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能悖論

全能悖論是一組關於神或者其他超自然事物是否能夠真正“全能”的悖論。該悖論的內容是:如果一個神能夠真正“全能”,那么他就一定有充分地限制自己對全能能力運用的能力,那么他就一定不是全能的。反之,一個神如果沒有充分限制自己使用全能能力的能力,那么他勢必不是全能的。

簡介

全能悖論全能悖論

全能悖論是一組關於神或者其他超自然事物是否能夠真正“全能”的悖論。該悖論的內容是:如果一個神能夠真正“全能”,那么他就一定有充分地限制自己對全能能力運用的能力,那么他就一定不是全能的。

反之,一個神如果沒有充分限制自己使用全能能力的能力,那么他勢必不是全能的。不過,這論點刻意忽視掉有這能力不代表要去使用,世上大部份人都有自廢手腳的能力,但大部份人都不會去使用。沒有自廢手腳不代表沒有自廢手腳的能力,也代表了沒有使自己非全能不代表不是全能。

全能悖論始見於中世紀,因在基督宗教的教義中,至高無上的神是“全能、全知、全善”的,因此亦稱全能上帝悖論。全能悖論不是要否定全能者或證明上帝不存在,而是指出“全能”這觀念隱含矛盾,不可能存在著全能上帝,即使上帝存在,亦不會是全能的。

全能一詞的含義

英國哲學家彼得·積奇將該悖論中的“全能”概念作出了分類:
1、“Y完全全能”表示Y完全可以做任何事。在這種意義下,Y可以做任何可以用語言表述的事物,甚至自相矛盾的事物。也就是說,Y的能力不受人類有限的思想和知識限制。笛卡爾關於上帝的論述中支持的就是這個概念。從神學上看,這樣做的好處是可以讓上帝真正置於人類有限的知識和邏輯之上,壞處則是這種概念會使得上帝的諾言變得不可相信。在這種意義上,全能悖論確實是一個悖論,不過在這種意義上也等於承認了這樣的悖論有可能存在。

2、“Y全能”表示只要X在邏輯上可能,Y就有能力做X這件事。托馬斯·阿奎那的神學看法中持有的就是這種觀點。這種意義上的全能,可以解決古典理論中關於全能的悖論,但是對於近代全能悖論是無能為力的。例如X是“製造一個連製造者都搬不動的東西”,正如哲學家麥羅德指出的,這在邏輯上是完全可能的:一個人完全可以有建造一艘他自己都搬不動的船的能力。很難想像為什麼一個凡人可以很容易克服的邏輯壁壘,一個全能的神卻做不到。由此看來,如果說某個神是這種意義上的全能,那么這個神就難以稱其為

3、“Y全能”表示只要“Y可以做X”這個論述在邏輯上可能,Y就有能力做X這件事。這裡有一個重要的前提是,所謂的“邏輯上可能”是對Y而言的,與從其他事物的角度上看這種邏輯可能還是不可能無關。縱觀托馬斯·阿奎那的著作,有的時候他持的似乎又是這個觀點。在這種意義上,麥羅德指出全能悖論已經不存在,因為“上帝製造一塊他自己都搬不動的石頭”這個行為在邏輯上是不可能的。不過,這種意義上的全能卻引起道德上的麻煩。比如這類悖論:“上帝能撒謊嗎?”或者“上帝能夠知道他還沒有發現那些事物嗎?”

4、“Y全能”表示只要“Y可以做X”在邏輯上可能,那么Y就可以做X。這個意義同樣可以使悖論失效,但是這種意義否定了可以改變歷史的能力。此外,積奇也指出,這種意義同樣使得上帝的諾言變得不可靠。

5、“Y大能”表示Y不僅比任何其他的事物更有能力,並且任何事物在能力上都是不可能趕超Y的。雖然這個意義也能消除全能悖論,但是這樣上帝顯然也就不是全能的了。從義大利哲學家安瑟倫的作品中看,他似乎在指出,正是因為上帝“大能”而非“全能”,才使得上帝看起來更加“全能”。

聖奧古斯丁在上帝之城中寫到:“上帝全能意味著他可以做他想做的任何事情。”這裡奧古斯丁所說的全能指的是,如果Y想做X,那么Y就一定能並且會去做X。
此外還應當注意,“全能”還有偶發全能和本質全能的區別。本質全能指一個神或者其他超自然事物從根本上就是全能的,而偶發全能指神或者其他超自然事物只能在某個時候是全能的,此後又變回非全能的狀態。對全能悖論中的“全能”到底是“偶發全能”和“本質全能”的不同理解,將引起討論方式上的重大差異。

一些哲學家堅信上帝是完全全能的,例如笛卡爾在他的《第一哲學沉思錄》中就強調了這個觀點。同時,也有一些哲學家認為把神或者其他超自然事物看做要么全能,要么不全能這種想法根本就是不正確的,因為人類理解的全能本身就分為多個層次上的全能。近代對全能悖論的研究,還注意到了語言對於全能概念表述的內在限制。如果人類的語言不能正確的表達全能的概念,那么人類在哲學上甚至有可能不能理解全能這一概念。

推論方式

反對“全能論”的人認為,“全能”這概念含有邏輯矛盾,不可能存在著全能者。其理據及推論方式一般如下:

排中律
無論 X 是什麼,如果 X 能造一塊自己舉不起的石頭,X 就不是全能的,因為這樣的石頭就不是X能舉起的(X 至少有一塊石頭舉不起,那就是至少有一件事做不出,即有所不能);如果X不能造一塊自己舉不起的石頭,X也不是全能的,因為X造不出這樣的一塊石頭。(X 至少有一塊石頭造不出,亦就是至少有一件事做不出,亦即有所不能)所以,無論 X 能還是不能造一塊自己舉不起的石頭,X都不是全能的。由於“能”和“不能”兩者有最少一者為真(排中律),因此在任何可能的情況下,X 都不會是全能的。

無矛盾律
無論 X 是什麼,如果 X 能造一塊自己舉不起的石頭, X 就不是全能的(理由同上);如果X不能造一塊自己舉不起的石頭, X 也不是全能的(理由同上)。由於“是”和“不是”兩者不能同時為真,即是兩者之否定最少有一為真(無矛盾律)。如果“ X 是全能的”之否定為真,則即是 X 不是全能的。如果“ X 不是全能的”之否定為真(如果使用雙重否定消去,就違反直觀),則“X 能造一塊自己舉不起的石頭”之否定為真(否定後件律),即是 X 不能造一塊自己舉不起的石頭,則 X 不是全能的。因此在任何可能的情況下,X 都不會是全能的。

以歸謬法反證
先假設“存在全能者X”(命題A),然後可得出兩個命題
P:X能造出任何石頭
Q:X能舉起任何石頭
由P可推出R:“X能造出X舉不起的石頭”,與Q“ X能舉起任何石頭”產生矛盾(或由Q推出S:“宇宙不存在並且不會出現X舉不起的石頭”,與P“X能造出任何石頭”產生矛盾)。
根據歸謬法,由於前提A可推出矛盾命題,因而得出前提A為假的結論,即是“不存在全能者X”。

全能悖論不為悖論的依據
有支持全能上帝論的人認為,全能上帝超越邏輯。他們的反駁或反應如下:
全能者之全能超越邏輯限制,邏輯亦不能拘束全能者上帝創造宇宙萬物,自然是無所不能與全能偷換問題:將問題中所無的“全能的”字眼加上,即:“萬能/全能的上主能造出他舉不起的石頭嗎?”,然後說“問題有矛盾”。

“這塊全能者舉不起的石頭,在邏輯上不可能存在”是“因為上帝是全能的”。但“上帝是全能的”這個默認,正在被質疑。事實上,反全能論已證明“上帝是全能的”為錯。用這個錯的默認,才能得出“這塊全能者舉不起的石頭,在邏輯上不可能存在”的結論,因犯了循環論證的謬誤,這推論是不健全的。反觀上文反全能論的論證,沒有先假設“上帝不是全能”。

全能者雖然是無所不能,但亦不能做出不合邏輯的事,如畫出“圓的正方形”、造一塊自己“舉得起並且舉不起的石頭”等,但這個論點,這是犯了循環論證的邏輯謬誤。

全能者能夠造一塊石頭,之後再限制自己,使自己不能舉起該石頭。(迴避了“全能者有所不能”的問題)重新界定全能二字的定義:即在於沒有其他人或物在能力或任何屬性超越全能者的前提下,全能者的能力沒有限制(並無回答問題)指兩個“任意大”(又一版本是無窮大)的數字,在邏輯上是不能分大小的,因為數字是無窮盡的。所以全能的舉石能力及全能的造石能力,也是兩個沒有限制的能力比拼,所以在邏輯上是不分上下的。(這是錯誤的數學依據,數學上的無窮大一樣能夠比較)根據直觀邏輯,排中律和歸謬法不成立。這個世界其實是次協調邏輯的,甚至是存在雙面真理的,無矛盾律不成立,存在命題與其否定皆為真的情況,因而不一定能全稱否定全能者的存在,有可能存在既是全能,也是有所不能的上帝。

不為悖論的依據的問題

采“邏輯亦不能拘束全能者”的說法的人並不明白什麼是邏輯,邏輯是命題間的正確轉換與組合方式與關係,就算命題直值間的分布不存在集中趨勢,也還可以得出一條“隨機律”,亦即是,總會有規律存在,不存在完全沒有規律,這亦算全能悖論的另一種體現,因而並不存在邏輯亦不能拘束者。“上帝創造宇宙萬物,自然是無所不能”的說法不是反駁,“創造宇宙萬物”並不蘊涵“無所不能或全能”。

偷換問題的說法忽視了由古至今有不少教會和基督宗教信徒相信上帝(或上主)是全能的的事實。“石頭問題”的目的是在邏輯上否定“全能”的可能性,而不是否定“神”的存在。主語是誰並不重要,無論答“能”或“不能”,那人都不是“全能”的,也就是說“全能”是邏輯上不可能的。

歸謬法是犯了竊取論點謬誤的說法,把前提、默認和假設搞混,因為介入論證的假設“上帝是全能的”被歸謬法消費掉,而論證中也不存在其他未被消費掉的假設,所以論證並不因此而無效。

“時序法”並不能迴避全能悖論,全能悖論的證明並不含時序概念,在全能者限制自己的全能之前,悖論就已經存在。

采“任意大的數字”(不是無窮大)的說法的人一來沒有把說話說清楚,沒有指出他們所說的“數字”的定義,二來如果“數字”是指實數的話,則把任意大與無窮大兩個概念搞混,任意大的實數依然是有限的,比任意大還大才是無窮大。

采兩個無窮大的量在“邏輯上”是不能分大小的說法的人,是錯用“邏輯”二字,除非他們的數值比較方式是建立在(邏輯)公理化系統中並且該建立出的比較方式無法比較兩個無窮大的量。因為兩個無窮大的量不能分大小所以全能悖論不成立的說法在混淆不同概念,全能悖論的證明根本沒有使用序概念。欠缺這個世界只止於直觀邏輯的支持實證。

以雙面真理質疑全能悖論的說法沒有提供對全能者或上帝是全能的的存在性證明,不論是建構性證明與否。上帝確不是全能一些人認為上帝確不是全能,並其中有些有以下任一或以上看法:
上帝只是大能(或只是萬能而萬能不是全能),指上帝是全能的是對聖經的錯誤理解。上帝確是全能有些人認為上帝確實是全能,推論如下:

邏輯規則並非人類的創造或發明,而是人類發現的法則,因此可以假設有一位法則的制定者存在。
制定者負責維持法則的一致性,也就是說,每一條法則都不可違背其他法則。
制定者亦可以破壞法則的一致性,使得某些法則與其他法則相違背。
當法則出現不一致時,遵守法則的事物自然就出現了不一致。
所謂的矛盾,即是邏輯法則中的不一致,當制定者破壞法則的一致性時,自然就可以做到矛盾的事情。
制定者有能力做到矛盾的事,因此全能之中蘊含矛盾,用全能來形容制定者是合理的。
根據定義,制定邏輯規則者即為上帝,因此用全能來形容上帝是合理的。

對悖論的回應

常見的哲學回應
對於全能悖論的一種通俗回答是,既然以及規定了上帝全能,那么“搬不動”一詞就沒有邏輯上的含義,那么悖論也就無效了。

托馬斯·阿奎那認為全能悖論的出現是認為對於“全能”這一概念的誤解。他指出,人類以為的所謂自相矛盾和邏輯上不可能之類的概念,跟全恩能夠的上帝相比根本不算什麼。而哲學家科安則認為這個悖論最重要的內容是告訴我們上帝不可能是全能的。而笛卡爾則堅信上帝完全全能,對全能悖論不感興趣。

英國哲學家C·S·劉易斯則認為,對於研究像全能這樣的概念,再去討論一個“很重,重到連上帝都搬不動的石頭”是沒有意義的,就好像討論一個“方形的圓”一樣。所以說問“上帝能不能創造並且搬動一塊連他自己都搬不動的石頭”就像問“上帝能不能畫一個方形的圓”一樣,是沒有意義的。

讓上帝去創造一個自己搬不動的石頭意味著要讓上帝同時創造一種能力和一種無能:創造石頭的能力和不具備舉起它的能力。這個悖論從根本上指出上帝將不再全能,因為他有不能做的事,但同時全能的定義就是沒有不能做的事。(即在論證不是全能的同時,默認了上帝不是全能的)

另外一個重要的觀點是,如果上帝是全能的,那么他就必定能夠暫時去除自己全能的能力。那么他就可以先取消自己的搬很重的重物的能力,造一塊自己都搬不動的石頭,然後再恢復自己的全能,去搬這個石頭。這種觀點承認了上帝有創造一個他自己都搬不動的石頭的能力,但是石頭搬不動這件事情卻是他自己限定的,因此只要他不去讓自己搬不動任何石頭,他就還是全能。

我們另外可以假設,上帝全能正是因為上帝有克服各種自身“不能”的能力。如果這樣理解,那么上帝確實可以造出一塊很重的石頭,是他暫時不能搬動的。但是他將立即獲得能夠搬動這塊石頭的能力,因此上帝似乎仍是全能的。但是這種假設的問題在於,如果上帝是這種意義上的全能,那么他就必須不斷地增強自己的能力,那么他就永遠不是全能的,因為他一直都在趨近於全能。

1955年,澳洲哲學家馬茨凱在哲學期刊《心靈》(Mind)上發表了一篇文章,試圖用區分第一類全能(無限的能力)和第二類全能(無限的能力來決定做什麼而不做什麼,獲得什麼而不獲得什麼)來解決全能悖論。他認為,如果一個全能的神同時是第一類全能和第二類全能的話,那么他就遲早會需要限制他自己的能力,從而變得不再全能。該文章發表以後引起的一些爭論,矛頭指向是否應該使用正式邏輯來理解全能悖論,從而規避悖論的本質
另外一種對全能悖論的回答是,全能需要被準確的定義,而不是簡單地理解為“完全全能”。只要規定了全能不包括邏輯上不可能的行為和事,那么全能悖論就不再存在。近代哲學對於支持這種觀念的論據主要來自麥羅德。麥羅德基本和C·S·劉易斯是一致的,他認為問上帝能不能創造一塊他自己都搬不動的石頭就像問上帝能不能畫一個方形的圓一樣,是沒有意義的。
偶發全能和本質全能
如果將全能理解為偶發全能,那么上帝就可以在某一段時間裡使自己暫時不全能,那么能否創造他自己搬不動的石頭就不成其為悖論了。但是偶發全能的理解,卻讓人懷疑這種全能能否算是全能,或者只是一般意義上的“大能”而已。不過,主動放棄全能的能力卻正是基督教與救主降臨和耶穌神性有關論斷中的核心內容。
而如果將全能理解為本質全能,那么同樣可以消除全能悖論,除非全能被理解為完全全能。既然上帝是從根本上全能的,那么他就不可能,哪怕是在一瞬間變得不全能。既然上帝要保持全能,那么創造一塊自己都搬不動的石頭這種邏輯上不可能的事情,對於上帝來說就是根本不可能的……

聖奧古斯丁對於上帝全能的理解,雖然聽起來似乎是有些狡辯,但是卻能夠解決所有可能的全能悖論。因為如果上帝可以做任何他想做的事情,而他又是理性的,那么他就永遠都不會想要去創造一個他自己搬不動的石頭,或者即使創造了這樣的石頭,也不會嘗試去搬起這塊石頭。

語義學與全能悖論
一般理解路德維希·維根斯坦在他的《邏輯哲學論》中想表達的意思是,我們的語言是沒有能力表述像“全能”這樣的概念的。在《邏輯哲學論》的第六章第四節以前,維根斯坦一直都在邏輯實證主義的範疇內討論問題。但是從第六章第四節開始,維根斯坦提出,對於我們遠離我們日常經驗的事物,例如人種這個概念,還有其他幾類先驗的概念,像死後、上帝等等,是我們有限的語言所不能描述的。因此受語言所限,在這些領域裡轉圈,是得不到有效答案的。

維根斯坦的《邏輯哲學論》使“全能悖論”變成了一個語義學問題。根據他的著作《邏輯哲學論叢》(Tractatus),試圖建立這類全能悖論的努力是徒勞的,因為人類沒有對全能的日常經驗,甚至一個經驗是否與“全能”相關都無法判斷,那么人類創造出來的有限的語言又怎么能夠描述“全能”呢?維根斯坦在《邏輯哲學論叢》說:“如果我們說不出來,就最好保持沉默。”維根斯坦對於“全能悖論”的論述對20世紀以來的哲學家和神學家有很大影響,英國哲學家黛維·菲利普就是一例。

有趣的是,維根斯坦晚年的著作似乎是和《邏輯哲學論叢》中的觀點是矛盾的。這些觀點反而成了後人用於反駁“全能悖論”是語義學問題的指南。

其他變體

早在公元6世紀時,偽狄奧尼修斯就指出了“全能悖論”和《使徒行傳》中記載的聖保羅和魔法師Elmyas的辯論(Acts 13:8)有相似之處,只不過《使徒行傳》中,他們之間辯論的問題是上帝是否能夠“否定自己”。11世紀時,安瑟倫又提出,即使上帝做不到某些事情,他仍然可以是全能的。

托馬斯·阿奎那對於全能悖論提出過一個更深刻的問題,即“上帝能否創造一個內角和不是180°的三角形。”他在《哲學大全》中說:“ 因為邏輯、幾何、代數中的一些定律是僅僅是從基於最根本的自然規律建立的公式化原則中導出的,所以上帝是無法做違反這些定律的事情的。例如,他不能創造一類不是物種的動物,也不能畫一條通過圓心但是不等分圓的直線,更不能畫一個內角和不等於兩直角之和的三角形。

拉丁文原文:
“ Cum principia quarundam scientiarum, ut logicae, geometriae et arithmeticae, sumantur ex solis principiis formalibus rerum, ex quibus essentia rei dependet, sequitur quod contraria horum principiorum Deus facere non possit: sicut quod genus non sit praedicabile de specie; vel quod lineae ductae a centro ad circumferentiam non sint aequales; aut quod triangulus rectilineus non habeat tres angulos aequales duobus rectis.

雖然說非歐幾何中一個三角形的內角和可以不等於180°,但是這並不能解決阿奎那給出的悖論。例如,在橢圓幾何中,我們仍然可以問,“上帝在橢圓幾何的世界裡能畫一個內角和小於或等於180°的三角形嗎?”核心問題在於,上帝是否能夠在一個體系中,卻同時超越這個體系的基本規律。
全能悖論同時也是政治學中的一個問題。例如在議會主權的探討中,如果規定某個機構有全能得法律權利,那么該機構就無法約束自己;如果要求某個機構能夠約束自己,那么它就無法擁有全能的法律權利。因此,似乎是要么只能設立一種政府機構,雖然缺乏自我約束,但是卻能夠在漫長的歷史過程中始終有調整法律以適應現實的能力;要么只能保證政府機構的自我約束,但是這樣法律就不能根據現實靈活調整。

從某種意義上說,全能悖論的經典表述,“上帝是否能夠創造一塊連他自己都搬不動的石頭”,是建立在亞里士多德世界觀之上的。如果考慮地球軌道和地球相對於太陽的公轉,那么完全可以說,這個石頭自創造之時起就已經是被搬起來了的,因為物理學理論指出“搬起”,即移動某個物體取決於這個物體被賦予的加速度。當然這么理解就跟全能悖論無關了,因為全能悖論討論的是上帝的全能問題。只要增加一個條件(上帝有一天創造了一個符合亞里士多德世界觀的宇宙),全能悖論就就繼續有效。

笛卡爾在《哲學原理》中用全能悖論駁斥了早期原子論。他指出,所謂存在“既不可見又不可分割”的原子的論述與“上帝存在”是矛盾的。上帝怎么可能會創造出一種連他自己都不能分割的微粒呢?當然在核物理中,核反應是可以分割和組合原子的,只是近代的原子概念早已不是原子論中那種“既不可見又不可分割”的微粒了。

總論

當代,關於該悖論的一個通俗版本是:“上帝能夠創造並且搬動一塊連他自己都搬不動的石頭嗎?”這個問題是難以回答的。上帝要么能夠創造一塊他自己都搬不動的石頭,要么就不能創造一塊他自己都搬不動的石頭。如果他能創造這樣的一塊石頭,那么他就會搬不動這塊石頭,那么他也就必然不是全能的;如果他不能造這樣的一塊石頭,你又如何說他是全能的呢?

另有一個經典悖論與此也有相似之處,即不可抗拒的力量悖論:“如果一種不可抗拒的力量遇到了一個無法撼動的物體會怎么樣?”對該問題的兩難回答是:如果世間真有這樣一種力量,那么世上就不可能有無法撼動的物體;如果世間真有一個無法撼動的物體,那么世上就不會有不可抗拒的力量。如果承認這個兩個回答中的任何一種,就勢必承認有全能的神或者其他超自然事物的存在不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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