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服飾

明朝服飾

明朝服飾屬於漢族傳統服飾體系,在經過元代蒙古人統治之後,明朝恢復漢族的傳統,明太祖朱元璋重新制定了服飾制度。明代許多男子流行的髮式都是明太祖首創的。比如“網巾”,有象徵國家法令齊全的意思,“四方巾”象徵國家太平,還有“瓜皮帽”,它幾乎被現代的西方人當作中國典型的帽子了。服飾發展到明代,最突出的特點是以前襟的紐扣代替了幾千年來的帶結。但是紐扣並非始於明代,從元代的辮線襖子腰圍部分曾經見到過釘紐扣的形式。紐扣的使用也是一種變革,體現著時代的進步。

基本信息

基本簡介

明朝服飾明朝服飾
經過元代蒙古人統治之後,明代恢復漢族的傳統,明太祖朱元璋重新制定服飾制度。明代許多男子流行的髮式都是明太祖首創的。比如網巾,有象徵國家法令齊全的意思,四方巾象徵國家太平,還有瓜皮帽,它幾乎被現代的西方人當作中國典型的帽子了。服飾發展到明代,最突出的特點是以前襟的紐扣代替了幾千年來的帶結。但是紐扣並非始於明代,從元代的辮線襖子腰圍部分曾經見到過釘紐扣的形式。紐扣的使用也是一種變革,體現著時代的進步。

服飾特點

明朝服飾明朝服飾
明裝與唐裝相比,在於衣裙比例的明顯倒置,由上衣短下裳長,逐漸拉長上裝,縮短露裙的長度。衣領也從宋代的對領蛻變成以圓領為主。明代女裝上衣是三領窄袖,身長三尺有餘,露裙二、三寸,即所謂“花冠裙襖,大袖圓領”。當時揚州流行一種新式樣:女衫長二尺八寸,袖子寬一尺二寸,外護袖鑲錦繡,冬季鑲貂狐皮。裙裝在明代初年用色偏向淺淡;崇禎時期提倡白色裙。裙邊有一、二寸繡邊。明初裙寬為六幅,明末時發展為八幅、十幅。裙褶十分盛行,有細密褶紋,也有大褶紋。褶紋裝飾十分講究。有一種名為彩條裙,每條選用一種顏色緞,每條色緞上繡出花鳥紋飾,帶邊鑲以金線可成為獨立的條帶,將數條這樣的各種彩條拼合在腰帶上,就成為彩條飄舞的裙子,因此取名“鳳尾裙”。有的還將整塊緞料用手工做成細褶紋,取名“百褶裙”。一種二十四褶裙取名“玉裙”。明代還有一種特殊式樣的帔子,由於其形美如彩霞,故得名“霞帔”。這種帔子出現在南北朝時期,隋唐時期得此名。到宋代將它列入禮服行列之中。明代服用此式較為普遍,它的形狀宛如一條長長的彩色掛帶,每條霞帔寬三寸二分,長五尺七寸,服用時繞過脖頸,披掛在胸前,,由於下端垂有金或玉石的子,因此越發顯得挺拔高貴。

古代留存至今的資料中,大部分是宮廷中命婦著裝形象。命婦著霞帔時,在用色和圖案紋飾上都有規定。一般在大紅底色的大袖衫上披掛霞帔時,要用深青色繡花霞帔,品級的差別主要表現在紋飾上,如下分別列數。
一、二品命婦霞帔用蹙金繡雲霞翟紋(即長尾山雉)。
三、四品命婦霞帔用金繡雲霞孔雀紋。
五、品命婦霞帔用繡雲霞鴛鴦紋。
六、七品命婦霞帔用繡雲霞練鵲紋。
八、九品命婦霞帔用繡纏校花紋。
明代的褙子的紋樣與霞帔在品極差別上基本相同,只是八、九品命婦用團花,不用纏枝花。明代使用褙子面很廣。按身份來分有兩種類型;貴族使用的褙子,在禮節性場合為合領大袖對襟形式;平民做為常服就採用直領小袖對襟形式。還有一種出自元代的無領對襟馬甲,又稱比甲,是宮廷中皇后的專用服式。後來逐漸傳入民間,擴大了服用範圍。比甲盛行於明代中期,主要受青年婦女的偏愛。這種"比甲"從形式上看與隋唐時期的半臂有淵源關係,後來清代出現的馬甲,就是這種比甲的變形。

明朝服飾明朝服飾

明式服裝的另一個特色是襟上佩佳飾物,並且十分醒目。都是些金、珠、玉等材料做成的各種飾物。其中垂掛在胸前的叫墜領;系在前襟的叫七事;走起路來有響聲的叫禁步,這些佩飾統稱叫雜佩。另有一種特別的佩飾,是在一條金鍊上,以環相連掛著四件小物件:即鑷子(是一種一頭固定,一頭張開的鐵制小工具用以夾取細毛之用,人稱毛鑷子)、牙籤(剔牙之用)、耳挖子(挖耳用的小勺)和小刀,均是些婦女的生活實用品。

《明會典》是明代官修的一部典章制度書,其中記錄貴族女裝用料均為各色紵絲綾羅紗隨用,而平民女服用料則受限制,即便是禮服,也限用紫色粗布(即絁)並且禁止用金繡,袍衫也只限用紫色、色和桃紅色等淺淡的顏色,而禁止使用大紅色、鴉青色和明黃色等濃艷的色彩。明洪武十四年還規定,商賈之家只能用絹布制裝,農家可以使用紬紗和絹布。

明代男裝以方巾圓領為代表形式,儒生所著襴衫與當今舞台上京劇書生的服飾極為相似。其特點是寬袖、皂(黑)色緣邊,青圓領、皂絛軟巾垂帶。腳夫和搬運工則著青布衫褲,青布長手巾,上衣沿寬邊,足著草制的靸鞋。官服是雲緞圓領袍,另有外加雲緞外套的穿法。這種袍長離地一寸,袖長過手,袖椿(指袖身)寬一尺,袖口寬九寸,足著大紅色履為典型式樣。明朝立國不久,就下令禁穿胡服,恢復了唐朝衣冠制度,法服與常服又得以並行了。法服大體同於唐朝,祗是進賢冠改成了梁冠,並增加了忠靜冠、保和冠等冠式。官吏戴烏紗帽,穿圓領袍。袍服除了品色規定外,還在胸背綴有補子,並以其所繡圖案的不同來表示官階的不同,不獨唯此,官員的腰帶也因品級的不同而在質地上有所不同。故有明一代的服飾特點主要體現岀等級限制的嚴格。書生多穿直裰或曳撒,戴巾。平民則穿短衣,戴小帽或網巾。明朝女子髻式也頗多,且常在額上系兜子,名“遮眉勒”。衣裙近似宋元兩朝,但內衣有小圓領,頸部加紐扣。衣身較長,綴有金玉墜子,外加雲肩、比甲(大背心)等。

明代的男裝,大人多穿青布直身的寬大長衣,頭上戴四方平定巾,一般平民穿短衣,裹頭巾。這個時候出現了一種六瓣、八瓣布片縫合的小帽,看起來很像剖成半邊的西瓜。本來是僕役所戴的,但是因為戴起來很方便,所以就普遍流行起來。這就是清代瓜皮小帽的前身。明代的貴婦多是穿紅色大袖的袍子,一般婦女只能穿桃紅、紫綠及一些淺淡的顏色。平日常穿的是短衫長裙,腰上繫著綢帶,裙子寬大,樣式很多,像百褶裙、鳳尾裙、月華裙等。

男女服飾

明朝服飾明朝服飾
男服服飾

冕服:從宋代起皇帝幾乎只穿一種冕服。
朝服:有通天冠服、皮弁服、朝服等。
公服:百官的正式辦公服。均用到它。
常服:恢復唐宋時代的常服糸統。

女服服飾

禮服:
褘衣:為皇后受刪、謁廟、朝會時穿著。
翟衣:為皇后的第二禮服。
禮服:品官命婦的大禮服。

明代背子

明朝服飾明朝服飾
明代婦女的服裝,主要有、襖、霞帔、背子、比甲及裙子等。衣服的基本樣式,大多仿自唐宋,一般都為右衽,恢復了漢族的習俗。其中霞帔、背子、比甲為對襟,左右兩側開衩。成年婦女的服飾,隨隨各人的家境及身份的變化,有各種不同形制,普通婦女服飾比較樸實,主要有襦裙、背子、襖衫雲肩及袍服等。明代背子,有寬袖背子、有窄袖背子。寬袖背子,只在衣襟上,以花邊作裝飾,並且領子一直通到下擺。窄袖背子,則袖口及領子都有裝飾花邊,領子花邊僅到胸部

明代比甲

明朝服飾明朝服飾
明代婦女的服裝,主要有衫、襖、霞帔、背子、比甲及裙子等。衣服的基本樣式,大多仿自唐宋,一般都為右衽,恢復了漢族的習俗。比甲的名稱,見於宋元以後,但這種服飾的基本樣式,卻早已存在。比甲為對襟、無袖,左右兩側開衩。隋唐時期的半臂,就是與比甲有著一定淵源關係。明代比甲大多為年輕婦女所穿,而且多流行在士庶妻女及奴婢之間。到了清代,這種服裝更加流行,並不斷有所變革,後來的馬甲就是在此基礎上經過加工改制而成的。

官吏常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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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烏紗帽、身穿盤補服是明代官吏的主要服飾,以補子來區分官職。這種袍服是明代男子的主要服式,不僅官宦可用,士庶也可穿著,只是顏色有所區別。平民百姓所穿的盤領衣必須避開玄色、紫色、綠色、柳黃、薑黃及明黃等顏色,其他如藍色、赭色等無限制,俗稱“雜色盤領衣”。明朝建國二十五年以後,朝廷對官吏常服作了新的規定,凡文武官員,不論級別,都必須在袍服的胸前和後背綴一方補子,文官用飛禽,武官用走獸,以示區別

官吏服飾

明朝服飾明朝服飾
明代文武官員服飾主要有朝服、祭服、公服、常服賜服等。麒麟袍為官吏的朝服。其服裝特點是大襟、斜領、袖子寬鬆,前襟的腰際橫有一下打滿襉。所繡紋樣,除胸前、後背兩組之外,還分布在肩袖的上端及腰下(一橫條)。另在左右肋下,各縫一條本色製成的寬邊,當時稱“擺”。明代太監劉若愚《酌中志》一書,就專門敘述到這種服飾。他說:“其制後襟不斷,而兩旁有擺,前襟兩截,而下有馬面褶,從兩旁起。”這種服裝所採用的質料和紋樣,按規定,都有一定製度。《明史·輿服志》稱:正德十三年,“賜群臣大紅貯絲羅紗各一。其服色,一品鬥牛,二品飛魚,三品蟒,四、五品麒麟,六、七品虎、彪;翰林科道不限品級皆與焉;惟部曹五品下不與。”本圖所繪的服裝,就繡有麒麟紋樣。麒麟是古代傳說中的一種動物,形狀象鹿,全身有鱗甲,牛尾馬蹄,有一隻肉角。後人將它作為吉祥的象徵廣泛用於各類器物的裝飾。麒麟的形象也經過一番變化,將頭繪成龍首並有兩角,尾繪成獅尾等等。明代官服繡麒麟,似不限四、五品,職位特殊的錦衣衛指揮侍衛等也能服用。

皇帝常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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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服又稱翼善冠,戴烏紗折上巾,樣式為盤領、窄袖、前後及兩肩繡有金盤龍紋樣,玉帶皮靴。此服用途較多。明代皇帝的常服,服裝以黃色的綾羅,上繡龍、翟紋及十二章紋。龍的圖案從上古發展到明代,精力了無數次的變化。總的看來,先秦的龍紋,形象比較質樸粗獷,大部分沒有肢爪,近似爬蟲類動物。秦漢時期的龍紋,多呈獸形,肢爪齊全,但無鱗甲,常繪成行走狀,給人以虛無縹緲的感覺。明代的龍,形象更加完善,它集中了各種動物的局部特徵,頭如牛頭、身如蛇身、角如鹿角、眼如蝦眼、鼻如獅鼻、嘴如嘴、耳如貓耳、爪如鷹爪、尾如魚尾等等。在圖案的構造和組織上也很有特色,除傳統的行龍、雲龍之外,還有團龍、正龍、坐龍、升龍、降龍等名目。本圖服裝上所繡的團龍中,就有升龍、降龍兩種。

皇后服飾

明朝服飾明朝服飾
明代婦女的服裝,主要有衫、襖、霞帔、背子、比甲及裙子等。衣服的基本樣式,大多仿自唐宋,一般都為右衽,恢復了漢族的習俗。凡命婦所穿的服裝,都有嚴格的規定,大體分禮服及常服。皇后常服為戴龍鳳珠翠冠、穿紅色大袖衣,衣上加霞帔,紅羅長裙,紅褙子,首服特髻上加龍鳳飾,衣繡有織金龍鳳紋。
鳳冠是一種以金屬絲網為胎,上綴點翠鳳凰,並掛有珠寶流蘇的禮冠早在秦漢時期,就已成為太后、皇太后、皇后的規定服飾。明代鳳冠有兩種形式,一種是后妃所戴,冠上除綴有鳳凰外,還有龍等裝飾。另一種是普通命婦所戴的彩冠,上面不綴龍鳳,僅綴珠翟、花釵,但習慣上也稱為鳳冠。

明代胄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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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代軍士服飾有一種胖襖,其制:“長齊膝,窄袖,內實以棉花”,顏色所為紅,所以又稱“紅胖襖”。騎士多穿對襟,以便乘馬。作戰用兜鍪,多用銅鐵製造,很少用皮革。將官所穿鎧甲,也以銅鐵為之,甲片的形狀,多為“山”字紋,製作精密,穿著輕便。兵士則穿鎖字甲,在腰部以下,還配有鐵網裙和網褲,足穿鐵網靴。

士人服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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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代圓領大袖衫為儒士所穿的服飾,與其他官吏一樣,都有詳細的制度。如“生員衫,用玉色布絹為之,寬袖皂緣,皂條軟巾垂帶。凡舉人監者,不變所服。”這是從江蘇揚州明墓出土的一套士人服飾。在當時被稱為“直裰”,或稱“直身”,《儒林外史》里的士人,就多穿這種服裝。

明代襦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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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代上襦下裙的服裝形式,與唐宋時期的襦裙沒有什麼差別,只是在年輕婦女中間,常加一條短小的腰裙,以便活動,有些侍女丫環也喜歡這種裝束。上襦為交領、長袖短衣。裙子的顏色,初尚淺淡,雖有紋飾,但並不明顯。至崇禎初年,裙子多為素白,即使刺繡紋樣,也僅在裙幅下邊一、二寸部位綴以一條花邊,作為壓腳。裙幅初為六幅,即所謂“裙拖六幅湘江水”;後用八幅,腰間有很多細褶,行動輒如水紋。到了明末,裙子的裝飾日益講究,裙幅也增至十幅,腰間的褶襉越來越密,每褶都有一種顏色,微風吹來,色如月華,故稱“月華裙”。

明水田衣

明朝服飾明朝服飾
明代水田衣是一般婦女服飾,是一種以各色零碎錦料拼合縫製成的服裝,形似僧人所穿的袈裟,因整件服裝織料色彩互相交錯形如水田而得名。它具有其它服飾所無法具備的特殊效果,簡單而別致,所以在明清婦女中間贏得普遍喜愛。據說在唐代就有人用這種方法拼製衣服,王維詩中就有“裁衣學水田”的描述。水田衣的製作,在開始時還比較注意勻稱,各種錦緞料都事先裁成長方形,然後再有規律地編排縫製成衣。到了後來就不再那樣拘泥,織錦料子大小不一,參差不齊,形狀也各不相同,與戲台上的“百衲衣”(又稱富貴衣)十分相似。

周邊影響

朝鮮

唐代時期,新羅與唐朝交往甚密,服飾特點幾乎與唐朝無異,朝鮮王朝中期之後韓服吸收了明朝服裝式樣,特別是女服朝高腰襦裙發展,而官服、朝服、宮廷重要禮服亦一直保留漢服制度,並隨漢服變化而變化,如唐朝時官員的烏紗幞頭的後系帶為下垂帶樣式,新羅官員幞頭同為此樣式,而明代之後改為展角樣式,李朝也改為短展角;如李朝王后大禮服一直都為中國皇后翟衣樣式。而現代韓服和漢服的主要不同之處:漢服一般是交領右衽,也有對襟的(V字領),而朝鮮服裝的交領不明顯,近似小v領;女服裙子束的特別高,而且下擺十分寬大、蓬鬆。

越南

十八世紀初日本畫家筆下的越南(東京)婦女及小孩。越南古稱交趾(中國稱作“安南”),西元968年,丁部領建立丁朝(大瞿越國),開始成為獨立的封建王
朝,兩年後(970年)自稱皇帝。在服飾上,尤其是宮廷禮服,皇帝、大臣的朝服,幾乎就是中國漢族王朝宮廷禮服,皇帝、大臣朝服的翻版,試以越南末代皇帝
保大所著之弁冠、兗服來看,與明朝宗藩服飾如出一轍,不過比之明朝皇帝,其造型顯得小一號而已。以漢族帝王的正式禮服——冕旒袞服為例,明代皇帝的冕旒是十二旒的,越南是六旒的。滿清占據中國之後的兩百多年間,與中國南疆山水相連的越南,仍然完好的保存著明式衣冠,從十九世紀末二十世紀初法國殖民者在越南存留下來的許多珍貴照片和大量的歷史資料可以明確的反映出這一點,有一個典型的例子就是,1898年駐雲南府(今昆明)的法國領事方蘇雅(Auguste
François,1857年8月20日—1935年7月4日)所著龍袍的照片,被許多人誤認為是中國皇帝的龍袍或者中國戲曲中的裝束,實際上,方蘇雅所著之服,乃是越南皇帝的朝服,從造型看,和明代宗藩、大臣的朝服類似,只是帶有濃厚越南服飾特徵。

琉球

琉球國在14世紀開始向明朝朝貢,琉球和福建地區的關係密切,琉球常派留學生往福建學習中國文化。一些留學生在福州長期生活後,也把福建的民間習俗帶回琉球。所以,不少琉球服飾式樣仿製福建當時的服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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