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非子·八奸第九

《韓非子·八奸第九》是中國古代著名的哲學家、思想家韓非子的作品之一。主要講述八奸。即對君主權威構成威脅的政治手段與陰謀。作者在著重論述篡奪君權的八種手段之後,又針對每一種手段提出了具體的防範措施。

作品原文一

凡人臣之所道成奸者有八術:一曰在“同床”。何謂“同床”?曰:貴夫人,愛孺子1,便僻2好色,此人主之所惑也。托於燕處之虞,乘醉飽之時,而求其所欲,此必聽之術也。
為人臣者內事之以金玉,使惑其主,此之謂“同床”。二曰“在旁”。何謂“在旁”?曰:優笑侏儒,左右近習,此人主未命而唯唯、未使而諾諾、先意承旨、觀貌察色以先主心者也。此皆俱進俱退、皆應皆對、一辭同軌以移主心者也。為人臣者內事之以金玉玩好,外為之行不法,使之化其主,此之謂“在旁”。三曰“父兄”。何謂“父兄”?曰:側室公子,人主之所親愛也;大臣廷吏,人主之所與度計也。此皆盡力畢議、人主之所必聽也。為人臣者事公子側室以音聲子女,收大臣廷吏以辭言,處約言事,事成則進爵益祿,以勸其心,使犯其主,此之謂“父兄”。四曰“養殃”。何謂“養殃”。曰:人主樂美宮室台池,好飾子女狗馬以娛其心,此人主之殃也。為人臣者盡民心,從其所欲,而樹私利其間,此謂“養殃”。五曰“民萌”。
何謂“民萌”?曰:為人臣者散公財以說人民,行小惠以取百姓,使朝廷市井皆勸譽己,以塞其主而成其所欲,此之謂“民萌”。六曰“流行”。何謂“流行”?曰:人主者,固壅其言談,希於聽論議,易移以辯說。為人臣者求諸侯之辯士,養國中之能說者,使之以語其私——為巧文之言、流行之辭,示之以利勢,懼之以患害,施屬虛辭以壞其主,此之謂“流行”。七曰“威強”。
何謂“威強”?曰:君人者,以群臣百姓為威強者也。群臣百姓之所善,則君善之;非群臣百姓之所善,則君不善之。為人臣者,聚帶劍之客,養必死之士,以彰其威,明為己者必利,不為己者必死,以恐其群臣百姓而行其私,此之謂“威強”。八曰“四方”。何謂“四方”?曰:君人者,國小則事大國,兵弱則畏強兵。大國之所索,小國必聽;強兵之所加,弱兵必服。為人臣者,重賦斂,盡府庫,虛其國以事大國,而用其威求誘其君;甚者舉兵以聚邊境而制斂於內,薄者數內大使以震其君,使之恐懼,此之謂“四方”。凡此八者,人臣之所以道成奸,世主所以壅劫,失其所有也,不可不察焉。

注釋

1.孺子:(rú如)古代太子及高官的妾的名目。《漢書·外戚傳上》:“太子有妃,有良娣,有孺子,妻妾凡三等。
2.便:《論語·季氏》:“友便辟,友善柔,友便佞,損矣。”這裡用為善於之意。
3.僻:(pì辟)通“嬖”。嬖(bi壁):《左傳·襄公二十五年》:“叔孫還,納其女於靈公,嬖,生景公。”《左傳·定公十年》:“宋公子地嬖蘧富獵。”《左傳·隱公三年》:“嬖人之子也。”《國語·鄭語》:“而嬖是女也。”《禮記·緇衣》:“毋以嬖御人疾莊後。”《孟子·梁惠王下》:“魯平公將出,嬖人臧倉者請曰。”《說文》:“便嬖,愛也。”《韓非子·八奸》:“貴夫人,愛孺子,便僻好色。”這裡用為寵愛之意。
4.燕:通“安”。《詩·邶風·新台》:“燕婉之求,籧篨不鮮。”《詩·小雅·南有嘉魚》:“君子有酒,嘉賓式燕以樂。”《詩·小雅·蓼蕭》:“燕笑語兮。”《詩·小雅·六月》:“吉甫燕喜。”《詩·大雅·文王有聲》:“詒厥孫謀,以燕翼子,武王烝哉。”這裡用為安逸、安樂之意。
5.虞:(yu於)《易·中孚·初九》:“虞,吉;有它不燕。”《國語·周語下》:“虞於湛樂。”《呂氏春秋·忠廉》:“利不足以虞其意矣。”清洪頤煊《讀書叢錄》:“虞與娛同。”清朱駿聲《說文通訓定聲·豫部》:“虞,假借為娛。”《文選·楊雄(羽獵賦)》:“弘仁惠之虞。”李善註:“虞與娛,古字通。”這裡用為歡娛之意。
6.優:古代表演樂舞、雜戲的藝人。宋元以後,亦泛稱戲曲藝人、演員。《左傳·襄公二十八年》:“陳氏鮑氏之圉人為優。”《國語·晉語》:“公之優曰施。”《國語·越語》:“信讒喜優。”《國語·齊語》:“優笑在前。”《史記·滑稽列傳》:“優孟。《說文》:“優,饒也。一曰倡也。”《漢書·灌夫傳》:“所愛倡優巧匠之屬。”
7.習:《韓非子·孤憤》:“凡當塗者之於人主也,希不信愛也,又且習故。”《呂氏春秋·任數》:“習者曰。”高誘註:“習,近也。”《漢書·五行志中之下》:“親近習,長同類。”顏師古註:“習,狎也。”《後漢書·孝質帝紀》:“匪砥匪革,終淪嬖習。”這裡用為親信之意。

譯文

大凡為人臣屬之所以成奸道者有八種手段:第一種叫“同床”。什麼叫“同床”呢?回答是:重視夫人,溺愛姬妾,善於寵愛好色,這是君主經常被迷惑的。寄希望於君主安閒歡娛之時,趁君主酒醉飯飽之時,來求取他們所想要的,這是使君主一定能聽從的手段。作為人之臣屬內中用金銀財寶來奉承賄賂,使她們去蠱惑君主,這就稱之為“同床”。第二種叫“在旁”。什麼叫“在旁”呢?回答是:藝人滑稽人和矮人,左右侍衛親信,這是君主還沒有下令就說是是是、還沒有使喚就說好好好、在君主的意思還沒有表達出來就能奉承君主的意圖、能察言觀色事先摸到君主心意的人啊。這些都是一同進退、共同應諾回答、統一口徑統一行為來改變君主心意的人啊。作為人之臣屬內中用金銀財寶珍貴玩物,在外面乾非法的事,然後讓他們教化其主上,這就稱之為“在旁”。
第三種叫“父兄”。什麼叫“父兄”呢?回答是:君主的叔伯兄弟,是君主親近寵愛的人;權貴大臣及朝廷官吏,是君主必須要與之謀劃計度事情的人。這些都是竭盡全力和君主一起議論、而君主一定能聽從的人。作為人之臣屬侍奉君主的叔伯兄弟以美樂和美女,用花言巧語來籠絡收買權貴大臣及朝廷官吏,與之訂盟約談事情,事成之後就給他們進級加薪,用這些來勸誘他們的心,使他們去侵犯君主的權益,這就稱之為“父兄”。第四種叫“養殃”。什麼叫“養殃”呢?回答是:君主喜好美麗的宮殿和亭台池榭,喜好打扮子女及狗馬來愉快自己的心情,這就是君主的災殃。作為人之臣屬竭盡民眾力量來修建美化宮殿和亭台池榭,收取重稅來為君主打扮子女及狗馬,以討好君主而迷惑君主的心意,順從君主的欲望,而將自己的私利夾雜在其中,這就稱之為“養殃”。
第五種叫“民盟”。什麼叫“民盟”呢?回答是:作為人之臣屬揮霍公家的財物來取悅於民眾,施行小恩小惠來討好百姓,使朝廷內外城郊上下的人都來稱讚自己,用這種辦法來壅塞君主而成就自己的欲望,這就稱之為“民盟”。第六種叫“流行”。什麼叫“流行”呢?回答是:做君主的,本來就壅塞於言論,很少聽到別人的議論,所以很容易被動聽的言說打動而改變主意。作為人之臣屬到處尋求各諸侯國的能言善辯之人,供養一些國內的說客,派他們為自己的私利去進說——用巧妙文飾的語言、用社會上流行的言詞,表現出各種利害關係,使人害怕禍患,杜撰虛假的言辭來損害君主,這就稱之為“流行”。
第七種叫“威強”。什麼叫“威強”呢?回答是:領導人民的人,是靠群臣百姓來形成強大的威勢。群臣百姓認為是好的,那么君主也認為它好;不是群臣百姓認為好的,那么君主也認為不好。作為人之臣屬,聚集攜帶刀劍的俠客,豢養亡命之徒,來顯示自己的威勢,彰明為自己服務有好處,不為自己服務就要被殺死,用這些來恐嚇群臣百姓而謀求自己的私利,這就稱之為“威強”。第八種叫“四方”。什麼叫“四方”呢?回答是:領導人民的人,自己國家小就要侍奉大國,兵力弱小就要害怕強大的軍隊。大國所索要的東西,小國一定要聽從;強大的軍隊壓境,弱小的軍隊一定要服從。
作為人之臣屬,加重稅收,耗盡國庫,挖空自己的國家去侍奉大國,而且利用大國的威勢來誘惑自己的君主;厲害的還發動大國的軍隊聚集在邊境來制約國內,稍輕點的便屢次招引大國的使者來恐嚇自己的君主,使君主害怕,這就稱之為“四方”。大凡這八種手段,是人之臣屬之所以成奸道,當代君主之所以被蒙蔽脅迫,以致喪失所有的原因,不可不仔細審察呀。

淺析

這八種手段從古到今都有,而且還不止這些,為什麼會出現這么多手段來侵害君主及有關領導人呢?原因很簡單,即為了自己的私利。“人不為己,天誅地滅”,這句話確實道出了很多人的心思。是,人都要活著,人都想活著,既然活著,就不應該比別人差,別人有的我也應該有,別人沒有的我也可以有。既然想要擁有,就不得不使用手段。韓非之所以列出這些手段,並不是叫人學,而是讓人知道,有這些手段在身旁,不可不謹防啊。怎么防呢?學儒家的“仁義禮智信”。
想要成就一番事業,想要自己生活得更好,就必須要與更多的人建立良好的人際關係,因為良好的人際關係會給你帶來許多意想不到的幫助,而得到很多人的幫助就會使你沒有困難;而建立良好的人際關係,需要尊重對方,尊重他的社會行為規範,因為只有尊重他的社會行為規範,他才能接受你;而只有遵守了一定的社會行為規範後,才能選擇到最佳行為方式,使用最佳行為方式後才能與更多人建立良好的人際關係;這需要智慧,智慧就來自於學習;在所有為人處事中,保持事物發展的本來面目,就會得到誠信。這就是“仁義禮智信”。

作品原文二

明君之於內也,娛其色而不行其謁,不使私請。其於左右也,使其身必責其言,不使益辭。其於父兄大臣也,聽其言也必使以罰任於後,不令妄舉。其於觀樂玩好,必令之有所出,不使擅進、不使擅退、群臣虞其意。其於德施也,縱禁財、發墳1倉、利於民者,必出於君,不使人臣私其德。
其於說議也,稱譽者所善,毀疵者所惡,必實其能,察其過,不使群臣相為語。其於勇力之士也,軍旅之功無逾賞,邑斗之勇無赦罰,不使群臣行私財。其於諸侯之求索也,法則聽之,不法則距2之。所謂亡君者,非莫有其國也,而有之者皆非己有也。令臣以外為制於內,則是君人者亡也。聽大國為救亡也,而亡亟於不聽,故不聽。群臣知不聽,則不外諸侯;諸侯之不聽,則不受之臣誣其君矣。

注釋

1.墳:《詩·小雅·苕之華》:“牂羊墳首。”《周禮·司烜氏》:“共墳燭庭燎。”這裡用為大之意。
2.距:古同“拒”。《詩·大雅·皇矣》:“密人不恭,敢距大邦。”《墨子·公輸》:“墨子九距之。”《荀子·仲尼》:“與之書社三百,而富人莫之敢距也。”《荀子·君道》:“斷足以距難。”《史記·高祖本紀》:“楚聞之,發兵距之陽夏,不得前。”這裡用為抗拒、抵禦之意。

譯文

明智的君主對於內宮妻妾姬妃,歡娛其美色而不行為於她們的請謁,不允許她們的私自請求。他對於身邊左右侍從親信,使用他們之身必嚴格他們的言論,不讓他們誇大其詞。他對於叔伯兄弟及權貴大臣,聽取意見後也必然使他們承擔法律責任,不會讓他們輕舉妄動。他對於觀賞娛樂珍貴玩物,一定讓它們有正當的出處,不會使人擅自進獻、擅自裁減、不會讓群臣拿來討自己歡心。他對於品德的施行,比如發放和禁止發放財物,打開大的糧倉,有利於民眾的,必然是出於君主,不會使為人臣者作為私人的恩德來施行。他對於各種言論,不論是稱讚者所喜好,或者是詆毀者所厭惡的,必然會核實其才能,審查其過錯,不會讓群臣在下面相互議論。他對於勇敢的鬥士,即使他在軍隊中立了功也不格外獎賞,但他在鄉間裡私自鬥毆也不會赦免處罰,不會讓群臣私下使用財物來求情。他對於各諸侯國的要求與勒索,合法的就聽從,不合法的就拒絕抵制。所謂亡國的君主,並不是沒有了他的國家,而是雖然有但不屬於自己掌管。讓臣下利用外國勢力對國內實行控制,那么這統治者就是亡國之君了。聽從大國來挽救自己的滅亡,那滅亡比不聽從還要快,所以不能聽。群臣知道君主不會聽,那么就不會向外勾結諸侯了;諸侯們不被聽從,那就不會接受其群臣誣陷他們的君主的意見了。

淺析

群臣中有八種奸邪的手段,但只要遇上明智的君主,他們任何奸邪的手段都沒有用,只有老老實實幹好自己的本職工作,以換得應有的地位和俸祿,幹得好的還會有獎賞。而所謂的明智的君主,其實也和普通明白人一樣,只要好好學習,就能做個明白人。這些道理都明白了,誰還敢使用奸邪的手段?

作品原文三

明主之為官職爵祿也,所以進賢材勸有功也。故曰:賢材者,處厚祿任大官;功大者,有尊爵受重賞。官賢者量其能,賦祿者稱其功。是以賢者不誣能以事其主,有功者樂進其業,故事成功立。今則不然,不課① 賢不肖,不論有功勞,用諸侯之重,聽左右之謁,父兄大臣上請爵祿於上,而下賣之以收財利及以樹私黨。故財利多者買官以為貴,有左右之交者請謁以成重。功勞之臣不論,官職之遷失謬。是以吏偷② 官而外交,棄③ 事而財親。是以賢者懈怠而不勸,有功者隳④ 而簡其業,此亡國之風也。

注釋

1.課:(kè客)《管子·七發》:“成器不課不用,不試不藏。”《韓非子·定法》:“操殺生之柄,課群臣之能者也。”《說文》:“課,試也。”蘇洵《上皇帝書》:“有官而無課,是無官也;有課而無賞罰,是無課也。”這裡用為考核之意。2.吏:(lì麗)《左傳·成公二年》:“王使委於三吏。”《國語·周語》:“百吏庶民。”《戰國策·齊策》:“群臣吏民能面刺寡人之過者,受上賞。”《管子·朋法》:“吏者,民之所懸命也。”《說文》:“吏,治人者也。”《漢書·景帝紀》:“吏者,名之師也。”《漢書·惠帝紀》:“吏所以治民也。”古代指低級官員或吏卒。吏實指官府辦事人員。官,則是指管理者。
3.勸:《左傳·宣公四年》:“子文無後,何以勸善?”《左傳·成公二年》:“我戮之不祥,赦之以勸事君者。”《周禮·喪祝》:“勸防之事。”《戰國策·秦策》:“則楚之應之也,必勸。”《莊子·天地》:“昔堯治天下,不賞而民勸。”《禮記·中庸》:“子庶民,則百姓勸。”《史記·貨殖列傳》:“各勸其業。”《說文》:“勸,勉也。”這裡用為勉勵之意。
4.隳:(hui灰)通“惰”。《老子·二十九章》:“或強或羸;或載或隳。”《韓非子·六反》:“凡人之生也,財用足則隳於用力,上治懦則肆於為非。”這裡用為怠惰之意。如:隳惰(懈怠);隳慢(怠惰,怠慢)。

譯文

明智的君主對於官職和爵祿的安排,是用來選拔賢人和勸勉有功勞的人的。所以說,有賢能的人能得到豐厚俸祿,能任大的官職;功勞大的人能得到尊貴的爵位,能接受大的封賞。賢能的人當官會衡量他們的才能,接受俸祿的人會稱量他們的功勞。因此賢能的人不會捏造有才能來侍奉君主,有功勞的人會樂於再乾能建功立業的事,所以事業就會成功而且功勞就會建立。如今則不是這樣,不考核是否賢或不屑、不評定是否有功勞,而是任用各國諸侯器重的人,聽從左右近臣的請求,叔伯兄弟及權貴大臣上朝請求加官進爵,而下面的人出賣官職爵位來收括財利並靠它來結黨營私。所以財產多的人就靠買官以成富貴,同君主左右近臣有交往的人靠著請求而成了重要官員。有功勞的臣子得不到評定,官職的升遷又失誤錯亂。因此小吏得以偷偷變成官員而對外交往,放棄正常事務而去親近財物。因此賢能的人由此而鬆懈懶惰而不再勉勵自己及他人,有功勞的人由此而怠惰而簡慢自己從事的功業,這就是亡國的風氣呀!

說明

本節亦是緊接上節,明白人明白什麼樣事情應該怎么辦,所以下屬也就玩不出手段。所以,當領導的,做管理的人,不論再怎么辛苦,一定要學習,當一個明明白白的人。否則,下屬把你賣了,你還在幫他數錢。這裡說明一下,“官”“吏”二字歷來混用,講“官”也是稱官吏,講“吏”也是同稱官吏,官吏不分。先秦以前可不是這樣,官是官,吏是吏;官是指在君主手下任職的人,且職位有規定。吏則是在官員手下工作的人,雖然也有職位,但不能與官員相提並論。兩千多年前韓非就這樣告誡過我們,可是我們現代的官員還遠遠不如古人,什麼事情都讓秘書、助理、助手、下屬去乾,自己高蹺二郎腳優哉游哉,還自鳴得意,美其名曰:“會管理”!且不知,這些秘書、助理、助手、下屬已經掌握了本來屬於你的權力,在下面不知幹了多少你不知道的事情,你卻還被蒙在鼓裡。這樣,專屬於你的權力不再是你的專利。

作者簡介

韓非
(約前280-前233),是戰國末期韓國[今河南新鄭]的貴族,“喜刑名法術之學”,後世稱他為韓非子。著名的哲學家、法家學說集大成者、散文家。他創立的法家學說,為中國第一個統一專制的中央集權制國家的誕生提供了理論依據。 法家是先秦諸子中對法律最為重視的一派。他們以主張“以法治國”的“法治”而聞名,而且提出了一整套的理論和方法。這為後來建立的中央集權的秦朝提供了有效的理論依據,後來的漢朝繼承了秦朝的集權體制以及法律體制,這就是我國古代封建社會的政治與法制主體。 法家在法理學方面做出了貢獻,對於法律的起源、本質、作用以及法律同社會經濟、時代要求、國家政權、倫理道德、風俗習慣、自然環境以及人口、人性的關係等基本的問題都做了探討,而且卓有成效。 但是法家也有其不足的地方。如極力誇大法律的作用,強調用重刑來治理國家,“以刑去刑”,而且是對輕罪實行重罰,迷信法律的作用。他們認為人的本性都是追求利益的,沒有什麼道德的標準可言,所以,就要用利益、榮譽來誘導人民去做。比如戰爭,如果立下戰功就給予很高的賞賜,包括官職,這樣來激勵士兵與將領奮勇作戰。這也許是秦國軍隊戰鬥力強大的原因之一,滅六國統一中國,法家的作用應該肯定,儘管它有一些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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