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表劑

解表劑

凡以解表藥為主組成,具有發汗、解肌、誘疹等作用,用以治療表證的方劑,統稱解表劑。解表劑可分為辛溫解表劑、辛涼解表劑和扶正解表劑三類。本類方劑是根據《素問•陰陽應象大論》“其在皮者,汗而發之”,“因其輕而揚之”的理論立法,屬於“八法”中的“汗法”。

基本信息

方劑來源

辛溫解表劑辛溫解表劑
解表劑是為六淫外邪侵襲人體肌表、肺衛所致的表證而設。此時邪未深入,病勢輕淺,可用辛散輕宣的藥物使外邪從肌表而出。如果失時不治,或治不如法,病邪不從外解,必轉而深入,變生他證。所以《素問•陰陽應象大論》指出:“善治者,治皮毛,其次治肌膚,其次治筋脈,其次治六腑,其次治五臟,治五臟者,半死半生也。”強調外感六淫初起,若及時運用解表劑治療,使邪從外解,則能早期治癒,防止傳變。

適應證及主治

解表劑主要用治表證,故凡風寒所傷或溫病初起,以及麻疹、瘡瘍、水腫、痢疾等病初之時,見惡寒、發熱、頭疼、身痛、無汗或有汗、苔薄白、脈浮等表證者,均可用解表劑治療。表證病性有寒熱之異,患者體質有強弱之別。表寒者,當辛溫解表;表熱者,當辛涼解表;兼見氣、血、陰、陽諸不足者,還須結合補益法,以扶正祛邪。因而解表方劑相應地分為辛溫解表、辛涼解表、扶正解表三類。另外,解表劑是針對六淫外邪襲表的病變而設,根據表邪性質、傳變及患者體質的不同和解表劑兼有的不同治療作用,故解表祛暑劑、解表潤燥劑、和解少陽劑、表里雙解劑、解表透疹劑、解表消瘡劑、宣肺通竅劑、疏風明目劑等亦屬解表劑範疇。學者不可拘坭上述分類,當前後合參,方能窺其全貌。主治各種表證以及表邪外束,麻疹不透;瘡瘍初起,兼有表證;風熱上攻,目赤翳障等證。主治各種風寒表證、風熱表證、暑濕表證、外感燥證、少陽證、表里同病、虛人外感及表邪外束、麻疹透發不暢、疹色紫暗、瘡瘍初起兼有表證,鼻淵和風熱上攻,目赤腫痛,目赤翳障,落淚羞明等症。

注意事項

解表劑多用辛散輕揚之品組方,故不宜久煎,以免藥性耗散,作用減弱。在服法上一般宜溫服,服後宜避風寒,或增衣被,或輔之以粥,以助汗出。取汗程度以全身微汗為佳。若汗出不徹則病邪不解,切不可大汗淋漓,汗出太過則耗氣傷津,甚則出現傷陰亡陽的危重證候。汗出病瘥,即當停服,不必盡劑。服用解表劑時,飲食宜清淡素食為主,應注意禁食生冷、油膩之品,以免影響藥物的吸收和藥效的發揮。若表邪未盡,而又見里證者,一般應先解表,後治里;表里並重者,則當表里雙解。用治瘡瘍初起、麻疹不透時,忌食魚、蝦、蟹等腥膻發物。若外邪已經入里,或麻疹已透,或瘡瘍已潰,則不宜使用 。

中藥方劑(一)

中藥方劑配伍講究君臣佐使,從古至今不少中醫經典著作為我們留下了寶貴的經方,本任務詞條圍繞經典的中藥方劑展開,主要包括了解表劑瀉下劑和解劑三大類方劑和分類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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