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入被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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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被增是指:國民收入的增長幅度被物價的上漲抵消了或超過了;也指弱勢群體的低收入水平或是停滯的收入水平被平均收入的上漲所掩蓋了。這樣收入的倍增只是表面現象,其實質是“收入被增”。

概述

收入被增可以理解為:(1)防止國民收入倍增計畫成物價上漲藉口。做到收入倍增,不要"被增"。近幾年,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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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DP增速基本保持兩位數增長,但是勞動者的報酬卻停滯不前。1990年至2007年,我國勞動者的報酬占GDP的比例從53.4%降低到39.4%,降低了14個百分點。在房價、物價無邊上漲的大潮里,這一計畫的提出無疑暖人心胃,令人振奮。50年前,日本發明了國民收入倍增,而百姓在轉角之後身份大變,日本也一躍成為僅次於美國的第二大經濟強國。但我國的計畫提出卻並未迎來一遍讚揚之聲。心急的平民百姓率先湧上各種疑問:我在受益之列嗎?收入倍增就是提高公務員的收入嗎?其他人群是否只是"被"增?誰會是加薪的真正受益者?全民倍增是否等於全民不增?貧富差距是否更為拉大?這邊國民收入“被增”計畫還在談;那邊物價“飛漲”現實已落實。有學者就認為,看起來合情合理的政府干預,到最後,可能會是加劇市場的扭曲。
(2) 平均工資概念,其實掩蓋了一部分低收入人群收入特別低的矛盾,也就是說,低收入人群的工資水平是“被平均工資”掉了。因此,他建議,要提高“被平均工資”待遇,政府有關部門應當在保障職工合法權益的前提下,根據不同的產業、行業,研究並形成不同的“最低工資”與“失業保障標準”,並適時調整,努力做到高工資低保障,低工資高保障,從而逐步縮小工資收入差距,提高整體收入水平。

不“被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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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在聚光燈下若隱若現的收入分配改革方案至今仍未露出真容。該方案最新一版的徵求意見稿,已在近期擺到了相關政府部門、科研院所和國有企業高層的案頭。與數易其稿相伴隨的,是收入分配格局重建過程中各利益方的激烈博弈。據稱,凍結壟斷企業工資、實現同工同酬、競爭性行業一線員工工資5年倍增,是這次徵求意見稿最敏感的糾結點。( 《財經國家周刊》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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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弈之激烈可以想像,試想,有誰願意放棄既得利益?又有多少人關注沒有話語權的低收入者?近年來,給低收入者增加收入的訊息不斷見諸報端,但他們的收入增長,遠遠趕不上國家公職人員、壟斷行業職工。而給低收入者增加收入,往往又成了給高收入者增加工資的由頭,收入差距反而加大。這次改革中有“凍結壟斷企業工資”的說法,如果參與決策的人在這次改革中不能受益,還會有動力推動改革嗎?可能很難。最新訊息說,工資5年倍增計畫沒有進入收入分配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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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
我不知道該方案最新一版的徵求意見稿,是否徵求過低收入者的意見,但被徵求意見者中有一部分人,對“凍結壟斷企業工資”很是反感,對“同工同酬”很是反感,認為“競爭性行業一線員工工資5年倍增”如果是政府出錢就行。一言以蔽之,公務員用稅收收入漲工資可以,國有企業用企業利潤漲工資可以,而給低收入者漲工資,就會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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磕絆絆,而且總伴有博弈,似乎“體制外”的低收入者就該拿低收入。按國際標準,一個地區合理的最低工資標準,應該是當地社會平均工資的40%~60%,可就連北京也達不到這個標準。給低收入者增加工資不只是很難,還有為數不少的人把勞動者低薪當作競爭優勢。
近年屢有收入倍增的訊息,但即使寫進“十二五”規劃,如果沒有切實措施,收入倍增也會“凍結”在規劃中。因此,要改革收入分配製度,必須注重公平公正,必須把法律規定切實落到實處:第一、寫入《勞動法》《勞動契約法》的同工同酬不能永遠是擺設;第二、大幅度提高最低標準工資,且增幅不應低於當地在職職工平均工資的增幅;第三、大幅度提高農民財政性收入比例。
如今,我國居民收入差距已越過“警戒線”,而且還在逐步擴大,改革收入分配製度已成為當務之急。而要實現收入分配的公平公正,就必須“犧牲”少數人的不合理利益,徹底砸碎“身份分配論”。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勞動工資研究所所長、中國勞動學會薪酬專業委員會會長蘇海南近日在接受記者專訪時稱,中國現在應該說基本具備實施“國民收入倍增計畫”的條件,所以應該在“十二五”規劃或者政府的工作計畫裡面,酌情考慮或者採取類似的做法。如果年均工資增長15%以上,五年左右就可以翻一番。(6月3日《人民日報》
作為中國勞動薪酬研究領域的權威人士,蘇海南的意見需要引起重視。這個意見也是許多社會人士和學者的看法。實施“國民收入倍增計畫”,也非常符合國家領導人近年來經常強調的要增加國民收入要求,更是民眾的普遍願望。
多年來,我們的GDP年增量基本保持在兩位數以上,可是居民收入增長、勞動收入的增長,卻遠低於GDP和平均勞動生產率增長水平。實施“國民收入倍增計畫”,實際上是對過去多年留下虧欠的必要補償。再不進行這樣的補償,我們的經濟持續發展就會遇到障礙,也影響了人們分享社會發展成果質量,容易誘發各種矛盾。大幅度提高國民的收入,已經是國家發展必須面對的現實。
據悉,目前我國城鄉居民之間收入差距達3.3倍,行業間差距最高達到了15倍;10%的最高收入戶與10%的最低收入戶人均收入相差20多倍,少數金融國有企業高管的年薪水平是社會平均工資的100多倍。這些問題都說明,收入的社會公平問題正在受到嚴重衝擊,已經給國家的和諧穩定帶來不利。這樣的分配現狀應該有所改善,縮小這些差別,將是今後一個時期的重要任務。實施“國民收入倍增計畫”有利於縮小這些差別。
假如我們實施“國民收入倍增計畫”,這樣的計畫落實,應該是實實在在的,必須能夠給多數人帶來實惠。決不能讓這樣的計畫,成為“數字計畫”、“被增計畫”,民眾實際感受不明顯。這些年,統計部門統計,民眾收入總在不斷提高,可是大家感覺卻是在“被增長”,要防止工資倍增又成了“被增”。
按照我們目前的經濟實力和發展趨勢,雖然實施工資倍增計畫不能說有太大困難,但是必須考慮到方方面面的因素。比如如果今後物價增長過快,即使人們實現了工資倍增,可是得到的實惠也不可能“倍增”。又比如假如一方面漲工資,另一方面不斷增加各種稅收和開支,增加人們的負擔,倍增計畫的完成也會大打折扣。收入倍增必須是一種“純倍增”。
從國內外的發展形勢看,增加國民收入應該成為今後的突出任務,這一點上上下下都達成了共識。收入倍增也好,大幅度提高也好,都是為了完成和實現這樣的目標。因此,所有圍繞實現增加國民收入的計畫、措施,都應該是具體可行的,都應該能夠給大家帶來切實感受得到的實惠。

要倍增不要被增

2010年早些時候,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勞動工資研究所所長、中國勞動學會薪酬專業委員會會長蘇海南稱,中國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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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具備學習日本實施“國民收入倍增”條件,實現年均工資增長15%以上。這與十二五規劃建議中“千方百計讓人民富裕起來”有異曲同工之妙。
50年前日本實施“國民收入倍增計畫”後,成為僅次於美國的第二大經濟強國。如今,我們要再創奇蹟。在房價、物價無邊上漲的大潮里,這一計畫無疑暖人心胃,令人振奮。
然而細細想來,本該大快人心的問題背後又隱藏著頗多的問題,政府、企業到底誰來為如此巨額的勞動力成本支出買單?會不會帶來“物價倍增”、“失業倍增”的惡果?最終是否會演變為“公務員工資倍增”、“壟斷國有企業職工工資倍增”,誰會是加薪的真正受益者?這樣想下來,你或許會同意:收入倍增,不一定是好事!要企業漲工資?可能會造成失業
面對全國性的最低工資的大幅上漲和“工資收入倍增”的美好願景,中國的勞動動力成本必將大幅上漲,然而這個成本由誰買單,就顯得尤為關鍵。
如果企業買單,首先,上調後的最低工資標準能否不打折扣執行要畫問號。因為小型私營企業通常很容易繞過政府規定,通過減少工資之外的其他補貼來緩解最低工資上漲帶來的衝擊。
退一步講,即使真正執行,如果工資上升速度快於勞動生產率提高速度,企業利潤率承壓,這樣企業競爭力持續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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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更有可能導致訂單轉移、工人失業,與所謂“倍增”目標同樣背道而馳。
能不能跑贏物價?擔憂通脹與工資齊飛
即使工資倍增能夠通過,票子多了,自然要通貨膨脹,房價、物價、股價飛漲,那么工資能不能跑贏物價的飆升?這就是個問題,倘若物價不加以控制,物價的飆升必然消耗工資的增長,那樣,到頭來以提高國民收入為手段的提升國民消費能力的構想將進一步落空。
有網友調侃道:“收入翻番,物價翻番,雙贏!”,還有人說:“一套房子壓垮兩代人,同樣翻番,工資從2000塊漲到4000塊,房價從100萬漲到200萬,收入翻番有用嗎?要看實際購買力啊!”。
因此,工資倍增必須與物價控制同時進行,此消彼長才能夠真正拉動國民經濟有序,持續,穩定,健康發展的車輪。否則,單方面的操作有可能以前功盡棄而告終。
誰多分了蛋糕?要倍增,不要"被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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令更多的人擔心的是,如果國民收入倍增計畫真的實施了,對普通老百姓來說,不但自己的財富反而可能因為通脹而原地踏步,甚至可能因為“收入倍增”對象和增幅的不公平而導致自己的收入“被增長”,進而導致自己所擁有的財富的實際購買力相比於社會整體財富而言反而退步了。
很顯然,這是一個巨觀的大盤子,在具體落實的時候,不是人人收入都翻一番,只能力爭大多數人收入有大幅度增加。這個時候問題就出來了,將是哪一部分人多分了蛋糕?
由於這一計畫由政府所主導,而政府能夠直接控制工資增長幅度的又是企事業單位和國有企業,因此國民收入倍增計畫有可能會變成“國家幹部、公務員收入倍增計畫”和“國有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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斷企業職工收入倍增計畫”。而退休人員、私企、代工企業農民工和經濟欠發達地區的工資能不能漲,漲多少,都要打一個大大的問號,其結果很可能沒有縮小貧富差距,緩和社會矛盾,而是恰恰相反。
工資倍增不靠譜期待政府加大福利保證
實現“工資倍增”的前提應該是一種在市場經濟的機制,而不是一種政府操控機制。因此,政府該做的不是命令企業漲工資,而是通過各種制度和措施提供良好的保障環境,最大程度上保護企業和工人雙方的利益。
現在,異地就業的工人享受不到當地居民的福利,跨省就業的人甚至不完全擁有自己的養老保險個人賬戶里的錢。這些制度嚴重障礙了勞動力的跨區域流動,減少了勞動力供給。而改變這些基本制度就是政府的責任,而不是直接干預價格。
如果人人都能享受到相同的、較好的福利,也算提高職工收入,平衡社會收入差距一種形式。

“被增”變“倍增”

上海市財政投入了400個億用於民生和社會保障,占總投入的40%;今年,市政府相關部門計畫以580億元投入於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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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社會保障,占財政投入總數的67%。
逐步縮小工資收入差距,提高整體收入水平,搞活發展中小企業,讓上海市民的收入也能“倍增”。日前,在政協上海市第十一屆委員會第三次會議上,市政協委員、上海華誼(集團)公司財務總監常清提交提案:《讓上海市民的收入也“倍增”》。

市民收入“被增長”

數據顯示,在近幾年我國的GDP雖然呈高速增長態勢,但是居民的可支配性收入與儲蓄率卻呈逐年下降態勢。
市政協委員常清解釋說,平均工資概念,其實掩蓋了一部分低收入人群收入特別低的矛盾,也就是說,低收入人群的工資水平是“被平均工資”掉了。因此,他建議,要提高“被平均工資”待遇,政府有關部門應當在保障職工合法權益的前提下,根據不同的產業、行業,研究並形成不同的“最低工資”與“失業保障標準”,並適時調整,努力做到高工資低保障,低工資高保障,從而逐步縮小工資收入差距,提高整體收入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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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對於城市低收入人群而言,收入“倍增”最好的解決之道是為他們提供更多的就業崗位,提升其就業能力。解決城市就業問題的關鍵是搞活中小企業。

進一步扶持中小企業

由於當前企業規模中,90%以上的企業是中小企業,中小企業也承擔著75%的就業和60%的稅收。因此,常清委員表示,希望政府部門在對中小企業進一步優惠房租、創業扶持、減免稅收的同時,更要從中小企業發展過程中的“計量、質量、環保、標準化、廣告服務”等環節提供對位、切實的幫助與服務。搞活發展好中小企業,為低收入人群提供更多的就業崗位,從而提高他們的收入水平。
昨日,查閱了相關政府部門的工作報告後,市政協委員常清發現:去年,上海市財政投入了400個億用於民生和社會保障,占總投入的40%;今年,市政府相關部門計畫以580億元投入於民生和社會保障,占財政投入總數的67%,比去年增加了180億元。
“這是個非常可喜的變化和進步,說明政府已經意識到,在提升政府硬體的同時,也要提高市民的實際民生和社會保障力度,使得居民可支配收入得到持續有效的增長。”

倍增計畫不能單兵突進

從根本上說,貧富差距過大是中國當前社會矛盾的焦點。而要想解決這一問題,也不是光靠一個國民收入倍增計畫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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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實現的。收入倍增不是孤立的計畫,而是一系列改革中的一環。例如日本在實施國民收入倍增計畫的同時,還伴隨著國民福利保險制度的建立(國民健康保險厚生年金保險),政府還大力建設廉租房——住宅公團,還鼓勵企業建設社宅,改善國民的住房條件,減少國民的住房負擔。同時通過大規模投入研發,套用科技,提高勞動生產率,並且快速淘汰落後產能,誘導產業結構向高度化發展,還大刀闊斧進行減稅……
顯然,國民收入倍增計畫是一項綜合性、系統性、事關長遠的重大決策,在沒有相關配套的政治經濟體制改革跟進之前,單兵突進可能反而會造成更大的不公。
因此,專家學者與其在國民收入倍增計畫上費盡口舌,還不如增加國民福利為著眼點,制定出符合中國國情的國民福利托底計畫。具體講,不妨用十年的期限,基本民生方面的投入占GDP的比例比現在增長一倍,其中,教育投入由現在占GDP不到4%升至8%,醫療、社會保障、和住房等投入占GDP分別規定個合適的比例等。惟此,國民才能真正安居樂業,共享改革發展的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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