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馬克主義

拉馬克主義

拉馬克主義(Lamarckism)生物進化學說之一,為法國博物學家拉馬克所創立。認為生物在新環境的直接影響下,習性改變,某些經常使用的器官發達增大,不經常使用的器官則逐漸退化(用進廢退),並認為這樣獲得的後天性狀可傳給後代,使生物逐漸演變,且認為適應是生物進化的主要過程。拉馬克主義在生物進化學說發展史上曾有過重大影響,但其缺點在於把環境對於生物體的直接作用和以及獲得性狀遺傳給後代的過程過於簡單化,錯誤地認為生物天生具有向上發展的趨向,並認為動物的意志和欲望也在進化中發生作用。

(圖)拉馬克拉馬克

拉馬克主義 Lamarckism生物進化學說之一,為法國博物學家拉馬克所創立。認為生物在新環境的直接影響下,習性改變,某些經常使用的器官發達增大,不經常使用的器官則逐漸退化(用進廢退),並認為這樣獲得的後天性狀可傳給後代,使生物逐漸演變,且認為適應是生物進化的主要過程。拉馬克主義在生物進化學說發展史上曾有過重大影響,但其缺點在於把環境對於生物體的直接作用和以及獲得性狀遺傳給後代的過程過於簡單化,錯誤地認為生物天生具有向上發展的趨向,並認為動物的意志和欲望也在進化中發生作用。

簡介

(圖)達爾文達爾文

拉馬克主義 Lamarckism 指基於拉馬克學說的一種進化思想。原先認為,獲得性遺傳是拉馬克學說的重要內容,並將此作為拉馬克學說的核心,把獲得性遺傳學說就看作是拉馬克主義。但後來對定向進化學說的發展思想也緒成是拉馬克學說的中心。拉馬克主義與新拉馬克主義一詞的區別並不明確。
1900年前後,自然選擇學說的聲譽跌到了低谷。大多數生物學家都支持別的學說,其中信奉者最多的是新拉馬克主義。拉馬克用用進廢退機制來解釋生物的進化,但是在其生前和死後相當一段時間,很少有人相信生物是進化來的,自然更少有人會去支持其進化機制。只有在達爾文確立了生物進化的事實之後,那些對自然選擇學說不滿意而尋找其他機制的生物學家,才重新發現了拉馬克提出的用進廢退機制,為了與拉馬克提出的其他顯然已經不合時宜的進化理論有所區別,它被稱為新拉馬克主義。在19世紀末和20世紀初新拉馬克主義非常流行,甚至當時著名達爾文主義者斯賓塞海格爾都認為只有把自然選擇學說和新拉馬克主義結合起來才能正確地解釋進化。

拉馬克

(圖)拉馬克拉馬克

拉馬克是偉大的生物學家,進化論的奠基人──達爾文於1859年出版了《物種起源》,提出了以自然選擇為基礎的進化學說,成為生物學史上的一個轉折點。恩格斯指出它是19世紀自然科學的三大發現之一。因此達爾文的進化論已舉世矚目。但拉馬克早於達爾文誕生之前(1809年)就在《動物學哲學》里提出了生物進化的學說,在進化學說史上發生過重大的影響,為達爾文的進化論的產生提供了一定的理論基礎則鮮為人知。
拉馬克(Jean Baptiste Lemarck,1744~1829)法國博物學家。生物學偉大的奠基人之一,生物學一詞是他發明的,最先提出生物進化的學說,提出了高等動物是由低等動物演變而來的。是進化論的倡導者和先驅。他還是一個分類學家,林奈(Carl von linne' 1707~1778)的繼承人。主要著作有《法國全境植物志》、《無脊椎動物的系統》、《動物學哲學》等。

理論

(圖)《物種起源》《物種起源》

法國生物學家拉馬克(1744~1829)創立的關於的學說。1809年,拉馬克在其代表作《動物學哲學》一書中,系統提出了他的生物進化思想,標誌著拉馬克主義的形成
 
拉馬克認為,生物是由簡單到複雜、由低級到高級逐步進化的,外界環境的影響是生物進化的主要原因。在《動物學哲學》中,他提出了生物進化的兩條法則:
①用進廢退法則。生物經常使用的器官趨於發達、進化,經常不用的器官趨於衰亡、退化。
獲得性狀遺傳法則。生物通過用進廢退獲得或喪失的一切性狀,只要為兩性所共有或者為產生這兩性的個體所共有,就能通過繁殖遺傳給下一代,從而使生物不斷演變。拉馬克稱這兩條法則是確定不移的。此外,他還用生物天生的向上發展的傾向、欲望、目的等解釋生物的進化。
 
拉馬克的學說在19世紀上半葉影響很小。達爾文進化論發表後,拉馬克主義的影響也隨之而興。E.科普、A.S.帕卡德、F.Le唐德克、Y.德拉熱等生物學家不同意自然選擇在生物進化中的主導作用,而推崇拉馬克的學說,強調環境的作用和獲得性狀遺傳。1884年,帕卡德將他們所倡導的學說稱為新拉馬克主義以與達爾文學說相區別。
 
在生物學史上,拉馬克主義是第一個比較系統的生物進化學說。這一學說主張生物進化,並且用對環境的適應說明進化,從而把歷史的觀點引入生物學。這種合理的科學成分為所繼承和發展。拉馬克主義所主張的用進廢退和獲得性狀遺傳觀點,試圖用自然因素解釋生物為什麼進化是有意義的,但缺乏科學論證,基本上是一種猜測。由於歷史條件的限制,拉馬克學說中也夾雜著若干虛構的、唯心的因素,它是爭論較多的一種進化理論。,學術界肯定拉馬克的歷史貢獻,但一般認為用進廢退不能說明生物進化,獲得性狀不能遺傳。也有人認為獲得性狀能夠遺傳。

復興

(圖)長頸鹿長頸鹿

在進化論中有兩種互相對立的假說:拉馬克主義(Lamarckism)和達爾文主義(Darwinism),兩者最主要的分歧在於對於獲得性遺傳的看法。所謂獲得性遺傳(Heritability of Acquired Characteristics)是指父母在後天獲得的性狀能夠遺傳給下一代。拉馬克主義認為獲得性遺傳是生物進化的主要動力。一個著名的例子是對長頸鹿的脖子變長的解釋,拉馬克認為長頸鹿的脖子之所以長,是因為父輩長頸鹿為了吃樹頂上的葉子,所以脖子越伸越長,而通過獲得性遺傳,就可以把這個長脖子的性狀傳給下一代,久而久之,長頸鹿的脖子就越來越長了。這種思想被簡單(有點誤導地)概括為四個字用進廢退。達爾文主義則否定獲得性遺傳的機理,它認為物種是通過生存競爭把不利的基因從物種的基因庫中淘汰從而達到整體進化的效用。就長頸鹿的例子來看,達爾文認為在長頸鹿這個群類中,既有長脖子的,也有短脖子的,但是長脖子的更容易吃到樹頂的樹葉,處於競爭優勢,所以其存活和繁衍能力比短脖子的大。久而久之,長脖子的長頸鹿越來越多,短脖子的長頸鹿越來越少,於是長頸鹿的脖子就越變越長了。這種思想也被簡單都概括成四個字優勝劣汰
兩相比較,拉馬克主義較為直觀,達爾文主義較為複雜,但是兩者都能說得通。哪種是正確的,只能通過實驗驗證。在拉馬克和達爾文時代,遺傳和基因的概念還沒有流傳(孟德爾開創性的遺傳學研究遲至在20世紀初才被重新發現),所以哪一方都沒有決定性的勝利。直到基因和遺傳的機制被科學家們認識了之後,達爾文的思想才取得最終壓倒拉馬克主義。在遺傳學看來,基因亦即遺傳物質以DNA為載體,DNA先轉錄為RNA,再翻譯為蛋白質,蛋白質通過複雜的互相作用,決定了生物體的形態。在這個過程中DNA的順序是決定性的因素,生物的形態最終由DNA的順序決定。上一代生物的生殖細胞中的DNA通過細胞減數分裂和受精過程傳給下一代,而上一代後天獲得的性狀不會影響生殖細胞中的DNA順序,所以後天獲得的性狀不會遺傳到下一代,換而言之,獲得性遺傳並不存在。遺傳學完美的揭示了遺傳的分子機制,群體遺傳學又從巨觀的角度解釋了個體變異和群體進化的關係,所以達爾文主義有了堅實的科學基礎
然而,自然界的規律可能遠不止這么簡單。最近興起的表觀遺傳學(epigenetics)揭示了獲得性遺傳的可能性,它也許能夠成為達爾文進化思想的一個補充。這個領域是如此吸引視線,以致自然雜誌(Nature)在最近的一期以專題的形式對它作了全面分析和介紹。表觀遺傳學的研究對象是一類不需要改變 DNA序列但是影響生物性狀的機制。簡單說來,DNA雖然決定蛋白質的表達,但是從DNA到蛋白質的過程中卻有很多可以調控的步驟,例如DNA的甲基化、組蛋白的甲基化和乙醯化、siRNA的作用,甚至蛋白質的不同摺疊都能影響蛋白的表達和功能。而對這些可調控的步驟的研究都可以納入表觀遺傳學的範圍之中。本來epigenetics這個名詞早在上世紀40年代就出現了,而這些調控機制很多都是發現已久的東西,並不新鮮。表觀遺傳學的紅火和走入公眾視線卻是得益於近年的一些實驗的新發現。這些發現揭示了這些調控的機制的兩個特徵:一是它們長久地可以受到自然性的後天影響(可獲得性),二是它們可以遺傳(可遺傳性)。如果這兩種因素可以結合在一起,那么獲得性遺傳就是有可能的了。若果真如此,拉馬克主義就能復活了,至少在某種程度上如此。
第二種特徵即可遺傳性對於拉馬克主義來說更加重要。DNA的甲基化組蛋白的甲基化可以通稱表觀基因標記。這些生殖細胞的表觀基因標記一般在受精前都會抹去:甲基化過的DNA和組蛋白都會完全去甲基化。所以通常說來,這種表觀基因標記不會傳到下一代。也就是說,在下一代的細胞中,不會記住父母的表觀基因標記,換言之,父母后天獲得的性狀,也不能被下一代記住。但是,近年來,一些表觀基因標記的保護機制逐漸被發現,比如對小鼠(mouse)的實驗表明,一種叫stella的蛋白質能夠有效的保護卵子中的部分基因的甲基化標記,從而使這種標記能從上一代傳到下一代(Nakamura, Arai et al。 2007; Reik 2007)。而這種例子在植物界中更多(Chong and Whitelaw 2004)。
如果把這兩種因素結合起來看,拉馬克提出的獲得性遺傳確實是有可能存在的。首先,後天環境的影響可以造成父母輩中長久存在的表觀基因標記;其次,這些表觀基因標記還可能通過特殊的保護機制傳到下一代。這恰恰是拉馬克所提出的獲得性遺傳!當然,要完全證明獲得性遺傳的存在還有很長的路要走,一些缺失的環節仍然有待發現,而表觀遺傳標記的的遺傳穩定性還不夠。可是由於基因調控的機制遠比以前預期的複雜,很多機理仍然不清楚,以上問題得到解答之前,誰也不能對獲得性遺傳是否存在妄下斷論。當然,即便獲得性遺傳真的存在,它也很可能只是達爾文的進化機制的補充,而並非取而代之,畢竟以DNA為載體才是傳遞遺傳信息的主要方式。
但是無論如何,獲得性遺傳如果得到證實,無論對於生物界還是對於人類社會,都將是一個極大的衝擊。對於生物界而言,傳統的進化理論需要把獲得性遺傳整合到現有的架構中,拉馬克主義將不和達爾文主義相對立,而可能成為其有益的補充。這將是達爾文發表物種起源,以及遺傳中心法則確立以來又一次認知的飛躍。
對於社會而言,衝擊將不亞於生物學界。由於進化理論涉及人類對自身的認識,其革新將在多方面影響社會的思潮。首先,正如BBC某節目所說的,基因有了記憶之後,你祖父呼吸的每一口氣,吃的每一件食物,看見的每一件事物都可能在幾十年後影響到你,雖然你並沒有經歷過那些事。(Bird 2007)。身體的一些特徵,有可能源於祖先的某些行為,而的某些舉動,也有可能影響幾代以後的子孫。這些說法看來雖然還略顯誇張,但很可能在將來成為人們很感興趣的話題。
其次,可以想見的是,社會資源分配上的公平(equity)原則將會被重新審視。機會均等(equality of opportunity)和結果均等(equality of outcome)是社會公平理論的兩個主要理論體系。機會均等論認為人人生而平等,只要提供均等的機會,各人所能達到的成就取決於自己努力的結果。結果均等論認為由於每個人出生時,其背景和財富都不平等,這種不平等很有可能延續至下一代,而導致結果上的不平等,因此僅僅依賴機會的平等並不能保證真正的平等,只有結果的平等才是最終意義上的平等。而這兩種理論也提出了不同的著眼於保障社會公平的政策途徑。比方說,在高等教育入學政策上,機會均等體無論種族貧富,招生的平等體錄取只根據學生的學業優異程度進行篩選;而結果均等則體對於不同種族民族的學生根據人口比例給予相應的配額或優惠政策以保證不同種族民族學生入學的平等。
如果獲得性遺傳得到證實,那么上一代人的不公平,就有可能在生理上傳給下一代。假設人類和老鼠一樣,那么對孩子照顧不周至少會對孩子的神經系統發育有不良影響。如果進一步假設,不周當的照顧同樣會給孩子智力發育造成不良影響,而且這種影響也會一代一代的遺傳下去。那么,對於貧困家庭來說,如果父母忙於生計,孩子無法得到應有的基本照顧,那么這些孩子的神經系統智力發育就很可能在生理上被決定不如家境更好、得到更悉心照料的孩子,而且這些不足也可能在 生理上遺傳到下一代。如果這種假設被證實,而社會又對此無動於衷或不能採取有效補救措施,這種生理上的遺傳因素結合財富和背景等社會因素,會不斷被放大,長此以往,貧困家庭的後代就會有可能變成越來越智慧型低下的一類人。這將無疑會是倫理學和社會學巨大的挑戰。如果拉馬克主義被證實的話,它將會大大增強結果均等論在保障社會公平的影響及作用,而社會財富的分配製度和政策也會因此面臨重大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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