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二氯乙烯

1,1-二氯乙烯又叫作偏二氯乙烯分子式: C2H2Cl2分子量:96.94。短時間接觸低濃度,眼及咽喉部燒灼感;濃度增高,有眩暈、噁心、嘔吐甚至酩酊狀;吸入高濃度還可致死。可致角膜損傷及皮膚灼傷。慢性影響:長期接觸,除黏膜刺激症狀外,常伴有神經衰弱綜合徵。極度易燃,具強刺激性。

化學品名稱

化學品中文名稱: 1,1-二氯乙烯

1,1-二氯乙烯 分子式1,1-二氯乙烯 分子式

化學品英文名稱: 1,1-dichloroethylene

中文名稱2: 偏二氯乙烯 英文名稱2: vinylidene chloride

技術說明書編碼: 109

CAS No.: 75-35-4

分子式: C2H2Cl2

分子量: 96.94

組成信息

有害物成分 CAS No. 1,1-二氯乙烯 75-35-4

危險性

二氯乙烯的幾何異構二氯乙烯的幾何異構

健康危害:主要影響中樞神經系統,並有眼及上呼吸道刺激症狀。

急性中毒:短時間接觸低濃度,眼及咽喉部燒灼感;濃度增高,有眩暈、噁心、嘔吐甚至酩酊狀;吸入高濃度還可致死。可致角膜損傷及皮膚灼傷。

慢性影響:長期接觸,除黏膜刺激症狀外,常伴有神經衰弱綜合徵。

環境危害:燃爆危險: 本品極度易燃,具強刺激性。

急救措施

皮膚接觸: 立即脫去污染的衣著,用大量流動清水沖洗至少15分鐘。就醫。

眼睛接觸: 立即提起眼瞼,用大量流動清水或生理鹽水徹底沖洗至少15分鐘。就醫。

吸入: 迅速脫離現場至空氣新鮮處。保持呼吸道通暢。如呼吸困難,給輸氧。如呼吸停止,立即進行人工呼吸。就醫。

食入: 用水漱口,給飲牛奶或蛋清。就醫。

消防措施

危險特性: 易燃,其蒸氣與空氣可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高熱能引起燃燒爆炸。受高熱分解產生有毒的腐蝕性煙氣。與氧化劑接觸猛烈反應。其蒸氣比空氣重,能在較低處擴散到相當遠的地方,遇火源會著火回燃。

有害燃燒產物: 一氧化碳、二氧化碳氯化氫、光氣。

滅火方法: 儘可能將容器從火場移至空曠處。噴水保持火場容器冷卻,直至滅火結束。處在火場中的容器若已變色或從安全泄壓裝置中產生聲音,必須馬上撤離。滅火劑:霧狀水、泡沫、乾粉、二氧化碳、砂土。用水滅火無效。

泄漏應急處理

應急處理: 迅速撤離泄漏污染區人員至安全區,並進行隔離,嚴格限制出入。切斷火源。建議應急處理人員戴自給正壓式呼吸器,穿防靜電工作服。儘可能切斷泄漏源。防止流入下水道、排洪溝等限制性空間。小量泄漏:用砂土或其它不燃材料吸附或吸收。也可以用不燃性分散劑製成的乳液刷洗,洗液稀釋後放入廢水系統。大量泄漏:構築圍堤或挖坑收容。用泡沫覆蓋,降低蒸氣災害。用防爆泵轉移至槽車或專用收集器內,回收或運至廢物處理場所處置。

操作處置與儲存

操作注意事項: 密閉操作,局部排風。操作人員必須經過專門培訓,嚴格遵守操作規程。建議操作人員佩戴過濾式防毒面具(半面罩),戴化學安全防護眼鏡,穿防靜電工作服,戴橡膠耐油手套。遠離火種、熱源,工作場所嚴禁吸菸。使用防爆型的通風系統和設備。防止蒸氣泄漏到工作場所空氣中。避免與氧化劑、酸類、鹼類接觸。灌裝時應控制流速,且有接地裝置,防止靜電積聚。搬運時要輕裝輕卸,防止包裝及容器損壞。配備相應品種和數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應急處理設備。倒空的容器可能殘留有害物。

儲存注意事項: 儲存於陰涼、通風的庫房。遠離火種、熱源。庫溫不宜超過30℃。包裝要求密封,不可與空氣接觸。應與氧化劑、酸類、鹼類分開存放,切忌混儲。不宜久存,以免變質。採用防爆型照明、通風設施。禁止使用易產生火花的機械設備和工具。儲區應備有泄漏應急處理設備和合適的收容材料。

接觸控制

職業接觸限值

中國MAC(mg/m3): 未制定標準

前蘇聯MAC(mg/m3): 50

TLVTN: ACGIH 5ppm,20mg/m3

TLVWN: ACGIH 20ppm,79mg/m3

監測方法:

工程控制: 密閉操作,局部排風。提供安全淋浴和洗眼設備。

呼吸系統防護: 空氣中濃度超標時,應該佩戴過濾式防毒面具(半面罩)。緊急事態搶救或撤離時,佩戴隔離式呼吸器。

眼睛防護: 戴化學安全防護眼鏡。

身體防護: 穿防靜電工作服。

手防護: 戴橡膠耐油手套。

其他防護: 工作現場禁止吸菸、進食和飲水。工作完畢,淋浴更衣。注意個人清潔衛生。

理化特性

主要成分: 純品

外觀與性狀: 無色液體,帶有不愉快氣味。

pH:

熔點(℃): -122.6

沸點(℃): 31.6

相對密度(水=1): 1.21

相對蒸氣密度(空氣=1): 3.4

飽和蒸氣壓(kPa): 65.98(20℃)

燃燒熱(kJ/mol): 1094.9

臨界溫度(℃): 220.8

臨界壓力(MPa): 5.21

辛醇/水分配係數的對數值: 2.13  

閃點(℃): -28

引燃溫度(℃): 530

爆炸上限%(V/V): 15.0

爆炸下限%(V/V): 6.5

溶解性: 不溶於水。

主要用途: 用作輔聚劑粘合劑和用於有機合成。

穩定性和反應活性

禁配物: 強氧化劑、酸類、鹼類。

避免接觸的條件: 受熱、光照。

毒理學資料

急性毒性: LD50:200 mg/kg(大鼠經口)

LC50:25210mg/m3,4小時(大鼠吸入)


生態學資料

有害作用: 該物質對環境可能有危害,在對人類重要食物鏈中,特別是在水生生物中發生生物蓄積。

廢棄處置

廢棄處置方法: 用焚燒法處置。與燃料混合後,再焚燒。焚燒爐排出的鹵化氫通過酸洗滌器除去。

運輸信息

危險貨物編號: 32040

UN編號: 1303  

包裝類別: O51

包裝方法: 小開口鋼桶;安瓿瓶外普通木箱;螺紋口玻璃瓶、鐵蓋壓口玻璃瓶、塑膠瓶或金屬桶(罐)外普通木箱。

運輸注意事項: 鐵路運輸時應嚴格按照鐵道部《危險貨物運輸規則》中的危險貨物配裝表進行配裝。運輸時運輸車輛應配備相應品種和數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應急處理設備。夏季最好早晚運輸。運輸時所用的槽(罐)車應有接地鏈,槽內可設孔隔板以減少震蕩產生靜電。嚴禁與氧化劑、酸類、鹼類、食用化學品等混裝混運。運輸途中應防曝曬、雨淋,防高溫。中途停留時應遠離火種、熱源、高溫區。裝運該物品的車輛排氣管必須配備阻火裝置,禁止使用易產生火花的機械設備和工具裝卸。公路運輸時要按規定路線行駛,勿在居民區和人口稠密區停留。鐵路運輸時要禁止溜放。嚴禁用木船、水泥船散裝運輸。

法規信息

化學危險物品安全管理條例 (1987年2月17日國務院發布),化學危險物品安全管理條例實施細則 (化勞發[1992] 677號),工作場所安全使用化學品規定 ([1996]勞部發423號)等法規,針對化學危險品的安全使用、生產、儲存、運輸、裝卸等方面均作了相應規定;常用危險化學品的分類及標誌 (GB 13690-92)將該物質劃為第3.2 類中閃點易燃液體。

飲用水地表水源地的特定監測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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