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遙縣衙

平遙縣衙

平遙縣衙座落於古城中心,始建於北魏,定型於元明清,保存下來最早的建築在元至正六年(1346年),距今已有六百多年的歷史,整座衙署坐北朝南,呈軸對稱布局,南北軸線長二百餘米,東西寬一百餘米,占地26000餘平方米。

基本信息

景區簡介

平遙縣衙高清大圖平遙縣衙高清大圖

平遙城為縣治所在地,設官蒞事,必有常所。縣衙署位於衙門街中段路北,坐北朝南,東西寬131米,南北長203米,占地2.66萬平方米。建築群主從有序,布局對稱,前朝後寢,左文右武。明成化十年《山西通志》稱:“平遙縣治在城內西南宣化坊,元至正六年建,國朝洪武三年主簿孫在明重建。”據清光緒八年《平遙縣誌》記載,縣治於明萬曆十九年、二十五年、四十七年、四十八年間,均有過大規模的增建改築;清順治十二年及光緒五年補修添建。衙門外,左翼有觀風樓,右翼有樂樓,前有照壁.衙門內,沿中軸線自南而北有儀門3間、牌坊1座、大堂5間、宅門3間、二堂5間(明代匾額名"忠愛堂")、內宅5間、大仙樓3間。儀門外之東西廂窯(房)各7間為賦役房。大堂前東西廂各11間,為吏、戶、禮、兵、刑、工房。大堂兩旁設贊政廳、鑾駕庫各3間。宅內各層均有東西廂房。衙署東部有彰癉亭,自南而北又有釧樓、土地祠、寅賓館酇侯祠、糧廳和花園。西部有申明亭,往北有重獄、女獄、輕獄、洪善驛、督捕廳和“馬號”。

歷史沿革

平遙縣衙創建已久,但由於歷史原因,早期的建制已蕩然無存了。

據平遙縣誌記載,元大德七年(1303年)八月六日夜,縣境發生大地震,人員傷亡’7000餘名,房屋倒塌20000餘間,縣衙建築亦倒塌殆盡。

萬曆十九年(1591年),知縣何其智將三間大門改修為磚砌門洞,於門洞上增修譙樓三問,並在縣衙內東側新修寅賓館三間。

平遙縣衙高清大圖平遙縣衙高清大圖

明萬曆二十五年(1597年),知縣周之度在縣衙大門外東側增修觀風樓一座。

明萬曆四十七年(1619年),知縣楊廷謨對縣衙進行了大規模的修繕。重修大門為三間,修儀門三間,東西角門各一間,新修土地祠三間,修築木結構牌樓觀政亭一座,重修大堂五間,其中東梢間為錢糧庫,西梢間為武備庫,公堂東西耳房各三間,東為贊政亭,西為鑾駕庫,新修吏、戶、禮、兵、刑、工六房22問,大堂後修內宅,東設縣丞宅,西有典史宅,在兵、刑、工房後修有公廨房,以北修縣倉。至此,平遙縣衙在明清兩代的格局已基本定型。

明萬曆四十八年(1620年),將牢獄圍牆改為磚石結構,在儀門外,大門裡修磚窯14間,名日“賦役房”,以便里老收糧。衙門外東側新修彰癉亭、陰陽學、醫學,西側添修申明亭。衙署對面路西修築管支馬戶,轎夫房,總補司房共9間。

順治十二年(1655年),知縣汪麗日在衙署內東側增修鐘樓一座。

乾隆十九年(1754年),在縣署內東側空地又修建侯廟,包括正殿、前殿各三間,戲台一座。

清乾隆五十六年(1791年),維修縣署內東側的關帝、觀音、火神祠,將原址的三問正殿擴修至五間,祠西側增修壯班正班房三間。

嘉慶六年(1801年),在壯班房前增修影壁一座,在關帝、觀音、火神祠前重修樂樓三間。

道光七年(1827年),重修關帝、觀音、火神祠內院東西配房,外院增修壯班西班房三問,廚房一間。

光緒五年(1879年),知縣恩端整修縣衙東花廳.

平遙縣衙平遙縣衙
清光緒七年(1881年),知縣錫良整修二堂、耳房及東西門子房,同時整修宅門東西耳房及花廳院南房、東房,其餘各處有毀壞者都予以修葺。有清一代的縣衙修繕建制至此結束。

民國元年(1912年),平遙縣衙改稱縣公署,知縣改稱縣知事,至民國37年(1948年)下屬組織機構多次更迭,古建築長期失修。

1949年,平遙縣衙成為平遙縣人民政府所在地,之後多數舊建築被拆除,改建。1996年修復衙門、大堂,以及申明亭。1998年底,在縣衙辦公的13個單位全部搬遷,由縣文物局牽頭對縣衙實施全面修復規劃。2000年上半年衙署中線和東線建築群基本復原,平遙縣衙博物館.也正式對外開放.

縣衙概況

這座古縣衙,位於平遙城內西南部之政府街(舊稱衙門街),坐北朝南,南北中軸線200餘米,占地面積26000餘平方米。始建年代無考,據舊縣誌載,明清時期都曾有過大規模的增建與改築,始成後來的規模。衙門外東有風水樓,南有照壁,衙門內沿中軸線自南而北,依次為大門、儀門牌坊、六部房、大堂、宅門、二堂、內宅等建築。中軸線的東西兩側尚有土地祠、戲台、糧廳、督捕廳、牢獄等建築,主從有序,符合封建時代官府衙門前朝後寢的格局特點。
平遙縣衙高清大圖平遙縣衙高清大圖

其中大堂也叫公堂、正堂,這裡是知縣舉行重大典禮,審理重大案件以及迎送上級官員的地方,它是整個縣衙中主要建築物,矗立在高於地面2尺余的台基地上,顯得雄偉壯觀,二堂在明代叫退思堂,也叫思補堂。這裡主要是處理一般民事的地方,也是知縣辦公中間臨時小憩或幕僚商議政事的地方,因此,叫作退思堂。內堂亦稱內宅,知縣不但在此宿居、讀書、辦公,而且有些涉密案件或不宜公開案件也在此審理。

這座古縣衙的主要建築均有楹聯,如大堂楹聯:“吃百姓之飯穿百姓之衣莫道百姓可欺自己也是百姓”;“得一官不榮失一官不辱勿說一官無用地方全靠一官”。二堂楹聯“與百姓有緣才到此地”;“期寸心無愧不負斯民”。

布局介紹

儀門

縣衙的第二道門叫“儀門”,顧名思義即“禮儀之門”,建於明萬曆四十七年,是一座強化封建禮制的建築物。中國自古就是一個禮儀之邦,按照封建社會儒教倫理,必須上下有別,貴賤有等,禮制是絲毫馬虎不得的。在衙署中出入門庭也必須遵循“禮制”,儀門通常是關閉不開的,只有在知縣上任,恭迎上賓,或者有重大慶典活動時才可以打開,以示隆重。儀門兩側有東西兩個角門,按封建禮制,東為上首,故東角門稱為“人門”,也叫“喜門”,是供知縣平常出入的,而西角門則稱為“鬼門”,也叫“絕門”,通常也是關閉不開的,只有在提審人犯,押解死囚赴刑才開,且死囚必須走鬼門。

平遙縣衙高清大圖平遙縣衙高清大圖

儀門是縣衙署中最為高大雄偉的一座門,立於兩層三級台階之上,青牆灰瓦,烏梁朱門,上有黃銅大釘,足以顯示其威嚴莊重之儀。由於官府均為紅漆大門,於是朱門便成為官府的代名詞,成為封建上流社會的象徵,儀門門外有聯曰:

門外四時春和風甘雨
案內三尺法烈日嚴霜

此聯通過對比反襯出衙門內外氛圍的天壤之別。“四時春”“和風甘雨”意味著國泰民安,百姓安居樂業。若沒有“案內三尺法”、“烈日嚴霜”、"除暴安良"又怎會有百姓的安居樂業?儀門內側也懸一聯曰:

百載煙雲歸咫尺
一暑風雨話滄桑

此聯以煙雲、風雨比喻世道變遷,官海沉浮,告訴我們通過對縣衙的研究,可以小見大,透視到我國整個封建社會的社會風貌。

大堂

平遙縣衙大堂
大堂上書“親民堂”坐北朝南,高聳威嚴,在建築上是縣衙署中最為宏偉的,在職能上也是最為重要的,全縣所有的大案、要案、命案都要在這裡審理,大堂為五楹廳堂,中間為三楹公堂,公堂楹柱上懸有一聯曰:

得一官不榮失一官不辱勿說一官無用地方全靠一官
吃百姓之飯穿百姓之衣莫道百姓可欺自己也是百姓

“勿說一官無用,地方全靠一官”一縣之長,官雖不大,但畢竟是一方百姓所仰仗的父母官。因此,知縣的優劣直接影響黎民百姓存亡,關係國家興衰。所以,明清兩代統治者十分重視縣官的任命選擇,官員的任用,有著十分嚴格的規定。首先,是“別流品”,即官員必須出身清白,凡娼、優、隸、子孫均不準入仕;其次,是“觀聲音”,即品貌端正,言談流利,身體健康。此外,還有“核事故”“論資考”“定期限”“密迴避”“驗文憑”等。每一條都嚴之又嚴,從中不難看出封建統治者製法的嚴密性。

大堂內,正中屏風上繪有山水朝陽圖,山正、水清、日明,即“清正廉明”,這與宮閣上方所懸匾額“明鏡高懸”可謂異曲同工,意即告訴百姓本知縣辦案公正、廉明。“吏不畏吾嚴,而畏吾廉,民不服吾能,而服吾公;公則民不敢慢,廉則吏不敢欺”。這正是身為一任知縣所應有的品格和氣度。

屏前高出地面約一尺的地方稱作“台”,台上四根柱子圍成的空間稱作“官閣”,是知縣審案時所在的地方,由於官閣四面通風,冬天斷案時,通常在台上的案下放一火爐,以供知縣取暖,所以官閣又稱為“暖閣”。案上通常置文房四寶令簽筒驚堂木等升堂用品。案的旁邊有一木架,上置官印及委任狀。官閣頂蓬上繪有三十六仙鶴朝日圖,象徵皇權一統,四海歸一。

大堂內東西兩側分別是錢糧庫和武備庫,明清時期,戶房收集的田賦丁銀除上交外,地方還要留存一部分,供地方日常開支及災荒年間賑災濟荒,這些開支銀兩及帳冊均存放在錢糧庫,由縣丞負責,其職能相當於今天的財務室,西側的武備庫,是明清時存放升堂時所用的刑具和部分兵器。以及縣衙所有兵器刑具清單的地方,平常典吏負責管理。

平遙縣衙高清大圖平遙縣衙高清大圖

二堂

平遙縣衙二堂
穿過宅門,有一道屏門,由四扇轉扇門組成。跟儀門一樣,只有在重大慶典活動時才開,平時用於擋隔人們視線,屏門上原先繪有秦叔寶,尉遲恭二鬥神像以鎮宅避邪。

穿過屏門便是二堂,二堂外懸一聯。曰:
與百姓有緣才來到此
期寸心無愧不負斯民

其意不言自明,但值得注意的是下聯的“愧”字少一點,而“民”字多一點,意即對百姓要少一點“愧”,巧妙的寓意是中國文字所特有的,它從另一個側面反映出中國人交流思想,表達感情的一個特點--含蓄。

二堂是知縣的日常辦公室,知縣每天除上午升大堂理事外,多在二堂辦公,處理日常公務,個別召見下級,小範圍研究工作。除此之外,多數的民事案件也常在這裡審理。這是因為民事案件的審理不需要大堂的森嚴氣氛。
二堂正中屏風上繪有“松鶴延年圖”,這與大堂的“山水朝陽圖”相比,無疑多了幾分生活氣息,案上的令簽也與大堂不同,只有黑色而沒有紅色,表明在二堂一般不判處死刑,屏風上方懸有匾額“思補堂”,原稱“退思堂”,均為退思補過之意。知縣坐在堂上,抬頭便可見對面屏門上所懸“天理、國法、人情”六個大字,這六個字提醒知縣斷案時要權衡三者,做到合法,合理又合情。

明清時期,民刑案件的審理是分開的,刑事案件在大堂審理,民事案件則在二堂。在二堂斷案時,知縣通常是給原、被告講一些三綱五常之類的內容,用這些封建倫理道德來教育他們,從而達到化解糾紛的目的,一般很少動用刑罰,除非當事人執迷不悟,頑固不化,單靠說教不能解決問題才用刑。

楹聯集錦

平遙縣衙平遙縣衙
莫尋仇莫負氣莫聽教唆到此地費心費力費錢就勝人終累己
要酌理要揆情要度世事做這官不清不勤不慎易造孽難欺天
——衙門聯

門外四時春和風甘雨百載煙雲歸咫尺
案內三尺法烈日嚴霜一署風雨話當年
——儀門聯——儀門背聯

與百姓有緣才來到此事以利人皆德業
期寸心無愧不負斯民言能益世即文章
——二堂聯——縣丞房中堂聯

獄貴得情寧結早治賦有常徑勿施小恩忘大體
判防多誤每刑輕馭官無製法但存公道去私情
——主簿房中堂聯——內宅聯

柴米油鹽醬醋茶除卻神仙少不得酇侯凝律魏相爭諫凝爭系國家天下
孝悌忠信禮義廉無有銅錢可做來包公升堂海瑞罷官升罷念百姓黎民
——大仙樓院聯——酇侯廟戲台聯

名場似弈無同局花蔭晝靜聞鶯語
吏道如詩有別裁廳落春閒有燕泥
——大仙樓聯——花廳聯

魚因貪餌遭鉤系策馬追賢日月近
烏為銜蟲被網羈安邦崇德乾坤新
——花廳中堂聯——酇侯殿聯

憑此衷一秉虛公不近利不好名勤勤懇懇但求無愧所知無負所學
願斯民共行直道莫吝財莫滋訟渾渾樸朴庶得各安其業各遂其生
——土地祠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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