烏拉布

富察·烏拉布(1843年-1891年1月3日),富察氏,字紹雲,又字紹庭、少雲。滿洲鑲黃旗人。清朝政治人物、書法家。

基本信息

經歷

鹹豐十一年(1861年)辛酉順天鄉試舉人。

同治十一年(1872年)大挑二等,選授國子監典簿。

同治十三年(1874年)甲戌科第二甲第七十五名進士出身。選翰林院庶吉士。

光緒二年(1876年):四月散館,授翰林院編修。充國史館協修。

三年(1877年):升翰林院侍講。

四年(1878年):以翰林院侍講充文淵閣校理。

五年(1879年):改翰林院侍讀。充日講起居注官、武英殿協修。

七年(1881年):升任右春坊右庶子。

八年(1882年):改左春坊左庶子。五月,充四川鄉試正考官。六月初五日,擢翰林院侍講學士。

九年(1883年):二月,奏陳:“陝甘回務不靖。宜加籌畫一折。據稱陝省回。時常滋事。商州大荔一帶。劫案疊出。地方官遇有漢回詞訟之案。率多含混了事。甘肅平涼府屬化平川等處。安插投誠叛回。不下數十萬。現在生齒日繁。聞亦有蠢動之勢。請飭防患未然。”上諭:“陝甘地方漢回雜處。最易滋事。一切詞訟案件。無論是漢是回。總須持平辦理。投誠叛回。如有桀驁不馴。尤宜加意防範。毋任滋生事端。著譚鍾麟、馮譽驥、各就地方情形。督飭所屬認真撫輯。務使漢回相安。並將防兵隨時訓練。以期有備無患。”

六月,受命充賽音諾顏部賜奠大臣,致祭扎薩克多羅郡王;奏陳:“此次致祭三音諾彥,取道台路,自默霍爾噶順至賽爾烏蘇各台,旱災甚重,駝馬倒斃殆盡。亟宜疏通要差,並詳查被災輕重,及嚴禁私載貨物。”上諭:“亟應設法辦理。以通台路。著吉和、永德於商都大馬內。挑選健駝。分給被災各台。以應要差。昨據戶部籌撥銀五萬兩。為該處辦賑各項要需。著即分析確查。實系被災者加意撫恤。如有藉災為名。藏匿駝馬。亦不得任令委卸至各城差務。由台經過。尤應於出張家口時、嚴禁私載貨物。以省台力。並著該都統等隨時嚴查。毋稍瞻徇。”後轉任侍讀學士。十二月十五日,擢任內閣學士兼禮部侍郎銜。

十年(1884年):二月,偕同工部侍郎孫毓汶以內閣學士前往湖北查辦學政“書價銀”事件。四月,偕同孫毓汶赴安徽偵查候補道員劉傳楨“納賄招權、侵蝕帑項”案件。五月十五日,擢工部右侍郎,兼管錢法堂事務。閏五月初二日,轉工部左侍郎,赴湖北查辦鄖西縣廩生余瓊芳命案。

六月,赴江西查辦廣信府知府董兆奎“勒捐酷刑”案件。八月,赴安徽查辦署壽州知州沈慶立“不理民事、延置盜案”案件,回京途中再轉往河南查辦巡撫鹿傳霖遭彈劾“剛愎貪婪、假公濟私”案、開歸陳許道侵貪河工銀案。九月,重新偵查教黨張懷松等謀反襲擊府城一案。

十一年(1885年):正月,授正黃旗漢軍副都統;以工部左侍郎盤查三庫,兼管理右翼幼官學。充任順天鄉試監臨。受命勘查明陵工程。

十二年(1886年):正月二十四日,以工部左侍郎差任會試知貢舉;三月初九日入闈,侍郎職務由師曾兼署。受命勘查東陵、西陵工程。

十三年(1887年):二月初七日,丁憂守孝,侍郎職務由宗室敬信兼署。五月,以工部左侍郎署理鑲白旗蒙古副都統。受命勘查東陵工程。兼充管理溝渠河道大臣、備查壇廟大臣。

十四年(1888年):四月,調任鑲紅旗滿洲副都統。六月,以工部左侍郎署理吏部右侍郎。八月初一日,以工部左侍郎出差任提督福建學政,侍郎職務由崇禮兼署。十一月,調任正白旗滿洲副都統。

十五年(1889年):正月,因光緒帝大婚禮成,獎敘賞加二級,仍任工部左侍郎、正白旗滿洲副都統、福建學政。

光緒十六年(1890年):密奏福建、台灣、浙江現任藩司、臬司、道、知府實缺與各官員考語。十一月二十三日卒於任上,年四十八歲,上諭依例賜予恤典。

烏拉布居官辦事公允,體恤民情。另曾充任考試漢蔭生閱卷大臣、拔貢覆試閱卷大臣、朝考閱卷大臣、覆勘各直省鄉試試卷大臣、進士朝考閱卷大臣、考試試差閱卷大臣;時常徹夜校閱試卷,惟恐有考生遭到屈枉壓抑;武考生須考試步行射箭,烏拉布因自身擅長步射,也親自指點之。擅長書法,楷書。

家庭

六世祖:富察·米思翰,官至戶部尚書、議政大臣。

五世祖:富察·馬齊,官至太子太保、保和殿大學士,封二等伯。

高祖:富察·傅良,官至西安將軍、領侍衛內大臣,封敦惠一等伯兼一雲騎尉。

曾祖:富察·靈慧,行五,官鑾儀衛雲麾使、福建峒山營參將,誥授武義都尉,後因曾孫烏拉喜崇阿追贈光祿大夫。

祖父:富察·春福,官筆帖式,贈光祿大夫。

父:富察·誠弼,贈光祿大夫。

族兄弟:

富察·烏拉喜崇阿,鹹豐六年進士,官至都統、兵部尚書。

富察·烏爾興額,官本旗筆帖式。

富察·烏拉洪阿,候選筆帖式。

子:富察·宗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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