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奧林匹克委員會

國際奧林匹克委員會

國際奧林匹克委員會,簡稱國際奧委會,是奧林匹克運動的領導機構,是一個不以營利為目的、具有法律地位和永久繼承權的法人團體。國際奧委會根據現代奧林匹克運動創始人顧拜旦的理想,恢復奧林匹克運動的目的,在於增強各國運動員之間的友誼與團結,促進世界和平以及各國人民之間的相互了解,發展世界體育運動。1894年6月23日在巴黎召開的國際體育代表大會上成立。發起人是法國的教育家皮埃爾·顧拜旦男爵。1894年成立後,總部設在巴黎。1914年第一次世界大戰爆發,為了避免戰火的洗劫,1915年4月10日總部遷入有“國際文化城”之稱的瑞士洛桑。這裡有奧林匹克博物館,奧林匹克研究中心,還有以顧拜旦名字命名的大街,體育場等等。數十年來,洛桑為奧林匹克運動的發展,作出了重大貢獻,稱為"奧林匹克之都"。2016年8月3日網易訊息,里約奧運會開幕在即,關於里約奧運村的負面報導讓IOC震怒,禁止代表團攜媒體入村。8月3日下午,在里約進行的國際奧委會大會上,正式承認棒壘球等5個項目成為2020年東京奧運會的正式項目。

基本信息

概述

(圖)奧林匹克五環旗奧林匹克五環旗

國際奧林匹克運動會(簡稱國際奧委會),是當今世界上最有影響的國際體育組織。總部設在瑞士洛桑。1894年6月23日,國際奧林匹克委員會在巴黎召開的國際體育代表大會上成立。發起人是法國的教育家皮埃爾·顧拜旦男爵。國際奧委會總部設在瑞士洛桑。國際奧委會是一個非政府性、非盈利性和永久性的國際體育組織。它是領導奧林匹克運動和決定有關奧林匹克運動問題的最高權力機關。

成立背景

國際奧林匹克委員會顧拜旦

顧拜旦是公認的現代奧林匹克創始人,他為奧林匹克運動的誕生和發展作出卓越貢獻。1888年,顧拜旦就任法國學校教育、體育訓練籌備委員會秘書長。1889年顧拜旦代表法國參加在美國波士頓舉行的國際體育訓練大會,進一步了解了世界體育的動態,他認為近代體育的發展正在走向國際化,應該藉助古希臘體育的經驗和傳統影響來推進國際體育,於是產生了復興奧運會的想法。

1891年,顧拜旦創辦《體育評論》雜誌,以此為陣地熱情宣傳他的主張。1892年,顧拜旦訪遍歐洲,宣傳奧林匹克理想。同年11月25日在慶祝法國體育運動協會聯合會成立5周年大會上,他第一次公開和正式地提出創辦現代奧運會的倡議。1893年,顧拜旦在巴黎召開一次國際性體育協調會議,團結國際體育人士,討論創辦奧運會的問題。翌年,他還將自己的倡議寫成公開信,寄給許多國家的體育俱樂部,得到大多數的支持。

1894年6月16日-24日,根據顧拜旦的建議,來自美國英國俄國瑞士西班牙義大利比利時荷蘭希臘等12個國家的49個體育組織的代表,在巴黎索邦神學院舉行國際體育運動代表大會。在開幕式上,法國著名古希臘文化專家切奧多爾·萊拉赫發表演說,巴黎國家歌劇院合唱團為大會演唱了阿波羅頌歌,喚起了與會者對古奧運會的神往。

會議期間,又先後有21個國家致函,向大會表示支持和祝賀。這次會議通過了成立國際奧委會的決議,並從79名正式代表中選出15人任第1屆國際奧委會委員。大會還決定由奧運會舉辦國的國際奧委會委員擔任國際奧委會主席。由於首屆奧運會定於1896年在希臘首都雅典舉行,因此希臘委員澤麥特里烏斯·維凱拉斯當選國際奧委會第一任主席,顧拜旦為秘書長。大會還選出14名國際奧委會委員:卡洛(法國)、布托夫斯基將軍(俄國)、巴利克將軍(瑞典)、斯龍教授(美國)、可姆普特希爾勳爵(英國)、赫貝爾特(英國)、費倫茨 •凱萬尼(匈牙利)、古特·雅爾科沃斯基(波希米亞)、蘇比亞爾(阿根延)、卡夫(紐西蘭)、盧克齊•帕利伯爵(義大利)、放•布齊伯爵(比利時)、丹德時亞•卡拉法大公(義大利)、黑衍哈特(德國)。

會議規定法語(現為英、法兩種語言)為國際奧委會法定語言。大會還決定沿襲古奧運會傳統,每四年舉行一次運動會,還規定奧運會的比賽項目為田徑、水上運動(包括帆船、划船、游泳)、擊劍、摔跤、拳擊、馬術、射擊、體操、球類運動等。第一屆奧運會原定於1900年於巴黎舉行,後來考慮希臘為古代奧運會發源地,在希臘舉行比在巴黎意義更重大些,顧拜旦尊重了大家的意見。大會決定把第一屆會期改在1896年,鑒於古代奧運會遺址奧林匹亞已成了一片廢墟,會址改設在希臘首都雅典。

1914年第一次世界大戰爆發,為避免戰火洗劫,1915年4月10日總部從巴黎遷到瑞士洛桑。在瑞士洛桑,有奧林匹克博物館,奧林匹克研究中心,還有以顧拜旦名字命名的大街,體育場,等等。多年來,洛桑為奧林匹克運動的發展,作出了重大貢獻,無怪乎有人將之稱為“奧林匹克之都”。

宗旨與任務

國際奧林匹克委員會1894年6月23日,國際奧林匹克委員會在法國巴黎成立,這是當時部分委員的合影。其中右三為現代奧運會的先驅顧拜旦,右二為第一任國際奧林匹克委員會主席、希臘人維凱拉斯。

宗旨

國際奧林匹克委員會是奧林匹克運動的最高管理機構,根據奧林匹克憲章的要求促進體育運動的發展,確保奧運會按時、順利舉行,並且積極、支持女子運動的發展,推廣運動精神,保護運動員。鼓勵組織和發展體育運動和體育競賽;在奧林匹克思想指導下,鼓舞和領導體育運動,從而促進和加強各國運動員之間的友誼;保證按期舉辦奧運會。

主要任務

起草,執行和監督國際奧委會全體委員大會、執委會的相關決議和政策。

準備和監督各相關工作委員會。

負責與各單項體育聯合會、國際奧委會和各舉辦國奧運會組委會的聯絡工作。

協調奧運會準備工作。

組織和準備其他奧林匹克活動。

傳遞奧林匹克運動的相關信息。

向奧運會申辦城市提出相關的建議。

與國際政府和非政府的體育,衛生和文化等相關機構聯繫。

出版物

《奧林匹克月刊》 、《奧林匹克通訊》

組織機構

國際奧委會場設機構主要有國際奧委會全體委員會、國際奧委會執行委員會、國際奧委會主席、國際奧委會秘書處。國際奧委會下設11個委員會:道德委員會、2000年委員會、協調委員會、藥物委員會、奧林匹克教育和文化委員會、運動員委員會、環境委員會、人道主義事物委員會、奧林匹克運動女子委員會、大眾體育委員會和奧林匹克收藏家委員會。

國際奧委會的日常工作,在國際奧委會主席的管理下,由國際奧委會總幹事負責,並由國際奧委會幹事協助管理工作。各幹事處理自己管理的機構、部門的相關事宜。它包括:奧運會,國際合作和發展,財務和管理,體育,國家奧委會聯絡,技術,通訊,信息管理,媒體和市場服務,法律事務,醫療和科技,奧林匹克博物館以及奧林匹克團結計畫。

(1)國際奧委會全體委員會議。簡稱為全會,是國際奧委會的最高權利機構,其決定是最終決定。全會每年至少舉行1次。特別全會由主席提議或應至少三分之一委員的書面要求召開。國際奧委會全體會議的任務之一,是選定每屆奧運會的主辦城市。根據國際奧委會的規定,主席不參加申辦奧運會的投票。奧林匹克委員會的委員以個人身分選入而不代表國家。1965年後當選的委員,年滿72歲退休。由奧委會全體會議選出國際奧委會主席,任期8年。主席任期的延長期限只有4年。全體會議還要選出任期4年的4名副主席和6名委員,由他們與主席一起組成執行委員會。法語英語是國際奧委會的兩種官方工作語言,它還有另外四種工作語言:德語西班牙語俄語阿拉伯語。現任主席雅克·羅格( 比利時人,Jacques Rogge),2001年7月任職。國際奧委會委員是由奧委會全體會議選舉產生的,委員數目並不是固定的。

(2)國際奧委會執行委員會。簡稱國際奧委會執委會。處理國際奧委會日常事務的機構,由全會授權,行使國際奧委會的職責。執委會成員有國際奧委會全會以無記名投票選舉產生。執委會主席任期8年,可以競選連任一次,但是只有4年的任期。副主席和其他委員任期為4年。任期己滿的執委除非競選副主席或主席,不能競選連任。

執委會的權力和職責是:維護《奧林匹克憲章》,承擔國際奧委會行政管理的最終責任,批准國際奧委會的內部組織、組織體制以及一切與其組織有關的內部規章,負責國際奧委會的財務管理,並準備年度報告;就有關規則或附則的修改建議向全會提出報告,向國際奧委會全會推薦國際奧委會委員候選人名單;制定國際奧委會全會的議程;根據執委會主席的提議,任免總幹事和秘書長,並決定他們的提升、處分和薪俸;保管國際奧委會檔案;以它認為最適當的形式(條例、規定、標準、準則、須知、指示)制定一切必要的規章,確保《奧林匹克憲章》的正確實施和奧運會的舉辦;執行全會賦予的其他一切職責。組委會會議經主席提議或執委會多數委員的要求,由主席召開。執委會每年開會4—5次。

國際奧委會執委會設立於1921年,最初由5人組成,當時的國際奧委會主席的顧拜旦本人不是執委會主席。首屆執委會的主席是布洛奈。1925年5月國際奧委會在布拉格召開的第24次全會決定國際奧委會主席即為執委會主席,於是同年接替顧拜旦擔任國際奧委會主席的比利時人巴耶·拉圖爾也成為執委會主席。執委會成員後來增至9人,爾後又由11人組成,現由15人組成,其中主席1人,副主席4人和委員10人,主席是比利時人羅格(2001年當選),副主席是德國人巴赫(2000年當選)、俄羅斯人斯米爾諾夫(Vitaly Smirnov,2001年當選)、美國人埃斯頓(James L.Easton,2002年當選)和韓國人金雲龍(Un Yong Kim,2003年當選)。執委為瑞典人林德伯格(Gunilla Lindberg)、義大利人卡拉羅(Franco Carraro)、瑞士人奧斯瓦爾德(Denis Oswald)、墨西哥人雷納(Mario Vazquez Rana)、辛奎塔(Ottavio Cinquanta)、 烏克蘭人布勃卡(Sergey ubka)、希臘人尼克勞(Lambis V.Nikolaou)、黎巴嫩人霍里(Toni Khoury)、 挪威人海伯格(Gerhard Heiberg)和幾內亞人迪亞羅(Alpha Ibrahim Diallo)。

執行委員會管理國際奧委會事務。執行全會賦予的一切職責,執行委員會會議根據主席提議或執行委員會多數委員的要求由主席召開。

國際奧林匹克委員會 國際奧委會主席羅格

(3)奧委會主席。 國際奧委會主席在奧林匹克周期第二年舉行的國際奧委會全會上以無記名投票方式從委員中選舉產生,任期8年,可延任4年。國際奧委會主席是國際奧委會的法人代表,主持國際奧委會的全部活動。有權建立常設的或在必要時建立臨時的委員會和工作組,並確定其職權範圍,指派其成員。一旦認為它們已經完成工作,可決定予以解散。國際奧委會成立之初,現代奧運會創始人顧拜且提出主席輪流制,即國際奧委會主席由奧運會舉辦國的委員擔任,4年輪換一次,以體現奧林匹克運動的國際性。

歷任國際奧委會主席

1894年至1896年:澤·維凱拉斯(希臘);

1896年至1925年:皮埃爾·德·顧拜旦(法國);

1925年至1942年:亨·德·巴耶·拉圖爾(比利時);

1942年至1952年:西·埃德斯特隆(瑞典)(1942年至1946年任臨時主席,1946年至1952年任主席);

1952年至1972年:艾·布倫戴奇(美國);

1972年至1980年;米·莫·基拉寧(愛爾蘭);

1980年至2001年7月:胡·安·薩馬蘭奇(西班牙);

2001年7月起:雅克·羅格(比利時)

成員

國際奧委會所領導的奧林匹克運動包含所有同意並遵守《奧林匹克憲章》的組織和個人,他們隸屑於奧林匹克運動的標準是得到國際奧委會的承認。目前,已獲得國際奧委會承認的組織有:國家或地區奧委會202個;其管轄的運動項目被列為奧運會比賽的國際單項體育聯合會35個;其他國際單項體育聯合會28個;奧運會組織委員會,目前有:2004年雅典(希臘)第28屆奧運會組委會;2006年都靈(義大利)第20屆冬季奧運會組委會;2008年北京第29屆奧運會組委會和2010年溫哥華第21屆冬季奧運會組委會。世界性的或每個洲的國家或地區奧委會協會組織,其中有:各國奧委會總會(州OC)、非洲國家奧委會總會(ANOCA)、亞洲奧林匹克理事會 (OCA)、泛美體育組織(ODEPA)、中美洲和加勒比體育組織(ODECABE)、歐洲國家奧委會總會 (AENOC)、大洋洲國家奧委會總會(ONOC);國際奧委會所承認的體育組織還包括有一些由國際單項體育聯合會所組成的協會:國際單項體育聯合會總會 (GAISF)、夏季奧林匹克項目國際單項體育聯合會總會(ASOIF)、冬季奧林匹克項目國際單項體育聯合會總會(AIWF),等等。

憲章

《奧林匹克憲章》(Olympic Charter)是國際奧委會制定的關於奧林匹克運動的最高法律檔案。憲章對奧林匹克運動的組織、宗旨、原則、成員資格、機構及其各自的職權範圍和奧林匹克各種活動的基本程式等作了明確規定。這個法律檔案是約束所有奧林匹克活動參與者行為的最基本標準和各方進行合作的基礎。

《奧林匹克憲章》隨著奧林匹克運動的發展而逐漸完善。1894年國際奧委會成立時沒有制定具體的規章制度,只是確定了一些基本的意向與原則,如每4年舉辦一次奧運會以及國際奧委會與政府的關係等。

第一個具有憲章性質的檔案是1908年由顧拜旦起草的《國際奧委會的地位》一文。這個檔案對國際奧委會的任務、組織管理、委員產生方式等問題作了比較明確的闡述。其後,在這個檔案的基礎上逐漸形成了奧林匹克運動的規章。在很長一個時期,這些規章的名稱用語混亂,如“奧林匹克規則”(Olympic Rules)、“奧林匹克章程”(Olympic Statues) 和“奧運會規則”等。從1978年開始, 國際奧委會正式使用“奧林匹克憲章”這一名稱。在實踐中為了表述方便,人們將以前這些名稱不同的規章也都稱為“奧林匹克憲章”。

隨著奧林匹克運動的發展,國際奧委會在保持奧林匹克基本原則和精神始終如一的前提下,針對不斷變化的情況,對《奧林匹克憲章》作過多次修改。現行的《奧林匹克憲章》在國際奧委會1996年7月18日亞特蘭大第105次全會上批准生效。該憲章由“基本原則”、“奧林匹克運動”、“國際奧林匹克委員會”、“國際單項體育聯合會”、“國家奧林匹克委員會”和“奧林匹克運動會”6部分組成,共74款,對奧林匹克運動的思想、組織、活動和制度等重要方面作了明確規定。《奧林匹克憲章》的內容有以下幾個方面:

1、闡述了奧林匹克運動的宗旨,確定了奧林匹克運動的目標,規定了奧林匹克運動的發展方向;

2、界定了奧林匹克主義和奧林匹克精神等重要概念,奠定了奧林匹克運動實現其目標的思想基礎;

3、將奧林匹克運動組織體系以法律條款的形式固定下來,對奧林匹克大家庭的各個成員,特別是三大支柱(即國際奧委會、國家奧委會和國際單項體育聯合會)在這一運動中各自的位置、功能、任務以及相互之間的關係作了清晰表述和規定,既保證了它們各自的獨立性,又使它們互相聯繫,形成一個完整的功能體系,從而提供了一個與奧林匹克運動相應相稱的組織基礎;

4、界定了奧林匹克運動的基本內容,如奧運會、大眾體育活動及奧林匹克教育與文化活動。

會旗

(圖)國際奧林匹克委員會會旗國際奧林匹克委員會會旗

國際奧委會有自己的會旗。旗為白底無邊,中央有五個相互套連的圓環,即我們所說的奧林匹克環。環的顏色自左至右為藍、黃、黑、綠、紅(也可用單色繪製)系顧拜旦以它們能概括各會員國國旗的顏色而選定,但以後對這五種顏色又有其他解釋。1979年國際奧委會出版的《奧林匹克評論》(第四十期)強調,會旗和五個環的含義是,象徵五大洲的團結,全世界的運動員以公正、坦率的比賽和友好的精神,在奧運會上相見。國際奧委會會旗系1913年根據顧拜旦的構思而設計製作的。

1914年為慶祝現代奧林匹克運動恢復20周年,在巴黎舉行的奧林匹克代表大會上首次升起。1920年安特衛普奧運會時,比利時國家奧委會繡了同樣一面錦旗在當屆奧運會上使用。運動會後,比利時將它贈給了國際奧委會並成為國際奧委會正式會旗。歷屆奧運會開幕式上都有會旗交接儀式。由上屆奧運會主辦城市的代表將旗交給國際奧委會主席,主席再將旗遞交當屆主辦城市的市長。然後將旗幟保存在市府大樓四年再送交下屆主辦城市。當屆奧運會升在運動會主會場上空的旗幟是一面代用品。

根據奧林匹克憲章規定,“奧林匹克五環”是奧林匹克運動的象徵,是國際奧委會的專用標誌,未經國際奧委會許可,任何團體或個人不得將其用於廣告或其他商業性活動。

格言

奧林匹克格言,亦稱奧林匹克座右銘或口號,系奧林匹克運動宗旨之一。格言“更快、更高、更強”(Citius,Altius,Fortius),是顧拜旦一位密友迪東(Henri martin Didon)於1895年提出的。他將這句話刻在他所辦學校的門楣上。顧拜旦對此頗為贊同。1913年獲國際奧委會正式批准,將它定為奧林匹克格言。1920年它又成為奧林匹克標誌的一部分。此外,也有把“體育就是和平”、“重要的是參加,不是勝利”作為格言的。

歷屆主席

國際奧林匹克委員會第一任國際奧林匹克委員會主席、希臘人維凱拉斯

首任主席

國際奧委會首任主席德米特留斯·維凱拉斯(Demetrius Vikelas 、希臘、1835—1908)是希臘詩人和教育家,維凱拉斯1835年生於希臘錫拉,作為泛希臘俱樂部會員,代表希臘參加了1894年顧拜旦主持召開的國際奧委會巴黎大會。會上,他積極支持希臘主辦首屆現代奧林匹克運動會。因此,根據當時的規定,國際奧委會主席應該是奧運會舉辦國家的人,會後被選為第一任國際奧委會主席,從1894年任職到1896年。

第二任

第二屆國際奧委會主席皮埃爾·顧拜旦(Pierre de Coubertin、法國)顧拜旦的故居在法國的諾曼第省的米爾維勒城堡,古堡的門口有一塊牌子,上面寫著現代奧運之父、教育家、歷史學家皮埃爾.顧拜旦:1863—1937。

第三任

第三屆國際奧委會主席亨利·德·巴耶·拉圖爾(Henri de Baillet-Latour , 1876—1942、比利時),這位國際奧委會第三任主席(1925-1942)出生於比利時貴族家庭,社會活動家和奧林匹克運動積極支持者,是顧拜旦的密友。

第四任

國際奧委會第四任主席西格弗里德·埃德斯特倫(Sigfried Edstrom , 1870—1964、瑞典)。國際奧委會第四任主席(1946-1952)是一位瑞典體育活動家。曾就讀於美國、瑞士,擔任過動力工程師。喜愛田徑運動,大學時期曾創瑞典國家短跑紀錄。

第五任

國際奧委會第五任主席艾弗里·布倫戴奇(Arery Brundage , 1887—1975、美國)。國際奧委會第五任主席(1952 -1972)是美國體育活動家。喜愛田徑運動,曾參加 1912年斯德哥爾摩奧運會,獲得田徑比賽五項全能第五名。1914年、1916年、1918年三次獲美國田徑全能冠軍。

國際奧林匹克委員會胡安.安東尼奧.薩馬蘭奇

第六任

國際奧委會第六任主席麥可·莫里斯·基拉寧(Mihael Morris Killanin, 1914—1999、愛爾蘭)。 國際奧委會第六任主席(1972 -1980)是愛爾蘭記者、體育活動家。曾在英國《每日快報》、《每日郵報》等報刊任職。1937-1938年以軍事通訊記者身份到中國及亞洲其它國家做戰地採訪。第二次世界大戰後,從事文藝創作和電影導演,出過不少優秀作品。後投身體育事業,1950 年任愛爾蘭奧委會主席。

第七任

國際奧委會第七任主席胡安.安東尼奧.薩馬蘭奇( Juan Antonio Samaranch ,1920- 西班牙), 是西班牙“凱沙”公司的董事長、體育活動家和外交家。

第八任

第八任國際奧委會主席羅格(1942-),國際奧委會現任主席(2001—,比利時人)。羅格年輕時就表現出極高的體育天賦,曾是比利時橄欖球隊的一員,又曾奪得帆船項目的一次世界冠軍、兩次世界亞軍,參加過1968年、1972年和1976年三屆奧運會。

主要活動

(圖)北京奧運會田徑比賽北京奧運會田徑比賽

奧運會最早始於古希臘的奧林匹亞由古代希臘人民為祭神和崇拜英雄而舉行的一些競賽活動逐漸發展形成的。舉行的地點就在古希臘雅典城西南方向360公里外的奧林匹亞村舉行,因此而得名。

第一屆古代奧運會於公元前776年舉行,共舉行過293次。後來羅馬帝國的入侵古希臘後,由於羅馬皇帝狄奧多西信奉基督教,禁止一切關於異教的活動,因此運動會在公元393年被羅馬皇帝狄奧多西廢除。

1889年,法國的顧拜旦男爵提出恢復奧林匹克運動的建議。第一屆近代奧運會於1896年在希臘舉行。以後每四年舉行一次。即使其間因故不能舉行,屆數仍然依次照算(第6、12、13屆未舉行。第6屆由於第一次世界大戰的爆發未能舉行,第12,13屆則因為第二次世界大戰的爆發未能舉行。)。 直至2004年 ,目前已經舉行過28次奧運會,最近的一次是在希臘的雅典舉行的奧運會。

目前,夏季奧運會設有28個體育運動項目:田徑、划船(又稱“賽艇”)、羽毛球棒球籃球拳擊皮划艇腳踏車馬術擊劍足球體操舉重手球曲棍球柔道摔跤游泳(含跳水、水球、水上芭蕾)、現代五項壘球跆拳道網球桌球射擊射箭鐵人三項帆船排球

冬季奧運會設有7個運動大項(13個運動分項):冬季兩項、雪車、溜冰石(又稱“冰壺”)、冰球雪橇滑冰(含速度滑冰、短道速滑、花樣滑冰)和滑雪(含越野滑雪、跳台滑雪、北歐混合、自由滑雪、雪板滑雪)。

截至2004年3月,國際奧委會全體委員會議已舉行了115次。

第115屆國際奧委會全會於2003年7月在布拉格召開,對2010年第21屆冬季奧運會舉辦城市進行了表決。經過兩輪投票+溫哥華最後以56票勝出成為2010年第21屆冬季奧運會舉辦城市。

國際奧委會執委會會議基本上第年召開四次。1999年10月在雅典召開的國際奧委會執委會決定:每四年在奧運會的發祥地舉辦一屆世界青年節;2004年5月在洛桑召開的國際奧委會執委會確定巴黎、紐約莫斯科倫敦馬德里為2012年第30屆奧運會舉辦候選城市。

從1946年起,國際奧委會執委會分別與冬、夏季國際單項體育聯合會之間不定期舉行聯席會議,至今,共舉行了69次這樣的會議。從1952年起,國際奧委會執委會與國家奧委會之間也不定期舉行聯席會議,至今,共舉行了33次會議。

奧林匹克代表大會原則上每八年舉行一次。出席代表大會的除國際奧委會委員和名譽委員外,還有各國際單項體聯、國家奧委會和其他獲得國際奧委會承認的體育組織的代表,被邀請的運動員和知名人士。至今,奧林匹克代表大會已舉行過12次。第12屆奧林匹克代表大會於1994年8月29日至9月3日在巴黎召開,它也是現代奧林匹克運動恢復100周年的慶祝活動的一部分。參加本屆大會的代表共有3427人,其中:國際奧委會委員和名譽委員101人;來自 48個國際單項體聯的代表132人;來自191個國家或地區奧委會的代表407人;運動員代表67人;記者代表738人。在大會上發言的共達439人次。

除舉辦奧運會和召開有關會議外,國際奧委會還支持和贊助各國群體活動的開展,如各國奧委會在每年6月23日舉行奧林匹克日長跑活動。

國際奧委會主張體育與文化和教育相結合,支持各國奧委會參加每年在希臘奧林匹亞開設的國際奧林匹克學會研討會,支持各國舉辦體育集郵展覽、體育題材的美術和文化展覽或體育紀念品收藏展覽等活動。

國際奧委會還與世界上聯合國組織、各國政府和其他民間體育組織密切合作,召開與體育有關的專題研討會,以推動奧林匹克運動在全吐界的發展,促進體育運動更好地為人類健康、和平和友誼服務。這類會議有:世界體育科學代表大會、世界體育和環境代表大會、世界體育領域反對種族隔離代表大會、世界反興奮劑代表大會,等等。在國際奧委會的倡議之下,2001年第56屆聯合國代表大會通過了一項由世界上170多個國家提出的題為“通過體育和奧林匹克理想來建立一個和平和更加美好的世界”的決議,呼籲在2002年鹽湖城冬季奧運會期間實現“奧林匹克休戰”。

1999年2月,國際奧委會在洛桑召開了世界反興奮劑大會。大會通過了《洛桑宣言》,決定成立一個世界性的、獨立的反興奮劑組織。國際奧委會承諾向該機構提供2500萬美元的資金。2001年, “世界反興奮劑組織”(WorldAnti dopingAgency,簡稱為 WADA)正式成立,總部設在加拿大蒙特婁。

國際奧委會還積極參與各種人道主義的援助。 1996年,國際奧委會與聯合國糧農組織(FAO)簽署了合作協定,雙方願採取積極具體措施為全球農村地區的人口謀取福利。國際奧委會與賓士汽車公司就在6個非洲國家體育發展簽訂了一項耗資600萬馬克的“非洲奧林匹克計畫”。1997年和1998年間,國際奧委會曾通過中國奧委會的協助,兩次向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體育界提供了食品援助。另外,國際奧委會還向巴塞隆納市簽署契約,幫助重建塞拉耶佛的扎特拉體育設施。

近20年來,國際奧委會極力將奧運會和奧林匹克運動中的其它活動推向市場。從1984年洛杉磯奧運會起,奧運會的主辦者的經費收支一直保持著贏餘,並能為各國參賽者提供適當的資助。1997年3月5日,國際奧委會同美國廣播公司(NBC)簽署了價值23億美元電視轉播權契約。根據協定,國際奧委會授予NBC在美國境內轉播2004年奧運會、2006年冬奧會和2008年奧運會的權利,5月,國際奧委會和悉尼奧運會組委會共同與歐洲廣播公司(EBU)簽署了價值3.5億美元的契約。另外,國際奧委會還制定了一項“奧林匹克計畫”(T(DP),利用五環標誌和各國奧委會的會徽和名稱進行市場銷售。這一計畫的實施,使得各國奧委會、尤其是開發中國家奧委會均能從中受益。

新浪體育訊:2016年8月3日下午,在里約進行的國際奧委會大會上,正式承認棒壘球等5個項目成為2020年東京奧運會的正式項目。這五個大項包括棒壘球、空手道、輪滑、體育攀岩和衝浪,將總共增加18塊金牌。

事件

(圖)2002年鹽湖城冬季奧運會2002年鹽湖城冬季奧運會

鹽湖城申辦醜聞

1998年12月,國際奧委會受到2002年鹽湖城奧運會申辦醜聞的指控。國際奧委會主席薩馬蘭奇立即指派一個獨立委員會來蒐集相關證據和材料,6周后,國際奧委會公布了調查結果,並向委員會大會報告了涉及醜聞的國際奧委會委員,最終導致4名委員的辭職,6名委員被除名,10名官員受到警告的處分。

其他事件

2004年,印度尼西亞的國際奧委會委員哈桑因涉嫌在一起建設工程中進行非法活動被判刑。同年8月他被趕出了國際奧委會。

2005年,前國際奧委會副主席、韓國人金雲龍被迫辭職。起因是他已經由於涉嫌韓國的體育-金錢腐敗案件而被停職。為了避免被奧委會驅逐他不得不選擇辭職。

2005年,保加利亞國際奧委會委員伊萬·斯拉夫科夫涉嫌腐敗活動,被趕出了國際奧委會。

2005年12月,國際奧委會委員,法國前體育部長和1976年蒙特婁奧運會110米欄金牌得主德魯特因為腐敗案件被停職。

2006年15日,韓國籍國際奧委會委員朴永聖因為涉嫌挪用公款,已經被暫時剝奪了委員資格。國際奧委會在一份聲明中說,在國際奧委會道德委員會對朴永聖調查期間,朴永聖“一切與國際奧委會委員資格有關的權利都將被暫時剝奪”。

網易體育張強2016年8月3日裡約熱內盧報導,里約奧運會還沒有開幕,各種負面報導鋪天蓋地,其中奧運村是“重災區”。一位接近國際奧委會(IOC)的知情人士告訴網易體育,大量的負面報導讓IOC震怒,已經內部通告各代表團嚴禁帶媒體和閒雜人士入村。

機構改革

國際奧委會機構改革
(圖)國際奧林匹克委員會伊萬·斯拉夫科夫

受鹽湖城申辦醜聞的影響,1999年國際奧委會迅速採取相關措施,對國際奧委會進行相關的調整:

· 改變2006年冬奧會的申辦流程,取消國際奧委會委員前往候選城市考察參觀的活動。

· 從奧運會運動員中選擇15名優秀運動員成為國際奧委會運動員委員會委員。

· 成立國際奧委會委員提名委員會。

· 國際奧委會委員任期為八年,通過選舉進行更新。

· 國際奧委會委員總數為115名。

· 主席的任期為八年,任滿後的延期為四年。

· 國際奧委會委員中,15名來自國際單項體育聯合會,15名來自各國家奧委會,其他70名為獨立個人委員。

· 國際奧委會委員年齡上限為70歲。

· 成立國際奧委會道德委員會。

· 成立世界反興奮劑委員會。

· 通過公布國際奧林匹克運動收入來源和支出財務報告,增加國際奧委會的財務透明度。

· 國際奧委會大會首次向媒體開放。

與體育組織

國際奧委會與國際單項體育組織和國家或地區奧委會的關係。嚴格地說,國際單項體育組織、國家或地區奧委會與國際奧委會的關係,只是相互承認的問題,不是隸屬關係。根據奧林匹克憲章,一個國家或地區的奧委會,只有得到國際奧委會的承認,才有權參加奧運會的預選賽和決賽。而國家或地區奧委會應至少由五個奧林匹克項目的全國或地區協會組成,這些協會還必須是有關國際單項體育組織的會員。國家或地區奧委會名稱必須經國際奧委會批准。

國際奧委會認可的奧運項目

國際單項體育組織只有在國際奧委會承認後,它所轄的項目才有可能列入奧運會比賽。被列入奧運會的單項體育組織有29個:國際業餘田徑聯合會國際賽艇聯合會國際羽毛球聯合會國際業餘籃球聯合會國際有舵雪橇聯合會國際業餘拳擊聯合會、國際划艇聯合會、國際業餘腳踏車聯合會、國際馬術聯合會、國際擊劍聯合會、國際足球聯合會、國際體操聯合會、國際手球聯合會、國際曲棍球聯合會、國際冰球聯合會、國際柔道聯合會、國際無舵雪橇聯合會、國際業餘摔跤聯合會、國際游泳聯合會、國際現代五項和冬季兩項聯盟、國際滑冰聯盟國際桌球聯合會國際網球聯合會國際射擊聯盟國際射箭聯合會國際排球聯合會國際舉重聯合會國際帆船聯盟。這些單項體育組織所轄的項目,已經列入奧運會正式比賽。

國際現代五項和冬季兩項聯盟,是在夏季奧運會冬季奧運會中都設有項目的唯一國際體育組織。各個單項列入奧運會正式比賽的批准條件是:夏季奧運會的男子項目至少需在40個國家三大洲,女子項目至少需在25個國家兩洲得到廣泛的開展;冬季奧運會的男子項目至少在25個國家和兩大洲,女子項目至少在20個國家和兩大洲得到廣泛開展。

國際奧委會承認的體育組織

除了被列入奧運會項目的相關體育組織,國際奧委會承認的國際單項體育組織還有:國際棒球聯合會、國際冰上溜石聯合會、國際定向跑聯合會、國際回力球聯合會、國際地滾球聯合會、國際輪滑聯合會、國際壘球聯合會、世界跆拳道聯合會;世界滑水聯合會、世界空手道協會聯盟,共10個。但這些組織所轄的項目尚不是奧運會項目,有待以後積極爭取。各個單項列入奧運會正式比賽的批准條件是:夏季奧運會的男子項目至少需在40個國家三大洲,女子項目至少需在25個國家兩洲得到廣泛的開展;冬季奧運會的男子項目至少在25個國家和兩大洲,女子項目至少在20個國家和兩大洲得到廣泛開展。

與中國的關係

(圖)國際奧林匹克委員會北京 2008 奧運會

中國與奧林匹克運動的聯繫最早可以追溯到1895年。當時,中國清政府曾經接到希臘王儲和近代奧運會發起人皮埃爾·德·顧拜旦的邀請書。但由於清政府不知“體育”為何物而未作答覆。

1924年中國奧委會獲得國際奧委會的承認。1979年10月,國際奧委會執委會名古屋會議通過決議,11月26日起正式恢復對中國奧委會的承認,確認中國奧林匹克委員會為中國全國性委員會,設在台北的奧委會以“中國台北奧林匹克委員會”的名稱留在國際奧委會內。

1981年,何振梁當選為國際奧委會委員。1997年7月3日,國際奧委會主席薩馬蘭奇宣布香港將以“中國香港”的名義參加奧運會。

2001年7月13日,國際奧委會在俄羅斯莫斯科召開了第112屆全會。此次會議上,中國北京在申辦2008年奧運會主辦城市的投票中勝出,獲得2008年第29屆奧運會的主辦權。目前,在國際奧委會中,中國奧委會和中國台北奧委會各有一名委員。

國際奧委會裡的中國人

國際奧委會執委 于再清

國際奧委會委員 何振梁

在國際奧委會機構任職的成員

國際奧委會文化與奧林匹克教育委員會主席:何振梁

國際奧委會運動員委員會委員:鄧亞萍

國際奧委會婦女與體育工作委員會委員:呂聖榮

國際奧委會醫務委員會運動生化委員會委員:吳侔天

國際奧委會新聞委員會委員:高殿民

國際奧委會體育與環境委員會委員:鄧亞萍

國際奧委會項目委員會委員:魏紀中

國際奧委會民眾體育委員會委員:屠銘德

國際奧委會國際關係委員會委員:于再清

國際奧委會廣播電視委員會委員:于再清

科教文衛類國際組織

相關詞條

相關搜尋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