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瑟槍

泰瑟槍

泰瑟槍(Taser),是由美國泰瑟公司製造的一種非致命性武器,被美國警方大量使用,主要是為了降低一些非必要情況下使用普通槍枝可能造成的誤傷。泰瑟槍的“子彈”是兩枚頭帶倒鉤尾拖極細金屬導線的小飛鏢,靠壓縮氣體發射。泰瑟槍發出的電壓雖大,但電流只有160毫安,它可以隔著5厘米厚的衣服放電,並在5秒鐘內多次放電,每次持續時間為百萬分之一秒。

基本信息

簡介

泰瑟槍泰瑟槍

泰瑟槍,是一種電休克手槍,最早出現在20世紀初期的科幻小說中,後人根據小說主人公的名字和槍名的首個字母為它命名為“TASER”,也有人根據其原理稱其為“電休克槍”。

泰瑟槍的外形與普通手槍十分相似,但沒有子彈,裡面有一個充滿氮氣的氣壓彈夾,可發射2枚“高壓電飛鏢”,實質上是一種可釋放5萬伏電壓、帶金屬針倒鉤的電極。扣動扳機後,彈夾中的高壓氮氣迅速釋放,將槍膛中的兩個電極發射出來,讓被攻擊目標因“電休克”導致其神經系統暫時受損而失去作戰能力,泰瑟公司稱其不會使對手死亡和造成永久性的身體創傷。

研製歷史

泰瑟槍的發明者是美國人傑克·卡沃(JackCover),曾是美國宇航局的一名科學家,他於20世紀60年代開始研製泰瑟槍。

1993年,一個偶然的機會,泰瑟公司的創始人瑞克·史密斯兄弟遇到了泰瑟槍的發明人傑克·卡沃。當時傑克·卡沃正在研製和推廣早期的泰瑟槍,於是3人決定成立一家研究和生產非致命自衛武器的公司,就這樣艾爾泰瑟公司誕生了。

泰瑟公司成立之初,基本上以原泰瑟槍的技術為基礎進行研究,但是由於最初的泰瑟槍以火藥作為發射能源,1994年6月獲準在民用市場銷售,這為泰瑟公司提供了更大的發展空間。

1998年艾爾泰瑟公司更名為泰瑟國際公司,泰瑟公司不斷發展壯大。

截至2003年5月,美國已經有2500多個警察局購買了泰瑟槍,其中有200多個警察局實現了人手一支。9·11事件以後,為維護機艙安全,許多航空公司開始訂購泰瑟槍。

設計原理

(圖)泰瑟槍泰瑟槍結構圖

泰瑟槍是傳統電擊槍設計中比較流行的一種變體。泰瑟槍的基本原理與普通電擊槍相同,只是兩個充電電極不是永久連線在裝置上的。而是固定在長導線兩端,並連線到槍的電路中。

扣動扳機開關將斷開槍內的壓縮空氣瓶,於是膨脹空氣將在電極後方生成壓力,促使電極在空氣中飛行,其後同時還連線著電線。電極上還附有倒刺,所以它們可以鉤住襲擊者的衣服。

連線電極時,電流將沿導線進入襲擊者身體,只要高壓電流射束接觸到目標裸露的皮膚或穿透衣服後,就會電擊其中樞神經系統,使之劇痛難忍,肌肉痙攣,暫時癱瘓,失去反抗能力。

結構組成

電池檢驗系統

在打開保險後,泰瑟槍中的智慧型電子系統就會自動地對電池進行檢查以保證電池具有充足的電力(由於保險打開後槍處於擊髮狀態,要當心不要觸動扳機)。如果電池充好了電,指示器就發出紅色的閃光信號,表明電池的狀態良好,泰瑟槍處於擊髮狀態可隨時進行射擊。如果指示器的光線是穩定的不顯示閃動,持槍警員在處於緊急狀態下仍然可以進行射擊,但應儘可能快地更換新的電池。電池檢驗系統是用鹼性電池來校準的,如果使用充電電池或其他類型的電池,電池指示器就不能正常地工作。

自動計時器

泰瑟槍泰瑟槍

當射擊時,它的智慧型電子系統就射出5秒鐘的T波。第一代泰瑟系統產品的最大缺點是警員在擊發過程中會提前鬆開扳機,因為在打擊目標失去活動能力前,警員往往擔心放電太快。在高級泰瑟槍中,控制系統能自動地發射5秒鐘,從而消除了這一個問題。任何時候使用者只要把保險推回至安全位置就使槍閉鎖。

內置雷射器

用於保險啟動,M-26與M-18L高級泰瑟槍由於帶雷射器成為標準產品。M-18型泰瑟槍不帶雷射器

數據連線埠

M-26型高級泰瑟槍除提供最有效的記錄能力外,還具有創新的武器管理技術。在M-26型高級泰瑟槍的背部有一個數據連線埠,M-26型高級泰瑟槍每發射一次,在數據連線埠里就會儲存發射時間與日期。這些數據可以被下載到任何Windows95/98兼容計算機中(要求使用專用調整電纜)。M-18或M-18L高級泰瑟槍沒有數據窗。

AFID子彈跟蹤

泰瑟槍每發射一個氣動彈夾,就會有多至40個的五彩小碎紙片樣的鑑定標籤被射出來。每一個AFID上都打有被發射彈夾的序列號,有關警察部門可根據被發射彈夾的序列號來確定進行射擊的警員。

記錄系統

為了防止警察濫用槍枝,隨便開火,泰瑟槍在設計時還增加了記錄功能。使用者在扣動扳機後,槍膛後面會彈出許多小紙屑,上面印有本槍的序列號,調查人員可通過它們輕而易舉地查到槍的主人。此外槍內還有一個微型晶片,專門記錄每次射擊的日期和時間。

泰瑟國際公司從2005年起為自己生產的電休克手槍安裝攝像裝置,以便及時記錄下每次射擊的情況。安裝這些攝像裝置的目的主要是為了幫助專家們對電擊槍的使用情況進行全面分析,拍攝下的畫面將被作為在法庭上出示的證據。

性能指標

泰瑟槍泰瑟槍

有效性:在預發射試驗中,使70個被試驗者100%失去活動能力。

長期影響:無(除眼睛傷害與摔倒引起的傷害)。

射程:泰瑟槍的最大射程為7米,“飛鏢”的速度為每秒60米。

最佳發射距離:2—3米。

失去探針的後備:如果兩枚發射探針未擊中目標,在槍的前部有兩個電極能作為電擊槍使用。

自動的脈衝調節:探針一旦被發射出去,槍能放電5秒使目標可靠地倒下。

擊穿衣服的厚度:5厘米。

射擊目標的恢復時間:因人而異,一般為幾分鐘。

電池低能指示器:有。

安全性:防止意外發射。

保修:使用期內花25美元的替換保證。

重量:0.51kg。

電池:推薦用AAEnergizer鹼性電池,也可以使用充電電池,但電池指示器不適合充電電池使用。

主要槍型

泰瑟槍M26

簡稱M26,在設計和功能上遠比老式泰瑟槍先進,而且可靠。在制止俄勒岡州國家監獄暴動行動中,M26電擊槍的表現很出色,發揮了重要作用,M26安全、有效,而且使用也很方便,但是該槍體積大而且很笨重,將其掛在執勤者腰帶上很不舒服,尤其是當警察執勤腰帶上已經掛滿催淚噴射器、伸縮警棍、備用彈匣、手銬和無線電話的情況下,更是不堪重負。

泰瑟槍X26

(圖)泰瑟槍泰瑟槍X26

X26高效的秘密是採用了“成形脈衝(Shaped Pulse)”原理。M26需要26W功率的原因之一是其每秒產生的18個電脈衝,都要克服衣服和皮膚的阻抗。相反,X26隻需突破一次,然後用一小部分能量維持這種開放狀態,其餘能量在遇到很小阻力的情況下,以前2秒每秒19個脈衝、後3秒每秒15個脈衝的方式進入人體內。這就使其以較小的能量產生較好的作用效果。X26的功率比M26小,因此可以用較小的電池供電,從而使武器外形變小。

X26有一個非常小的、短粗的握把,為了防止握把過短,泰瑟公司設計了備用槍彈固定器用來加長握把,也使用戶具備了快速裝彈並再次進行射擊的能力。X26的外觀設計充滿了美感,包括位於握把上帶有X26標識的不鏽鋼片都進行了精心設計,可以說X26是所有泰瑟槍中的佼佼者。

使用方法

使用時機

泰瑟槍是一種嚴肅的防禦武器,應當認真地對待。雖然設計這一武器時目的是儘可能非暴力地制止攻擊者,但使用它也會引起嚴重的傷害,如射中眼睛與摔倒造成的傷害。要記住,不要對距離超過21英尺的攻擊者開槍(測量21英尺看看距離有多遠——這一距離可能比想像的要遠一些)。如果對21英尺外的人開槍,探針電線長度不夠,因此達不到目標。

執法人員要參考所在部門有關武器使用的規定。

使用步驟

泰瑟槍泰瑟槍

①扳起保險使槍成待髮狀態。

②瞄準目標胸部中心位置。

發射——按下扳機發射探針。

④如果目標(被射擊者)沒有倒下或者有多個目標(或者從背後受到攻擊),把穩槍體作為電擊槍使用(射出T波)。

⑤在發射過的氣動彈夾還在電力手柄中或彈殼彈射出手柄的情況下,高級泰瑟槍可以作為電擊槍使用。但是,如果有未使用的氣動彈夾在槍體,由於在發射時會射出探針,泰瑟槍不能作為電擊槍使用。一旦探針已經被發射,高級泰瑟槍就可以作為電擊槍使用。

注意事項

高級泰瑟槍是一種非致命武器。使用泰瑟槍的目的是使打擊目標失去活動能力而不致引起永久性的傷害或死亡。雖然醫學證據表明高級泰瑟槍不會引起永久性的副作用或致命性傷害,但是要提請使用者注意,機械對抗本身就蘊涵著一定的危險性,由於可能出現不能預見的情況或由於個別目標的身體敏感性,一些打擊目標會受到重傷或發生死亡。因此,應當把高級泰瑟槍作為一種嚴肅的武器來對待並且只應當在對方使用的暴力措施能引起類似的危險或更高危險的情況下使用。

泰瑟槍泰瑟槍

1、在不使用時不要把泰瑟槍對準任何一個人。

2、不要把泰瑟槍對準目標的眼睛和面部。

3、要把泰瑟槍放在兒童接觸不到的地方。

4、一定要使用低能電池。

5、為了延長武器的壽命,要避免把槍掉在地上。

6、除非在安全蓋處於閉鎖狀態和去掉電池的情況下,任何時候都不能把手放在泰瑟槍的前面。

7、除非打擊目標躺在身邊,在發射時不要讓泰瑟槍傾斜。

8、在乘飛機時必須把泰瑟槍放在行李箱中,不允許帶泰瑟槍登機。

9、一定要在每個氣動彈夾的外殼上印上失效期,以便到期時補充更換。

10、不要在可燃性液體與煙霧附近發射泰瑟槍。

11、泰瑟槍能引起暫時性癱瘓。在特殊情況下,這種癱瘓可能很危險甚至會引起死亡。例如,在游泳池中被擊中的人由於不能游泳或站立,可能會被淹死。由於這種危險,只有在為了保護自己的絕對必要情況下才使用泰瑟槍。

12、當泰瑟槍裝上子彈而不立即使用時,一定要保證保險處在閉鎖狀態。

13、當攜帶泰瑟槍外出時,要把它放在一個密閉的容器內。容器內不要有其他可能幹擾或啟開保險的物品。

14、推薦在攜帶泰瑟槍時應放一個有合格證的槍套里。

維護保養

在設計泰瑟槍時就考慮了維修問題,因此它很容易維修。除了存放在適合的溫度下以外,8個一組的新EnergizerAA鹼性電池要一直放在槍中。當電池檢驗系統的紅色閃光消失時,一定要把能量不足的電池換掉。要換下空的彈夾,並注意不要隨意丟棄使用過的氣動彈夾,以免尖銳的探針會傷到人。

每一枚氣動彈夾都標有失效期。這一日期是安全使用的指導,過了這一日期就應把它們從槍中取出換掉。到失效時間(正常有效期為5年)扔掉前,一定要把氣動彈夾發射掉。決不能把未發射的氣動彈夾扔掉,特別是不能把它扔在火里,這樣會使氣動彈夾發生爆炸。在氣動彈夾過期後,需要從槍中取出並換上新的。這一要求有助於使整個系統處於高度完善狀態。決不要打開氣動彈夾,也不要打開泰瑟槍來看。

配備狀況

自1994年在美國問世以來,泰瑟電擊槍多次升級換代,在警方執法過程中能夠有效減少誤傷致死率,故此世界上不少國家已引進泰瑟電擊槍作為警方標配。

美國執法機構中廣泛使用,美國的2400個執法機構都儲備有泰瑟槍,其中超過150家機構將其配發到每一個辦公人員。2011年,警方的泰瑟槍使用率較以往增加了45%。

英國警方2004年開始引進泰瑟槍,至2012年已在7000多起突發事件中使用過。

由於泰瑟系列電槍獲多國的保全部隊和警隊選擇作為制式槍械使用,因此具有極高的知名度。除了美國和英國,其他使用泰瑟槍的國家包括:阿根廷、澳大利亞、巴西、加拿大、法國、德國、希臘、冰島愛爾蘭共和國、以色列、馬來西亞、紐西蘭、新加坡、瑞典。

安全爭議

泰瑟槍泰瑟槍

隨著電休克手槍使用範圍的不斷擴散,許多人認為這種手槍完全可以致命,開始懷疑其安全性能,要求對其進行全面鑑定,並公布相關結果。2004年春天,美國CBS媒體公司根據憤怒的公眾提起的控訴和線索,自行蒐集了40例泰瑟槍電擊致命的實例。一些反覆受到暴力刺激、毒品或酒精中毒的人,在受到泰瑟槍高壓電擊後,因心臟或呼籲停止而死亡。而且,一些警察有時蓄意向嫌疑人一次連發數槍,甚至在其躺倒在地不能動彈時還繼續開槍。這些報導引發了質疑非致命武器安全性能的浪潮,一些護法機關也參與進來。

2004年的調查表明,泰瑟國際公司新推出的威力最強大的M26泰瑟手槍(單價400-1000美元),只對其安全性能進行了最低程度的研究,僅於1996年在1隻豬身上,1999年在5隻狗身上進行了試驗。

2001年至2008年在美國被泰瑟槍擊中最終導致死亡的案例有300多起。

英國2011年也有被泰瑟槍擊中後死亡的案例報導。

泰瑟國際公司作為生產廠商否認這一質疑,繼續確認其研製、生產的電休克手槍不會殺人,稱應當從服用毒品過量以及其他與手槍無關的因素中尋找一些人死亡的真正原因。

有專業人士指出,雖然泰瑟槍屬於“非致命性”武器,但其發出的高壓電脈衝仍可能給心臟病及腦部疾病患者造成生命危險,而且被電擊後身體失控倒地時也可能給人帶來意想不到的嚴重傷害,所以警察絕不能隨意使用電擊槍。

非致命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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