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正統神學

新正統神學是現代基督教新教神學思潮之一。反對自由主義神學,主張回歸於宗教改革時期的正統神學。由巴特和布魯內爾等倡導。在歐洲又稱危機神學或辯證神學。

新正統神學

正文

現代基督教新教神學思潮之一。反對自由主義神學,主張回歸於宗教改革時期的正統神學。由巴特和布魯內爾等倡導。在歐洲又稱危機神學辯證神學。所謂危機包括三重含義:①指第一次世界大戰以來基督教面臨著一個矛盾重重、危機四伏的世界;②指自由主義神學已將基督教神學引入危境,亟需一種新神學作為轉機;③從希臘文Krisis(原意為審判)而來,指世人在上帝面前受審時可因信而改變其地位,與神和好。所謂辯證,是因巴特等在論證神學命題時,時常不可避免地觸及既是又非、既肯定又否定等互相矛盾的問題,故也稱悖論神學。20世紀20~30年代盛行於歐洲,後傳至美國。第二次世界大戰前後取代了自由主義神學在新教神學中的主導地位。50年代以來影響逐漸減弱。
1915年前後瑞士的巴特、布魯內爾、杜爾尼生以及德國的哥嘎爾登等神學家因對當時盛行於歐洲的自由主義神學不滿,曾討論進行駁斥。1919年巴特發表《羅馬書注釋》(1922年又出修訂版),後被稱為新正統神學的宣言。書中駁斥自由主義神學的自然啟示論、上帝內在論和人本主義傾向;強調上帝與人的絕對差異,上帝的至高權威,人的有限性和罪性;認為人性完全敗壞,無力為善自救,只有依靠上帝的恩典才能稱義蒙救。主張向保羅奧古斯丁乃至馬丁·路德與加爾文復歸,恢復基督教神學的正統。1936年他開始撰述《教會教義學》,系統地闡述其神學思想,至臨終時完成4卷12冊(英譯本分13冊)。書中若干論點較其早期的極端主張稍有緩和,被認為是新正統神學的經典著作。1934年巴特曾和布魯內爾在自然神學問題上發生爭論。後者認為世人能憑理性在有限程度內從自然界認識上帝。巴特斷然否定神人之間有任何“接觸點”,強調一切關於上帝的知識只能來自啟示,即聖經中的“上帝之道(或話)。”因此,巴特的神學又稱上帝之道神學。30年代末布魯內爾到美國講學,成為新正統神學在美國的傳播者,其著作譯成英語較巴特的著作為早。
新正統神學在美國的主要代表是尼勃爾和蒂利希。尼勃爾也重視人的罪性之說和社會倫理問題,但反對傳統神學關於原罪來自亞當違背上帝之命的解釋,而主張罪的根源是追求享樂和驕傲,即不承認人的有限性。他認為,人的這種罪性表現在社會關係上而使社會不能在道德意義上進行改革。人的罪性不是由不道德的社會造成,而是造成社會不道德之因。但他認為基督的倫理教訓不可能在人世間完全實行,是“不可能的可能”,基督徒必須做個"永遠革命者"。因此他反對自己曾經竭力宣傳過的自由主義神學和社會福音的"盲目樂觀主義"。其終極論也異於傳統的末世論。他認為上帝國只能在“超歷史”中實現。蒂利希則大量運用哲學概念闡述其神學觀點。他常用“焦慮”和“存有”等存在主義辭彙來解釋罪與救恩。他強調路德的“抗議者原則”,即因信稱義和一切信徒都是祭司,反對一切偶像。他將一切被絕對化的人為的東西,包括社會理想、宗教信條、組織、儀禮等都稱為偶像,認為唯有上帝是神聖的。在這個意義上他被認為屬於新正統派,但他在歐洲又常被看作是一位自由主義神學家。他自己有時也幽默地自稱是“最後的自由主義者”,“站在自由主義與新正統的分界線上”。
新正統神學並不是一個固定的學派團體,其代表人物的觀點只是在指責所謂自由主義神學的“天真樂觀主義”上相同。他們的神學體系並不統一。他們對宗教改革倡導者所強調的上帝至上、人的罪性和完全敗壞、必須依賴恩典等原則,保持一致,但各人的具體理解和側重又有不同。此外,新正統神學家們並非從基要主義角度來反對自由主義神學。他們都不接受聖經文字無訛論,而是放手使用聖經考證學的成果,並拋棄對原罪、預定、末世等教義的傳統解釋。所以他們被稱之為“新”,因而也受到基要派和舊正統派的反對。50年代末以來,新正統神學影響漸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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