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奧林匹克委員會委員

國際奧委會從它認為合格的人士中挑選委員,作為國際奧委會在其國家的代表。

IOC member

【選拔】

國際奧委會從它認為合格的人士中挑選委員,作為國際奧委會在其國家的代表,而不是其國家在國際奧委會的代表。這就是國際奧委會獨特的“逆向代表”制。
候選人由執委會向全會推薦,全會以多數票通過後即生效。委員須為其定居地或主要利益中心所在地國家和地區的國民,而且該國和地區有被國際奧委會承認的國家和地區奧委會。須至少會說一種國際奧委會使用的語言。
一個國家當選的委員原則上不能多於一人。但是,國際奧委會可以從夏季奧運會和冬季奧運會的舉辦國選擇第二名成員。此外,國際奧委會主席可不考慮國籍,只考慮他們所起的作用和獨特的資格,而向全會提出不多於10名的委員候選人,這就使一個國家有可能擁有兩名以上的委員。國際奧委會舉行儀式接受新委員,從1955年起新委員進入國際奧委會時要宣誓。委員除出席國際奧委會全會外,還有下列義務:在所在國和地區代表國際奧委會參與其被任命參與的國際奧委會各專業委員會的工,協助發展本國和地區的奧林匹克運動,在本國和地區落實國際奧委會的各種計畫,包括奧林匹克團結基金計畫,向國際奧委會主席報告本國和地區奧林匹克運動的發展情況和需求,每年至少一次向國際奧委會主席及時通報一切可能妨礙《奧林匹克憲章》在本國和地區執行或影響奧林匹克運動的事件,不管是發生在國家奧委會內部或外部,完成主席分配給他的其他任務,包括必要時在其他國家或地區代表國際奧委會。國際奧委會委員個人沒有償還國際奧委會債務的責任。國際奧委會委員不受來自政府、組織和其他合法實體及自然人的任何可能束縛或干擾其行動和投票時由的指令。

【任期】

1966年前當選的委員是終生的,1999年11月底之前的當選的委員退休年齡是80歲,而之後當選的委員退休年齡是70歲。國際奧委會委員的人數逐漸增多,從1894年的5名增加到1914年的49名、1974年的78名、1992的95名(74國)、1998年9月的115名(84 國),1999年6月因鹽湖城賄選醜聞減至105名(78國)。之後,國際奧委會規定,為了更好地體現國際單項體育聯合會、國家奧委會以及運動員代表在國際奧委會中的地位和聲音,允許一定數量的委員由來自這三方面的代表當選,這些委員只有當他們是擔任國際單項體育聯合會主席、國家奧委會主席和現任運動員時才有資格當選,一旦不再擁有這些職務和身份,也就從國際奧委會“退役”,與其年齡無關。到2004年10月國際奧委會一共有119名委員,其中14名是運動員委員。

【名譽委員】

凡為國際奧委會服務滿10年,並由於年齡、健康或其他為國際奧委會執委會接受的理由退休的委員應成為名譽委員。名譽委員可以代表國際奧委會繼續他們的活動。除了不再擁有表決權外,地位保持不變,仍被邀參加奧運會、奧林匹克代表大會和國際奧委會全會。
如果國際奧委會主席要求,名譽委員可以提出自己的建議。名譽委員可以被授予奧林匹克勳章。

【婦女委員】

國際奧委會成立後的87年中沒有婦女委員。從1981年起開始接納婦女委員,芬蘭的海格曼和委內內拉的伊薩瓦-豐塞卡成為國際奧委會的首批女委員。現在國際奧委會126委員中有12名女性委員。

【中國籍國際奧委會委員】

自1922年王正廷擔任國際奧委會委員以來,中國先後有孔祥熙、董守義、徐亨(中國台北)、何振梁、吳經國(中國台北)、呂聖榮(女)、霍震霆(中國香港)和于再清先後進入國際奧委會。何振梁現任國際奧委會文化委員會主任,曾任國際奧委會副主席和執委。于再清在2004年8月當選為國際奧委會執委,成為國際奧委會歷史上第二位中國籍執委。
2010年2月12日,中國第一個冬奧會冠軍楊揚在溫哥華以89票贊成5票反對的絕對優勢當選為新一屆國際奧委會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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