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事

屬於“獨體造字法”。與象形的主要分別,是指事字含有繪畫較抽像中的東西。

基本信息

釋義

詞目:指事
拼音:zhǐ shì
基本解釋
1. 六書之一。以象徵性的符號來表示意義的造字法。
許慎》:“指事者,視而可識,察而見意,上下是也。”
2. 謂手指某事。
釋名·釋長幼》:“六十曰耆。耆,指也。不從力役,指事使人也。”
3. 闡明事理,敘述事物。
南朝 梁劉勰文心雕龍·明詩》:“造懷指事,不求纖密之巧。” 唐 元稹 《杜君墓志銘》:“詞意簡遠,指事言情,自非有為而為,則文不妄作。” 宋 蘇舜欽 《大理評事杜君墓誌》:“效 杜子美 作詩,其勁峭嚴密,指事泛情,時時夐至絕處。” 清 趙翼甌北詩話·七言律》:“然猶多寫景,而未及於指事言情,引用典故。”
4. 謂軍隊指向某地。猶進軍。
三國志·吳志·吳主傳》“車騎將軍 朱然 圍 樊 ,大將軍 諸葛瑾 取 柤中 ”裴松之 注引 晉 習鑿齒漢晉春秋》:“授 諸葛瑾 、 朱然 大眾,指事 襄陽 。”

概述

說文解字》“六書”之一
“指事者,視而可識,察而見意。上下是也。”
定義:用象徵性的符號或在圖形上加些指示性符號來表示意義的造字方法
這是指表現抽象事情的方法,所謂“各指其事以為之”是也。如卜在其上寫作“”,人在其下寫作“下”。
“六書”:象形指事會意形聲轉注假借
造字之法。其中,象形,指事,會意,形聲均為造字之法,而轉注和假借都是用字之法。
指事的字例如:
象形例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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