搶奪婚

搶奪婚

所謂搶奪,顧名思義就是通過搶的方式來得到婚姻對象。關於通過搶奪的方式獲得婚姻的對象;被普遍認為是一種古老的習俗,曾廣泛流行於各民族的婚姻發展史中,就是在當今社會眾多民族的婚姻習俗中我們也很容易見到其殘存的痕跡。 是一種原始遺風的變異, 曾廣泛流行於各民族的婚姻發展史中。

簡介

搶奪婚搶奪婚

定親後,雙方無力籌辦婚事,經媒人商定後,予以搶奪成親。新娘在約定的地點,如在河埠頭洗滌,此時男方派三四個男青年,在新郎帶領下,用衣衫將新娘罩住,由新郎背著就走。新娘佯哭,新娘家人佯追。如有人圍觀,以放鞭炮告知事情的真相。一到新郎家,即在已準備好的堂前舉行拜堂禮儀。亦有非新娘所願搶親的,為避免新娘亂抓亂咬,即將新娘反背著,至家,強迫成親。新中國成立後此陋即絕。

各地的表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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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南省昭通、楚雄、宜良等地的花苗,青年男女通過唱歌等形式建立感情後,姑娘會主動邀約男子到某處幽會,當男子到來時,姑娘假裝逃跑,讓男子前去追趕,然後把她帶回家去。三天之後,男方再派人到女方家說親,女方父母要求兩個年輕人回家對證,如果兩人都願意,男子就回家去約上幾個同伴,帶上幾升炒麵、幾斤白酒和十二個雞蛋,返回女方家把新娘帶走,就算正式結婚了。如果是男子違背姑娘意願強行拉走的,當男家使者前來說親時,女方父母死活不答應,該婚事也只得作罷。[1]文山州的白苗和青苗,過去也曾盛行搶婚。一般是事先派兩個男青年到女方村寨附近等姑娘出來就立即搶走。到男方家大門前,先用一把雨傘將姑娘象徵性地罩住,再由一個老年婦女,手抱公雞,當姑娘用左腳跨進大門時,在其頭上繞三圈表示捉魂。經過這種儀式後,姑娘就正式成為男方的家庭成員了,無論是自願被搶來或被強行搶來的,都不得離開男方家。三天之後,男方家才正式派兩個媒人,帶上菸酒到女方家求婚,共同商議結婚日期、彩禮數額和酒肉數量等。女方父母在形式上雖然要吵罵幾回,但事實上也只有答應男方的要求。有的地方,搶婚發生後,如果女方的兄弟知道了,還要進行追趕,叫做“攆牛腳跡”。男方家無論如何要招待追趕者吃喝一頓,並付給每人一定數額的“草鞋錢”。苗族的搶婚習俗,實際上是原始社會末期和奴隸社會初期,部落或宗族依仗強大勢力野蠻剝奪弱小者妻女的遺蹟再現,由於社會的文明進步,後來才形成一種婚姻儀式。

在非洲的眾多民族中目前仍然流行一種屬於搶婚習俗的遺風。如 在肯亞的盧奧族基庫尤族、烏干達的蘭戈族和阿盧爾族等民族的擇偶習俗中,當男女相愛後雙方父母要擇吉日為他們完婚。在完婚的當天,身著盛裝的新娘按照習俗要頭頂裝水的瓦罐到河邊汲水,而這一天新郎會約上其眾多夥伴預先埋伏在路旁的樹林或草叢中。在新娘路過時,新郎和其夥伴就手持長矛躍出,將新娘團團圍住,連拉帶推劫掠而去。此刻新娘會佯裝反抗,大聲呼救,其兄弟親友也會聞聲而至,與新郎一方展開一番爭奪戰,但經常是假追一段路後即就不再追趕。而新郎一方在將新娘帶回家後,往往要先給新娘腰上系一皮帶,以表示已經將新娘拴住,在這種情況下新娘只好與新郎結婚。當然,類似這樣的搶婚習俗我們在世界各個地區民族中都會找到相同的例證,其整個過程與非洲的搶婚習俗大致枯同,"其目的在很大程度上是為了給婚禮增加歡樂的氣氛。不過,真正的搶婚習俗我們在當今世界上也不是找不到實例。
卡爾梅克 (即居住在俄羅斯的蒙古族)的婚姻習俗中,也存在著搶婚的習俗,只是這種搶婚的習俗並不是正常婚姻習俗。在卡爾梅克人中,當求婚者的求婚道到姑娘的父母、親友的拒絕後,求婚者往往會採取搶婚的方式將姑娘搶走。在求婚者用綁架的方式將姑娘房走後,如果姑娘在他的住處留宿過一夜。姑娘的父毋就只能答應他們的婚事。在孟加拉的一些部族中,也存在著搶婚的習俗,小伙子往往是在舞會或集市上將姑娘搶走。姑娘也有反抗,但是這種反抗在有時並不是出於真心,而是與小伙子事先預謀好的,不過也有極個別的姑娘是在毫不知情的謂況下被搶走的,在這種情況下姑娘的父母一般也只是同意這門婚事。

類似這種形式下的擇偶方式,我們在亞洲、"大洋洲美洲等眾多民族的婚姻習俗中也能我到。越南的有些少數民族中就存在著搶婚的習俗。如越南苗族中就流行一種搶婚的擇偶方式。當小伙子看中一位姑娘後,如果他無法和姑娘接近,他就可以採取搶婚飽方式;在搶婚前,他先要調查姑娘是香己經結婚,如果姑娘尚未婚配,就開始做搶婚的準備。主要是要探明姑娘的住處、經常出人的地方等。確定搶婚的最佳地點,一般是在姑娘獨處的地方,如挑水的小溪邊、回家的小路旁等人跡稀少的地方。待一切準備就緒,小伙子會邀上夥伴,預先埋伏在姑娘路過的地方,當姑娘路過時一擁而上,將姑娘搶回家中,然後殺豬宰羊,大辦喜筵。次已,-小伙子會再通知姑娘父母,告知姑娘附下亂 第三天,小伙子再請媒人前往提親;姑娘父母一般會同意這門婚事,不過小伙子家要拿出較豐富的聘禮方可。在搶婚的過程中,如果姑娘對小伙子不滿意,她會想方設法逃跑,如逃跑成功,小伙子則要向姑娘家和姑娘所在村寨陪送禮品或現金。
印度尼西亞的薩沙克族中也存在一種獨特的搶婚習俗俗;只男女雙方互相傾心基礎上的。當二不小伙子與一個姑娘接觸;互有愛慕之心,在雙方幽會時他們會相互交換自己身上披的毯子。如果雙方交換了毯子,則表明雙方已經私定終身。不過,在薩沙克族的婚姻習俗中,儘管男女雙方已私定終身,但婚姻的最終締結也需要經過父母同點才行,尤其是女方父母的同意。當小伙子向自己愛慕的姑娘的父母提出結婚請求過到拒絕後,搶婚就成了了小伙子的唯一選擇。小伙子會邀請幾個夥伴前來相助,伺機將姑娘搶走,藏到中個隱蔽的地方。姑娘被搶走後,'姑娘的父母和親友會四處尋找,當他們和小伙子相遇時會出現爭吵,有時甚至是武力爭鬥。不過在小伙子搶走姑娘後,多是派一個能說會道的夥伴前往姑娘家商談婚事。如果姑娘的父母同意了這門婚事,商談的內容就多足關於聘禮和婚禮的有關事宜,如果姑娘的父母不同意,商談往往會為爭鬥所取代、造成搶婚習俗流行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門當戶對的等級制鹿是這種婚姻形式產生的主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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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這些搶婚的形式在印度的有些民族或部落中,有時表現的更加明顯。如在奧里薩邦的布伊亞人中,一個小伙子如果看中了一個姑娘,而小伙予又無法通過正常的塗徑與姑娘結婚,那么小伙子就會邀請上自己的夥伴尋找機會把姑娘搶走。姑娘的家人和夥伴當然不會坐視姑娘被搶走。乒般會採取措施加以阻止或尋機將姑娘搶回,周而雙方往往會出現小陛爭鬥,甚至會出現流血衝突。在納加旗下霍族、反爾族、貢德族、柯亞族、蒙達族、比爾豪爾族等民族中搶婚也一度盛行,也多是由於男女比例先調,或無法拿出足夠的聘禮,只有採取搶婚的方式,將自已看中的姑娘搶來為妻。這是在姑娘不同意的情況下採取的一種搶婚方式。另一種搶婚的方式是男女雙方情投意合,雙方父母也都已同意、出於一種禮儀的需要而採取的搶婚方式。當然,這種搶婚方式在搶婚的時間、地點等方面都是雙方商定好的,女方及其父母、親友會給男方提供機會,在搶婚的過程中也會假裝受傷以讓男方將姑娘搶走,姑娘也會假裝呼試幾聲,以示反抗。除此之外的其他幾種搶婚方式則與以上方式相比顯得文明一些柯亞族、蒙達族,比爾豪爾族 等民族中搶婚居男方利用於些公開的場合。如利用廟會的機會,將番紅花帶在姑娘的頭上;如果成功了,那么公眾就會承認這位姑娘屬於他了。在皮爾族中,如果男女雙方已經情投意合;而姑娘的父母不同意婚事,小伙子採取的是利用公開的場合往姑娘的頭上塗朱紅,這樣一來,姑娘的父母也就只好同意兩人的婚事。當然,後一種方式由於有姑娘的配合要相對容易的多。

歷史

這些習俗儘管為我們提供了關於搶婚的例證",但這些以搶為持點的擇偶分式多是在比較特殊的情說下採取的一種擇偶方式;在這些展族中我何尚難以找到以搶婚為主要擇偶萬式的民族;所以學者何一般將這些擇偶方式稱為搶婚的遺風,不過,如果我們把目光投向人類所走過的歷史進程,我們就不難發現在有些民族的發展歷史上確實祥在以搶婚為主要方式之一的婚姻方式。
搶婚習俗在一些民族婚姻習俗中的流傳;目前許多研究人類婚姻的人類學、民族學、民俗學專家譜遍認為這是搶婚習俗在這些民族中殘存的影響,即在有些民族的歷史上曾存在以搶婚為主的婚姻方式。關於這一點,我們在許多民族歷史上流傳下來的史籍中幾乎都可助戰到明確的記載。在阿拉伯半島,古代的閃米特人在穆罕默德誕生之前即是普遍以搶奪的婦女為妻。之所以如此;是因為當時希伯萊法律嚴禁教徒與異教徒婚配,但允許族人與戰爭中搶奪來的外族的婦女為妻,而當時在他們中間婦女十分缺乏。因而搶婚十分普遍;在美洲的古代印第安人中,搶婚也曾經廣泛流行。如南美洲的印。第安人就經常通過戰爭來掠奪其他部落的婦女為妻,而在加利福尼亞的印第安人中則曾流行過在和平時期搶婚的習份。如果一個男子看中了一個女人,他可以請幾個夥伴用武力去搶來為妻,有時甚至是在女方的父母家將女方強行搶走。類似的搶婚習俗在我國一些民族的歷史上也曾有過,尤其是在北方的遊牧民族中;搶婚在這些民族的婚姻中占有相當大的比例。在蒙古族的歷史上,搶婚就曾廣泛流行,《蒙古秘史》、《元史》、以及蒙古族英雄史詩《江格爾》等史籍和神話傳說中即有大量這方面的記載。成吉思汗的妻子也曾被別的部落搶走。不僅如此,值得注意的是在英雄史詩《江格爾》中,勇士洪古爾的搶婚行為是被視為英雄行為稱讚的,洪古爾在江格爾的支持下前去搶參丹格日 為妻,在途中當洪古爾得知參丹格日勒已經成為別人的妻子時,有些猶豫不決,史詩是這勸說洪古爾的:“你已渡過了十八個春秋,為娶妻遠離家鄉長途奔波;如今新娘還沒有見到你,你就畏懼退縮,難道不怕玷污了英雄的美名?縱然你在爭鬥中犧牲,寶木巴的土地上還會撫育出你這樣的英雄。”最終洪古爾殺死了參丹格日勒的丈夫,搶走了參丹格日勒。可是參丹格日勒不答應洪古爾的求婚,洪古爾於是不僅殺死了參丹格日勒,甚至連她的父親也殺死。在對洪古爾的這些6斬描述中,我們絲毫看不出有貶低的語詞在內,相反史詩卻以讚揚的口吻敘說的,說明在當時搶女婚是比較正常的一種擇偶方式,是合乎情理的英雄行為,為人們所普遍接受,甚至被搶的姑娘的父母也以有一個能搶走自己的女兒的英雄為女婿感到光彩。

現象

在搶婚流行的地區,有一個值得注意的現象,即搶奪婚多流行於以小家庭為社會群體的民族中,如遊牧民族的小家庭為主要生產單位,不僅部落之間的分布十分分散,而且部落內部的分布也多十分分散;或是流行於青年的小伙子難以找到配偶的民族中,如澳大利亞的土著人缺少女性,為了得到配偶,只有到別的部落中去搶奪女性為妻,或是流行於經濟較發達但婚姻所需聘 禮也較多的民族中。至於在這些地區為何存在搶奪婚,學者們一 般認為這是婚姻發展的必然結果。抑婚一般存在於人類婚姻由對偶婚向一夫一妻制婚姻轉變的時期。在這一時期,一方面,在群婚和對偶婚流行的時期,由於男女之間的關係是是經常變動的,不存在男女比例失調的問題,可是隨著對偶婚的確立,人類由群婚向較固定的一夫一妻制婚姻形式轉變,男女比例的要求日益嚴格,在男女比例失調的情況下,人們只有通過搶婚的形式從其他部落或村寨搶奪女人為妻。另一方面,伴隨著一夫一妻制婚姻的逐步確立,交納聘禮的聘娶制婚姻被納入到人類的婚姻習俗中,而在生產力十分低下的社會中;人們有時是難以交出足夠的聘禮的,在避免地成為人們的主要婚姻方式:在一夫一妻制婚姻流行的今天,通過正常的婚姻形式不能解決婚姻問題的情況下,搶奪婚就不可搶奪婚仍然存在於一些民族的婚姻習俗中也從一個方面證明了這一分析的正確性。

奇特的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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