獲得性狀

獲得性狀,亦稱後天性狀。指生物個體在其一生中由於外界因素的影響(或器官的使用或不使用)所獲得的某些性狀。

獲得性狀 基本資料

 獲得性狀亦稱後天性狀。指生物個體在其一生中由於外界因素的影響(或器官的使用或不使用)所獲得的某些性狀。通常人們所說的獲得性遺傳都是指體細胞產生的變異能夠遺傳。這一假說是過去拉馬克(J.B.La-mark)的用進廢退說為代表,以後為達爾文(C.Darwin)和赫克爾(E.H.Haeckel)所承認。魏斯曼(A.Weismann)創導的種質學說對獲得性狀遺傳說採取了全盤否定的態度。因之有些獲得性狀遺傳論者例如斯賓塞(H.Spencer)曾與之進行了激烈的論戰。另外,從19世紀末至本世紀20年代,關於這個問題也有很多論爭。過去認為是屬於獲得性狀遺傳例證的,一般說來,有些是出於實驗錯誤,有些可以用其他的原因來說明。在此類所謂獲得性狀遺傳的實驗中,著名的有豚鼠的人為神經障礙的癲癇症的遺傳(C.E.BrownSequard,1875);小家鼠在溫度作用下形體變異遺傳(F.B.Sumner,1910―15);因環境顏色變化而引起的蠑螈顏色和色斑變異的遺傳(P.Kammerer,1913)。其他還有將兔眼晶體製成抗血清,每代家兔都用該血清注射,結果也能人為產生某些能夠遺傳的形態變異,如晶體混濁、眼珠細小和眼珠缺失(M.F.Guger,F.A.Smith,1918―20);另一例是小家鼠學習能力的遺傳。經過學習訓練,學習次數有逐代減少的趨向等。但是從1930年中期倔起的李森科(T.D.Lysenko,1898―1976)學說可以說是獲得性狀遺傳的新變種。目前已被公認全屬謬誤。由於分子遺傳學的進展,表明遺傳信息只能從基因向蛋白質方向傳遞,而反向傳遞是不存在的。因此獲得性狀遺傳說已被否定。

相關內容

獲得性狀遺傳與生物進化

 獲得性遺傳是拉馬克進化學說的兩大法則之一(另一為用進廢退)。但當今許多學者對這一學說持懷疑和反對的態度。現代達爾文主義認為,任何遺傳的變異都離不開遺傳物質DNA或其上的基因。而拉馬克的“獲得性狀”屬於表現型的範疇,是基因型與環境相互作用的產物。同一基因型因環境不同可對應有多種表現型,某一表現型是基因型在特定環境下的表達,它所表現的性狀本身並不能遺傳,傳給後代的是遺傳物質。但當親子代所處環境完全相同時,親子代就有可能表現相同的性狀,給人以獲得性狀遺傳的假象。但這僅是個特例。哲學理論認為決不能由特殊概括普遍。因此,現代達爾文主義認為,在遺傳物質不變的情況下,如果只是環境的改變而引起的表現型改變是決不會遺傳的,也就是拉馬克關於生物進化的這一法則是不成立的。現代達爾文主義學派、魏斯曼-摩爾根學派都反對獲得性狀遺傳這一觀念。廣大生物學教師對此持否定態度也是合適的。
但獲得性狀與進化之間卻並非毫無關係。獲得性狀是指某一代生物適應其所處環境,而表達的與其基因型對應的適應範圍內的一種表現型。顯然,這一表現型即獲得性狀適應其所生活的環境,從而有利於該代生物的生存,既然有利於生存,一般也將有利於繁衍後代。有了較好的生存和繁衍條件,就能產生大量的後代,從而在突變率不變的情況下,產生較多的變異個體變異基因。而變異是自然選擇的原料,有了原料和自然選擇才有生物的進化。因此,儘管獲得性狀不直接有利於生物進化,至少也是間接有利的。
綜上所述,我們不能因否定獲得性狀遺傳而否定獲得性狀對生物進化的意義,也不能因獲得性狀有利於生物進化而認同拉馬克的獲得性狀遺傳的學說。這是在今後在教學中需要注意的兩個方面。

相關詞條

相關搜尋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