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羅村

新羅村是唐朝時期韓國新羅人在中國東部沿海一帶,特別是山東,江蘇沿海一帶形成的聚居區。

歷史

我的遠祖與圃隱先生
李稷
“據祖上傳說,我的先祖來自韓國永川市,新羅時期(唐朝)被販賣到中國的東部沿海(日照縣)作奴隸,後來在日照縣的新羅村居住了許多世代。在唐宋期間,日照因為有鹽場和鹽官,成為琅琊一帶富庶繁華之地,那裡的新羅村人口也最多。明洪武年間,圃隱夢周先生出使中國到日照縣。那時我的遠祖任新羅村村長,圃隱先生及其隨行人員就住在新羅村里。由於長期漢韓混居,那時山東沿海這樣比較典型的新羅村已不多見。新羅村情況不是太詳細,只是說在日照縣南面的一個大鹽埠和碼頭附近。離碼頭不遠處有一座小山,曾經是遠古中國人祭祀太陽神的地方,新羅村就坐落在其中一條山谷之中,人們以曬鹽捕魚和務農為生。
據說圃隱先生曾為新羅村辦了三件大事。第一,出資在新羅村對面新羅寺附近建設新羅書院,成為新羅村有史以來第一所學校;第二,到新羅村東側小山頂上約800年樹齡的白果樹下賦詩,以“日照縣”為名,詩文曰:“海上孤城草樹荒,最先迎日上扶桑。我來東望仍搔首,波浪遙望接故鄉”。抒發了新羅人懷念故鄉的情懷。白果樹為第一代新羅移民所植,是人們出海時的坐標,也是人們眺望大海遙望故鄉的地方。後人將詩文刻碑置於白果樹下以示紀念;第三,從新羅村帶了幾個年輕人回到韓國,我的遠祖也有幸成為回到故鄉省親的第一人。
如今我在古稀之年有幸從海外回到日照來探訪先祖曾經居住過的地方。但是新羅村、新羅寺、新羅書院都不在人們的記憶之中,白果樹也不見了蹤影。經過反覆考察,終於找到了那個鹽埠和碼頭。這個鹽埠和碼頭在日照縣舊址南約20公里,叫濤雒鎮,在明清時期因販鹽而成為一個繁華碼頭和重鎮。鎮南面有座小山叫鳳凰山,山上的確曾經有一棵古老的白果樹,此山不大,但是俯視大海,白果樹的確是人們出海當坐標用的。但是白果樹的樹齡以及來歷人們就無從說起了。遺憾的是,鳳凰山因採石而滿目蒼夷,山上的白果樹在文革期間被砍掉了,那塊刻有圃隱先生詩文的石碑也無人知曉。
在鳳凰山的西側有山叫做大寨山,山頂平台上似乎有石頭壘的寨牆的遺蹟,淹沒在雜草叢中,十分荒涼,給人以有人居住過的樣子。據村民講,山下的山谷叫望仙澗,是秦始皇到這裡祭祀太陽神和求仙祭祖時賜名。望仙澗中有一佛教寺廟,叫石鳯寺,因鳳凰山而命名。如今石鳯寺已經不在,只有一部分石頭牆基埋在泥土裡,大量的破磚碎瓦散落在草叢中。根據磚瓦的年代判斷,有的磚瓦可能在宋明之間,有的較為滯後,屬於清朝產物。據村民說,石鳯寺曾經發生過一件怪異的故事。當地人有一在石鳯寺趕廟會的習俗。據說清朝時期有一年,廟會上演戲的演員用木刀砍下一個人頭,從此石鳯寺就敗落了。這個石鳯寺是否就是原來的新羅寺呢,值得考證。山谷的谷頂上有一塊圓形巨石叫太陽神石,是遠古先民祭祀的寶石,文革期間被紅衛兵破四舊打掉了一塊,殘石仍然可見。
這一切都似乎說明,這裡應該是我的先祖居住過的地方,親切之感油然而生。但是望著這面目全非的模樣,我心中又充滿了悲傷。使我不禁想起美國的一部叫做“根”的電影,那電影敘述的是美國黑人追尋先祖蹤跡的歷程。而我的先祖有誰來追溯呢,他們的屍骨或許就埋在這裡的泥土裡呢。唯有寫下這份永恆的記憶,使我的子孫記得,儘管中韓兩國的血液在我們身上流淌,但是腳下的這片熱土是我們的新羅祖先曾經居住生活過的地方,這裡有他們的痛苦,他們的歡樂,他們的愛情,他們的夢想,經常來看看,永遠不要遺忘”。
韓國永川市政府網站還同時轉載了署名“漢城之花”的記載:
我的老家來自韓國永川市,現在山大學習。據老家老人介紹,明洪武年間鄭夢周在遊歷山東沿海一帶時,訪問過天台山山下新羅村和新羅寺,除了留下詩作日照縣之外,還有另外兩首,現一併介紹如下: 《日照縣》 
海上孤城草樹荒,最先迎日上扶桑。
我來東望仍搔首,波浪遙望接故鄉。
《日照天台山》 
天台飄渺渤海間,不納凡人只見仙。 
幸得神女施法力,從此琅琊多一山。
《天台山安期祠》
餐紫霞渴飲露,無思無為神自渡。 
朝采仙藥暮煉丹,不吐不納登仙去。
山東省情網對唐代新羅人作了如下記載:
唐代新羅人在山東
“唐朝境內的新羅僑民,有的以純粹的州縣政區形式聚集在一起,如唐高宗總章年間(公元668—公元669年)設定的歸義州,即為一個新羅移民政區。但是在山東沿海地區,卻有一些新羅僑民村落和坊區散布其中。那么,這些新羅人從什麼時候又因何種原因而僑遷到這些地區?他們在山東地區進行了什麼樣的活動?唐朝政府又是如何對他們進行管理的?
我們首先考察一下唐代山東地區的新羅僑民村落。今天的山東地區,在唐朝大致包括河南道的登州、萊州、密州、青州、沂州、兗州、淄州、齊州、濟州、鄆州、曹州和河北道的棣州、德州和博州諸地。關於唐朝境內的新羅僑民,中國文獻記載不多,主要得益於日本僧侶圓仁所著的《入唐求法巡禮行記》的記載。
日本僧侶圓仁(公元794—864年)於公元839年以“請益僧”的身份隨日本派遣的遣唐使團前來中國,在揚州所屬的海陵縣東梁豐村登入。圓仁來到揚州後,想到台州天台山進香朝拜,但未得到唐朝政府的批准,並被要求隨日本使團回國。圓仁心有不甘,於是和其隨從一起在海州一帶就岸,離開了踏上歸途的日本朝貢使團船隊,期望能在唐朝滯留而從事求法活動。就在圓仁一行尋找淡水之際,不期遇到從密州前往楚州送炭的新羅船隊。此後,圓仁正是在新羅僑民的幫助下,在唐朝進行了多年的求法活動。後來由於遇上“會昌滅佛”運動,圓仁被迫離開唐朝並搭乘新羅商船歸國,於公元847年返回日本。正是因為他在唐朝的這種特殊經歷,使他在《入唐求法巡禮行記》這部遊記中,用了幾乎一半以上的篇幅記載了新羅人在唐朝的僑居情況。
根據圓仁的記載,唐朝的登州、萊州、密州等地,即今天山東省沿海地區分布有不少新羅僑民村落。
登州位於今山東半島的最東端,也是唐朝在海上距新羅最近的州。唐朝登州領有文登、牟平、蓬萊、黃縣四縣,州治在公元703年前位於牟平,公元703年以後移至蓬萊。從圓仁的記載以及其他文獻資料看,當時牟平和文登兩縣都有新羅僑民及其村落。
圓仁於開成四年(公元839年)四月八日離開海州(今江蘇省連雲港一帶),在新羅僧人道玄(作為翻譯)等人的陪同下乘船北上追趕已啟程回國的日本船隊,在航行中遭遇風難被吹到牟平縣境內。四月十九日,圓仁所乘船隻在邵村浦停泊。次日早晨便見有新羅人乘小船來,而且聽說了張保皋與新羅王子結盟政變之事,由此判官來到圓仁一行停泊處了解情況,圓仁一行即委派新羅譯語道玄與他通話。次日,判官即派遣王教言給船上送來魚、餅、酒等食物,從上述情況看,這位判官和王教言可能也是新羅僑民。
四月二十五日早晨,圓仁一行利用東北風乘船離開邵村浦,向西南的乳山浦航去。到達乳山西浦時,有新羅人三十餘騎馬乘驢來候迎,且雲押衙要在潮水落時來相看,不久果見押衙駕新羅船來。圓仁下船登岸,看到很多婦人。從專門迎接圓仁一行的新羅人有三十多人的規模看,乳山浦周圍的新羅僑民規模當在百人以上。後圓仁一行又通過道玄與當地新羅人商量留住之事併購買糧食。五月四日,圓仁一行所乘的船隻又移泊到西南四五里的望海村東。新羅譯語道玄受委派前往曾看望過他們的新羅人押衙住宅,專門商量停留事宜,圓仁又委派人員前往州押衙助手林大使(新羅人)的住宅,送去他們要求留住的狀子。據此可知,乳山浦一帶的邵村、望海村都是新羅僑民村落。
牟平縣境內有新羅僑民居留,還可以從一篇保存下來的金石文獻中得到證明。牟平縣良嵛山無染院中一塊立於唐昭宗光化四年(公元901年)的石碑碑文中曾有下列記述:“雞林金清押衙,家別扶桑,身采青社,貨游鄞水,心向金田,舍青鳧擇郢匠之工,鑿白石豎竺乾之塔。”引文中的“雞林”,即新羅的別稱;“押衙”為唐朝各州衙署內的武官,一般負責當地社會治安;而“扶桑”即傳說中的日出之處;“青社”則是指山東半島的齊國之地;“鄞水”是指明州一帶;“金田”是指佛教寺院。這塊石碑碑文也告訴我們:新羅人金清大約僑居在距牟平縣良嵛山無染院不遠的地區,並在唐朝官府中擔任“押衙”,同時他還到過明州一帶經商。他由於篤信佛教,故向崑嵛山無染院布施。
與牟平縣相比,當時文登縣的新羅僑民數量更多。從圓仁的記載看,文登縣的赤山浦附近有著較大的新羅僑民村落。
圓仁一行離開乳山浦到文登縣青寧鄉赤山村泊船,入住由新羅人張保皋所建並由張詠管理的赤山法華院。據圓仁記載,該寺院有僧人三十餘人,並有自己的莊田,其莊田一年得五百石米。從該寺院“講經禮懺皆據新羅風俗。但黃昏寅朝二時禮懺且依唐風,自余並依新羅語音。其集會道俗老少尊卑總是新羅人”的情況看,這些僧侶也必定是新羅人。開成五年正月十五日,赤山法華院曾舉辦盛大的法華會。據圓仁的觀察,集會男女最多時達250人,由此可見,赤山法華院附近的村落,有著數百名新羅僑民的規模。圓仁本人還曾到附近的村莊赴新羅人王長文請,到彼宅里吃齋,齋後到寺院宿了一宵,依此而觀,新羅人王長文可能是赤山法華院莊田的佃戶。
與赤山相鄰的劉村,也是一個新羅僑民村落。圓仁曾依新羅僧常寂之請,往劉村。劉村有一新羅人王憲,曾因夢見佛僧指引掘得佛像。從已知該村僧俗都是新羅人的情況看,劉村無疑也是一個新羅僑民村落。另外,與赤山相隔不遠的旦山浦和長淮浦,其港口周圍也肯定有新羅僑民村落,因為圓仁在到達赤山不久,就曾聞知旦山浦停泊有兩艘張保皋的交關船。而圓仁在回國之時,也是在長淮浦登上新羅人金珍的船隻而啟程的。這幾艘新羅船隻之所以在旦山浦和長淮浦停泊,說明當地有新羅僑民提供後勤支持。
萊州位於登州之西,當時領有掖縣、昌陽、膠水、即墨四縣,州治位於掖縣。從圓仁記載看,即墨所屬的嶗山一帶居住有新羅僑民。大中元年(公元847年)六月九日,圓仁曾在楚州新羅坊接到蘇州船上的新羅船戶金子白等人來信,談到他們的船隻將前往萊州界牢(嶗)山,然後前往日本。因此,圓仁便在次日從楚州搭便船前往牢(嶗)山以便渡海回國。由此可見,萊州嶗山一帶應有新羅船隊的航海基地。可是,當圓仁一行趕到牢(嶗)山南升家莊時,從該莊居民處得到新羅人金珍的留信,告訴他再往赤山浦候船。那么,金珍留信的這戶南升家莊居民,應當也是一位新羅僑民。
密州位於萊州西南,當時領有諸城、安丘、高密、莒縣四縣,州治在諸城。據圓仁記載,諸城縣所屬的大珠山一帶也居住有新羅僑民。如開成四年四月一日,新羅水手曾向其僱主日本朝貢使團建議過到密州管東岸大珠山修理船隻,另外,圓仁還曾兩次遇到從密州運載木炭到楚州的新羅船隊。
除了上述邵村浦、乳山浦、赤山浦、嶗山、大朱山等沿海港口的幾個新羅僑民村落外,在登州、萊州、密州、海州和泗州之間,可能還有一些圓仁未能到達所以也就無法具體記載的新羅僑民村落。因為會昌五年七月,圓仁在由楚州從陸路前往登州時,楚州新羅坊的譯語劉慎言為了減少圓仁路途旅行的困難,特地寫信捎給沿途“鄉人”,希望他們能夠接待圓仁。這表明,自登州至楚州之間的鄉村,居住有一些新羅僑民。
上述考察表明,唐代山東地區的新羅僑民分布,主要集中於登州、萊州和密州的沿海地區。不過,在青州和淄州,圓仁也記載有“新羅院”。
青州位於萊州之西,州治在益都,同時,青州又是淄青節度使的駐地,統轄齊、淄、青、萊、密諸州。圓仁在自登州至五台山途中,於開成五年三月二十一日到達青州,當晚入住龍興寺。為了辦理有關旅行“公驗”,圓仁曾到州衙拜見節度副使等官員。該州官府將圓仁安置在新羅院。在得到旅行公驗和路途齋糧後,圓仁於四月三日離開青州向淄州出發。淄州東鄰青州,當時領有淄川、長山、高苑、鄒平四縣,州治淄川。圓仁通過淄川縣張趙村而進入長山縣來到當地著名佛教寺院——醴泉寺。典座僧也將圓仁安置在新羅院。
圓仁在青州龍興寺和淄州醴泉寺入住新羅院,都是由典座僧導引的。典座僧為佛教僧職,掌管飲食、床座諸事。由此可見,這種新羅院是寺院中用以接待客僧的院落。從圓仁的《入唐求法巡禮行記》中,我們也從多處看到他將自己在赤山法華院的住所稱為“赤山新羅院”,如圓仁在自己的在華履歷中就提到寄住赤山新羅院過一冬。一些寺院中的這種院落之所以命名為“新羅院”,可能是因為它原來主要是用來接待從新羅來唐朝的僧侶的。赤山法華院本為新羅人所建,專設新羅院用以接待新羅來華求法僧侶,殆無疑義。但青州龍興寺、淄州醴泉寺卻不是新羅人所建而設有新羅院,則是唐朝積極接納外國僧侶來華求法政策的產物。從貞觀時期開始,唐王朝就指示萊州等地方政府對來自朝鮮半島三國求法僧侶採取接納政策。唐朝政府在此後還規定,“既是蕃僧,每年賜絹二十五匹,四季給時服。”我們從《入唐求法巡禮行記》中,也隨處可見圓仁在唐朝求法旅行過程中得到一些地方州縣政府施捐的米麵等糧食生活用品。而唐朝與新羅之間的友好關係,使沿途的地方政府也易為新羅來華求法僧侶提供更多的優待措施。因此,從登州到淄州沿途中的一些寺院內設定專門的新羅院,也印證了唐朝對於新羅僧侶的特殊友好政策。
山東地區新羅僑民村落大致如此,那么它們是如何形成的呢?也就是說山東沿海地區的新羅僑民村落是何時出現的呢?無論是圓仁的《入唐求法巡禮行記》,還是中韓兩國文獻都缺乏這方面的記載。不過,唐朝史籍文獻卻告訴我們;在太和(公元827—公元835)以前,登萊沿海地區販賣新羅人口為奴婢的現象非常嚴重。大約在9世紀二十年代初,因為當時新羅曾連年發生大面積饑荒,以至出現“民飢賣子孫自活”的悲慘局面,一些因饑荒被賣的新羅子弟,往往又被海盜組織轉賣到中國成為奴婢。長慶元年(公元821年),平盧軍節度使薛苹曾上奏:“應有海賊詃掠新羅良口,將到當管登、萊州界,及沿海諸道賣為奴婢者。伏以新羅國雖是外夷,常稟正朔,朝貢不絕,與內地無殊,其百姓良口等,常被海賊掠賣,於理實難。先有制敕禁斷。緣當管久陷賊中,承前不守法度。自收復以來,道路無阻,遞相販鬻,其弊尤深。伏乞特降明敕,起今已後,緣海諸道,應有上件賊該賣新羅國良人等,一切禁斷。”唐穆宗敕旨:“宜依”。引文中的“當管久陷賊中”,是指自永泰元年(公元765年)李正己成為淄青平盧節度使後,逐漸形成了淄青鎮的割據勢力,並占據登州、萊州、密州、海州、沂州、齊州等沿海之地,他們還以自己身兼唐朝的海運押新羅渤海兩蕃使的身份,除了積極參與渤海名馬的貿易外,還聽任海盜力量大肆進行販賣新羅人口的活動。公元819年唐朝在平定淄青鎮李氏的割據勢力後,即任命薛苹為平盧淄青節度使。正是在薛苹的要求和干預下,才開始取締登萊沿海地區掠賣新羅人口的活動。此後,唐朝政府又先後在公元823年公元828年兩次下達敕令,不許買新羅人為奴婢,已在中國者即放其歸國。然而,一些新羅奴婢在放免後回國無路,多寄居在傍海村鄉,也有一些人仍願意留居唐朝,從而形成了山東沿海地區比較集中的新羅僑民村落。
同時,新羅政府也在張保皋的主動請求下對掠賣新羅人口活動進行干預和打擊。新羅人張保皋曾來唐朝徐州投軍,為軍中小將。公元828年,有著強烈的民族自尊意識的張寶皋遍見中國以新羅人為奴婢,便從唐朝回到新羅,被任命為清海鎮大使,在新羅的黃海東岸建立起打擊人口販子的據點,不但對海盜活動進行了嚴厲打擊,還利用在中國的新羅僑民勢力積極經營環黃海地區的唐朝與新羅、日本之間的海上貿易。山東沿海地區新羅僑民村落與張保皋的海上活動也有著十分密切的關係。前已有述,赤山法華院就為張保皋所建,旦山浦也曾停?白有張保皋的交關船。在圓仁初抵赤山法華院時,張保皋即遣大唐賣物使崔兵馬司(按:名暈)來寺問慰,可見,山東沿海地區的新羅僑民村落實為張保皋國際貿易的一個後勤基地。
我們再考察一下山東地區新羅僑民的活動。因為新羅僑民村落主要存在於山東黃海沿岸的農村地區,新羅村中居民的職業,當以農業為主,僅從赤山法華院的莊田一年得五百石米的情況看,在該院進行農業生產的新羅人當不在少數。除從事農業外,在密州諸城縣大珠山一帶的新羅僑民,還有人依靠當地山林木材資源從事造船業和修船業,也有新羅人在此從事燒炭業和運輸業,因此圓仁曾兩次遇到新羅船隊從密州運載木炭到楚州。在登州一帶新羅村的新羅僑民,也有人從事商業,我們可以再次利用牟平縣崑嵛山無染院石碑碑文中所記“貨游鄞水”一句,證明新羅人金清經常到明州一帶經商。
新羅村這種僑民村落,除了具有通常的農業社區的性質及其功能,它作為新羅移民社區的一部分,還具有服務性社區的功能。尤其是山東登州東部沿海地區的新羅僑民村落,從其常常迎送來往旅客的情況中可以發現,他們是作為新羅與唐朝的海上交通基地而存在的。從新羅國內前來唐朝的旅客,在此登岸後即由當地村落的新羅僑民接待,然後從這裡西行前往長安或五台山留學,或者從這裡沿海南下前往楚州和揚州經商。當圓仁擬往五台山求法時,赤山法華院僧人諒賢就曾告知他具體的行程路線。同時,從唐朝前往或返回新羅以及日本的旅客,也往往在這裡等候信風、補充給養甚至修理船隻然後啟航。甚至唐末派往新羅的使團,也在這裡做出航準備,取由赤山浦渡黃海的直航路線。因此,這些新羅村都發揮了迎送過往旅客的招待服務功能。由於它具有農村社區的性質,人們參與社區活動比較一致(如迎接圓仁),社區人際關係的感情色彩也較為濃郁,圓仁就曾兩次居留赤山新羅僑民社區,受到友好接待。所以,山東沿海新羅僑民的活動,對唐末與新羅、日本的關係產生了積極的影響。
新羅僑民的這些活動對唐政府也產生了較大的影響。根據圓仁的記載,文登縣境內有個勾當新羅所,管理文登縣青寧鄉。這個“勾當新羅所”只是個簡稱,其全稱為“勾當新羅押衙所”。文中的“勾當”,是唐代口語詞,有,“管理”、“處理”之義。“押衙”,又作“押牙”,為唐後期方鎮官署內的武職僚屬。圓仁從開成四年進入登州到大中元年離開登州,新羅人張詠一直擔任這個勾當新羅押衙所的“押衙”。據圓仁記載,張詠的職務全稱為“平盧軍節度同十將兼登州諸軍事押衙張詠勾當文登縣界新羅人戶”,可見,張詠作為登州軍事押衙,享受平盧節度使所統轄的將級軍官待遇,具體管理文登縣境內的新羅僑民人戶。另外,從圓仁的記載看,在牟平縣也有新羅人擔任押衙。當圓仁一行最初於開成四年四月下旬乘船抵達牟平縣乳山浦停泊時,就有押衙等人駕新羅船隻前來了解情況。前文曾引用的牟平縣崑嵛山無染院石碑碑文也顯示:無染院曾得到當地押衙新羅人金清的布施。
新羅人擔任勾當新羅押衙所“押衙”的情況表明,唐朝對於登州等沿海地區新羅僑民社會的管理主要是通過新羅僑民官員來執行的。也就是說,唐代的新羅僑民社會具有一定的自治權。這種自治權還體現在他們可以保留本國的風俗習慣和宗教儀式,如赤山法華院的講經禮懺皆根據新羅風俗,只有黃昏寅朝二時禮懺依唐風,其餘都依新羅語音;又如圓仁在赤山村所過的八月十五日之節。根據該寺老僧介紹,這個節日別國沒有,只有新羅國有,是為了紀念新羅與渤海戰爭的勝利而設。屆時設百種飲食,歌舞管弦以晝續夜,三日乃休,如今此山院追慕鄉國,所以過此節日。
不過,唐代山東沿海地區新羅僑民具有自治權,並不是說他們具有治外法權。這種自治權的範圍僅限於社區生活和事物本身,與中國土著村落社區的自治情況毫無二致。同時,新羅村作為基層的社區單位,也完全受到唐朝州縣政府的直接管轄,譬如圓仁初到赤山法華院時,由於青寧鄉未能及時報告給文登縣府,結果遭到縣典王佐、主簿胡群直等人用“縣帖”形式的斥責。由此可見,作為新羅僑民聚居區的青寧鄉,也無權私自接待外國旅客,它必須得到縣州官府的批准。此後,圓仁西行五台山等地求法時,即是由圓仁首先牒告赤山法華院綱維,然後由該院綱維寫一文狀連同圓仁原牒一起送報軍事押衙張詠,由押衙再報文登縣府。在取得文登縣“公驗”後,圓仁才被允許離開赤山法華院而西行求法。當圓仁於會昌五年九月再次來到文登赤山新羅村時,赤山法華院因唐朝中央政府的滅佛令而被拆毀,該院僧侶也被強迫還俗,圓仁只好住到村內民宅中。而他暫存在楚州新羅坊中的佛教經論也被焚毀。這些情況表明,無論是新羅僑民社區的佛教寺院,還是新羅僑民私人收藏的佛教典籍,都不能免於“會昌滅佛”之難。總之,新羅僑民在唐朝享有一定的自治權,同時,唐朝政府對境內的新羅僑民社區也行使行政司法權,不存在新羅僑民在唐朝享有治外法權的實例。

結論

通過前文的考察和分析,可以發現:
第一,在九世紀以及十世紀初,唐朝山東地區登州牟平縣的邵村浦、乳山浦,文登縣的赤山浦周圍的赤山村、劉村以及旦山浦、長淮浦,萊州即墨縣嶗山一帶的南升家莊,密州諸城縣的大珠山一帶,還有其他一些沿海地區,分布有一些新羅僑民村落。
第二,這些新羅僑民村落的形成,緣自淄青鎮割據時期掠賣新羅人口的活動和以後唐朝解放新羅奴婢的政策,也與新羅張寶皋在東北亞地區的海上經營活動有關。而從淄青鎮割據勢力李氏家族的高句麗人背景看,他們對掠賣新羅人口活動的放縱也反映出高句麗人對新羅人的敵意。它表明,在新羅統一三國後的一個多世紀裡,高麗人和新羅人還沒有完全消除他們之間的原先國家意識。
第三,“勾當新羅押衙所”的存在和它的“押衙”等職由新羅僑民來擔任等情況表明,新羅僑民社會在唐朝具有自治權,它反映了唐朝政府對於外來民族的“懷柔”政策,但他們並沒有治外法權。
第四,登、萊、密諸州沿海地區的新羅僑民村落是作為新羅與唐朝的海上交通基地而存在的,不僅當地各個村落之間聯繫密切,而且這些村落的新羅僑民與楚州、揚州等城新羅坊內的新羅僑民也有著密切的關係,我們可以從中感受到當時在唐朝的新羅僑民之間具有極強的民族凝聚力。或許,這也是新羅能夠統一朝鮮半島三韓的一個重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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