增強環印度洋地區的商品、服務、投資和技術流動。

宗旨

促進該地區和成員國經濟持續增長和平衡發展。遵循尊重國家主權、領土完整、政治獨立、不干涉內部事務、和平共處、平等互利與協商一致等原則,不捲入雙邊等有爭議的問題,推動區域內貿易和投資自由化,促進地區經貿往來和科技交流,擴大人力資源開發、基礎設施建設等方面的合作,加強成員國在國際經濟事務中的協調。

環印聯盟是目前環印度洋地區唯一的經濟合作組織,地跨亞洲非洲大洋洲,擁有豐富的自然資源、巨大的人力資源、廣闊的市場和便利的交通。聯盟成員國面積總和占世界陸地總面積的17%,人口近20億,約占世界人口總數的31%,國內生產總值占世界國內生產總值的7%,貿易總額占世界貿易總額的10%。

組織機構

(1)部長理事會 (Council of Ministers) 是最高權力機構,由成員國外長或經濟合作部長組成,負責制訂聯盟政策,決定新的合作領域和項目,每年召開一次例會,需要時可舉行特別會議。
(2)高官委員會 (Committee of Senior Officials)是執行機構,由成員國政府官員組成,會期一年一次或視需要召開。負責監督和審查部長理事會決議執行情況,審議聯盟高級別工作組、商業論壇、學術組、貿易和投資工作組提交的工作報告,確定聯盟合作重點並向部長理事會提出政策建議,有關報告連同高工組、商業論壇、學術組和貿投組報告一併提交部長理事會審批。
(3)環印度洋商業論壇 (Indian Ocean Rim Business Forum -- IORBF) 由成員國政府官員和工商界人士組成,每年舉行一次會議。負責就擴展聯盟成員國貿易投資金融旅遊方面的合作、減少貿易壁壘、加強科技交流和人力資源開發等問題提出政策建議,並實施聯盟合作項目和工作計畫。
(4)環印度洋學術組 (Indian Ocean Rim Academic Group -- IORAG) 由聯盟各國學術界人士組成,每年舉行一次會議。負責開展聯盟學術合作和信息交流。
(5)貿易和投資工作組 (Working Group on Trade and Investment -- WGTI) 由成員國技術級官員組成,會期每年一次或視需要召開。負責協調和擬定聯盟合作項目和工作計畫。
(6)高級別工作組 (High Level Task Force -- HLTF) 以聯盟前任、現任和候任主席國政府主管官員為主體組成。負責就聯盟發展方向、內部組織建設和推動對話夥伴國參與聯盟活動等問題進行研究並提出政策建議。

成員

環印度洋地區合作聯盟環印度洋地區合作聯盟成員國分部

至2004年7月,有18個成員國:澳大利亞、印度、印度尼西亞、肯亞、馬達加斯加、馬來西亞、模里西斯、莫三比克、阿曼、新加坡、南非、斯里蘭卡、坦尚尼亞、葉門、伊朗、孟加拉國、泰國、塞席爾(2004年7月因財政困難宣布退出)和阿拉伯聯合酋長國。觀察員:環印度洋旅遊組織。對話夥伴國:埃及、日本、中國、英國、法國。

2000年1月,中國被正式接納為聯盟對話夥伴國。2003年,中國與聯盟各成員國的貿易額為1054.6億美元,占當年中國對外貿易總額的12%。

主席國由成員國按國名英文字母順序輪流擔任,任期兩年。阿曼斯里蘭卡分別為現任和候任主席國。現任和候任主席分別為阿曼外交事務主管大臣尤素福·阿拉維(Yousef Bin Alawi)和斯里蘭卡外交部長蒂龍·費爾南多(Tyronne Fernando)。

主要活動

1998年3月,聯盟第二屆高官會在莫三比克首都馬普托舉行,重點就吸收新成員、確定地區經濟合作優先領域和落實合作項目資金等問題進行了討論。1999 年3月,聯盟第二屆部長理事會會議在馬普托召開,通過《成員資格標準修正案》和對話夥伴國入盟標準;接納孟加拉泰國塞席爾阿聯伊朗5國為新成員國,日本埃及為對話夥伴國;設立聯盟常設機構協調秘書處;決定成立貿易和投資工作組,將促進投資和貿易自由化作為聯盟建設的重點;批准港口管理、旅遊、人員培訓、海上運輸及保險等5項合作計畫。2000年1月,聯盟部長理事會特別會議在阿曼首都馬斯喀特召開,通過《聯盟議事規則最後草案》;接納中國和英國為對話夥伴國。2001年4月,聯盟第三屆部長理事會在馬斯喀特召開,決定聯盟在推動貿易、投資自由化的同時,重點研究成員國開展海上運輸和漁業合作問題,並探討在能源領域合作的可能性;設立高級別工作組;接納法國為對話夥伴國。貿易和投資工作組於2001年1月舉行首次會議,確定近期工作重點為創辦聯盟關稅基礎資料庫、制定海關程式概要、投資制度概要、標準化和質量鑑定以及食物檢測程式概要等。商業論壇和學術組分別於1998年3月、1999年3月、 2000年7月和2001年4月、2002年4月舉行了五屆年會。
2002年5月5-8日,聯盟第五屆高官會在阿曼首都馬斯喀特召開,確立聯盟各階段發展目標。提出近期目標是促進成員國間的貿易和投資,重點在漁業、海上交通、能源、旅遊、網路建設、港口管理、保險、跨國金融服務、技術進步等方面加強合作,增加成員國貿易、投資制度透明度,儘快完成標準化、質量鑑定和食物檢測程式、海關程式和投資制度等合作檔案的起草工作。中期目標是加強成員國在貿易、投資、旅遊、技術轉讓和能力建設等領域的合作。長期目標是建立聯盟自由貿易區。同時提出應進一步明確其它各機構職能,聯盟貿投組、商業論壇和學術組織“三駕馬車”機制應以聯席會議等方式加強協調,提高工作效率。上述構想尚待下一屆部長理事會批准通過。

與中國關係

自1999年3月起,模里西斯、莫三比克等國和聯盟秘書處先後建議我以對話夥伴國身份入盟。1999年10月,唐家璇外長致函聯盟部長理事會主席、莫三比克外長西芒,表示中國願成為聯盟對話夥伴國。2000年1月,在阿曼召開的聯盟部長理事會特別會議上,經成員國一致同意,中國被正式接納為聯盟對話夥伴國。7月,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派團出席了在莫三比克舉行的商業論壇年會。

2001年4月,中國外交部部長助理張業遂率領中國代表團以對話夥伴國身份參加了在阿曼召開的聯盟第三屆部長理事會會議。2002年5月,中國外交部非洲司派員出席了聯盟高官會會議。2002年,中國與聯盟各成員國的貿易額為168.5億美元,占當年中國對外貿易總額的27.1%。2003年,中國與聯盟各成員國的貿易額為1054.6億美元,占當年中國對外貿易總額的12%。

基金會

德黑蘭舉行的“環印度洋地區合作聯盟”(IOR-ARC)上一屆部長理事會上,18個成員國代表一致同意成立專門的基金會作為IOR-ARC運作的財政來源。印度是第一個為該基金會出資的國家,首次捐贈金額為5萬美元(約合150萬盧比)。
26日,支票交接儀式在印度駐模里西斯高專署舉行。與會者對印度在IOR-ARC內所發揮的作用一致給予充分肯定,認為印度是推動該地區貿易往來和技術合作的重要支柱。印度國內研究機構為此作了大量工作,並提出了不少合作倡議,包括建立企業合作機制、 印度洋颶風預警系統、旅遊圓桌會議以及農產品加工業、醫藥業、漁業和信息技術業企業的供銷見面會等。印度駐毛副高級專員Rajeev Shahare表示:“印度重視IOR-ARC在地區經濟、貿易和技術合作中發揮的作用,準備在此方面做出更多努力,並提出更多建議”。
“環印度洋商業論壇”,“環印度洋學術組”和“貿易和投資工作組”是負責IOR-ARC合作活動的三個主要機構。自IOR-ARC成立以來,外界感覺該組織進展緩慢。對此,IOR-ARC協調秘書處主任Zarook Samsudee解釋道:“這主要是多個地區合作計畫仍處在研究階段的緣故,但IOR-ARC在電訊、 漁業、 和海運等方面的合作計畫均取得了積極的進展”。此外,他還透露,IOR-ARC正討論建立一個多邊結算體制,為成員國間的貿易往來提供便利。
毛外交部地區合作司司長Devdasslall Dusoruth認為,IOR-ARC就名氣而言似乎不如SADC和COMESA,但該組織各項工作一直進展順利。同時他也指出,IOR-ARC地域廣闊,成員分散是阻礙該組織各項目標實現的一個不利因素。

國際經濟類組織

環印度洋地區合作聯盟(IOR-ARC)

環印度洋地區合作聯盟 環印度洋地區合作聯盟

又稱環印度洋區域合作聯盟,簡稱環印聯盟。

由印度洋沿岸18個國家所組成的國際組織,屬於政府間國際組織。

會員國澳大利亞 - 印度 - 肯亞 - 模里西斯 - 阿曼 - 新加坡 - 南非 - 印度尼西亞 - 馬來西亞 - 馬達加斯加- 莫三比克 - 斯里蘭卡 - 坦尚尼亞 - 葉門 - 孟加拉 - 伊朗 - 泰國 - 阿聯
觀察員國中國 - 埃及 - 法國 - 日本 - 英國
國際組織觀察員環印度洋旅遊組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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