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企先

韓企先

韓企先(1082~1146年) 金朝宰相,薊州玉田人,出生於燕京,世仕於遼。 大遼乾統年間,中進士。遼朝滅亡後,天輔六年入仕金朝,任樞密副都承旨、轉運使、西京留守等職。天會七年(1129),任尚書左僕射兼侍中,封楚國公。十二年正月,遷尚書右丞相,應召朝見金太宗完顏晟。金熙宗皇統元年,加封濮王。六年,病卒。大定八年,配享太宗廟廷;十一年,圖像衍慶宮,位列開國功臣。十五年,予謚簡懿。 金世宗完顏雍曾稱:漢人宰相惟韓企先最賢,本朝典章制度,多出斯人之手。

基本信息

人物生平

韓企先,遼燕京人,遼太康八年(1082年)生。九世祖韓知古仕遼為中書令,徒居柳城,累世顯貴。 韓企先乾統年間中進士。

金天輔六年(1122年)自中京降金,任樞密副都承旨,此後任轉運使、署西京留守等職。天會六年(1128年)代己故劉彥宗為同中書門下平章政事、知樞密院事。次年,遷尚書左僕射兼侍中,封楚國公。最初,金太祖時中書省、樞密院兩衙置於廣寧府,而朝廷宰相自用女真官號。太宗初年無所改更,後依次置於平州和燕京。“凡漢地選授調發租稅,皆承制行之。”從時立愛、劉彥宗及韓企先為宰相時,其職抵如此,自天會四年,始定官制。

天會十二年(1134年),韓企先為尚書右丞相,召至上京會寧府。太宗令其議禮制度,乃損益舊章,建立健全金代各項典章制度。韓企先博通經史,知前代故事,“或因或革,鹹取折衷”。每為官擇人,專以培植獎勵後進為己任,使金政權中“一時台省多君子”,經常向太宗諫議,拾遺補缺,從而博得女真貴族的敬重與讚揚,世稱“賢相”。金世宗常對大臣說:漢人宰相,惟韓企先最賢,他不及也。”

皇統元年(1141年)封濮王。六年(1146年)病卒,終年65歲。

大定八年(1168年),配享太宗廟廷,十一年,圖像衍慶宮,位列開國功臣。十五年,謚簡懿。

《金史》載

韓企先 ,燕京人。九世祖知古,仕遼為中書令,徙居柳城,世貴顯。乾統間,企先中進士第,迴翔不振。都統杲定中京,擢樞密副都承旨,稍遷轉運使。宗翰為都統經略山西,表署西京留守。天會六年,劉彥宗薨,企先代之,同中書門下平章事、知樞密院事。七年,遷尚書左僕射兼侍中,封楚國公。

金史初,太祖定燕京,始用漢官宰相賞左企弓等,置中書省、樞密院於廣寧府,而朝廷宰相自用女直官號。太宗初年,無所改更。及張敦固伏誅,移置中書、樞密於平州,蔡靖以燕山降,移置燕京,凡漢地選授調發租稅皆承制行之。故自時立愛、劉彥宗及企先輩,官為宰相,其職大抵如此。斜也、宗幹當國,勸太宗改女直舊制,用漢官制度。天會四年,始定官制,立尚書省以下諸司府寺。

金史十二年,以企先為尚書右丞相,召至上京。入見,太宗甚驚異曰:“朕疇昔嘗夢此人,今果見之。”於是,方議禮制度,損益舊章。企先博通經史,知前代故事,或因或革,鹹取折衷。企先為相,每欲為官擇人,專以培植獎勵後進為己責任。推轂士類,甄別人物,一時台省多君子。彌縫闕漏,密謨顯諫,必咨於王。宗翰、宗乾雅敬重之,世稱賢相焉。皇統元年,封濮王。六年,薨,年六十五。正隆二年,例降封齊國公。大定八年,配享太宗廟廷。

金史十年,司空李德固孫引慶求襲其祖猛安,世宗曰:“德固無功,其猛安且闕之。漢人宰相惟韓企先最賢,他不及也。”十一年,將圖功臣像於衍慶宮,上曰:“丞相企先,本朝典章制度多出斯人之手,至於關決大政,與大臣謀議,不使外人知之,由是無人能知其功。前後漢人宰相無能及者,置功臣畫像中,亦足以示勸後人。”十五年,謚簡懿。

元朝名人

元朝 (1206-1370) ,元朝從1271年建立,到1368年滅亡,前後共九十七年。元朝結束了自唐滅亡以來長達三百七十年的又一次大分裂時期,使中國再次實現了大統一。這為之後明清的長期統一奠定了基礎。這時期各民族間的經濟與文化交流得到更大發展,回族就是在元代形成的。元朝的地域異常遼闊,這基本上奠定了中國疆域的雛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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