烏頭鹼類藥物中毒

烏頭鹼類藥物中毒

烏頭鹼類藥物中毒指的是因為誤食了含有烏頭鹼類藥物而導致的中毒現象,包含烏頭鹼類的藥物有川烏、草烏、附子、雪上一枝蒿等,因此建議在食用以上及中藥材時,一定要遵醫囑。

簡介

烏頭鹼類藥物有川烏、草烏、附子、雪上一枝蒿等。川烏、草烏、附子是中醫臨床常用中藥,性味辛、甘,大熱有毒,川烏、草烏可溫中散寒、祛風止痛,附子能回陽救逆,補火助陽。臨床用之恰當,可起沉疴,救危逆。因其毒性大,用之不慎,中毒者亦屢見不鮮。

烏頭類藥物均含烏頭類生物鹼,對心臟毒性大。其中以雪上一枝蒿毒性最劇烈,口服150ml即可中毒,是川烏、草烏毒性的幾十倍。草烏的毒性大於川烏,附子為川烏的子根加工品,其毒性小於川烏。附子藥用有三種規格,鹽附子毒性大於蒸製過的黑附片、白附片。

烏頭鹼對中樞神經有強烈興奮作用。直接作用於心肌,先興奮,後抑制,用量過大可導致心肌麻痹而死亡。

中毒表現為唇、舌、顏面、四肢麻木及流涎、嘔吐、煩燥、心慌、心率減慢或心動過速、膚冷、血壓下降、早期瞳孔縮小/後放大、肌肉強直、呼吸痙攣、窒息而危及生命。

中毒原因

煎煮時間太短

烏頭類入煎劑,一般要求久煎,即煎煮1小時以上,可減低其毒性。烏頭類藥物含有毒性大的雙酯型生物鹼,烏頭鹼化學性質小穩定,經加熱、水煮後,易水解成毒性較小的單酯型烏頭原鹼,烏頭原鹼的毒性只有烏頭鹼的1/200~1/500。由於病者忘記醫囑,或中藥調劑人員交代不清,或病者煎藥嫌麻煩等,以至煎煮此類藥物時間太短,服後出現中毒。

用藥過量 《中國藥典》規定川烏、草烏常用量是1~3g,附子3~10g,最大可用30g,而某些高等院校中藥學教材上記載的川烏、草烏用量比《中國藥典》大1~3倍,開方醫生或使用者超量,出現中毒。

配伍不當

川烏、草烏、附子藥學成分相似,如川烏、草烏、附子同用,易中毒。用藥時間過長。長期服用含烏頭類的中藥湯劑和中成藥,易蓄積中毒。

藥物炮製不當

烏頭類禁生用,生用多指外用。因而要求正確炮製,如炮製未達到合格要求,易引起中毒反應。

服藥時間不當藥物動力學研究表明,等量的烏頭類藥品在不同時間服用,測其烏頭鹼的在體內的血液濃度有顯著差異,上午高於下午,中午最高,晚上則最低。故服用烏頭類的中藥,下午、晚上較為安全,中午服用則增加其中毒機率。

個體差異由於病者休質不同,耐藥能力不一樣,年輕人比老年人強;體健者比弱者強。因此體弱者、老年人要慎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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