團體迷思

團體迷思

團體迷思(亦作團體盲思,英文:Groupthink),指團體在決策過程中,由於成員傾向讓自己的觀點與團體一致,因而令整個團體缺乏不同的思考角度,不能進行客觀分析。一些值得爭議的觀點、有創意的想法或客觀的意見不會有人提出、或者是遭到忽視及隔離。團體迷思可能導致團體作出不合理、甚至是很壞的決定。部份成員即使並不贊同團體的最終決定,但在團體迷思的影響下,也會順從團體。

基本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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團體成員在集體主意精神感召下,積極追求團體的和諧與共識,卻忽略了團體的真實決策目的,從而無法進行準確判斷的一種思考模式。

團體迷思是團體凝聚力導致的一個負面結果,這一現象早在20世紀30年代就引起了的注意,認為它是一個非常重要的因素,會影響各種類型的組織決策,如工作組、研討會、委員會。

一般認為團體迷思這個概念由美國心理學家艾爾芬·詹尼斯IrvingJanis)首先提出。但WilliamSafire於2004年8月8日《紐約時報雜誌》(New York Times Magazine)撰文指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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團體迷思一詞實為WilliamH.Whyte於1952年在《財富雜誌》中首先提出。

1972年,詹尼斯利用“團體迷思”一詞形容團體作出不合理決定的決策過程。詹氏對“團體迷思”的原定義為“一種思考模式,團體成員為維護團體的凝聚力、追求團體和諧共識,而不能現實地評估其他可行辦法”。及後於1982年,詹尼斯再探究美國入侵豬玀灣事件(BayofPigsInvasion)、偷襲珍珠港事件韓戰、越戰、古巴飛彈危機、馬歇爾計畫的發展、水門事件等美國政府歷年外交決策事件,參照各個事件的環境、決策過程、決策結果,歸納出團體迷思的模型。團體迷思模型包括8項誘發的前置因素、8項表現形式、及7項對群體決策過程及結果的影響。

2004年,美國參議院情報委員會發表的伊拉克情報失誤報告,嚴厲批評美國情報部門在伊拉克戰爭前,誇大伊拉克大規模殺傷性武器的威脅。美國情報部門的過失,是歸咎於團體迷思。

前置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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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體高度凝聚力(High group cohesiveness)
群體隔絕外界資訊與分析(Insulation of the group from outsides our cesofinformation and analysis)
命令式領導(Directive leadership);
決策規範缺乏條理(lack of procedural norms);
群體成員背景和價值觀的相似性(Homogeneity of members' social background and ideology);
來自外部威脅以及時間限制的壓力(High stress from external threats and time stress);
團體沒有信心尋求比領導所提出的更好的方案:可能因為領導具有強大影響力(low hope of a better solution than the one offered by the leader);
成員自尊心低落:可能由於剛經歷失敗(low self-esteem)。

表現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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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懈可擊之錯覺:群體過分的自信和盲目的樂觀,忽視潛在的危險及警告,意識不到一種決策的危險性。

集體合理化:群體通過集體將已經作出的決策合理化,忽視外來的挑戰。一旦群體作出了某個決策後,更多的是將時間花在如何將決策合理化,而不是對它們重新審視和評價。

對群體道德深信不疑:成員相信群體所做出的決策是正義的,不存在倫理道德問題。因此忽視道德上的挑戰。

對外偏見:傾向地認為任何反對他們的人或者群體都是邪惡和難以溝通協調,故此不屑與之爭論;或者認為這些人或者群體過於軟弱、愚蠢、不能夠保護自己,認為自己群體既定的方案則會獲勝。

對異議者施加壓力:群體不欣賞不同的意見和看法,對於懷疑群體立場和計畫的人,群體總是立即給予反擊,但常常不是以證據來反駁,取而代之的是冷嘲熱諷。為了獲得群體的認可,多數人在面對這種嘲弄時會變得沒有了主見而與群體保持一致。

自我審查:成員對於議題有疑慮時總是保持沈默,忽視自己心中所產生的疑慮,認為自己沒有權力可以去質疑多數人的決定或智慧。

全體一致的錯覺:這是民眾壓力和自我壓抑的結果,是使群體的意見看起來是一致的,並由此造成群體統一的錯覺。表面的一致性又會使群體決策合理化,這種由於缺乏不同的意見而造成的統一的錯覺,甚至可以使很多荒謬、罪惡的行動合理化

心靈守衛:某些成員會有意地扣留或者隱藏那些不利於群體決策的資訊和資料,或者是限制成員提出不同的意見,以此來保護決策的合法性和影響力。

思想防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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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體成員懂得群體思維現象,其原因和後果;領導者應當保持公正,不要偏向任何立場,防止形成不成熟的傾向;

領導者應該引導每一位成員對提出的意見進行批評性評價,應鼓勵提出反對意見和懷疑;

應該指定一位或多位成員充當反對者的角色,專門提出反對意見;

時常將群體分成小組,並將他們分別聚會擬議,然後再全體聚會交流分歧

如果問題涉及與對手群體的關係,則應花時間充分研究一切警告性資訊,並確認對方會採取的各種可能行動;

預備決議後,應召開“第二次機會”會議,並要求每個成員提出自己的疑問;決議達成前,請群體之外的專家與會,並請他們對群體意見提出挑戰;

每個群體成員都應當向可信賴的有關人士就群體意向交換意見,並將他們的反應反饋給群體;幾個不同的獨立小組,分別同時就有關問題進行決議(最後決議在此基礎上形成,以避免群體思維的不良影響)。

概念由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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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文·賈尼斯[IrvingLesterJanis1918.05.26-1990.11.15],美國心理學家,致力於政策制定的心理學分析、危機管理等方面的研究。他出生於美國紐約州布法羅(Buffalo),逝於美國加利福尼亞州聖羅莎市(SantaRosa)。

1939年獲得芝加哥大學理學士學位,1940年入哥倫比亞大學攻讀博士,期間,他曾和柯林貝格(OttoKlineberg)舉辦社會心理學研討會。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他是法務部特別戰爭政策小組的高級社會科學分析家,和社會學家斯托佛(SamuelStouffer)、C.霍夫蘭共事,戰後回到哥倫比亞大學文成其博士論文。1947年受聘於耶魯大學,開始其教學和研究生涯。

在耶魯之初,他參與了霍夫蘭的“態度改變”的研究計畫,20世紀50年代中期,他主要研究心理壓力問題,1958年出版《心理緊張》一書報告了他的研究成果。在該書中他提出術前焦慮與術後情緒狀態的曲線理論,在臨床得到廣泛套用,研究反映,病人由於手術引起的心理應急反應,在手術前後顯示不同的特點。術前表現為焦慮,恐懼情緒增強,血壓升高,心率加快,術中應急反應水平顯著低於術前,術後水平較術中有所升高,手術患者心理應急水平的時間特點,反映了圍手術期不同階段應急對手術患者心理產生不同的影響。

之後他的研究逐漸轉向人在壓力下的選擇,1972年出版《小團體思想的受害者》一書。根據賈尼斯-費埃拉本德假設,同樣是爭論贊成,贊成的觀點比否定的觀點先出現,將會使爭論更有效。在另一項實驗中,他發現,在高度可說服性和低度自尊之間,以及在可說服性和社會壓制之間存在著相關。他還發現懷有適度意的人更不易被說服。他在1985年從耶魯大學退休,退休後任耶魯大學名譽教授及加利福尼亞大學柏克萊分校心理學兼職教授。

賈尼斯因其提出的團體迷思理論而聞名。團體迷思亦譯為群體迷思、團體盲思或團體思考,在1972年的《團體迷思》一書中首次提出團體迷思(Groupthink)一詞,賈尼斯定義為“在一個較有團隊精神的團體,成員為維護團體的凝聚力,追求團體和諧和共識,忽略了最初的決策目的,因而不能確實地進行周詳評估的思考模式”。而他也特別注意到在團體中很少出現這樣的現象:每個成員的能力能夠呈現為團體整體的能力。例如:在學校會議上,大部分教職員鮮為發表個人意見,但是一走出辦公室紛紛卻又有不同的看法,影響學校團體決策的品質與效果。當團體中的成員建立起很強的團隊精神,即擁有了高度的凝聚力,他們會很在意不要分裂團體的向心力,因而不願意去挑戰團體的決策。當這種壓力導致思想效能破裂、不願意探究真相,較草率地作出價值判斷時,就會容易出現團體迷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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