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本金交割遠期外匯交易

本金交割遠期外匯交易(non-deliverable forward-NDF )是一種 離岸金融 衍生產品,交易雙方基於對 匯率的不同看法,簽訂 非交割遠期交易契約,確定 遠期匯率、期限和 金額,契約到期時只需將遠期匯率與 實際匯率的差額進行交割清算,與本金金額、實際收支毫無關聯

簡介

無本金交割遠期外匯交易(non-deliverable forward-NDF )是一種離岸金融衍生產品,交易雙方基於對匯率的不同看法,簽訂非交割遠期交易契約,確定遠期匯率、期限和金額,契約到期時只需將遠期匯率與實際匯率的差額進行交割清算,與本金金額、實際收支毫無關聯。產品特點:針對有外匯管制的國家或地區,無需對本金進行交割。
亞洲NDF市場成交額占全球NDF市場的絕大多數。根據2003年初新興市場交易者協會的測算,韓元、新台幣、人民幣、印度盧比、印度尼西亞盧比菲律賓比索這六種亞洲貨幣NDF的成交額約占全球新興市場NDF成交額的70%左右。
無本金交割遠期外匯交易(NDF)也是一種遠期外匯交易。所不同的是該外匯交易的一方貨幣為不可兌換貨幣。這是一種場外交易金融衍生工具。主要是由銀行充當中介機構,交易雙方基於對匯率預期的不同看法,簽訂無本金交割遠期交易契約,確定遠期匯率、期限和金額,契約到期只需對遠期匯率與實際匯率的差額進行交割清算,與本金金額、實際收支毫無關係。結算的貨幣是自由兌換的貨幣,如美元。無本金交割遠期外匯交易一般用於實行外匯管制國家的貨幣。NDF為面對匯率風險的企業和投資者提供了一個對沖及投資的渠道。
無本金交割遠期外匯交易與傳統的遠期外匯交易的主要差別在於,不涉及本金的支付,在到期日時,只就市場即期匯率價格與契約遠期價格差價進行交割清算,由於名義本金實際上只是用於匯差的計算,無需實際交付,故對企業未來現金流量不會造成影響。

與NDF相關的政策法規

早在2006年的時候,國家外匯管理局就發布通告規定,未經國家外匯管理局批准,境內機構和個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參與境外人民幣對外匯衍生交易。外管局明確規定,遠期結售匯履約應以約定遠期交易價格的契約本金全額交割,不得進行差額交割。外管局認為我國人民幣對外匯衍生市場正處於發展初期,現階段外匯交易應以風險防範為主,不鼓勵利用衍生工具從事投機性交易

禁令

雖然我國政府是明令禁止境內中資和外資企業從事NDF交易的,但是操作NDF交易並不涉及人民幣和外匯的跨境流動,企業交給銀行的外匯擔保,無須匯到境外,只是作為這些銀行通知其境外分行進行NDF交易的一種憑證。賺取的利潤也只需存到境外銀行的帳戶中即可。國家外匯管理局在執行監控過程中的難度較大,實際上NDF受到的管制較小。由於NDF與DF的套利空間,目前仍然有不少企業利用NDF進行套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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