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體

文體

文體,是指獨立成篇的文本體栽(或樣式、體制),是文本構成的規格和模式,一種獨特的文化現象,是某種歷史內容長期積澱的產物。它反映了文本從內容到形式的整體特點,屬於形式範疇。文體的構成包括表層的文本因素,如表達手法、題材性質、結構類型、語言體式、形態格式,以及深層的社會因素,如時代精神、民族傳統、階級印記、作家風格、交際境域、讀者經驗等。文體的特徵及其劃分,往往取決於其層面結構中某些因素的強化、突出或變異。

基本信息

詞語概念

基本解釋

文體藝術矢量圖文體藝術矢量圖
1.[Style;Literaryform]:文章的風格
古典文體
辭藻華麗的18世紀散文文體
2.[Typeofwriting]:文章的體裁
3.[Recreationandsports]:文娛和體育

引證解釋

1.文雅有節的體態。
賈誼《新書·道術》:“動有文體謂之禮,反禮為濫。”唐李嘉祐《送王牧往吉州謁王使君叔》詩:“年華初冠帶,文體舊弓裘。”
2.指身體。用為敬詞。
宋蘇軾《與范夢得書》之五:“今日謁告,不克往見,辱教,伏承文體佳勝。”
3.文章的風格或結構、體裁。
南朝梁鍾嶸《詩品》卷中:“宋徵士陶潛詩,其源出於應璩,又協左思風力,文體省靜,殆無長語。”唐劉知幾《史通·載文》:“爰洎中葉,文體大變。”金王若虛《論語辨惑四》:“晦庵載一李氏者之說,曰此章及六言、六蔽、五美、四惡之類,皆與前後文體大不相似。”清龔自珍《秦漢石刻文錄序》:“文體五百歲一變,書體五百歲一變。”
文體之一--序、跋
4.字型。
《太平廣記》卷二三○引唐陳翰《異聞集·王度》:“文體似隸,點畫無缺。”
5.文化,體育的簡稱。如:努力開展文體活動。

主要概述

古代詩歌讀本古代詩歌讀本
文體的客觀存在是一種社會文化的需求,但更重要的是依賴於自身的獨特的功能德國姚斯在《走向接受美學》中認為:“文學的形式類型既不是作家主觀的創造,也不僅是反思性的有序概念,而主要是一種社會現象。類型與形式的存在依賴於它們在現實世界中的功能。”每一種文體都具有其他任何一種體裁所無法取代的功能,以及審美效應。正如萊辛在《漢堡劇評》中所說:“各種體裁的詩歌不可能改善一切,至少說兩種體裁不可能產生完全相同的完美效果;但是每一種體裁可以盡其所能做到最好的改善,而且在其範圍之內做得比其他體裁更好——那才是它的特定目的。
文體在某種意義上也可以說就是表達,就是選擇,就是風格,甚至也可以說是一種強調。每種文體都具有某種對現實社會內容的表達功能,這是文體的本質特徵,也是它產生和存在的前提。它在表達同一思想內容時,可以在對等的種種方式中進行選擇,即選用最恰當的再現思想內容的形式外衣。作家在構思創作過程中,總要選擇最符合創作意圖和對象的某種體裁結構及其規定性。因為有人視文體為藝術創作的選擇性。它往往以歷來展現在作家面前的體裁可能的豐富性為前提。它能代表某個作家、某個時期、某……在於任何地方,只存在於文本的文本品格之中,或者用D.H.勞倫斯的話說,存在於它‘為語言意識而作鬥爭’之中”。在接受美學的觀點看來,文體又是讀者的一種強調。達克爾?里法泰爾在《文體分析標準》中說:“文體被認為是在不改變意義的情況下給語言結構所傳達的信息添加的一種強調(表達的、感情的或美學的)。這也就是說,語言表達,而文體強調。”
文體的意義,主要不是來自於文體結構的自身屬性,而根本上取決於某種非語言的個人或文化的特質,也可以說取決於某種民族文化的思維方式和心理機制等深層結構。而後者又歸根結底受制約於-個民族的生存境況,以及它的生產力水平和生產關係。每一種文體只有當它的先決條件、它的文化為它獲得了地位時才能存在。因此,文體從本質上說是一種受文化制約的相對觀念。
文體是內容和形式的統一。文本內容決定體裁形式,選擇、運用哪種文體,取決於表現對象的特點以及作者反映的具體方式。任何文體都同其一定的表達內容相適應,新文體的產生依賴於新的歷史環境,然而文體一經形成和確定,又會反作用於表達內容,對它具有一定的制約和要求。同時,文體形式本身就具有內容的牲質。沒有不與內容相聯繫的形式,外在形式的性質完全取決於藉助它們得以表現的內容性質。內在的東西無一不溢於其表。從根本上來說,審美形式就是起源於現實內容,並是它長期沉澱、風化的結果。前蘇聯莫·卡岡藝術形態學》:“種類和體栽不是學究們臆想出來的,已經衰亡的,‘裸露的’,‘空洞的’形式結構,而是其中歷史地發生著‘內容的凝固和穩定’的形式。”而德國西奧多·阿多爾諾在《論藝術與社會的關係》中所說的話則更為深刻:“藝術與現實世界的對立存在於形式領域;但是一般說來,這只會以諸如審美形式是內容的積澱這樣一種經由中介的方式發生。”
文體又是歷史性和穩定性的統一,每種文體都具有獨特的歷史形態和表達內容,既同一定的社會文化背景、生產力狀況以及人們的表達需求相適應,又有某種在歷史上比較穩定的結構方式。這種統一,反映了發展和繼承的關係,穩定性保證了文體自身的優良傳統被繼承下去,是文體發展的一種方向性“羅盤”。而歷史性則使文體不斷發展、創新,逐漸走向成孰和完善。隨著歷史文化積澱層的加厚,文體的內涵會不斷更新,有時也能相對獨立於產生它的社會根源,“獲得它們自身的生命與自足性,超越歷史的命運”,(克勞斯:《論文學類型》)會具有“重新獲得功能”的可能性,從而被開掘出新的表達功能、社會功能和審美功能。
文體界定的理論極其重要,沒有它文體世界將不可思議,與經驗也不相符合,理論上的文體同“歷史的”或“實際的”,即從文本寫作這-事實中產生的文體,其差異是不斷變化、相互影響的。關於文體的定義不可能固定不變,它總是在事實的描述和理論的抽象之間不停地徘徊。

文體分類

分類

記敘文

(1)定義:記敘文是以記人、敘事、寫景或狀物為主要內容,以敘述、描寫為主要表達方式的一種文體。
(2)六要素:時間、地點、人物、事件的起因、經過和結局。

說明文

(1)定義:說明文是以說明為主要表達方式來解說事物、闡明事理而給人知識的文章體裁。
(2)它通過揭示概念來說明事物特徵、本質及其規律性。說明文一般介紹事物的形狀、構造、類別、關係、功能,解釋事物的原理、含義、特點、演變等。說明文實用性很強,它包括廣告、說明書、提要、提示、規則、章程、解說詞、科學小品等。

議論文

(1)議論文是對某個問題或某件事進行分析、評論,表明自己的觀點、立場、態度、看法和主張的一種文體。
(2)三要素:論點、論據和論證。

套用文

套用文是日常生活或工作中經常用的文體,包括書信、計畫、報告、契約、總結、說明書、申請書、證明書、便條、條據(借條、領條、收條)、通知、啟事等等

詩歌

我國最早出現的一種文學體裁,源於原始人的勞動呼聲,是一種有聲韻、有歌詠的文學。
古詩多四言,如《詩經》,東漢魏晉以後多五言、七言。唐代有古體和近體之分,"五四"有了新詩。
我國古代將合樂的詩歌稱為歌,將不合樂的詩歌稱為詩,雖然不同但是區分極難,往往有兩者特點均有的作品出現,所以我們往往將詩歌合稱。當然無論合樂與否,都具有很強的音樂美。
詩歌按時代分為古體詩、近體詩和新詩;按表達方式分為敘事詩和抒情詩;按內容分為田園詩、山水詩、科學詩和詠物詩四類。

1、古體詩
古體詩是與近體詩相對而言的一種詩歌題材,也稱古詩但絕不是古風,古風只有“歌”、“行”、“吟”三種載體,這點上常常被許多學習古體詩的人誤解。古體詩是指唐以前(主要是漢魏)的詩歌和模仿唐以前的詩歌創作的作品。是近體詩形成前,除楚辭外的各種詩歌體裁的合稱。它由民歌發展而來,不求對仗、平仄,用韻自由。中唐的白居易、元稹用樂府的形式創新題,稱新樂府,也屬於古體詩的範疇。
2、楚辭
詩歌的一種體式,因產生於戰國時期南方楚地而得名,以屈原《離騷》為代表,又稱“騷體”。
從時間上說,楚辭形成的時間大致和古體詩相同,但是和古體詩有本質的區別,所以獨立成體。從詩歌體裁來說,它是戰國後期以屈原為代表的詩人,在楚國民歌基礎上開創的一種新詩體。這種詩體具有濃厚的地域文化色彩,如宋人黃伯思所說,“皆書楚語,作楚聲,紀楚地,名楚物”(《東觀餘論》)。在漢代,楚辭也被稱為辭或辭賦。所以筆者認為,楚辭其形成於古體詩時代,但文體鑒於詩詞歌賦之間,是一種獨立的文體。
特點:熔匯大量神話故事,富於幻想和浪漫氣息;除抒情外,大用鋪陳的方法;句式比較散文化,大量用"兮"字。
3、近體詩
與古體詩相對的一種詩歌樣式,又稱“今體詩”“格律詩”,句數、字數、平仄、用韻都有嚴格的規定。分律詩和絕句兩類。
4、律詩
近體詩的一種體式,分五律和七律。它在音韻、平仄、句式、對仗上都有一定規格和要求。全詩八句,分為首聯、頷聯、頸聯和尾聯。
5、絕句
近體詩的一種體式,分五絕和七絕,四句一首,一般認為是"截律詩之半"而成。
6、新詩
又稱"現代詩",指中國"五四"運動以來產生的新體詩歌。它在形式上打破了舊體詩歌格律的限制,採用了較為自由的形式和接近口語的白話,便於反映社會生活和表達思想感情。
新詩要求做到精練、押韻,大體整齊。
7、歌行體
樂府民歌的一種體式。歌是總名,鋪張本事而歌稱行,與"吟""曲""引""嘆""篇""調"等均稱"樂府歌行體",其間無嚴格區別。
特點:①有固定的詞調,而大多篇無定句,句無定字,以雜言為主,語多口語化,通俗生動;②音韻節奏上押韻比較自由,不講平仄、對仗;③表現手法:除比興外,多用排比鋪陳,敘事曲折淋漓,長於對話和細節描寫來刻劃人物,塑造形象。

本為一種文學的表現手法,為《詩經》"六義"之一,漢代形成一種特定的體制。成為一種介於詩和散文之間的講究鋪陳,重視詞藻、對偶、押韻的文體。以鋪敘事物為主的是"大賦",以抒情為主的叫"小賦",接近於散文的稱"文賦"。
它有別於今天的散文標題的“賦”,已不是鋪陳的字眼,而是“贊”頌”意。
古人“辭”“賦”合稱,是因二者都體形靈活,篇幅長短不限,句子以四、六言為主,且允許有錯落參差;從風格上看,都講究文采,多用鋪張手法。二者的區別是:"辭"在句中或結尾多用"兮"以調節音節,而"賦"則較多的使用散文句式,甚至整篇韻文中夾雜完全不押韻的散文語句。

古代文體


是我國古代的一種文體,它講求文采、韻律,兼具詩歌和散文的性質。其特點是“鋪采文,體物寫志”,側重於寫景,借景抒情。最早出現於諸子散文中,叫“短賦”;以屈原為代表的“騷體”是詩向賦的過渡,叫“騷賦”;漢代正式確立了賦的體例,稱為“辭賦”;魏晉以後,日益向駢文方向發展,叫做“駢賦”;唐代又由駢體轉入律體叫“律賦”;宋代以散文形式寫賦,稱為“文賦”。著名的賦有:杜牧的《阿房宮賦》、歐陽修的《秋聲賦》、蘇軾的《前赤壁賦》等。
駢文
這種文體,起源於漢魏,形成於南北朝,盛行於隋唐。其以四字六字相間定句,世稱“四六文”。駢文由於遷就句式,堆砌詞藻,往往影響內容表達,韓、柳提倡古文運動之後,駢文漸衰。著名的有南朝梁吳均寫的《與朱元思書》。

推究本源的意思,是古代的一種議論文體。這種文體是對某種理論、主張、政治制度或社會習俗,從根本上考察、探討,理論性較強。如韓愈的《原毀》、黃宗羲的《原君》。

“辯”即辯是非,別真偽,這種文體的特點是批駁一個錯誤論點,或辨析某些事實。如韓愈的《諱辯》、柳宗元的《桐葉封弟辯》

古代議論說明一類文章的總稱。它與“論”無大異,所以後來統稱說理辨析之文為論說文。《文章辨體序說》:“說者,釋也,解釋義理而以己意述之也。”我們學過的這種體裁的文章有《師說》、《馬說》、《少年中國說》、《捕蛇者說》、《黃生借書說》。

相關詞條

相關搜尋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