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南民族婚姻風俗

雲南民族眾多,歷史上所形成的婚姻習俗也是多采多姿的。各民族的家庭婚姻基本上是一夫一妻制的個體小家庭,但也有例外。如聚居在川滇交界處的寧蒗縣永寧摩梭人(納西族支系),解放前尚有母系制殘餘,實行一種具有初期對偶婚特徵、與母系家庭形式相適應的“阿注”婚姻。

簡介

雲南民族婚姻風俗
哈尼族嚴禁姑表姨表通婚,彝族姨表不婚,壯族姑表不婚,苗族、藏族同宗及姨表不婚,白族、納西族同宗同姓不婚,基諾族和德昂族同姓不婚。但亦有例外。如傈僳族的亞血緣族內婚,同一家族內的男女,除親生父母和親兄弟姐妹外,其餘姑、叔、伯等兄弟姐妹或再從兄弟姐妹以及年齡相當的叔侄都可結婚。獨龍族曾普遍實行“非等輩婚”,即在固定婚姻集團內的嫁娶,可不考慮年齡大小和輩份長幼,親姐妹可分嫁另一家父子。普米、景頗、納西、白、傈僳等民族,實行姑表、姨表優先婚,舅家兒子可優先娶姑媽家女兒,這種特權,與“舅舅為大”的民族古習有關。佤、苗、景頗、怒、納西、傈僳、白、彝等民族有“轉房婚”制,多數是兄長死後弟娶嫂為妻。獨龍族轉房則不分輩數。
雲南民族眾多,歷史上所形成的婚姻習俗也是多采多姿的。各民族的家庭婚姻基本上是一夫一妻制的個體小家庭,但也有例外。如聚居在川滇交界處的寧蒗縣永寧摩梭人(納西族支系),解放前尚有母系制殘餘,實行一種具有初期對偶婚特徵、與母系家庭形式相適應的“阿注”婚姻。

 

婚制也各有不同

多數民族實行血緣外婚制,有的禁忌甚嚴,如哈尼族嚴禁姑表姨表通婚,彝族姨表不婚,壯族姑表不婚,苗族、藏族同宗及姨表不婚,白族、納西族同宗同姓不婚,基諾族和德昂族同姓不婚。但亦有例外。如傈僳族的亞血緣族內婚,同一家族內的男女,除親生父母和親兄弟姐妹外,其餘姑、叔、伯等兄弟姐妹或再從兄弟姐妹以及年齡相當的叔侄都可結婚。獨龍族曾普遍實行“非等輩婚”,即在固定婚姻集團內的嫁娶,可不考慮年齡大小和輩份長幼,親姐妹可分嫁另一家父子。普米、景頗、納西、白、傈僳等民族,實行姑表、姨表優先婚,舅家兒子可優先娶姑媽家女兒,這種特權,與“舅舅為大”的民族古習有關。佤、苗、景頗、怒、納西、傈僳、白、彝等民族有“轉房婚”制,多數是兄長死後弟娶嫂為妻。獨龍族轉房則不分輩數。
兒女婚事,有的民族由父母包辦,有的則實行自由婚。納西、白、彝、普米、怒、獨龍、景頗、哈尼等民族,婚前男女社交自由,但擇姻嫁娶則由父母一手包辦;而傣、佤、拉祜、基諾、布朗等民族,男女社交、擇姻均較自由,父母多不干涉。摩梭少女和基諾少年,待舉行隆重“成年禮”後,取得戀愛資格,即可自由社交。
不少民族的青年男女戀愛擇姻方式頗有奇趣。傣族有串姑娘”:女方在竹樓陽台搖紡車,小伙子吹樹葉前來,姑娘中意則拿小凳子讓他坐,情絲相連,小伙子便拿出新毯子,兩人共披,心心相印。此外還有潑水節“丟包”:女方高高地把花包擲向合意小伙,如他也中意,便裝作接不住花包,故意認輸,把禮物贈送姑娘,女方如接禮,則姻緣告成。佤族“串姑娘”,女方要給來串的小伙子們—一梳頭,小伙子唱《梳頭調》,並請姑娘裝煙、點菸。滄源佤族求婚又很獨特:小伙子要相機搶奪姑娘的項圈或手鐲,姑娘即使愛他,也須樣作反抗,大喊大叫。搶去3天,姑娘不來索取,則表明同意,可稟告父母后完婚。基諾族愛用吹樹葉相約情人相會,女方把牙齒擦黑,與男方對唱情歌,相愛即可同居,等生了第一個孩子再行婚禮。傈僳、哈尼等族村寨有戀愛“公房”,夜幕降臨,青年男女便去那裡聚會,燒起大火,彈琵琶,吹口弦,談情唱調,並在那裡住宿。拉祜族串姑娘,男方須搶女方頭巾,戀成,男方以菸草、蘆子、石灰等作定情物,有的以蘿蔔籽定婚,表示婚後子女如蘿蔔籽那樣鮮亮。使尼人用花束作情書,男方送一束花給女方,如姑娘回贈花束中花朵成單,說明她沒有男友或中意人,花朵成雙則求婚無望。德昂族有“背簍擇婚”:潑水節時,小伙子都要把背水竹簍送給心愛的姑娘,有時姑娘會同時收到許多個背水簍,誰會是佳婿呢?那就要看次日姑娘背水用的是哪個小伙的竹簍了。苦聰人的求婚媒介更為特別:男方要以親手射得的標鼠獻給女方父母,因林中小標鼠極難捕獲,如一個小伙子沒有一手過硬的射箭本領,那他只好一輩子打光棍。
訂婚,多同漢制,一般情媒人送酒、糖等訂親禮。聘禮輕重不一。也有的實行較特殊儀式,如普米族訂婚,先由男家送去酒肉和一顆豬心,女家將豬心一剖為二,一半帶還男家,並將自家的豬心切成兩半,留一半,送男家一半。雙方將對方的一半和自家的一半合在一起,表示“永結同心”。其後男方還要送女家一頭黃牛,表示女家嫁出“兩隻腳”,得到“四隻腳”,不算吃虧。納西族訂親後還有請媳婦(小過門)儀式,辦宴席,送首飾、衣物與女方。春節,訂婚男女相互到對家拜年,但未婚夫妻不能談話往來,否則被恥笑為厚臉皮,不莊重,真是對面相逢如隔山。婚禮,多在秋收後至春耕前進行。納西族有婚儀不見天之俗,在天井搭大帳篷,下鋪青松毛,扎迎親牌坊。迎親隊伍到女村,女家閉門,隔門唱盤問喜歌,答唱對頭方開門迎人,迎親者即撒“開門錢”。次日早,新娘邊哭邊由兄弟背至大門前上轎。男家宴客當晚,歌舞至深夜。第三天回門,女方宴客,當日返回。墨江哈尼族婚禮,夫妻同吃一條豬的右前腿,老人唱祝福歌,次日,夫妻行砍柴燒火儀式,新郎砍3根柴,由新娘點燃。
還有的行種瓜禮。第三天,新娘煮3根芭蕉心讓大家吃,表示“一心相愛”。傣族接親,沿途要鳴槍驅邪,進門行“拴線”禮:由老人、來賓把彩色絲線拴在新人手腕上,象徵吉祥同心。其後敲錯鑼、象腳鼓跳舞,贊哈(歌手)在酒宴上演唱喜歌,賓客發出“水水水”的歡呼,向新人祝福。普米族還有鎖媒人趣禮:媒人送禮至男家,3天后新娘上路,媒人和一位主方歌手被鎖進屋裡,兩人對唱,若媒人贏,守門姑娘即刻開鎖,若媒人輸,則須喝全寨每家的一口酒,有的喝得爛醉,免不了被人抬著送回去。中甸縣藏族婚禮,要給新人潑水,直潑到全身濕成落湯雞才罷,表示婚後感情像泉水潔淨長流。有的民族婚後夫妻還有異俗。傣族男女婚後,丈夫隨妻到岳父家生活3年,稱之“從委居”,以示對岳父母的酬答。彝族有的新娘婚後長住娘家,俟有孕方回夫家居住。苗族新娘亦居娘家,兩三年後行“煮飯”儀式,定居夫家。
無力行聘、設婚宴,或因其他障礙(如女方父母不允),便有槍婚之俗。一種是真搶。如是頗族中,幾個小伙子同時愛上一個姑娘,都想得到她,於是有人搶先下手,強槍為妻,但其後仍經媒人周鏇,重付聘金。彝族搶婚也較普遍,尤其當女子不滿包辦婚而另自尋愛時,夫家即刻搶婚。另一種是假搶。如佤、傣、哈尼等族男女相愛,如遇阻力,則雙方事先約好暗號,男家親友沒埋伏圈,女方按時藉故外出勞動,到預約地點,伏兵猛出搶婚,姑娘佯裝呼救,女家及其鄰居聞聲追趕,也只湊個熱鬧,過後男方又請人圓場。納西族搶婚常因雙方無力嫁娶所致,兩兩約定,男家虛張聲勢,女家假追真送,不過唱了一台戲。此外,景頗、哈尼、納西、傣等族尚有“拉婚”、“偷婚”、“領婚”等俗,其實質與暗約假槍差不多。

現狀

婚俗這一歷史的範疇,隨社會的發展而變化。解放以來,各民族確立了社會主義的婚制,婚俗、婚儀發生了深刻的質變,落後面不斷革除,婚事新辦、文明進步的風尚得以發揚光大。
兒女婚事,有的民族由父母包辦,有的則實行自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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