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屬高校 隸屬管理
地方省屬高校是指隸屬於地方省教育廳直屬管理的高校,以地方上管理為主,投資建設主要也由地方省
國家“211工程”重點建設高校(上海大學)中國高校分為:中央部屬高校、地方省屬高校。
省屬高校 重點大學
省屬重點大學有三種情況:
1.由於實力上乘,發展迅速,在全國高校中排名靠前,被列入國家“211工程”重點建設的高水平大學:上海大學、北京工業大學、鄭州大學、遼寧大學、太原理工大學、南京師範大學、蘇州大學、福州大學、華南師範大學、安徽大學、南昌大學、廣西大學、貴州大學、雲南大學、新疆大學。
2.原來是中央部委直屬的全國重點大學,後
國家“211工程”重點建設高校(蘇州大學)3.是對區域經濟社會發展有重要作用的,各省市公布的省屬重點大學。如:首都師範大學、首都醫科大學、上海師範大學、天津師範大學、天津財經大學、黑龍江大學、哈爾濱師範大學、東北電力大學、瀋陽師範大學、河北工業大學、河北師範大學、河北大學、內蒙古大學、山西大學、山東師範大學、青島大學、濟南大學、浙江工業大學、浙江師範大學、福建師範大學、福建農林大學、南方醫科大學、廣東工業大學、湖北大學、河南大學、湘潭大學、長沙理工大學、四川師範大學、四川農業大學、成都理工大學、西北師範大學、重慶郵電大學。
省屬高校 省部共建
(1)省部共建:
國家“211工程”重點建設高校(西北大學)(2)共建形式:省級政府與教育部共建、省級政府與工信部共建、省級政府與農業部共建、省級政府與水利部共建、省級政府與民政部共建、省級政府與交通運輸部共建、省級政府與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共建、省級政府與國土資源部共建。2004年,教育部經過認真、慎重的論證和研究,決定與中西部無教育部直屬高校的省(自治區)包括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各共建一所地方所屬大學。此舉旨在全面實施科教興國戰略和人才強國戰略,促進高等教育的合理布局和協調發展,逐步縮小地區間發展差異,提高我國高等教育整體水平,推進教育公平,更好地為西部大開發以及區域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服務。自2004年教育部與河南省
國家“211工程”重點建設高校(雲南大學)省屬高校 地方名校
國家“211工程”重點建設高校(鄭州大學)新疆自治區 新疆大學(2004年3月11日 簽訂省部共建協定)
雲南省 雲南大學(2004年3月11日 簽訂省部共建協定)
廣西自治區 廣西大學(2004年3月18日 簽訂省部共建協定)
內蒙古自治區 內蒙古大學(2004年5月14日 簽訂省部共建協定)
新疆生產建設兵團 石河子大學(2004年5月25日 簽訂省部共建協定)
西藏自治區 西藏大學(2004年9月20日 簽訂省部共建協定)
青海省 青海大學(2004年12月5日 簽訂省部共建協定)
江西省 南昌大學(2004年12月15日 簽訂省部共建協定)
貴州省 貴州大學(2004年12月23日 簽訂省部共建協定)
山西省 山西大學(2004年12月24日 簽訂省部共建協定)

陝西省 延安大學(2005年6月9日 簽訂省部共建協定)
河北省 河北大學(2005年11月10日 簽訂省部共建協定)
湖南省 湘潭大學(2005年12月17日 簽訂省部共建協定)
吉林省 延邊大學(2005年12月25日 簽訂省部共建協定)
江西省 井岡山大學(2007年
國家“211工程”重點建設高校(華南師大)海南省 海南大學(2007年12月24日 簽訂省部共建協定)
河南省 河南大學(2008年10月17日 簽訂省部共建協定)
甘肅省 西北師範大學(2009年3月16日 簽訂省部共建協定)
陝西省 西北大學(2009年3月22日 簽訂省部共建協定)
浙江省 浙江工業大學(2009年6月8日 簽訂省部共建協定)
遼寧省瀋陽建築大學(2010年3月12日 簽訂省部共建協定)
四川省成都理工大學(2010年11月3日 簽訂省部共建協定)
省屬高校 國家重點實驗室
| 序號 | “國家重點實驗室(依託單位)” |
| 1 | 地質災害防治與地質環境保護國家重點實驗室(成都理工大學) |
| 2 | 油氣藏地質及開發工程國家重點實驗室(成都理工大學、西南石油大學) |
| 3 | 呼吸疾病國家重點實驗室(廣州醫學院) |
| 4 | 作物生物學國家重點實驗室(山東農業大學) |
| 5 | 量子光學與光量子器件國家重點實驗室(山西大學) |
| 6 | 食品科學與技術國家重點實驗室(南昌大學) |
| 7 | 亞穩材料製備技術與科學國家重點實驗室(燕山大學)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