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體詩

近體詩

近體詩,又稱今體詩或格律詩,是中國講究平仄、對仗和叶韻的詩體。為有別於古體詩而有近體之名。指唐代形成的格律詩體。在近體詩篇中句數、字數、平仄、押韻都有嚴格的限制。近體詩是唐代以後的主要詩體,代表詩人有:李白、杜甫、李商隱、陸游等。在中國詩歌史上有著重要地位。

基本信息

近體詩。也稱今體詩。指唐代形成的格律詩體。由南朝齊永明時沈約等講求四聲、八病等聲律、對偶的新體詩發展而來,至唐初沈佺期、宋之問時始定型。近體詩是唐代以後的主要詩體,在我國詩歌史上有著重要地位。

簡介

近體詩近體詩
近體詩,又叫今體詩(“近”和“今”都是就唐代而言的),講求嚴格的格律。是唐代形成的律詩和絕句的通稱,句數、字數和平仄、用韻等都有比較嚴格的規定。

近體詩從句式上說有五言、七言之分;從篇幅上說有律詩、絕句兩種。律詩分五律、七律兩種。全詩共四聯,頭兩句叫首聯,三、四句叫頷聯,五、六句叫頸聯,七、八句叫尾聯。中間兩聯要求對仗。二、四、六、八句尾要押韻,通常押平聲韻。

近體詩有四項基本要求:一是句數、字數有規定;二是按規定的韻部押韻;三是上句和下句各字之間要求平仄對立和相粘;四是規定某些句子之間用詞要對仗,即名詞對名詞,動詞對動詞,形容詞對形容詞等。(前句為出句,後句為對句.)

近體詩分兩大類:

(1)律詩,由八句組成,五字句的稱五言律詩,七字句的稱七言律詩。

(2)絕句,由四句組成,五字句的稱五言絕句,七字句的稱七言絕句。

每兩句為一聯,分別叫做“首聯”“頷聯”“頸聯”“尾聯”

概念辨析

近體詩

是與“古體”相對而言的詩體。也稱今體詩。指唐代形成的格律詩體。由南朝齊永明時沈約等講求四聲、八病等聲律、對偶的新體詩發展而來,至唐初沈佺期宋之問時始定型,為唐以後人常用的詩體,因與古體詩相對而言,故稱。其字數、句數、平仄、對仗和押韻都有嚴格的規定,主要類別有律詩絕句,其中又各有五言、六言、七言之別(六言較少見)。絕句每首四句;律詩每首八句,十句以上的稱排律或長律,偶有六句三韻的律詩,稱為三韻律詩或小律。

古體詩

與近體詩相對而言的詩體。近體詩形成前,除楚辭外的各種詩歌體裁。也稱古詩、古風。古體詩格律自由,不拘對仗、平仄,押韻較寬,篇幅長短不限,句子有四言、五言 、六言、七言體和雜言體。五言和七言古體詩作較多,簡稱五古、七古。雜言有一字至十字以上,一般為三、四、五、七言相雜,而以七言為主,故習慣上歸入七古一類。漢魏以來樂府詩配合音樂,有歌、行、曲、辭等。唐人樂府詩多不合樂。此外,古絕句在唐時也有作者;都屬古體詩範圍。古體詩在發展過程中與近體詩有互動關係,南北朝後期出現了講求聲律、對偶,但尚未形成完整的格律,介乎古體、近體之間的新體詩。唐代一部分古詩有律化傾向,乃至古體作品中常融入近體句式。但也有些古詩作者有意識與近體相區別 ,多用拗句,間或散文化來避律。

歷史發展

近體詩沈約
初唐

平仄和諧、五言律詩的前驅
宋之問、沈佺期完成五律格律
杜審言,完成七律格律
初唐四傑:王勃、楊炯、盧照鄰、駱賓王
宮廷詩人:沈佺期、宋之問
其它:陳子昂杜審言、張九齡

盛唐

邊塞詩派邊塞風光、打仗感想、厭戰思想、戰爭情形王昌齡、王之渙、岑參、高適
浪漫詩派作品豐富、五花八門李白
社會寫實派反映社會、民間疾苦、寫實人生 杜甫(開啟中唐社會寫實之先驅)
田園詩派田野風光、鄉居情形、隱居生活王維、孟浩然

中唐

社會寫實派→劉禹錫(詩豪)、白居易、元稹、張籍
韋應物 (淵明風)
韓愈→以文為詩
怪誕詩人:韓愈、孟郊、賈島(郊寒島瘦)、李賀 (詩鬼)
自然詩人:柳宗元、韋應物、劉禹錫。

晚唐

近體詩李白
李商隱杜牧,人稱「小李杜」
怪誕(奇險)詩人:韓愈
其它:溫庭筠、韓偓

北宋

西崑體 (以李商隱為宗)

梅堯臣、蘇舜欽、歐陽修蘇軾、葉燮:「開宋詩一代之面目」

江西學派 (以杜甫為宗,以黃庭堅為首)風格:奇險抝峭→奪胎、換骨、點鐵成金

南宋

南宋四大家:陸游 (愛國詩)、尤袤(ㄇㄠ)、范成大、楊萬里
南宋末年:江湖學派

元代

前期:由北方作家 (繼承金國的傳統,受元好問的影響) 和南方作家 (受南宋江湖詩人影響) 兩個群體的不同創作所構成
元末:成就較高─王冕

明代

近體詩陸游
前七子:李夢陽、何景明、徐禎卿、邊貢、康海、王九思、王廷相,以李、何為代表
後七子:李攀龍、王世貞、謝榛、宗臣、梁有譽、徐中行、吳國倫,以李、王為代表。
前後七子同倡---師唐廢宋
以明代“前七子”、“後七子”為代表的復古派壟斷文壇,倡言“文必秦漢,詩必盛唐”,在散文創作中拋棄了唐宋以來文學發展的既成傳統,走上復古的道路。
影響所及,致使一些文人學者在散文創作中一味以模擬秦漢古人為能事,其作品成為毫無靈魂的假古董。。
公安派:反對擬古,出自性靈者皆為真詩、好施「任性而發」,以袁宏道為代表

清代

東南二大家:吳偉業(宗唐)、錢謙益(尊宋,推舉蘇軾)
晚清:分兩派
1.取法白居易:如黃遵憲
2.學步宋詩,號稱「同光體」:如沈子培、陳三立

用韻

隋代陸法言《切韻》把同韻同調的字歸併成類,同類的字可以互相押韻,即是一個韻部,共206個韻部,唐人規定近韻可“同用”,南宋平水人劉淵把“同用”韻合起來,減為107韻,後人又減一韻,成106韻,這就是所謂的“平水韻”近體詩押韻的位置(韻腳)是固定的,律詩二四六八陸游
句、絕句二四句必須押韻(不管律詩絕句,首句既可入韻也可不入韻);必須一韻到底,且一般是押平聲韻(仄韻詩因其太少,故從略)。這就是用韻上的基本格律。 近體詩用韻要求很嚴,除首句可用鄰韻外,一般不允許鄰韻通押,就是字數少的窄韻也不能出韻。當代人有願意用新韻的,按照國語入韻就可以了。對於某些把“情、同”放在一起的新韻書,還是不看為好。

相關辨析

近體詩

這是與“古體”相對而言的詩體;也稱今體詩。它是指唐代形成並定格的格律詩體。由南朝齊永明時沈約等講求四聲、八病等聲律、對偶的新體詩發展而來,至唐初沈佺期宋之問時始定型,為唐以後人常用的詩體,因與古體詩相對而言,故稱。其字數、句數、平仄、對仗和押韻都有嚴格的規定,主要類別有律詩和絕句,其中又各有五言、六言、七言之別(六言較少見)。絕句每首四句;律詩每首八句,十句以上的稱排律或長律,偶有六句三韻的律詩,稱為三韻小律詩。

古體詩

與近體詩相對而言的詩體。近體詩形成前,除楚辭外的各種詩歌體裁。也稱古詩、古風。古體詩格律自由,不拘對仗、平仄,押韻較寬,篇幅長短不限,唐人樂府詩多不合樂。此外,古絕句在唐時也有作者;都屬古體詩範圍。古體詩在發展過程中與近體詩有互動關係,南北朝後期出現了講求聲律、對偶,但尚未形成完整的格律,介乎古體、近體之間的新體詩。唐代一部分古詩有律化傾向,乃至古體作品中常融入近體句式。但也有些古詩作者有意識與近體相區別,多用拗句,間或散文化來避律。

參考資料

http://www.qingyun.com/column/wenxue/gelv/shipingze.htm

http://article.hongxiu.com/a/2008-5-18/267327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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