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居民消費價格指數

城市居民消費價格指數

城市居民消費價格指數是反映城市居民家庭所購買的生活消費品價格和服務項目價格變動趨勢和程度的相對數。城市居民消費價格指數可以觀察和分析消費品的零售價格和服務項目價格變動對職工貨幣工資的影響,作為研究職工生活和確定工資政策的依據。

調查範圍和內容

城市居民消費價格指數城市居民消費價格指數
城市居民消費價格指數的調查範圍和內容是居民用於日常生活消費品的全部商品和服務項目價格。包括食品、菸酒及用品、衣著、家庭設備用品及維修服務、醫療保健和個人用品、交通和通訊、娛樂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務、居住等八大類商品及服務項目價格。既包括居民從商店、工廠、集市所購買商品的價格,也包括從餐飲行業購買商品的價格。該指數以實際調查的綜合平均單價和根據住戶調查有關資料確定的權數,按加權算術平均公式計算。

編制方法

編制城市居民消費價格指數需要做四個方面的工作:

第一、確定編制指數的商品,選擇代表規格品。

第二、採集代表規格品的價格(包括基期價格和報告期價格)。

第三、確定編制指數的權數。

第四、匯總計算物價指數

城市居民消費價格指數城市居民消費價格指數
首先,要確定編制指數的商品。按照國家統計局現行的《價格統計報表制度》的規定,必須按照全國統一規定的必報商品和服務項目目錄填報,同時為反映地區消費的特點,各地可根據當地的實際情況再適當增加一些調查品種。以編制居民消費價格指數為例,全國統一規定的必報商品和服務項目總計325種,還可根據本市居民消費的實際情況,在徵求了有關專業部門意見基礎上,增加若干種商品和服務項目。這些商品包括食品、衣著、家庭設備及用品、醫療保健、交通和通迅、娛樂教育和文化用品、居住、服務項目等八大類和43個小類。

由於確定的調查商品是一個商品集合,而且規格、等級、產地、牌號各異,在編制物價指數過程中不可能把所有的商品價格都採集到,必須結合本市的實際情況,在眾多的規格等級牌號中,選出在本市最有代表性的代表品,以此代表該商品集團的價格變動趨勢和程度,同時,對規格等級比較複雜的商品還要選擇1—2種與代表規格品質量相近似的規格品進行調查,以便在必要時進行補充或替換。

其次,採集代表規格品的價格。物價調查統計人員按規定時間對已確定的商店、市場的商品價格進行調查、登記。各種商品的采價次數是根據該商品價格變動的特點而定的,如鮮活商品價格變動較為頻繁、與人民生活關係密切,規定每月采價6次;乾菜、乾果、煙、酒、茶等放開商品,每月采價3次;日用消費品、服務行業收費等價格相對穩定,每月采價1次。為真實反映居民實際支付的消費價格,在采價時一般不受掛牌價格的限制,而採集居民在商店或農貿市場實際成交的價格。

第三、確定編制指數所需的權數。權數是反映不同的商品和服務項目的價格變動在總指數形成中具有不同的重要程度的統計指標。根據國家統計局現行的《價格統計報表制度》的規定,編制居民消費價格指數的類權數和大部分商品、服務項目的權數,是根據市區居民家庭支出情況調查中居民上一年的實際消費構成計算而成;部分在調查中不編碼匯總計算的商品和服務項目的權數,則是根據典型調查資料推算。權數每年確定一次,但對季節影響較大的鮮菜、鮮果的具體品種權數,則根據居民當月的實際消費構成每月計算一次。按照國家統計局規定,各地每年確定權數後,均須報國家統計局審定後方可使用,一經審定,當年不得更改。

第四、匯總計算物價指數。首先,將調查人員在不同調查商店或農貿市場採集到的價格資料,錄入到計算機中,計算出每種商品的綜合平均價格。
其計算方法主要是:
(1)每次調查的同一商品或服務項目的平均價格由同時調查的幾個調查點的價格進行簡單平均計算。
(2)各種商品或服務項目的月平均價格用月內各次調查的價格按簡單平均計算。
(3)調價項目的平均價格按計算期內商品調前調後的銷售天數加權平均計算。
其次,依照國家統計局的調查方案規定,根據各調查商品和服務項目的基期和報告期的平均價格,採用加權算術平均公式匯總計算出物價指數。

2008年4月數據

城市居民消費價格指數2008年4月CPI 通脹形勢更趨複雜
國家統計局公布2008年4月份居民消費價格指數。數據顯示,4月居民消費價格指數同比上漲8.5%。1-4月累計居民消費價格總水平同比上漲8.2%。而此前,各大金融機構均預測4月指數將略低於3月的8.3%。
(1)上漲原因
從公布的數據來看,居民消費價格總水平城市上漲8.1%,農村上漲9.3%;食品價格上漲22.1%,非食品價格上漲1.8%;消費品價格上漲10.6%,服務項目價格上漲1.7%。從月環比看,居民消費價格總水平微漲0.1%;食品價格下降0.1%。

統計局指出,4月份居民消費價格漲幅仍處於高位,這既與去年同期的低基數有關,又與國際市場初級產品,特別是糧食價格持續大幅度上漲導致國內食品價格居高不下有關。此外,有專家指出,非食品價格上漲也逐漸成為漲幅上揚的推手。

(2)影響

看待繼續上漲的居民消費價格指數還需要從貨幣角度分析。由於中國存在不斷上升的貿易盈餘,使人民幣面臨不斷升值的壓力。國內外金融環境的對比變化,國內趨緊的貨幣政策和美國寬鬆的貨幣政策,有可能形成新的國際資本套利空間,造成國際資本通過各種途徑加速向國內流動。而現存匯率制度,則造成人民幣投放加大,形成人民幣對外升值、對內貶值的壓力。

(3)央行對策

2008年5月12日,中國人民銀行發布公告,決定自2008年5月20日起,上調存款類金融機構人民幣存款準備金率0.5個百分點。調整後的存款準備金率將達到16.5%的歷史高位。這是2008年以來,央行第四次上調存款準備金率。

(4)機構預測

雖然2008年4月份數據仍在高位運行,但多數機構預測,從5月份起,消費價格指數有望真正回落。中國國際金融公司首席經濟學家哈繼銘指出:“5月份有望下降至8%以下。”高盛中國區首席經濟學家梁紅更是明確預計,“目前看來,5月份漲幅大概在7.8%,6月份將在7%左右。”

汶川大地震

產生的影響

中國國家統計局副局長許憲春表示,四川發生的特大地震令國內通脹進一步承壓,中國全年居民消費價格指數(CPI)完成4.8%目標壓力非常大。
他在上海參加衍生品市場論壇間隙,被問及四川地震對國內通脹造成的影響時對路透表示,“現在很難講(地震對通脹)具體有幾個百分點的壓力,但是還是有一些壓力的(完成全年通脹目標的壓力)非常大,非常大。”但他未透露地震對5月當月CPI的影響。
許憲春並表示,政府將繼續從緊政策以抑制通脹,是否有新的緊縮政策出台,須待救災工作告一段落後再予以研究。
中國2008年4月CPI同比上漲8.5%,較2008年3月8.3%小幅反彈,但自2008年2月時觸及的近12年峰值8.7%有所回落,其中食品價格上漲22.1%,非食品價格上漲1.8%,1-4月CPI則同比上漲8.2%。
中國商務部部長陳德銘上周四曾稱,四川地震不會對中國通脹產生較大影響,“此次地震發生在川北,川北的商品率比較低,對整體影響不大。目前中國的糧、油、肉都有充足的庫存,預計2008年夏季糧油會有比較好的收成,生豬生產正在全國範圍內恢復。”
中國國務院總理溫家寶此前曾表示,汶川地震給整體經濟運行增加了新的不確定因素,但不會改變經濟發展基本面。中國經濟當前的突出矛盾主要是價格上漲壓力仍然存在。部分地區煤電油供應較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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